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审判大楼

溪翁庄法庭

溪翁庄全体干警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本案独任审判员

本案原告及委托代理人

本案被告及委托代理人

庭审全景

庭审直播工作人员
6月22日9时,直播密云法院审理“自家耕地变坟地 六旬老太诉妨害”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又见面了。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周静,今天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将庭审现场带到您的面前。首先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大力推动,为各个法院提供了相互学习和面向社会的平台。在这里,我们向北京市高院、最高院致以由衷感谢!我们会不断努力,加大直播工作的力度,加强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
    [08:57:50]
  • [主持人]:
    今天的案子在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理,密云法院位于北京市东北部的密云县城西101国道北侧,辖区人口43万人,面积2229.45平方公里,是北京市土地面积最大的区县,辖区内共有17个镇1个民族乡,有66个居委会,339个村委会。
    [09:02:28]
  • [主持人]:
    密云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八个庭,太师屯人民法庭、巨各庄人民法庭、溪翁庄人民法庭、双井人民法庭四个派出法庭及政治处(包括组宣科、干部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信访办和法警大队等职能部门。
    [09:05:34]
  • [主持人]:
    此次案件由密云县人民法院溪翁庄人民法庭审理,溪翁庄法庭座落在密云县城北部,距密云县城十五公里,密云水库大坝东侧,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溪翁庄法庭于1999年挂牌成立,管辖溪翁庄镇、石城镇、冯家峪镇三个乡镇,47个行政村,百余个自然村。辖区面积549.8平方公里。农民人口数量为4万余人。近年来,随着溪翁庄镇镇中心的改造,经济不断发展,落户企业较多,流动人口随之增加,辖区总人口数约为6万余人。
    [09:07:38]
  • [主持人]:
    溪翁庄法庭原址座落在溪翁庄镇政府路南,2006年为配合溪翁庄镇中心区的改造,由原址迁至新址,新法庭设有两个小法庭,一个大法庭,且大法庭是全市仅有的数字法庭,环境优雅、设施精良,法庭办公楼面积1553平方米,于2006年11月投入使用。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溪翁庄法庭积极实行“诉前调解联动机制”,采取“诉讼全程调解机制”,开展“村村庭审行,巡回法庭到农家”,同时,努力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法庭。
    法庭现有十人,其中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助审员二名、书记员五名、法警一名。
    [09:08:26]
  • [主持人]:
    今天此案是由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郭必荣法官担任独任审判员。郭必荣,男,47岁,密云法院助理审判员,参加工作二十九年,曾获得密云法院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称号。郭法官民事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法律知识广博,其审理的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好评,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09:09:22]
  • [主持人]: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案情。
    [09:09:59]
  • [主持人]:
    原告祝自林诉称,2010年5月16日早5时许,其与家人一起到本村承包地种地,到地里后,在其耕地东头一夜之间出现的一座坟墓将众人吓得说不出话。其在家人的搀扶下到近观察,除了一座新坟外,还有花圈、冥钱纸灰及一个挖出来的大坑等。后经了解、核对,5月15日本村村民袁福善因病死亡出殡。16日上午10点多钟,袁氏兄弟袁建海、袁建全找到自己,并承认了错误,但对于移坟一事予以拒绝。
    祝自林认为,袁氏兄弟的行为显然构成了侵权,为此自己受到惊吓,精神恍惚,夜里还失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故诉于法院,要求袁氏兄弟移走坟墓及其他杂物,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09:12:17]
  • [主持人]:
    现在开庭时间已经到了,双方当事人已经入庭。
    [09:13:49]
  • [主持人]:
    书记员马秀成宣读法庭纪律,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14:04]
  • [书记员]:
    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侮辱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像、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停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摄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14:36]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已到庭,庭审准备工作已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员入庭)
    [09:18:57]
  • [审判员]:
    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 原告]:
    祝自林,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北白岩村*街*号。
    [ 委托代理人]:
    熊宗革(原告之姑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北京东方金会教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住北京市通州区*园*号楼*单元*号。
    [ 被告]:
    袁建海,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北白岩村*街*号。
    [ 被告]:
    袁建全,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北白岩村*街*号。
    [ 二被告之委托代理人]:
    杨昊天,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北白岩村*街*号。
    [09:21:49]
  • [审判员]:
    原告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
    无。
    [ 审判员]:
    被告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被告]:
    无。
    [09:23:01]
  • [审判员]:
    经审查,原、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 审判员]:
    现在开庭。密云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22日在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祝自林与被告袁建海、袁建全排除妨碍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代理审判员郭必荣独任审判,书记员马秀成担任法庭记录。原告祝自林、被告袁建海、袁建全到庭参加诉讼。
    [09:24:28]
  • [审判员]:
    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09:25:04]
  • [审判员]:
    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遵守以下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如实的陈述事实;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09:25:22]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的申请,1、审判员、书记员系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09:25:54]
  • [审判员]:
    对上述权利、义务原告听清楚了吗?
    [ 原告]:
    听清了。
    [ 审判员]:
    被告听清楚了吗?
    [ 被告]:
    听清了。
    [09:26:41]
  • [审判员]: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
    不申请回避。
    [ 审判员]: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
    不申请回避。
    [09:27:10]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原告方在进行陈述时应当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诉讼请求等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进行,避免陈述与本案无关的内容,一方陈述时,对方不得打断发言。原告方进行陈述。
    [09:27:33]
  • [原告]:
    2010年5月16日早晨五点左右,我和家人一起到我的承包地内(本村白米沟大块地)种地。到了地里一看,吓的我都说不出话来,在耕地的东头土地一夜间立起一座坟墓。我就在家人的搀扶下走进察看,除了那座新坟外,还有一个被挖出来大土坑,另外还有一个花圈倒放在地里,两个二锅头酒瓶、烧的香、冥币、烧纸灰等散落在地里到处都是。我当时就非常气愤,后来得知在5月15日本村村民袁福善因病死亡而出殡,后来证实这座新坟就是袁福善的。
    [09:33:10]
  • [原告]:
    5月16日上午10点多,袁福善的两个儿子也就是本案的二被告到我家里承认错误,我要求他们尽快移除坟墓,将耕地恢复原状,但被他们拒绝。我因此受到惊吓、郁闷、精神恍惚、夜里失眠。我认为二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1、二被告移除坟墓及其相关杂物,将我的耕地恢复原状,且不放弃追诉至坟墓移除之前给原告带来的耕地及其相关的损失。2、要求二被告向我公开赔礼道歉。3、判令二被告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10000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09:33:22]
  • [审判员]:
    这块地是你们的承包地吗?
    [ 原告]:
    对。
    [ 审判员]:
    在哪年承包的?
    [ 原告]:
    承包期限是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09:33:47]
  • [审判员]:
    地名是什么?
    [ 原告]:
    白米沟大块地。
    [ 审判员]:
    被告将坟墓埋在什么位置?
    [ 原告]:
    地里靠东边。
    [ 审判员]:
    被告埋的时候跟你们打招呼了吗?
    [ 原告]:
    没有。埋了之后他们到我们家求情。
    [09:34:42]
  • [审判员]:
    埋的是骨灰盒还是棺材?
    [ 原告]:
    二被告在5月16日上午10点多去我们求情的时候说的是骨灰盒。
    [ 审判员]:
    事实上还有补充吗?
    [ 原告]:
    没有。
    [09:35:11]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袁建海进行答辩。
    [ 袁建海]:
    死者是我的父亲。我父亲一共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大袁建才已去世,杨昊天就是他的姑爷。
    [ 杨昊天]:
    我爷爷的坟墓并没有埋在他的地里,而是埋在我们的果树承包合同范围内,地也是集体的,而不是原告家的。
    [09:39:43]
  • [审判员]:
    将你的承包合同四至说一下。
    [ 杨昊天]:
    西至白米沟山口、南至白米沟门口、北至白米沟河套南地边。
    [ 审判员]:
    你认为坟埋在你们的范围之内是吗?
    [ 杨昊天]:
    是我们的承包合同范围内。我们是五队的,原告是四队的。
    [09:40:29]
  • [审判员]:
    你与谁签订的果树承包合同?
    [ 杨昊天]:
    溪翁庄镇政府以及溪翁庄镇北白岩村经济合作社。我爷爷的坟并没有埋在他的地里,那是我们的果树承包合同范围之内,是属于集体的土地,我们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09:41:42]
  • [袁建海]:
    法官可以去现场勘察一下。我是去了原告家,当时我考虑都是邻居,说说就得了,我去他们家求了两次。
    [ 审判员]:
    你们埋的时候与原告协商了吗?
    [ 袁建海]:
    没有,因为那本身就是我们的地,所以就没跟他商量。
    [09:42:38]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袁建全进行答辩。
    [ 袁建全]:
    法官到现场看看,谁有理,谁没理。
    [ 审判员]:
    你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吗?
    [ 袁建全]:
    我不同意。原告总是去我们家闹,给我母亲也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09:43:31]
  • [审判员]:
    事实上还有补充吗?
    [ 二被告]:
    没有。
    [09:44:06]
  • [审判员]:
    由双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 熊宗革]:
    我们向法庭提交承包合同书以及现场的照片。
    [ 杨昊天]:
    我将承包合同的复印件提交,合同的原本在家里。
    [09:45:43]
  • [审判员]:
    原告向本庭提交了土地承包证书,承包者姓名祝自林(宣读内容略),被告对这份证据有什么异议吗?
    [ 二被告]:
    没有异议。
    [09:46:16]
  • [袁建海]:
    那是一个坡,我们埋在坡底下,没占他的地。
    [ 原告]:
    我们种的枣树。
    [ 杨昊天]:
    那是我们的流水处,她的枣树栽在了我们的地里。
    [09:47:10]
  • [审判员]:
    原告的承包合同是东至坝阶,是到坝根吗?
    [ 袁建海]:
    坝底下应该是属于我们的。流水处往上都是我们的。
    [ 审判员]:
    流水处在什么位置?
    [ 袁建全]:
    够了他的亩数之外的就是流水处。
    [09:47:40]
  • [审判员]:
    坝阶在什么位置?
    [ 杨昊天]:
    坎上是我们的,我们的果树沿着山坎子种的,她的枣树种到了我们的流水处了。
    [09:48:08]
  • [审判员]:
    原告说一下坝阶?
    [ 熊宗革]:
    坝阶就是到坝坎边界线为止,照片中已经显示坟和原告的土地是一个水平面,涉及不到被告的土地以及流水处的问题。原告所栽种的枣树都是在原告的承包范围之内。合同上的坝阶就是坎上和坎下的概念,法官可以和村委会一起去现场确认。
    [09:49:28]
  • [审判员]:
    郭生福是谁?
    [ 原告]:
    是我小叔子。
    [ 审判员]:
    土地承包书上怎么写他的名字?
    [ 原告]:
    我们的地是分在一块儿了。
    [ 杨昊天]:
    那块地根本就不是原告的,她根本就没有权利起诉。
    [09:49:55]
  • [审判员]:
    这块地原来是分给你小叔子了?
    [ 原告]:
    我们两家的地分在一块儿了,其中也有我的份额,因为他没种,我就种了。
    [ 审判员]:
    你们分家了吗?
    [ 原告]:
    早就分家了。
    [09:52:16]
  • [审判员]:
    当时分地时四口人都是谁?
    [ 原告]:
    我小叔子家三口人和我,共四个人。共计1.6亩,我小叔子家不种,就我种了,我又与村委会签了合同。每个人四分地。
    [ 审判员]:
    你们所提供的证据就是合同本、照片,对吗?
    [ 熊宗革]:
    对,另外还有几组视频录像。
    [09:53:00]
  • [审判员]:
    被告向法庭提供了农村林果业承包合同书,户名是袁福善,地点在白米沟,东至木台子西坎下流水处,西至白米沟山口、南至白米沟门口、北至白米沟河套南地边。被告你们将坟墓埋在了什么位置?
    [ 袁建海]:
    我父亲的坟墓埋在了木台子西下坎流水处,在坡下面。流水处在我们的承包范围之内。
    [09:54:36]
  • [审判员]:
    原告对这份证据有什么异议吗?
    [ 熊宗革]:
    我们不认可被告提供的证据,这份证据与本案无关,他说的是果树承包地,而不是耕地承包地。他们埋坟的位置不是他的承包范围之内,而是侵占了我们的土地。他的承包范围就是坎上的位置,坎上那块地是属于他的。
    [09:59:05]
  • [袁建海]:
    坎上是五队的一大片地,是五队社员的,一家有几分地。
    [ 杨昊天]:
    那大块地的地边以及沟都是我们家的承包范围。
    [09:59:32]
  • [审判员]:
    法庭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坎底下坝根那儿至原告的地边是八米,东西长度是64.5米,南北宽20米。当时原告、大队的民调主任袁福友在场。另外我向你们双方宣读一下与袁福友的了解情况笔录(宣读内容略)。他主要证明坎下应该是在祝自林的承包地范围之内,埋坟的位置不是像原告所说的在地内,而是在地边。原被告有什么异议吗?
    [10:00:00]
  • [熊宗革]:
    坎下是属于原告耕地的土地我们认可,对他所说的埋坟的位置是在地边的说法我们不认可。
    [10:05:31]
  • [杨昊天]:
    把你的1.6亩地量出来,其余的地方就不是你们的了。
    [ 审判员]:
    下面咱们看一下原告提供的视频。
    [ 熊宗革]:
    枣树都是我们的。
    [ 杨昊天]:
    他栽的枣树占了我们家的地。
    [10:10:26]
  • [审判员]:
    你们双方仔细看一下埋坟的位置。
    [ 袁建海]:
    从坎底下一直往上都是我们家的。
    [10:10:52]
  • [审判员]:
    埋坟的位置是在地边,只要是种地的人都看清楚,埋坟的位置到底种没种过地,一看这个位置以前就没种过。
    [ 熊宗革]:
    那是我们的地。
    [ 审判员]:
    我们去现场看了,其余的地方你们已经种了,但是埋坟的位置你们却没种,这是什么原因?
    [ 熊宗革]:
    那块地是我们种黄豆的地方,在他埋之前还没有到种黄豆的时节。他埋坟的地点就是我们的承包地。村里的民调主任与被告有间接的亲属关系。
    [10:11:31]
  • [审判员]:
    质证完毕。下面进行辩论。被告埋坟的位置到底是在谁的土地范围之内,双方进行一下辩论?
    [ 熊宗革]:
    从合同以及现场事实都证明,被告埋坟的地点就是原告所承包的范围之内,我们坚持诉讼请求。
    [10:11:55]
  • [袁建海]:
    咱们都有合同,可以去现场量一下。
    [ 审判员]:
    原告你坚持你全部的诉讼请求吗?
    [ 熊宗革]:
    我们都坚持。
    [ 杨昊天]:
    我们并没有埋在他家的地里,我们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说啥也不挪。开始我跟他们说明年清明节挪,他们非不同意,说现在就得挪,人刚去世,我们的心情也不好。现在我们也不同意挪了。
    [10:13:11]
  • [审判员]:
    二被告是什么意见?
    [ 二被告]:
    我们不同意挪坟。
    [ 审判员]:
    双方还有其他补充吗?
    [ 熊宗革]:
    没有。
    [ 二被告]:
    没有。
    [10:14:26]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现在休庭,法庭分别做一下调解工作。
    [10:14:50]
  • [主持人]:
    法官正在进行调解工作,请网友们耐心等待。
    [10:15:15]
  • [主持人]:
    网友们久等了,现在继续开庭。
    [10:48:50]
  • [审判员]:
    现在继续开庭。刚才分别与原被告做了工作,目前来讲,双方向法庭提交了合同,对坟的位置有争议,各自认为埋坟的位置在各自的承包范围之内,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签名。
    [10:50:21]
  • [主持人]:
    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密云县人民法院马强院长、张如林庭长的指导。感谢现场参与直播人员赵双璐、陈田田的辛勤工作!
    [10:51:04]
  • [主持人]: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
    [10:51:21]
  • [声明]: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0: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