门头沟法院

会场全景

门头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李超

门头沟法院刑庭庭长郭玉英

门头沟区司法局局长马星

网络直播员

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东

门头沟区司法局局长助理许正平

关注此会议的媒体记者

门头沟法院刑庭法官
5月13日10时,直播门头沟法院召开关于律师参与刑事调解工作研讨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是网络直播主持人毕辉。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增多,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矛盾突出,双方难以在赔偿数额等方面达成协议,矛盾较难化解,容易引发涉诉信访、报复等行为。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提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矛盾化解水平,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门头沟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关于律师参与刑事调解工作研讨会,以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0:05:08]
  • [主持人]:
    门头沟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李超、刑庭全体干警、门头沟区司法局局长马星、局长助理许正平,公律科科长韩书明、办公室副主任魏丽娜、门头沟区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建民和门头沟区承光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门头沟法院刑庭庭长郭玉英主持。
    [10:26:13]
  • [郭玉英]: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发挥律师在刑事调解工作研讨会,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能够应邀参加今天的研讨会。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很多地方都在尝试和探索,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参与刑事调解工作,我们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能否调动起律师的积极作用,对于调解结果的实现具有特别的意义。今天,我们邀请各位领导围绕发挥律师调解作用的意义、方法、范围、保障、奖惩等方面进行研讨。首先,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李超致词。
    [10:28:08]
  • [安李超]:
    我首先感谢马星局长及司法局各位领导、同志们和律师事务所的两名主任来院参加会议!今天,我们召开的这个研讨会得到了与会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积极响应,从最初我们开始提出这样一个想法,大家都为此进行了积极的准备和沟通,我对各位领导、同志们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10:28:49]
  • [安李超]:
    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要求刑事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此,中央、地方各级领导都提出了要利用社会各种积极因素、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作为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职能机关,我们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尽量进行调解,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有利于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作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也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既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有效发挥律师职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我们通过与区司法局协商,决定建立这样一种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10:29:55]
  • [安李超]:
    我们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发现,律师在推动刑事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当事人对律师较为信任,对于律师提出的调解建议,当事人一般容易接受。其次,当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时,对方当事人很容易把律师作为中间人,能够比较随和地进行商讨调解方案。最后,律师能够充当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对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调解意愿可以通过律师传达给法官,法官也可以通过律师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通。总之,律师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参与主体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能够大大提高调解效果。
    [10:31:06]
  • [安李超]:
    我们希望律师在刑事诉讼调解过程中发挥以下作用:一是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大多数当事人不熟悉法律,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存在认识的误区,这种情况下,律师最好向当事人认真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对法律形成错误认识。二是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犯罪行为发生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往往非常紧张,相互之间的敌对情绪很大,被告人一般不愿意给予赔偿,有的被害人也不愿意接受赔偿,只是希望被告受到刑罚严惩。这种情况下,律师要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力化解双方的矛盾,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是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要与法院的调解工作保持一致,要正确对待法院的调解工作,并及时传达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意见。坚决避免出现与调解工作不一致的言行,阻碍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10:32:37]
  • [郭玉英]:
    刚才安院长介绍了举办此次研讨会的背景、发挥律师在刑事调解工作中作用的意义,以及希望律师在法院刑事调解工作中发挥怎样的作用。下面,我们有请区司法局马星局长发言。
    [10:32:59]
  • [马星]:
    今天到法院来参加这么非常重要的会议,我感到非常高兴。发挥法律在刑事案件的作用,法院对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发挥的作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当然我们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是起到了管理作用,非常感谢法院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虽然这次是个座谈会,但是可以把这项工作确定下来。在司法工作中,律师在其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力量。律师应该积极地参与进来,还应在法庭的指导下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主观能动性和业务水平。用构建和谐社会的爱心,拿出一些精力来去化解矛盾,我也相信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发挥了很大的力量。对律师的工作要进一步推进。
    [10:36:54]
  • [郭玉英]:
    马星局长对我们此次研讨会非常重视,并亲自对意见草案进行了修改,确实对这项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刚才马局长对这项工作机制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们有请司法局韩书明科长发言。
    [10:41:45]
  • [韩书明]:
    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教育,这是我们的责任,加强律师的培训,在意见实施以后,有好的典型案件要加强总结,开展交流会,列入我们司法年终考核。多向市律管处报一些好的典型的例子。
    [ 马星]:
    市里对此次活动也非常重视。
    [10:42:13]
  • [郭玉英]:
    刚才司法局韩科长从司法局作为律师主管机构的角度。下面由我院刑庭副庭长赵学军从法院的角度,谈谈如何发挥好律师在刑事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10:43:16]
  • [赵学军]:
    轻微的刑事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对被告人的量刑上也是有好处的。律师参与庭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庭外做工作,做一些法律释明。另一种方式是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做好配合法官的工作。律师在如何与法官配合的问题,首先,律师对接受委托的当事人,及时向法官正确表达当事人的意思,让法官了解当事人的意愿。第二,对一些敏感的案件,矛盾激化的案件,要征得法官的同意,了解法官的想法。这是从我们法院的角度的一些想法。我们建议律师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及时做好记录,跟司法局做一种沟通的机制,希望司法局能够开展律师的奖惩机制的工作。
    [10:45:14]
  • [郭玉英]:
    我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得到了区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去年,一名法援律师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妥善调解了一起案件,我们为此专门建议司法局给予表扬,司法局也给予了积极回应。今后,我们就如何法律律师的这种作用,要在工作中形成机制,更好地把这项工作做好。下面我们有请我区两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发言。
    [10:45:36]
  • [赵建民]:
    首先感谢门头沟法院的领导和刑庭的领导和审判员,感谢对律师工作的支持。马星局长对我们律师的工作也非常支持。我们律师接触的刑事审判案件也比较多,比如说前段时间我们接了一个案件,是杨宝芬法官审理的,杨法官放弃了休息的时间,加班加点地工作,还找了村里的领导帮助调解。律师虽然未起主导作用,但起到了积极配合的作用。律师应在审判工作中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法院要为双方当事人考虑,不是简单的结案,律师也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当事人,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向被告人解释。不仅是在被告人身上,还在受害人身上都有所体现。比如刑事案件中涉及的精神抚慰金是不是在赔偿范围内,律师不能光挣钱,还要考虑社会效益。我有一个小的建议,律师在案件过程中有违法违纪的、妨碍司法行为的,希望审判员们给我们给予反馈。
    [10:58:50]
  • [付建东]:
    从这个活动中,感受到了法院对律师在代理案件中的作用予以肯定,我表示非常感谢。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社会地位上得到了最大的体现,从公平正义、和谐的角度讲,这项工作非常好,我们也愿意这样进行。从这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代理案件中有几个感受:被告人认为多赔一点钱,就少判几年的想法,但是我们会对当事人说赔钱和不赔钱在量刑上是绝对不一样的。我希望这项工作开展以后,如果有问题及时与我们沟通,及时改正。李庄的案件对我们律师这几年挽回的名誉影响非常大,李庄案件涉及的这些人是个别的,大多数律师还是好的。
    [11:01:05]
  • [马星]:
    我特别感谢法院,法院并没有因李庄的案件影响律师的形象,通过李庄案再看法院对我们律师的一个认可,所以这是感谢的一个内容。
    [ 赵建民]:
    我们律师也应该以此为戒。
    [11:01:58]
  • [马星]:
    对,在法院的指导下,把刑事案件和解。李庄案在全国都在开展警示教育,他们用积极的做法来引导律师来开展工作。而不是让大家做检查,树立律师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其实,我们也有很多好的例子,应该宣传宣传。我们也要抓住鲜活的例子及时总结,我们也会向上级及时报告。要加大对律师的宣传力度和提高社会的知名度。这两个律所要及时的表扬我们的律师。
    [11:02:56]
  • [赵建民]:
    律师要告诉当事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虽然经过法院诉讼了,但是和解会缓解矛盾,防止以后出现矛盾激化,和以后更大的案件。和解案件减小社会矛盾和社会压力,这对律师也是一个好的开头,门头沟法院的法官们确实很廉政,门头沟总共才有27个律师,远郊区县案件少,收费低。城区的律师收费是比较高的,马星局长对我们律师很重视,经常给我们开会,让我们吸取教训。我说的不一定对,只是我个人的意见。
    [11:05:34]
  • [赵建民]:
    在这种背景下,出于一些方面考虑,李庄案件出现后对律师的一些影响,但是法院的法官对咱们区的律师非常信任,这也是对律师工作的一个引导,利用各个因素促进和解。
    [11:06:32]
  • [郭玉英]:
    法官们有什么要说的吗?
    [ 杨振新]:
    律师与门头沟区法院的多年配合是非常好的,这对减少信访,构建和谐社会都有很积极地作用。这在我国宽严相济的政策之下,使原来激化的矛盾通过法官和律师双方的努力,协调当事人,多做调解工作,加强调解,促进刑事和解的方法和方式。这给我们双方提出了要求和今后工作的方向。希望律师能够在工作配合上继续支持法院工作。
    [ 杨宝芬]:
    咱们区的两个律所在形势审判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跟法官的配合和沟通上,能够使刑事案件得到很好的解决。律师在案件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很大,当事人可能往往不相信法官但相信律师,因此律师在案件的和解过程中会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11:10:47]
  • [郭玉英]:
    其他的法官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 任成会]:
    今天这个会议开得非常成功,说明对这项会议非常重视,我从事过刑事审判工作和民事审判工作,律师对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尤其是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问题时,我非常愿意当事人请律师,因为律师在民事调解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有独特性,所以调解的成功率非常大。
    [11:12:09]
  • [任成会]:
    我原来也是有这样的感受,今天通过这样的会议,通过文字形式固定下来,这是对律师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律师工作的一种升华。这也对今后构建和谐社会有更大的作用。
    [11:13:52]
  • [马一鸣]:
    当事人听法官的话和听律师的话是不一样的劲儿,可能法官说的话和律师说的话是一样的,但是当事人还是愿意听律师的话。我有一个案件,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刘剑华律师,他是法援指定的律师,他的工作只是对刑事部分的辩护,对民事部分是可以不管的。但是刘律师没有这么做,在民事案件过程中,积极地参与,最后当事人从对法院的抵触变成了配合,附带民事部分也调解成功了,效果很好,通过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说明律师在案件过程中确实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
    [11:15:24]
  • [郭玉英]:
    今后,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各项意见的内容,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下面,我们请马星局长作研讨会总结发言。
    [11:20:53]
  • [马星]:
    我认为这个座谈会开得很成功,大家既沟通了工作,又肯定了我们以往的做法,我们代表司法局表态,一、我们要严格执行签署的意见;二、坚持在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三、及时总结典型的案例,对工作的宣传,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四、继续积极探索新的方法,不断推进调解工作在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11:21:55]
  • [郭玉英]:
    最后,由安李超副院长致结束词。
    [11:22:18]
  • [安李超]:
    我也觉得此次会议开的很成功,为我们法院今后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和信心。这个刑事和解不仅在我们法院开展,也在其他法院开展。通过各位的发言,看出司法局的大局意识很强,两个律师事务所素质高,我来门头沟法院已经九年了,对两家律师事务所也有所了解,素质高就高律师在对法律的掌握与了解。在区里大接访活动中,律师出谋划策。调解也纳入了我们法院工作的考核目标,各位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也达成了很好的共识。把这项工作做好,也是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我们的力量。刚才马局长说要注重总结,我觉得非常好,刚才马一鸣法官说了一个案例,应该及时地总结,宣传我们的律师。
    [11:30:43]
  • [郭玉英]:
    好了,我们今天的律师参与刑事调解工作研讨会就到这里。
    [11:31:21]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直播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市高级法院的姚学谦和赵岩给予提供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网友,下次直播再见。
    [11: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