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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夫贵,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14:53:38]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货物出口俄罗斯中途被变卖 货主起诉货代公司索赔偿”的纠纷,欢迎大家关注。[14:54:17]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14:54:25]
- [主持人]:原告赵某起诉称:2008年7月至10月期间,原告将共计4692公斤、总价值660552元的服装、箱包等货物,交由被告某货代公司代理出口俄罗斯,交货地点在朝阳区吉祥里101号,通常情况下,从被告公司收到货物后约15天俄罗斯客户即可收到货物,然而,时间已经一年多,客户仍未收到,经了解原告的货物未经出口,即在边境口岸被被告变卖,被告擅自变卖货物属于侵权,故起诉至法院要求:1.判令被告公司给付原告货款660552元;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14:54:40]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14:55:06]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4:55:52]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14:58:11]
- [原告]:赵某,男,1980年*月*日出生,满族,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足自治县某乡某村村民,住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公寓*室。[15:02:36]
- [原告委托代理人]:沈满章,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15:02:50]
- [被告]:北京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前二街*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经理。[15:03:24]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15:04:10]
- [双方]:无异议。[15:04:21]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赵某与被告北京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代理审判员王卿独任审判,由书记员张兰兰担任法庭记录。[15:04:59]
- [审判员]:下面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15:05:17]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15:05:25]
- [双方]:听清了,不申请。[15:05:36]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和理由?[15:06:46]
- [原告委托代理人]:2008年7月至10月期间,原告将共计4692公斤、总价值660552元的服装、箱包等货物,交由被告某货代公司代理出口俄罗斯,交货地点在朝阳区吉祥里101号,通常情况下,从被告公司收到货物后约15天俄罗斯客户即可收到货物,然而,时间已经一年多,客户仍未收到,经了解原告的货物未经出口,即在边境口岸被被告变卖,被告擅自变卖货物属于侵权,故起诉至法院要求:1.判令被告公司给付原告货款660552元;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15:07:08]
- [审判员]:原告对诉状有变更或者补充吗[15:21:00]
- [原告委托代理人]:4692千克有错误,应当是十三张运单上记载的重量总和。[15:21:18]
- [审判员]:被告陈述答辩意见?[15:21:31]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其主张事实不存在,双方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接受过原告的货物。[15:22:08]
-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质证。[15:22:21]
- [原告委托代理人]:证据一出口代理货运单13张,证明被告先后十三次收取原告的货物价值660552元,运单上记载的是美元,按照2008年的美元与人民币汇率6.83计算的人民币价值。[15:22:35]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不认可真实性,运单不是我公司的,运单上写的公司名称与地址均不正确,我公司出具运单必须由发货人签字,但是本案原告并未签字,我公司在运单上盖财务章或公章,我公司没有制单专用章。[15:22:49]
- [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原来的控制人将货物变卖并逃跑后将公司卖给现在被告的法定代表人。[15:23:03]
- [原告委托代理人]:证据二公证书,证明十三批货物其中七批是由段福田接收的,但是其目前没有收到。[15:23:12]
- [被告委托代理人]:真实性认可,但是我公司未给段福田发过货,不认可其证明目的。[15:23:26]
- [审判员]: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书面合同吗[15:27:35]
- [原告委托代理人]:没有书面合同。[15:28:22]
- [审判员]:双方之前存在业务往来吗[15:28:33]
- [原告委托代理人]:从2008年4月份双方存在业务关系,但是都结清了。货物也都是发往莫斯科的。[15:28:46]
- [审判员]:托运的流程?[15:29:01]
-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将货物交给被告公司的业务员王超,我给他打电话告诉其货物的地点,由王超自己来找我取货。王超将货物到被告公司称重,我也跟着,称重后在公司给我货物运单,货物运到后我给运费。国内运费是国内周转时发生的运费,有的货物没有国内周转,就没有国内垫付运费。[15:29:19]
- [审判员]:编号是1的单子上的运费[15:29:35]
- [原告]:美元3120元。在运单上到付栏显示的数额就是我给被告的运费数额。[15:29:49]
- [审判员]:莫斯科的收货人取货的依据[15:30:03]
- [原告]:我将货运单从网上传给收货人告诉其单号、件数等,收货人凭此取货。[15:30:15]
- [审判员]:原告给付运费的方式[15:38:00]
- [原告]: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将运费给被告,都是给的现金。[15:38:11]
- [审判员]:你与收货人之间的关系[15:38:23]
- [原告]:买卖合同关系,我们之间有合同。[15:39:06]
- [审判员]:货物到了被告给你什么凭证吗[15:40:11]
- [原告]:没有给过。收货人接到货物后会给我打电话,我也会致电被告查询运输情况。[15:40:26]
- [原告委托代理人]:王超的证人证言及公函,证明王超是被告公司的业务员,被告给原告运输过货物,且用过制单专用章。[15:44:12]
- [被告委托代理人]:对证明王超是我公司人员的公函上的公章是我公司的,不能确认王超是否是我公司人员。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不认可。[15:44:46]
- [审判员]:宣证人到庭。核实证人身份[15:44:59]
- [证人]:王超,男,1981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15:45:23]
- [审判员]:宣读证人权利义务(完毕)[15:45:37]
- [证人]:听清了。[15:45:47]
- [审判员]:你以前是被告公司的业务员吗[15:45:58]
- [证人]:是。[15:46:06]
- [审判员]:证人出庭作证内容[15:46:16]
- [证人]:2008年9到10月份之间,原告委托被告发了多批次货物,但是货物未在莫斯科收到,运单上的所有三角章都是真实的。后来听说货物共计十三批,全部在东北口岸被变卖,被告一直说赔偿,但是没有实际赔偿,大概在2008年11月份公司的所有设备被搬走了。[15:46:29]
- [审判员]:原告询问证人[15:46:38]
- [原告委托代理人]:你在公司工作时间,当时公司领导?[15:46:59]
- [证人]:07年底到08年底我均在被告公司,当时的领导是朱正操,我不认识现在的经理。[15:48:30]
- [原告委托代理人]:制单章的问题,你现在还有其他盖章的材料吗[15:48:43]
- [证人]:有,我在离开公司前保留了部分材料,提交加盖制单章的运单原件。运单上没有发货人,只有收货人,发货人的信息在公司电脑中记录。[15:51:12]
- [审判员]:被告询问证人[15:51:23]
- [被告委托代理人]:没有问题。[15:51:45]
- [审判员]:货物运输方式[15:52:41]
- [证人]:涉诉货物是空运,不知道是哪家航空公司,好像是海航发送到满州里。[15:52:51]
- [审判员]:你在公司的职务[15:53:28]
- [证人]:我负责收货,具体发到哪我不管。[15:53:41]
- [审判员]:制单专用章什么时间盖[15:53:54]
- [证人]:收到货物当天或第二天。如果客户在我公司运单当天给,如果是外地的,客户到我公司处再给。[15:54:02]
- [审判员]:涉诉货物如何处理[15:54:56]
- [证人]:在东北口岸被变卖了,货物在满州里过海关,进行中转,再装机运到莫斯科。[15:55:05]
- [审判员]:原告的货物一直是你联系的吗[15:55:21]
- [证人]:我们很早就认识,原告以前也是给其他公司做业务的,后来自己做生意,就找我运货。[15:55:35]
- [审判员]:证人退庭[16:00:53]
- [审判员]:双方发表质证意见[16:00:58]
- [原告委托代理人]:认可真实性。[16:01:11]
- [被告委托代理人]:不认可真实性,我公司不做国际货物,只做国内货物,且运单上的相关内容没有填写,制单专用章不备案,任何人随时可以刻制,公司凭什么授权王超处理业务没有证据。[16:01:25]
- [审判员]:客户货款什么时候给原告[16:02:27]
- [原告]:客户收到货物后给,有时间银行电汇,有时间从莫斯科带回来。[16:02:39]
- [审判员]:被告有证据向法庭提交吗[16:02:51]
- [被告委托代理人]:运单,我公司是海航的二级代理,可以从航空公司直接拿运单,证明客户托运货物,我公司会给客户运单联,还有我公司自己的运单客户联,且客户必须签字,我公司运单没有打印的,航空运单也没有打印到一张纸上的。[16:03:06]
- [原告委托代理人]:关联性不认可,因为此单是法定代表人更换后使用的运单。[16:03:18]
- [被告委托代理人]:被告一直使用我提交的运单,在我接手前被告也使用此运单。[16:03:31]
- [审判员]:双方对事实还有补充吗?[16:03:42]
- [双方]:没有。[16:03:51]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6:04:02]
- [审判员]:原告首先发表辩论意见。[16:04:08]
- [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是否现在做莫斯科的业务与本案无关。王超的证人证言是真实的,因为其在公司做的业务时间长,且对公司的业务流程了解。发生纠纷后原告找到被告之前的负责人要求赔偿,其也同意赔偿,因此原告的要求合理合法。[16:04:26]
- [审判员]: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6:04:36]
- [被告委托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我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注明了不做国际业务。原告所称的被告原来的负责人赵久明我不认识。证明只能授权王超解决纠纷,与本案无关。运单上没有托运人签字。[16:04:53]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调解就不进行了。[16:05:04]
- [审判员]:双方作最后陈述。[16:05:09]
- [原告委托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16:05:19]
- [被告委托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16:05:28]
- [审判员]:现在休庭,阅笔录签字[16:05:38]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民二庭书记员武莉婕和网管员朱春明。本次网络直播亦得到负责拍照和传送图片的杨秀芝的大力协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6:06:32]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6:0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