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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早上好!欢迎关注石景山区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主持人,石景山法院研究室何照新。[09:07:06]
- [主持人]:今天,我们将一同关注一起“谎称合伙做生意 骗取70万”的刑事案件。[09:07:24]
- [主持人]: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即将直播的案件情况。[09:07:47]
- [主持人]:据指控,2009年4月份,在河北做生意的张某在朋友聚会时认识了被告人吕秀军,吕秀军称自己是做废铁生意的,可以通过从首钢买废铁之后再卖出去挣钱。三天之后,吕秀军通过朋友找到张某,说在北京准备倒一批废铁回来,利润比较大,大约有700吨废铁,要花140万元,但钱不够需要张某帮忙。张某起先怀疑这事不靠谱,后听吕秀军说可以带着张某一块到北京买废铁,便同意并拉上了自己的合作伙伴孙某一同到了北京。被告人吕秀军开车将张某和孙某带到首钢最南边一个收铁的地方,当着两人的面装了十车废铁后,让张、孙二人去银行汇款。吕秀军自己没有跟着去银行,而是让一个谎称是废铁卖家的弟弟的男子跟张某和孙某一同去银行,并让把钱汇给了其指定的帐户内,二人共汇了70万元。回来之后,吕秀军借口出去吃饭,便留下张某看着继续装车,等货主来了之后询问汇钱一事时,张某和货主一同到银行查到货主的银行卡里并没有收到钱。于是,张某发现自己被骗了随后便报警。[09:08:59]
- [主持人]: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石景山法院法官李婧,陪审员郭凤香、王世江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书记员王海玲担任法庭记录。[09:09:18]
- [主持人]: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09:37]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09:10:43]
- 审判长: 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 [09:22:40]
- 被告人:吕秀军,男,1980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 [09:23:25]
- [审判长]:被告人吕秀军,你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因为什么?[ 吕秀军]:2010年1月25日被羁押,2010年1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3月2日被逮捕,因为涉嫌诈骗。[ 审判长]: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何时收到的?[ 吕秀军]:收到了,是2010年6月17日收到的。[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吕秀军涉嫌诈骗一案。本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李婧担任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郭凤香、王世江组成,书记员王海玲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庄瑞昌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中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洪岩受委托出庭为被告人吕秀军辩护。[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你们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有刑诉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可以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人,你申请回避吗?[ 吕秀军]:不申请。[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判长]: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吕秀军]:听清了。[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23:59]
- [审判长]:被告人吕秀军,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了吗?[ 吕秀军]:听清了。[ 审判长]:与送达你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吕秀军]:一致。[09:26:20]
-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异议?[ 吕秀军]:有异议。[ 审判长]:是否自愿认罪?[ 吕秀军]:我不认罪。[ 审判长]:你简单陈述一下案发经过。[09:27:52]
- [吕秀军]:我没有诈骗,只是向张宝华借款70万元,我给他5万元利息,我自己一个人做废钢生意,没有和他合伙。[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被告人吕秀军,本公诉人今天在法庭上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供述,你听清楚了吗?[ 吕秀军]:听清楚了。[ 公诉人]:你跟张宝华如何谈的这笔生意?[ 吕秀军]:我给张宝华打电话,说“我现在做生意,你能借我点钱吗?”他说“可以借,不过要利息”。[ 公诉人]:孙建柱是谁招来的?[ 吕秀军]:是张宝华招来的,但我没有管他借[09:29:23]
- [公诉人]:2009年5月4日你们是否去废钢的工地了吗?[ 吕秀军]:去了。[ 公诉人]:他们既然没有合伙为何去首钢工地?[ 吕秀军]:张宝华说看一眼,看完后回去就将钱借给我。[ 公诉人]:你是否跟张宝华说借款做什么用了吗?[ 吕秀军]:说了。[09:30:15]
- [公诉人]:张宝华称要到现场“看一眼”是什么意思?[ 吕秀军]:我不清楚。[ 公诉人]:你到现在也不清楚,张宝华所说的“看一眼”是什么意思吗?[ 吕秀军]:是。[ 公诉人]:给出售废钢的人是否谈了该笔生意?[ 吕秀军]:谈了。[09:31:12]
- [公诉人]:原先是否做过这样的生意?[ 吕秀军]:做过。[09:31:34]
- [公诉人]:付款方式如何?[ 吕秀军]:之前是有现场付款或者转帐,这次是现场付款。[ 公诉人]:在现场时,你是否带钱了?[ 吕秀军]:带了,张宝华将钱借给我了。[ 公诉人]:当时张宝华就将钱借给你了?[ 吕秀军]:是。[ 公诉人]:你如何跟张宝华说的?[ 吕秀军]:我就说“你把钱打过来吧,我该用了”。[09:32:52]
- [公诉人]:你是否叫了其他人?[ 吕秀军]:叫了,叫上了付志成(音)。[ 公诉人]:为何叫这个人?[ 吕秀军]:因为我的身份证丢了,所以无法取现金,需要付志成提供身份证取钱。[09:33:39]
- [公诉人]:付志成到了现场后,你如何跟张宝华说的?[ 吕秀军]:我就跟张宝华说“这是我朋友,你把钱打入他帐户就可以了”。[ 公诉人]:他打了吗?[ 吕秀军]:打了。[09:34:46]
- [公诉人]:你认为将钱打入付志成帐户内是什么意思?[ 吕秀军]:就是借给我了,因为我的卡没有身份证证明取不了。[ 公诉人]:你是否参与了张宝华到银行汇款的过程?[ 吕秀军]:没有,我当时在现场看着,因为是我自己的买卖。[09:35:24]
- [公诉人]:张宝华回到现场后如何跟你说的?[ 吕秀军]:就是说“钱打完了”。[ 公诉人]:你如何跟他们说的?[ 吕秀军]:我就说“可以了”。[09:35:59]
- [公诉人]:之后发生什么事了?[ 吕秀军]:之后就没事了,到了中午我们就吃饭去了,但张宝华他们不去。[ 公诉人]:你叫张宝华去吃饭了?[ 吕秀军]:是。[ 公诉人]:你肯定?[ 吕秀军]:我肯定。[ 公诉人]:那你跟谁吃饭去了?[ 吕秀军]:我跟付志成。[09:37:27]
- [公诉人]:吃饭期间你们说什么了?[ 吕秀军]:就说想这笔生意做不做,因为做的话赔钱,所以不做了。[ 公诉人]:你决定不做生意,是否跟张宝华和孙建柱说了?[ 吕秀军]:没有,因为我没必要跟他们说,另外如果我说了,要赔偿他们损失。[ 公诉人]:损失大约是多少?[ 吕秀军]:货的损失及装卸车的损失,再加上我找的半挂车的费用大约在10余万至20余万之间吧。[ 公诉人]:你决定不做生意没有跟张宝华和废铁的摊主说?[ 吕秀军]:是。[ 公诉人]:当时你是否关手机了?[ 吕秀军]:没有,但走后4、5个小时后,手机可能没电了,就自动关机了。[ 公诉人]:之后你和张宝华联系了吗?[ 吕秀军]:没有,但我让我家人跟他联系,还他钱什么的。[ 公诉人]:之后你和付志成做什么了?[ 吕秀军]:去银行支取钱。[ 公诉人]:取钱后做了什么?[ 吕秀军]:给王化晨(音)的打了30万元,因为我前他30万元,剩下的钱我全取出来了。[ 公诉人]:你前王化晨30万元是非是你自己的债务关系?[ 吕秀军]:是。[ 公诉人]:你是否给付志成钱了?[ 吕秀军]:给了他1万元,但这钱是我自己包里的钱。[ 公诉人]:为何给他1万元?[ 吕秀军]:因为他帮我装车、卸车什么的,辛苦费用。[ 公诉人]:剩余的钱是多少?[ 吕秀军]:40余万。[ 公诉人]:现在何处?[ 吕秀军]:丢了。[ 公诉人]:是否报案了?[ 吕秀军]:没有。[ 公诉人]:为何没有报案?[ 吕秀军]:我之前也丢给钱,报案了,根本不管用,警察也没帮我找到过。[09:43:05]
-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讯问到此。[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张洪岩]:被告人吕秀军,你跟被害人接触时,对于涉案的钱款是如何谈的?[ 吕秀军]:我就跟他说做生意,向他借款。[ 张洪岩]:是否定了还款日期?[ 吕秀军]:当时没有定。[09:43:46]
- [张洪岩]:之后还过张宝华钱吗?[ 吕秀军]:还给,我让我家人将全部70万元还给他,但我家人只还他10万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张洪岩]:你跟起诉书中的两个被害人接触时,如何向他们介绍的自己?是否说你叫什么了?[ 吕秀军]:该怎么介绍么介绍,张宝华认识我,也知道我住那。[ 张洪岩]:我和两个被害人去现场,是他们要求去的?还是你要带他们去的?[ 吕秀军]:张宝华要求到现场看一下,所以我带他们去了。[ 张洪岩]:你当时是否问过张宝华为何到现场了吗?[ 吕秀军]:没有,因为都是朋友,所以愿意看就看呗。[ 张洪岩]:是否有揭发检举行为?[ 吕秀军]:没有。[ 张洪岩]:在本案发生发生是否接受过其他行政处罚?[ 吕秀军]:没有。[ 张洪岩]:审判长,辩护人问话到此。[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申请对被告人补充讯问。[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被告人你如何到案的?[ 吕秀军]:自己去的派出所。[ 公诉人]:你自己为何去派出所?[ 吕秀军]:因为我回家时,家人跟我说“你的事情惊公了”,我就说“没关系,我到派出所说清楚就好了”,谁知道到派出所就给我拘留了。[ 公诉人]:公诉人讯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吕秀军,你如何认识的张宝华?[ 吕秀军]:通过王凤华(音)认识的。[ 审判长]:何时认识的张宝华?[ 吕秀军]:5月4日的前半个月吧。[ 审判长]:因为什么申请认识的张宝华?[ 吕秀军]:因为牌场上认识的。[09:49:13]
- [审判长]:你为何想向张宝华借款?[ 吕秀军]:我没想向张宝华借款,我当时向王凤华借钱,他说自己手头上没钱,就介绍了张宝华,让我管他借。[ 审判长]:张宝华是做什么生意的?[ 吕秀军]:我不清楚。[ 审判长]:你做什么生意的?[ 吕秀军]:就是废钢的生意。[ 审判长]:在什么地方做废钢生意?[ 吕秀军]:芦井附近。[ 审判长]:你如何想到做5月4日的这笔生意?[ 吕秀军]:当时我正好看到这家工地有废铁,可以做这笔生意。[ 审判长]:你当时手里是否有现金做生意?[ 吕秀军]:没有。[ 审判长]:刚才你不是说自己手里有1万元吗?做这笔生意需要多少钱?[ 吕秀军]:做这笔生意大约需要70万元,但我当时手里就1万多。[ 审判长]:废铁每斤大概多少钱?[ 吕秀军]:我真不太清楚。[ 审判长]:你每次做废铁生意时,付款方式如何?[ 吕秀军]:有时候付现金,有时候转帐。[ 审判长]:付现金和转帐有什么区别吗?[ 吕秀军]:有区别,转帐的前提是必须保障。[09:53:21]
- [吕秀军]:有区别,转帐的前提是必须保障在过泵前质量没有问题,付现金是没什么把握,过泵之后才支付钱款。[ 审判长]:之前发生过本案的情况吗?[ 吕秀军]:有。[ 审判长]:结果如何?[ 吕秀军]:赔人家损失。[ 审判长]:这次你是否赔偿了人家损失?[ 吕秀军]:没有,因为钱实在太多了,我承受不了,所以选择了离开。[ 审判长]:这笔生意如果做成了,你盈利大约是多少?[ 吕秀军]:十几万。[ 审判长]:那么现在你没做成,损失大约多少?[ 吕秀军]:可能会二十几万。[ 审判长]:你向张宝华借的70万元是专门为了做这笔生意吗?[ 吕秀军]:当时没有约定专门做这笔生意,只是约定借款后还款利息是5万元。[ 审判长]:张宝华凭什么借你钱?[ 吕秀军]:因为他知道我有钱,也知道我是做废钢生意的。[ 审判长]:你何时、如何到的公安机关?[ 吕秀军]:1月25日,我自己去的公安机关。[09:56:22]
- [审判长]:10万元还给谁了?[ 吕秀军]:10万元是我家人还的,我不清楚还给谁了,另外我让我家人将70万元全部还给张宝华,但他们只还10万元我不清楚为什么。[ 审判长]:案发后,你都去哪了?[ 吕秀军]:去过东北、唐山。[09:57:26]
- [审判长]:你为何让你家人给还?[ 吕秀军]:之前也发生过这种事,我让我媳妇替我还一下,我没有躲张宝华,我不知道家人没还,我要知道我就回家取钱还他了。[ 审判长]:是否有揭发检举行为?[ 吕秀军]:没有,但我有一个异议,起诉书上称我与张宝华合伙做废铁生意,但实际上只是我自己做,并不是与张宝华合伙。[09:58:32]
- [审判长]: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10:00:50]
- [公诉人]:申请宣读被害人张宝华陈述。[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审判长,我能不能看一下这份证据。[ 审判长]:刚才公诉机关已经向你宣读了。[ 吕秀军]:我没有听清楚。[ 审判长]:哪个地方没有听清?[10:02:45]
- [吕秀军]:我如何介绍的付志成及我们之间的关系那段。[ 审判长]:请公诉人再宣读一下该段。[ 公诉人]:(宣读)[10:03:25]
- [审判长]:被告人有什么异议吗?[ 吕秀军]:有异议,当时货主老崔在场,我对张宝华说的就是付志成是我的朋友。[ 审判长]:对其他部分由无异议?[ 吕秀军]:其他不分我没有听清楚,希望公诉人再宣读一下。[10:04:11]
- [审判长]:公诉人再宣读一下该份陈述。[ 公诉人]:(宣读)[10:04:37]
-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刚才宣读的陈述有异议?[ 吕秀军]:有异议,张宝华说我和他合伙做生意,就是瞎说,实际上我只是管他借钱做生意,另外货主也不想张宝华所说的半截出现,实际上货主始终在现场,如果货主半截出现,货如何装车?不可能装。[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10:09:0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9:25]
- [公诉人]:申请宣读被害人张宝华陈述。[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有异议,我自始至终只是向张宝华借的钱,没有向别人借钱。[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因为我当时也没在现场,所以同意被告人的质证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12:22]
- [公诉人]:申请宣读证人孙建柱证言二份。[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10:15:15]
-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有异议,我没向孙建柱借钱,另外付志成与张宝华、孙建柱说的话、做的事与我无关,我当时也没在场。[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申请宣读证人付志成证言。[ 审判长]:准许。[10:16:10]
-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有异议,付志成所说的和所想的都不是事实,他推测我想骗人,但实际上我是在做生意,另外他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他给李伟(音)打工,我给李伟送货时,打款条上有我的名字,到了中午是人们货主提的吃饭,我才叫他们也吃饭去。[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10:16:4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申请宣读张宝华、孙建柱所做辨认笔录。[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10:17:10]
-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17:50]
- [公诉人]:申请宣读证人颜红福(音)证言。[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10:19:10]
-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有异议,颜红福这个人我始终不认识,我没在铁摊向任何介绍过张宝华是老板。[ 审判长]:那你跟那个人联系的这笔货物?[ 吕秀军]:老崔。[ 审判长]:当时铁摊上的事情归谁负责?[ 吕秀军]:就是老崔,我看见老崔后就跟他说了“这是我的朋友”,而且老崔也知道我做生意就是一个人做,不会有别人参与。[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10:21:0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21:20]
- [公诉人]:申请宣读证人崔学龙(音)证言。[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10:22:14]
-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有异议,崔学龙这个人我也不认识,另外我的车上没有人,因为我车上有现金,所以我把车锁上了。[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22:57]
- [公诉人]:申请宣读证人杨世海(音)证言。[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23:29]
- [公诉人]:申请宣读证人付志成证言。[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24:48]
- [公诉人]:申请宣读证人付志成所做辨认笔录。[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25:19]
- [公诉人]:申请宣读证人王化晨(音)证言。[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王化晨说我是将骗来的钱还给他,我也有异议,我当时没跟王化晨说钱的来源,实际上我是用借来的钱还给他。[10:28:21]
- [审判长]:法庭补充讯问你几个问题,你何时发生这笔生意不能再做下去了?[10:28:45]
- [吕秀军]:在把货物装了三分之一的时候。[10:29:12]
- [审判长]:你何时让张宝华去打的钱?[ 吕秀军]:在装车的时候让他打款,我当时也是怕他不给钱,所以防备着点。[10:29:27]
- [审判长]:为何找到王化晨说在5月30日就可以将30万元还给他?[ 吕秀军]:我没有说过,到了5月份我就没跟他提过钱的事。[10:30:03]
-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30:47]
- [公诉人]:申请宣读吕秀军之姐的证言。[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32:01]
- [公诉人]:申请宣读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帐户明细条、资料咨询条、取款凭条。[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32:24]
- [公诉人]:申请宣读收条复印件。[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32:46]
- [公诉人]:申请宣读证人吕秀军之妻证言。[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33:18]
- [公诉人]:申请宣读被害人孙建柱2010年1月4日陈述。[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10万元的还款确实是还了,而且上面有双方的签字。[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34:56]
- [公诉人]:申请宣读吕秀军之妻出具的欠款证明一份。[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还钱的时候我不清楚,让我的辩护人说吧。[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还钱的时候我没在场,只是有个证据材料。[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有无异议?[ 吕秀军]:没有异议了。[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37:06]
- [公诉人]:申请宣读公安机关出具被告人吕秀军到案经过。[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37:43]
- [公诉人]:申请宣读在逃人员登记表及在逃人员撤消表。[ 审判长]:准许。[ 公诉人]:(宣读)。[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吕秀军]:无异议。[ 审判长]:辩护人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张洪岩]:无异议。[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举证暂时到此。[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吕秀军]:无。[10:39:29]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10:40:09]
- [张洪岩]:有:1、付志成在公安机关所做询问笔录,其中第67页写到公安机关问“吕秀军如何将你介绍给张宝华的?”,吕秀军说“没介绍我,但我不在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否介绍了我”,同证言中亦可以证明吕秀军之前在铁摊上经常做这种生意;2、录音材料一份及相对应的笔录,证明被害人张宝华、孙建柱承认70万元为借款并且有5万元利息的事情。[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质证意见?[10:42:20]
- [公诉人]:有,通过付志成总体证言来看,吕秀军还是伪装了付志成的身份;关于录音材料,需要知晓录音条件,是否是被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刚才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可以证明孙建柱已经表示他曾经受到过威胁。质证意见发表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吕秀军]:不申请。[10:43:05]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上述申请?[ 张洪岩]:无。[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0:43:38]
- [公诉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受本院检察长指派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现就本案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1、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秀军犯诈骗罪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2、被告人吕秀军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应当受到刑法处罚;3、本案存在影响对被告人吕秀军量刑的若干情节:(1)、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2)、被告人至现阶段仍无认罪悔罪表示,主观恶性尚未消减;(3)、被告人吕秀军虽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但其不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不应认定存在自首情节;综上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吕秀军有期徒刑13年。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审判长]:由被告人自行辩护。[10:52:42]
- [吕秀军]:1、我没有跟张宝华合伙做生意,就是向他借款;2、付志成所说不是实话;3、张宝华和孙建柱所说我们家人威胁他,这是不现实的,反而是孙建柱他们找了10几个人把我姐夫王化晨打了,这点公安机关到现在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我只是欠他钱,欠钱可以还钱,但他打人是什么性质?其他意见没有了。[ 审判长]: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10:53:15]
- [张洪岩]: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吕秀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与张宝华等人合伙做生意,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此点辩护人有不同认识,吕秀军与张宝华第一次相近时,吕秀军没有谎称任何情况,连自己的住址张宝华等都是知道的,吕秀军在知晓张宝华、孙建柱报案后马上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按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犯罪嫌疑人编造虚假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这点吕秀军的行为与之不符。综上,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罪,公诉人指控吕秀军犯诈骗罪的证据不足,希望法庭判处吕秀军无罪。[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新的意见?[ 公诉人]:无。[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新的意见?[ 吕秀军]:无。[10:53:46]
-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新的意见?[ 张洪岩]:我再补充两句,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立案时间草率,另外付志成笔录上可以反映出来吕秀军是向张宝华借款而不是骗款。[ 公诉人]:鉴于辩护人有新的辩论意见,公诉人做出相应解释。[ 审判长]:准许。[10:56:56]
- [公诉人]:关于立案问题,是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充足后起诉,公诉人认为辩护人所说草率有不妥之处;关于付志成的问题,刚才公诉人也说了,付志成讲的事与被害人所说一致,都可以证明吕秀军向张宝华介绍时,称付志成为摊主。[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新辩论意见?[ 吕秀军]:我没骗钱,而是借款做生意。[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新辩论意见?[ 张洪岩]:如果吕秀军和付志成是合伙诈骗,那么在分钱时就不会分给付志成1万元,另外向公诉人所讲如果向人是合伙诈骗,那么今天的庭审付志成也应会到案,但实际上公安机关只是对其做了取保候审,所以辩护人认为吕秀军与付志成不是合伙诈骗。[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公诉人]:付志成的案子现在正在调查取证期间,另外从其笔录上可以反映出两人合伙的情况。[10:57:41]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被告人起立)。[10:58:08]
- [吕秀军]:我没有骗钱,这是借款做生意。[ 审判长]:当庭出示的证据,休庭后交给法庭。现在休庭,合议庭评议,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把被告人带出法庭,继续羁押。[10:58:42]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感谢刑庭孟琳给予此次直播的大力协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杨建军,本次网络直播亦得到技术室张娜的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回直播再会。[10:59:29]
-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0:5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