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又见面了。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周静,今天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将庭审现场带到您的面前。首先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大力推动,为各个法院提供了相互学习和面向社会的平台。在这里,我们向北京市高院、最高院致以由衷感谢!我们会不断努力,加大直播工作的力度,加强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08:57:50]
- [主持人]:今天的案子在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理,密云法院位于北京市东北部的密云县城西101国道北侧,辖区人口43万人,面积2229.45平方公里,是北京市土地面积最大的区县,辖区内共有17个镇1个民族乡,有66个居委会,339个村委会。[09:02:28]
- [主持人]:密云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八个庭,太师屯人民法庭、巨各庄人民法庭、溪翁庄人民法庭、双井人民法庭四个派出法庭及政治处(包括组宣科、干部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信访办和法警大队等职能部门。[09:05:34]
- [主持人]:此次案件由密云县人民法院溪翁庄人民法庭审理,溪翁庄法庭座落在密云县城北部,距密云县城十五公里,密云水库大坝东侧,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溪翁庄法庭于1999年挂牌成立,管辖溪翁庄镇、石城镇、冯家峪镇三个乡镇,47个行政村,百余个自然村。辖区面积549.8平方公里。农民人口数量为4万余人。近年来,随着溪翁庄镇镇中心的改造,经济不断发展,落户企业较多,流动人口随之增加,辖区总人口数约为6万余人。[09:07:38]
- [主持人]:溪翁庄法庭原址座落在溪翁庄镇政府路南,2006年为配合溪翁庄镇中心区的改造,由原址迁至新址,新法庭设有两个小法庭,一个大法庭,且大法庭是全市仅有的数字法庭,环境优雅、设施精良,法庭办公楼面积1553平方米,于2006年11月投入使用。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溪翁庄法庭积极实行“诉前调解联动机制”,采取“诉讼全程调解机制”,开展“村村庭审行,巡回法庭到农家”,同时,努力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法庭。
法庭现有十人,其中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助审员二名、书记员五名、法警一名。[09:08:26] - [主持人]:今天此案是由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郭必荣法官担任独任审判员。郭必荣,男,47岁,密云法院助理审判员,参加工作二十九年,曾获得密云法院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称号。郭法官民事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法律知识广博,其审理的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好评,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09:09:22]
- [主持人]: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案情。[09:09:59]
- [主持人]:原告祝自林诉称,2010年5月16日早5时许,其与家人一起到本村承包地种地,到地里后,在其耕地东头一夜之间出现的一座坟墓将众人吓得说不出话。其在家人的搀扶下到近观察,除了一座新坟外,还有花圈、冥钱纸灰及一个挖出来的大坑等。后经了解、核对,5月15日本村村民袁福善因病死亡出殡。16日上午10点多钟,袁氏兄弟袁建海、袁建全找到自己,并承认了错误,但对于移坟一事予以拒绝。
祝自林认为,袁氏兄弟的行为显然构成了侵权,为此自己受到惊吓,精神恍惚,夜里还失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故诉于法院,要求袁氏兄弟移走坟墓及其他杂物,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09:12:17] - [主持人]:现在开庭时间已经到了,双方当事人已经入庭。[09:13:49]
- [主持人]:书记员马秀成宣读法庭纪律,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14:04]
- [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侮辱他人;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像、录像;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六、关闭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停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摄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9:14:36]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已到庭,庭审准备工作已就绪,可以开庭。(审判员入庭)[09:18:57]
- [审判员]: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祝自林,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北白岩村*街*号。[ 委托代理人]:熊宗革(原告之姑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北京东方金会教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住北京市通州区*园*号楼*单元*号。[ 被告]:袁建海,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北白岩村*街*号。[ 被告]:袁建全,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北白岩村*街*号。[ 二被告之委托代理人]:杨昊天,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溪翁庄镇北白岩村*街*号。[09:21:49]
- [审判员]:原告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 审判员]:被告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无。[09:23:01]
- [审判员]:经审查,原、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员]:现在开庭。密云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22日在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祝自林与被告袁建海、袁建全排除妨碍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代理审判员郭必荣独任审判,书记员马秀成担任法庭记录。原告祝自林、被告袁建海、袁建全到庭参加诉讼。[09:24:28]
- [审判员]: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09:25:04]
- [审判员]: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遵守以下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如实的陈述事实;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09:25:22]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的申请,1、审判员、书记员系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09:25:54]
- [审判员]:对上述权利、义务原告听清楚了吗?[ 原告]:听清了。[ 审判员]:被告听清楚了吗?[ 被告]:听清了。[09:26:41]
- [审判员]: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员]: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09:27:10]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原告方在进行陈述时应当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诉讼请求等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进行,避免陈述与本案无关的内容,一方陈述时,对方不得打断发言。原告方进行陈述。[09:27:33]
- [原告]:2010年5月16日早晨五点左右,我和家人一起到我的承包地内(本村白米沟大块地)种地。到了地里一看,吓的我都说不出话来,在耕地的东头土地一夜间立起一座坟墓。我就在家人的搀扶下走进察看,除了那座新坟外,还有一个被挖出来大土坑,另外还有一个花圈倒放在地里,两个二锅头酒瓶、烧的香、冥币、烧纸灰等散落在地里到处都是。我当时就非常气愤,后来得知在5月15日本村村民袁福善因病死亡而出殡,后来证实这座新坟就是袁福善的。[09:33:10]
- [原告]:5月16日上午10点多,袁福善的两个儿子也就是本案的二被告到我家里承认错误,我要求他们尽快移除坟墓,将耕地恢复原状,但被他们拒绝。我因此受到惊吓、郁闷、精神恍惚、夜里失眠。我认为二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1、二被告移除坟墓及其相关杂物,将我的耕地恢复原状,且不放弃追诉至坟墓移除之前给原告带来的耕地及其相关的损失。2、要求二被告向我公开赔礼道歉。3、判令二被告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10000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09:33:22]
- [审判员]:这块地是你们的承包地吗?[ 原告]:对。[ 审判员]:在哪年承包的?[ 原告]:承包期限是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09:33:47]
- [审判员]:地名是什么?[ 原告]:白米沟大块地。[ 审判员]:被告将坟墓埋在什么位置?[ 原告]:地里靠东边。[ 审判员]:被告埋的时候跟你们打招呼了吗?[ 原告]:没有。埋了之后他们到我们家求情。[09:34:42]
- [审判员]:埋的是骨灰盒还是棺材?[ 原告]:二被告在5月16日上午10点多去我们求情的时候说的是骨灰盒。[ 审判员]:事实上还有补充吗?[ 原告]:没有。[09:35:11]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袁建海进行答辩。[ 袁建海]:死者是我的父亲。我父亲一共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大袁建才已去世,杨昊天就是他的姑爷。[ 杨昊天]:我爷爷的坟墓并没有埋在他的地里,而是埋在我们的果树承包合同范围内,地也是集体的,而不是原告家的。[09:39:43]
- [审判员]:将你的承包合同四至说一下。[ 杨昊天]:西至白米沟山口、南至白米沟门口、北至白米沟河套南地边。[ 审判员]:你认为坟埋在你们的范围之内是吗?[ 杨昊天]:是我们的承包合同范围内。我们是五队的,原告是四队的。[09:40:29]
- [审判员]:你与谁签订的果树承包合同?[ 杨昊天]:溪翁庄镇政府以及溪翁庄镇北白岩村经济合作社。我爷爷的坟并没有埋在他的地里,那是我们的果树承包合同范围之内,是属于集体的土地,我们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09:41:42]
- [袁建海]:法官可以去现场勘察一下。我是去了原告家,当时我考虑都是邻居,说说就得了,我去他们家求了两次。[ 审判员]:你们埋的时候与原告协商了吗?[ 袁建海]:没有,因为那本身就是我们的地,所以就没跟他商量。[09:42:38]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袁建全进行答辩。[ 袁建全]:法官到现场看看,谁有理,谁没理。[ 审判员]:你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吗?[ 袁建全]:我不同意。原告总是去我们家闹,给我母亲也造成了很大的打击。[09:43:31]
- [审判员]:事实上还有补充吗?[ 二被告]:没有。[09:44:06]
- [审判员]:由双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熊宗革]:我们向法庭提交承包合同书以及现场的照片。[ 杨昊天]:我将承包合同的复印件提交,合同的原本在家里。[09:45:43]
- [审判员]:原告向本庭提交了土地承包证书,承包者姓名祝自林(宣读内容略),被告对这份证据有什么异议吗?[ 二被告]:没有异议。[09:46:16]
- [袁建海]:那是一个坡,我们埋在坡底下,没占他的地。[ 原告]:我们种的枣树。[ 杨昊天]:那是我们的流水处,她的枣树栽在了我们的地里。[09:47:10]
- [审判员]:原告的承包合同是东至坝阶,是到坝根吗?[ 袁建海]:坝底下应该是属于我们的。流水处往上都是我们的。[ 审判员]:流水处在什么位置?[ 袁建全]:够了他的亩数之外的就是流水处。[09:47:40]
- [审判员]:坝阶在什么位置?[ 杨昊天]:坎上是我们的,我们的果树沿着山坎子种的,她的枣树种到了我们的流水处了。[09:48:08]
- [审判员]:原告说一下坝阶?[ 熊宗革]:坝阶就是到坝坎边界线为止,照片中已经显示坟和原告的土地是一个水平面,涉及不到被告的土地以及流水处的问题。原告所栽种的枣树都是在原告的承包范围之内。合同上的坝阶就是坎上和坎下的概念,法官可以和村委会一起去现场确认。[09:49:28]
- [审判员]:郭生福是谁?[ 原告]:是我小叔子。[ 审判员]:土地承包书上怎么写他的名字?[ 原告]:我们的地是分在一块儿了。[ 杨昊天]:那块地根本就不是原告的,她根本就没有权利起诉。[09:49:55]
- [审判员]:这块地原来是分给你小叔子了?[ 原告]:我们两家的地分在一块儿了,其中也有我的份额,因为他没种,我就种了。[ 审判员]:你们分家了吗?[ 原告]:早就分家了。[09:52:16]
- [审判员]:当时分地时四口人都是谁?[ 原告]:我小叔子家三口人和我,共四个人。共计1.6亩,我小叔子家不种,就我种了,我又与村委会签了合同。每个人四分地。[ 审判员]:你们所提供的证据就是合同本、照片,对吗?[ 熊宗革]:对,另外还有几组视频录像。[09:53:00]
- [审判员]:被告向法庭提供了农村林果业承包合同书,户名是袁福善,地点在白米沟,东至木台子西坎下流水处,西至白米沟山口、南至白米沟门口、北至白米沟河套南地边。被告你们将坟墓埋在了什么位置?[ 袁建海]:我父亲的坟墓埋在了木台子西下坎流水处,在坡下面。流水处在我们的承包范围之内。[09:54:36]
- [审判员]:原告对这份证据有什么异议吗?[ 熊宗革]:我们不认可被告提供的证据,这份证据与本案无关,他说的是果树承包地,而不是耕地承包地。他们埋坟的位置不是他的承包范围之内,而是侵占了我们的土地。他的承包范围就是坎上的位置,坎上那块地是属于他的。[09:59:05]
- [袁建海]:坎上是五队的一大片地,是五队社员的,一家有几分地。[ 杨昊天]:那大块地的地边以及沟都是我们家的承包范围。[09:59:32]
- [审判员]:法庭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坎底下坝根那儿至原告的地边是八米,东西长度是64.5米,南北宽20米。当时原告、大队的民调主任袁福友在场。另外我向你们双方宣读一下与袁福友的了解情况笔录(宣读内容略)。他主要证明坎下应该是在祝自林的承包地范围之内,埋坟的位置不是像原告所说的在地内,而是在地边。原被告有什么异议吗?[10:00:00]
- [熊宗革]:坎下是属于原告耕地的土地我们认可,对他所说的埋坟的位置是在地边的说法我们不认可。[10:05:31]
- [杨昊天]:把你的1.6亩地量出来,其余的地方就不是你们的了。[ 审判员]:下面咱们看一下原告提供的视频。[ 熊宗革]:枣树都是我们的。[ 杨昊天]:他栽的枣树占了我们家的地。[10:10:26]
- [审判员]:你们双方仔细看一下埋坟的位置。[ 袁建海]:从坎底下一直往上都是我们家的。[10:10:52]
- [审判员]:埋坟的位置是在地边,只要是种地的人都看清楚,埋坟的位置到底种没种过地,一看这个位置以前就没种过。[ 熊宗革]:那是我们的地。[ 审判员]:我们去现场看了,其余的地方你们已经种了,但是埋坟的位置你们却没种,这是什么原因?[ 熊宗革]:那块地是我们种黄豆的地方,在他埋之前还没有到种黄豆的时节。他埋坟的地点就是我们的承包地。村里的民调主任与被告有间接的亲属关系。[10:11:31]
- [审判员]:质证完毕。下面进行辩论。被告埋坟的位置到底是在谁的土地范围之内,双方进行一下辩论?[ 熊宗革]:从合同以及现场事实都证明,被告埋坟的地点就是原告所承包的范围之内,我们坚持诉讼请求。[10:11:55]
- [袁建海]:咱们都有合同,可以去现场量一下。[ 审判员]:原告你坚持你全部的诉讼请求吗?[ 熊宗革]:我们都坚持。[ 杨昊天]:我们并没有埋在他家的地里,我们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说啥也不挪。开始我跟他们说明年清明节挪,他们非不同意,说现在就得挪,人刚去世,我们的心情也不好。现在我们也不同意挪了。[10:13:11]
- [审判员]:二被告是什么意见?[ 二被告]:我们不同意挪坟。[ 审判员]:双方还有其他补充吗?[ 熊宗革]:没有。[ 二被告]:没有。[10:14:26]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现在休庭,法庭分别做一下调解工作。[10:14:50]
- [主持人]:法官正在进行调解工作,请网友们耐心等待。[10:15:15]
- [主持人]:网友们久等了,现在继续开庭。[10:48:50]
- [审判员]:现在继续开庭。刚才分别与原被告做了工作,目前来讲,双方向法庭提交了合同,对坟的位置有争议,各自认为埋坟的位置在各自的承包范围之内,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签名。[10:50:21]
- [主持人]: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密云县人民法院马强院长、张如林庭长的指导。感谢现场参与直播人员赵双璐、陈田田的辛勤工作![10:51:04]
- [主持人]: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10:51:21]
-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0:5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