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审判长王承晔

审判员叶铭

审判员嵇瑾

上诉人通过远程审理接受法庭询问

本案合议庭正在审理此案

本案通过远程审理方式进行
2010年7月9日9:30直播上海二中院审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通过上海法院网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审理的一起合伙协议纠纷进行图文直播,欢迎大家的关注与参与。本起案件上诉人为黄慧芬,被上诉人上海松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案由是合伙协议纠纷。审理本案的合议庭人员有,审判长王承晔 代理审判员;嵇瑾、叶铭;主审法官,叶铭,担任本次庭审的书记员是张煜。
    [09:38:06]
  • 主持人: 下面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本次直播的案件。
    2005年1月24日,黄慧芬与上海松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签订联营协议书一份,规定,上海松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入资金36万元,固定资产5.8万元;黄慧芬投入资金20万元;双方决定保持上海松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名称、机构不变,由黄慧芬派黄克强任公司副总经理,参与企业管理和领导;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确定了具体分配利润方案。双方约定协议自二00五年二月一日起至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按各自投资金额的30%向对方作出赔偿。2009年黄慧芬向一审法院起诉称联营期限届满,故请求判令上海松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返还出资款20万元并赔偿相应损失。一审法院未支持黄慧芬诉请,现上诉至我院。
    [09:38:43]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让我们进入庭审现场。
    [09:39:26]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09:40:58]
  • [审判长]:
    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
    [09:44:40]
  • [审判长]:
    上诉人将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权限陈述一下(今天由谁出庭?)
    [09:45:15]
  • [上诉人]:
    黄慧芬(未到庭)
    性别,女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43年02月19日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300弄18号。
    [09:45:32]
  • [委托代理人]:
    郭波,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09:47:15]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将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权限陈述一下(今天由谁出庭?)
    [09:47:32]
  • 被上诉人:上海松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美公司”)(未到庭)
    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小蒸松蒸公路4398号C幢1224室。
    法定代表人,祝佳。(未到庭)
    [09:48:04]
  • [审判长]: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现在开庭。(击法槌)
    上诉人黄慧芬因与被上诉人上海松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09)青民二(商)初14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王承晔担任审判长,会同代理审判员嵇瑾、代理审判员叶铭组成合议庭,本案书记员张煜,担任今天庭审记录。
    [09:48:38]
  • [审判长]:
    上诉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回避?
    [09:52:46]
  • [上诉人]:
    不申请。
    [09:52:55]
  • [审判长]:
    有关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权利和义务,法庭在开庭前已经以书面形式告知了各方当事人。
    [09:53:01]
  • [审判长]:
    上诉人,本院所发的告知权利义务书及其附件是否收到?
    [09:53:08]
  • [上诉人]:
    收到。
    [09:53:13]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人有变更、撤销诉讼请求的权利;当事人还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向证人发问,进行辩论,发表最后意见,请求调解和申请执行的权利;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对笔录中记载自己陈述部分,却有遗漏和差错,有权申请补正;当事人还有权请求自费复印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
    [09:53:25]
  • [审判长]: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义务依法行使上述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如实回答法庭询问,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发言。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应当履行。
    [09:53:54]
  • [审判长]:
    上诉人是否听清楚了?
    [09:54:22]
  • [上诉人]:
    听清楚了。
    [09:54:28]
  • [审判长]:
    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及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09:54:49]
  • [上诉人]:
    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原审判决。
    2、请求被上诉人返还和赔偿上诉人的出资损失费20万元及从08年12月25日止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即我方在原审时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09:55:11]
  • [上诉人]:
    事实理由,详见上诉状。双方联营期限已届满,不再共同联营,故我方要求被上诉人返还我方的出资款,但是被上诉人拒绝返还,故我方提出本案诉讼。
    [09:55:55]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对原审查明事实部分有无异议?
    [09:56:10]
  • [上诉人]:
    对原审查明事实部分没有异议。
    [09:56:21]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二审期间有无新的证据提供?
    [09:56:35]
  • [上诉人]:
    1、联营协议书一份,证明双方投入的资金,对外的主体及财务的管理、合作期限及违约责任。
    [09:56:42]
  • [上诉人]:
    2、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946号―2民事裁定书,证明双方联营期间的财务在被上诉人处,且法院作出了保全该帐册的裁定书,裁定内容为被上诉人自2005年1月至08年2月的会计报表、记帐凭证等财务资料。
    3、本案原审法院(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946号案件中第一次及其第三次庭审笔录,证明双方联营期间,以被上诉人身份对外承担主体资格,董事长为祝佳,联营期间的财务由被上诉人制作并保管,法院依此作出了证据保全的民事裁定书,进而证明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在被上诉人处,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09:57:03]
  • [审判员叶铭]:
    告知上诉人,联营协议书你方在原审时已经提供,故不作为新证据提交。
    [09:57:14]
  • [上诉人]:
    清楚了。
    [09:57:18]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你方要求返还投入的本金20万元,依据是什么?
    [09:57:26]
  • [上诉人]:
    (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946号民事判决书中,法院已经确认上诉人在双方联营过程中实际出资20万元且在该案的二审判决中对此也予以了确认。
    [09:57:38]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你现在要求返还20万元的依据?
    [09:57:45]
  • [上诉人]:
    根据双方联营协议书第六条的约定,联营期限为三年,现已经届满。且在履行过程中,我方明确向被上诉人提出不再继续进行联营,且对被上诉人提出了违约责任的主张,依此要求被上诉人返还20万元。
    [09:57:53]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及依据?
    [09:58:00]
  • [上诉人]:
    我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双方联营合同期满后,应解除合同并取回各自投入的投资款。本案中,我方是根据(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946号民事判决书作出之日第二日,即08年12月25日开始计算,要求计算至被上诉人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
    [09:58:10]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截止今日,双方联营的经营状况如何?
    [09:58:17]
  • [上诉人]:
    在(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946号一案中,我方提出对相关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以便了解双方联营期间经营状况,但被上诉人未予配合。据我方了解,联营期间应是盈利的。
    [09:58:23]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财务帐册是谁制作的、现在何处?
    [09:58:29]
  • [上诉人]:
    双方联营期间的财务帐册是被上诉人制作的,在(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946号第一次庭审笔录中第8页被上诉人明确表示是其制作的。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法官问到公司联营期间的经营状况,被上诉人代理人当时表示要回去核实,故可证明相关的财务帐册均由被上诉人保管。且法官依据(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946号―2民事裁定书对被上诉人的财务帐册进行保全时,被上诉人也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并表示完全配合法院地要求进行查封。故综上可以知道,联营期间的财务帐册等均在被上诉人处,并由其保管。
    [09:58:41]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青浦另案结案后,相关保全财务帐册的去向你方是否清楚?
    [09:58:49]
  • [上诉人]:
    应该在被上诉人手中。
    [09:58:54]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946号一案中,你方曾要求分配利润,之后审理过程中你方为何撤回了这部分诉讼请求?
    [09:59:00]
  • [上诉人]:
    在该案中,我方确实曾提出分配利润的诉讼请求。之后由于该案审理期限比较长,且被上诉人不配合法院的保全措施,也不肯提供全部的联营期间的财务帐册。故仅就被上诉人提供的部分财务帐册,无法进行相应的审计。考虑到该案的尽快审结,我方撤回了分配利润的诉讼请求,另案再行主张。
    [09:59:10]
  • [审判员叶铭]:
    上诉人,你方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材料,在本案原审时为何没有提供?
    [10:00:28]
  • [上诉人]:
    本案我方的诉讼请求是投资款的撤回,并非要求注销公司,故我方认为只要证明我方实际投入过投资款,且联营协议已经到期即可。由于(2007)青民二(商)初字第946号民事判决已经确定了我方实际投入20万元的事实,故我方没有再另行提供这些证据。
    [10:00:35]
  • [审判长]:
    上诉人,联营协议签订后,实际有无开展过经营活动?
    [10:00:41]
  • [上诉人]:
    实际经营了。
    [10:00:47]
  • [审判长]:
    上诉人,你方认为联营体是盈利的,有无证据可以证明?
    [10:00:53]
  • [上诉人]:
    联营体的财务帐册均在被上诉人处,故我方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我方提出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被上诉人也一直未予配合。我方现只要求按照联营协议书的约定,返还20万元的投资款。
    [10:01:02]
  • [审判长]:
    法庭事实调查结束,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10:01:07]
  • [上诉人]:
    1、双方联营协议书签订后,对外主体是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也由被上诉人法人担任,公司的财务也由被上诉人制作并保管。
    [10:01:19]
  • [上诉人]:
    在双方联营期间,我方多次向被上诉人提出要求查看相关的财务帐册,在青浦另案中也向法院提出了审计申请,但由于被上诉人持有财务帐册,不配合法院的保全及审计的工作,故无法进行审计。
    [10:05:17]
  • [上诉人]:
    原审法院认为由于我方未能提供双方合作期间的盈亏状况,故无法认定双方联营期间的盈亏状况。我方认为,联营期间对外的主体是被上诉人,现双方合作期满,上诉人只要求返还投资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被上诉人认为联营期间存在亏损,并应由我方与其共同进行承担,也应由被上诉人对亏损情况进行举证。
    [10:06:12]
  • [上诉人]:
    原审法院认为我方无法提供双方合作期间的财务帐册,故法院无法进行相关的司法审计。我方认为,鉴于青浦另案查明的事实,相应的公司财务帐册均在被上诉人处,我方无法提供。且我方要求返还投资款时,并未要求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从举证责任方面看,也应由被上诉人举证证明双方联营期间的盈亏情况。故原审法院要求我方提供双方联营期间的财务帐册是不合情理的。在本案中,由于我方主张的只是返还投资款,并未要求解散并清算公司,故相应的司法审计我方认为并无必要进行。原审法院以此理由对我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明显对上诉人不公。
    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10:09:01]
  • [审判长]:
    上诉人还有无其他意见?
    [10:09:13]
  • [上诉人]:
    没有。
    [10:09:19]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当事人如果认为还有所补充说明,可在庭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现在各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
    [10:09:44]
  • [上诉人]:
    支持上诉请求。
    [10:09:51]
  • [审判长]:
    鉴于被上诉人未到庭参加审理,故法庭无法主持调解。
    [10:10:35]
  • [审判长]:
    今天开庭到此结束,闭庭后请上诉人阅看笔录,阅看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如有差错,可以要求书记员进行补正。
    [10:11:47]
  • [审判长]:
    现在退庭。(击法槌)
    [10:12:11]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10:12:28]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为此,谢谢大家。
    [10: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