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法院

法官周晓莉

原告方宣读起诉书

被告方答辩

网络直播现场

庭审现场
6月21日9时,直播石景山法院审理“债权转让出事端 还款未果诉法院”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早上好!欢迎关注石景山区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主持人,石景山法院研究室何照新。
    [08:58:44]
  • [主持人]:
    今天,我们将一同关注一起“债权转让出事端 还款未果诉法院”的民事案件。
    [08:59:13]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即将直播的案件情况。
    [08:59:27]
  • [主持人]:
    据安国市京丰中药材有限公司诉称:2005年9月16日至2006年10月19日,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与被告北京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系列药材购进合同,合同签订后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积极履行了合同义务。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与被告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2月25日就剩余货款签订了《还款计划》,规定2008年12月前还清欠款。后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将对被告的21万债权转让给原告安国市京丰中药材有限公司,并通知被告向原告履行还款计划。此后被告一直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但自2009年10月28日起便不再还款。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所欠款95000元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09:01:51]
  • [主持人]: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石景山法院法官周晓莉独任审理此案,书记员金辉担任法庭记录。
    [09:02:04]
  • [主持人]: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02:17]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09:02:51]
  • [审判员]:
    现在核对双方当事人情况?
    [ 原告]:
    安国市京丰中药材有限公司,住安国市。法定代表人宋某,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于文涛,北京市爱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告]:
    北京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法定代表人陶某。委托代理人李某,女,北京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主管。
    [09:09:20]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双方当事人]:
    无异议。
    [ 审判员]:
    法庭对上述各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核对完毕,报告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准予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安国市京丰中药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周晓莉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金辉担任法庭记录。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09:10:26]
  • [审判员]:
    各方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 双方当事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09:10:56]
  • [于文涛]:
    2005年9月16日至2006年10月19日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一系列的药材购进合同,合同签订后清苑县医药药材分公司冀康分公司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积极履行了合同义务。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与被告双方于2007年12月25日就剩余货款签订了《还款计划》规定2008年12月前还清欠款。后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将对北京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1万债权转让给原告,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通知被告向原告履行《还款计划》。此后被告一直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自2009年10月28日起被告便不再还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95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迟延付款的利息;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审判员]:
    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
    [09:13:03]
  • [李某]:
    我们单位收到起诉状后,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一个协议,可以6月30日前将货款会给对方,但对方要求给付延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我方不同意。
    [ 审判员]:
    原告就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举证。
    [09:14:21]
  • [于文涛]:
    (提交)证据1、将债权转让给安国市京丰中药材有限公司的通知一份;证据2、通过特快专递发给北京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材料回单;证据3、还款协议;证据4、转让协议。
    [09:15:24]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来源、证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有无异议?
    [09:16:24]
  • [李某]:
    (阅)对债权转让协议无异议,原件上面是两个章,复印件是一个章,通知上也是一样,复印件只有一个章。
    [ 审判员]:
    对债权转让协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有无异议?
    [ 李某]:
    没有。
    [09:18:16]
  • [审判员]:
    对还款计划是何意见?
    [ 李某]:
    没有异议。
    [09:18:37]
  • [审判员]:
    对债权转让通知是何意见?
    [ 李某]:
    没有异议。
    [09:18:58]
  • [审判员]:
    对特快专递回单是何意见?
    [ 李某]:
    特快转递上北京市中国农业院的公章为何在复印件上没有。
    [ 审判员]:
    对特快专递回单的原件有无异议?
    [ 李某]:
    没有。
    [09:19:42]
  • [审判员]:
    被告有何证据向法庭出示?
    [ 李某]:
    没有。
    [09:20:49]
  • [审判员]:
    下面法庭进行询问,被告你公司与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签订的还款计划中,从2008年3月起每月还款2万元,到2008年12月还清,到12月是20万元,你们具体欠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冀康分公司是20万元还是21万元?
    [ 李某]:
    不清楚。
    [09:21:27]
  • [审判员]:
    你方是否收到过债权转让通知?
    [ 李某]:
    是,收到过特快专递。
    [ 审判员]:
    2010年4月30日之前是否收到过通知?
    [ 李某]:
    没有。
    [09:22:15]
  • [审判员]:
    原告何时告知对方债权转让?
    [ 于文涛]:
    口头通知过,原告也是按这样履行的。
    [ 审判员]:
    从何时开始履行的?
    [ 于文涛]:
    就是还款计划上规定的时间。
    [ 审判员]:
    是2007年还是2008年?
    [ 于文涛]:
    应该是2007年12月开始被告开始还款。
    [09:23:46]
  • [审判员]:
    被告是否认可还款日期?
    [ 于文涛]:
    我解释一下,之前北京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经更换过法人,是在2009年8月份,2009年8月之前都是原先的法人及其公司还款,最后一笔是2009年10月28日,之后就再没有还过款。
    [ 审判员]:
    原告,北京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多少钱?
    [ 于文涛]:
    原来是60多万元,陆续还到21万元。从签定协议之后,一直向安国市京丰中药材有限公司打款。
    [ 审判员]:
    从2008年3月份开始每月还2万元?
    [ 于文涛]:
    对方不是按约定的日期还的,是有点钱就还。
    [ 审判员]:
    被告,你们收到过清苑县医药药材公司寄给你们的债权转让通知吗?
    [ 李某]:
    是。
    [09:24:48]
  • [审判员]:
    双方就事实部分有无补充?
    [ 于文涛]:
    没有。
    [ 李某]:
    没有。
    [09:25:21]
  • [审判员]:
    法庭调查到此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 于文涛]:
    原告支付货款95000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
    [ 审判员]:
    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 李某]:
    我们同意给付货款,不同意给付利息及诉讼费。
    [09:25:48]
  • [审判员]:
    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于文涛]: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李某]:
    没有。
    [09:26:30]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基于以上查明的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在由法庭主持调解,调解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对对方的方案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将依法作出判决。双方是否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 于文涛]:
    同意。
    [ 李某]:
    同意。
    [09:27:14]
  • [审判员]:
    原告有何调解方案?
    [ 于文涛]:
    利息可以不要,诉讼费也可以由我们承担,但95000元货款一定要给付。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调解方案?
    [ 李某]:
    同意。
    [09:27:53]
  • [审判员]:
    何时开始给付货款?
    [ 李某]:
    2010年6月30日前。
    [ 审判员]:
    以何形式给付?
    [ 李某]:
    汇款。
    [ 审判员]:
    是否需要原告给你方开具何手续?
    [ 李某]:
    不用。
    [ 于文涛]:
    发票都已经开过了。
    [ 审判员]:
    原告是否同意被告提出的给付时间及方式?
    [ 于文涛]:
    同意。
    [09:29:01]
  • [审判员]:
    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如下:被告北京龙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6月30日之前给付安国市京丰中药材有限公司货款九万五千元;原告安国市京丰中药材有限公司不再主张延期付款的利息;诉讼费由原告安国市京丰中药材有限公司负担。因上述调解协议是在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确认。本院将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休庭,双方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
    [09:30:23]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感谢民三庭宋颖给予此次直播的大力协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王娇,本次网络直播亦得到技术室张娜的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回直播再会。
    [09:30:56]
  • [声明]: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09: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