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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民三庭夏琳琳。[10:33:10]
- [主持人]:今天的案件由审判员李越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侯俊安、许艳平组成合议庭。[10:49:59]
- [主持人]:由于上午9点半的庭审持续至今尚未结束,关于汽车抵押合同的案件可能无法进行。我们将对现在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网络直播,向各位网友表示歉意。[10:54:02]
- [审判长]: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原告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剑飞;委托代理人魏红,黑龙江三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郭满芳,该单位副总经理。 被告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骆燮龙;委托代理人徐飞翔,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10:57:49]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5、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59:15]
- [审判长]: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本院公开审理原告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由审判长李越与人民陪审员许艳平、侯俊安组成合议庭审理,书记员于云担任法庭记录。[11:00:07]
- [审判长]:现在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权利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义务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11:01:14]
- [审判长]: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原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11:02:10]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2004年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项目名称是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临床研究。因被告未按合同期限完成,在此期间原告多次找被告,但被告都以种种理由推延此项目,至今也未完成,并且原告给被告发了两份律师函,要求协商解决此事并给予原告赔偿,但被告却说没有完成是因为“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在进行GCP执法检查过程中,对该药品临床试验单位之一的北京军区总医院临床基地采取了停止整顿的处理措施,导致了该院临床基地所有药品的临床试验研究中止,进而导致哈尔滨三联药业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临床研究项目中止至今。”随后原告去北京军区总医院临床基地调查此事,却与被告说的不一致,事实是北京军区总医院临床基地并没有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在进行GCP执法检查,并在2006年12月15日已经通知被告退出试验。但被告没有及时通知原告,致使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综上,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11:15:59]
- [审判长]: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增加或变更。[ 原告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收到起诉书了吗。被告代理人:收到了。[11:16:39]
- [审判长]:被告方答辩。[ 被告代理人]:我们不构成违约。原告诉讼时效已过,合同自然终止。[11:18:27]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原告代理人]:证据1、技术开发合同。 证据2、原告的律师函一份及原告的意见书一份。证据3、被告的答复函二份。证据4、北京军区总医院临床基地给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的一份去函。证据5、询问笔录一份。[11:19:17]
- [审判长]:被告方进行质证。[ 被告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所证明的目的有异议合同中11条5款中规定造成实验不能造成的损失应是原告承担。对证据2、真实性没有异议。对证据3、真实性没有异议。对证据4、真实性没有异议。对证据5、真实性没有异议。[11:21:04]
- [审判长]:被告举证。[ 被告代理人]:证据1、技术开发合同。目的是证明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中第6条规定了2005年12月30日证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证据2、函件。证明是由于临床实验达不到相应比例。证据3、给北京军区总医院的复函。证明要找新实验患者。[11:22:20]
- [审判长]:为什么复函的时间晚。[ 被告代理人]:开始是口头答复的后来才给复函。[ 审判长]:如何答复的。[ 被告代理人]:临床达不到要求所以这个实验没有做成。[11:22:54]
- [审判长]:原告方质证。[ 原告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证明目的有异议。我们经常电话沟通。但是没有书面证据。之后可以提供。时效没有过。从2009年给的律师函意见书看也有沟通的事实存在。开始说的原因和现在提供证据的原因是相矛盾的。停止实验是由于药品监督局的检查。但是现有又说是受验者有大批脱漏原因。但是是研究者造成的。对证据2、3、真实性有异议。第二次复函后我们自己去军区总医院找得到了临床基地主任,但是已通知了医药公司的人叫张峰的人说达到不80%。这个人也找不到了。不认可这个证据。[11:24:18]
- [审判长]:被告有送达到军区的通知吗。[ 被告代理人]:我们是邮寄送达的。[ 审判长]:回去找一下签收。[ 被告代理人]:好的。补充问这个询问笔录的签字是谁签字的。[ 原告代理人]:我们是自己去的调查。是邸晓辉自己签字的。[11:25:06]
- [审判长]:原告解释一下这个笔录实验达不到80%造成的后果。[ 原告代理人]:实验方案的问题。[ 被告代理人]:解释一下。临床实验报给食品药品中心作药品评审的工作,[ 审判长]:对人员有限制吗。[ 被告代理人]:有的。这个必须达到这个标准才能是可信的。[ 原告代理人]:这个是研究中心自己定的。[11:26:00]
- [审判长]:这个80%是必要的吗。[ 原告代理人]:这个不一定是必要的。开发中心和临床医院共同制定。[ 审判长]:是随便签定的?[ 原告代理人]:不清楚。[11:26:49]
- [审判长]:去作评审的需要什么资料。[ 原告代理人]:不清楚。我们是委托被告去作的。[ 被告代理人]:这个评审是三方共同认可的。北京军区总医院说了80%这个东西就不行。审判长;有这个方案的标准吗。[ 被告代理人]:我们回去找一下。[ 原告代理人]:我们没有签定这个方案。[11:27:35]
- [审判长]:有原告签字吗。[ 被告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提交一下三方签定的方案。[ 被告代理人]:好的。[ 审判长]:为什么不能委托其它医院作这个实验。还是必须要这个医院有资质去作评审。[ 被告代理人]:当时费用也给了,而且时间也不允许,这个观察期很长的。[11:28:17]
- [审判长]:是独一家吗。[ 被告代理人]:不是。[ 审判长]:当时完成不了的结果告知原告了吗。[ 被告代理人]:不清楚。[11:28:48]
- [审判长]:告知原告了吗。[ 原告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根本合同原告起诉的依据和被告答辩的依据有冲突吗。[ 原告代理人]:有冲突。[11:29:34]
- [审判长]:合同中写的因受验者大批脱落是什么。[ 原告代理人]:在临床实验中受试者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完成临床实验,所以就造成大批脱落。[11:30:03]
- [审判长]:造成的后果是被告承担吗。[ 被告代理人]:造成的临床实验不能的话我们负担,受试的原因适用的是第5条。[ 审判长]:原告有什么意见。[ 原告代理人]:受试者是第5款,研究医院是6款。[ 审判长]:是除去第5条的原因以外的任何的其它原因。[ 原告代理人]:是的。[ 被告代理人]:是的。[11:33:47]
- [审判长]: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第一诉讼请求要求终止合同,但是按照法律规定是解除合同。[ 原告代理人]:是的。[ 审判长]:被告同意解除合同吗。[ 被告代理人]:诉讼时效过了,合同应该自然终止了。[11:35:17]
- [审判长]:围绕焦点是是不是违约。是否过了时效问题。[ 原告代理人]:第一点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原告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理由是4点。理由1,被告和原告是签订合同的,被告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完成,被告以临床没有完成拖延。理由2,被告所说应该在2007年12月30日主张的理由不成立。理由3,原告一直在与被告联系,2009年1月29日被告发了一份数据证据。理由4,被告也发了律师函证明和我们有联系。从以上4点可以证明原告没有超过诉讼时效。[11:39:56]
- [原告代理人]:被告应该返还违约金的理由4点。1是被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就是93年的临床指导原则问题。这个合格人群应该达到80%以上,和合同的第8条2款是一致的。2是脱落和阳性率没有关系。脱落是入主之后造成的和阳性率没有关系。从原告证据各家医院和专家证明和阳性率没关系。理由3是被告提到的花费问题,应该按照合同履行,没有履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最后一个理由是按照合同法338条退一万步讲,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不能实行的,应当及时告知但是没有告知的应该承担责任。被告应该及时通知我们,没有采取措施挽救。[11:41:26]
- [审判长]:被告意见。[ 被告代理人]:第一诉讼失效因为期限截止终止,根据民法通则193条的规定,应该看履行期限的时间,合同签订的是2005年12月30日之前应该把临床交给被告方,没有履行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在这个期限之后原告应该向我们主张技术服务的临床资料,直到2009年年底也没有提出这个要求。本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法律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在本案中没有体现。但是在律师函是2009年7月份。我们也没有同意再继续履行这个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153条的规定,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理由的应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中诉讼时效届满了。我们没有质量保证期的2年内的合同。我们签订的合同和其它医院的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和各家医院的合同和本案的合同的履行是一致的。但是合同的有效期是2年,应该是以合同的履行期为合同的时效。[11:42:59]
- [被告代理人]:履行责任问题。原告的证据可以看出,这个合同没有履行完了在北京军区总医院的报告中阳性率达不到80%的标准。这个原因是国家的审批标准。但是已经到达不到这个标准。受验者的标准是要进行用药实验。但是在用药实验中可能达不到80%以上的阳性率,把所有的剔除标准扣除后,北京军区总医院达不到这个标准,拿不出这个有医学统计的准确数据,其它3家基本完成,但是朝阳医院达不到80%。这个所有的病例是病人的档案,我们统计也要委托专门的统计单位进行统计,我们也没有办法拿出来的。[11:43:36]
- [审判长]:这个统计了吗?[ 被告代理人]:我们需要等所有病例出来之后,才能委托专门统计。所以违约责任不在我们。导致本案损失2005年年底原告应该要报告,但是直到2009年才起诉,我们的工作也不可以拖延5年,不找我们的。这个和新药审批有关系,我们这个是仿制药。按照之前的规定我们可以给直接发新药证书,之后在合同届满后不发新药证书了。2006年的时候国家药品监督局没有批准过新的药品。从2006年到2008年没有批准新的药品,即便拿了也没有办法拿的新药。我们也没有办法找各家医院统计。这个项目从临床实验看立项是失败的。双方合同履行不下去是政策风险的问题。作为项目的发起人在项目应该承担的经营风险,由于病例脱漏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这个也不是技术方承担责任。所以这些原因,作为项目的发起人应该承担这样风险问题。我们也干了这个活而且我们也拖欠了其它医院的费用。[11:45:13]
- [原告代理人]:我们这个不是仿制药。是三类新药。说2006年到2008年没有批准新药,但是批准我的药品是有好几个。阳性率的问题。说入主之前要求阳性率达到80%,至少有10个人中8个人的阳性率达到80%以上,如果不成的话是不能入主的,被告陈述的脱漏和阳性率的关系不认可。[11:45:37]
- [原告代理人]:说和4家医院是独立的关系。如果没有我们委托的临床实验也不可能有其它4家医院合同。合同的有效期问题,这些年我们也不可能不和被告联系,我们也没有收到被告的任何材料。[11:45:54]
- [被告代理人]:药品审批这个,是完全没有新药,这个有可能有新药审批,但是也有没有审批的。从2006年到2008年的药品报批问题,其中有60%被刷下来的。有新的药品,但是很少的。向原告的的这个药品是不可能审批下来的。[11:46:14]
- [原告代理人]:从我们去询问过的医院,这个药品好多家都成功了。但是医院的人员说被告单位的人员不去了。说被告单位的要停止实验了。也没有送去细菌。[ 被告代理人]:mic的设定问题。这个是没有收集到这细菌的。[11:46:51]
- [原告代理人]:北京军区总医院没有达到80%以上,应该选择合格人群。[ 被告代理人]:北京军区总医院给我们发的函说,入选过程中有一个剔除标准。[11:47:04]
- [原告代理人]:阳性率达到80%,应该在实验中有细菌存在。但是没有说过程中有80%,被告也没有提交研究方案。[ 被告代理人]:入选标准,应该是有测试的。不断的用药对比,这个要记到脱落中。[11:47:25]
- [审判长]:当时入选时查不查阳性率80%的问题。[ 被告代理人]:当时是有要求的。在出来后在查一次。[ 审判长]:如果入选的时候有的人员达到了80%以上,那应该入选一倍以上的人员。每个过程都要提出的。[ 被告代理人]:正常的情况下,委托3家医院但是有些医院的特殊性,达不到标准。我们或委托多一些的。[11:47:58]
- [审判长]:北京军区总医院的这个如何证明达到入选的人员达到80%的。[ 被告代理人]:看具体的操作问题。我们就是给技术性的指标,入选标准剔除标准,然后医院按照这个作。[ 审判长]:有监督吗。[ 被告代理人]:有监督的人员。[11:48:36]
- [审判长]:有联系吗。[ 被告代理人]:有。[ 原告代理人]:北京军区的陈主任说被告的人员之后就没有去联系。达不到80%应该重验,在第8条的第2款。如果北京军区作不成了,可以换一下一家医院也没有通知我们,[ 被告代理人]:负责的这个人员张锋已经不再我单位工作了,而且我们询问了张锋说给原告的单位发给电子邮件。[11:49:05]
- [原告代理人]:我们没有收到。[ 审判长]: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本庭不再予以调解,现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原告代理人]:坚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 审判长]:休庭,看笔录签字。[11:49:47]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2:00:57] - [声明]: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2: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