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一角

庭审现场

合议庭成员

本案的承办法官、审判长刘

上诉人

被上诉人

年过六旬的被上诉人

被上诉人之一

上诉人发表意见

被上诉人发表意见
6月12日9:30,直播一中院审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扣押不发 退休教师状告北京邮电大学”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09:14:36]
  • [主持人]:
    先向大家介绍下案情:13名北京邮电大学的退休教师,以北京邮电大学扣压其房屋产权证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退休教师诉称,1996年12月,他们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向职工出售住房办法,购买了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院X号房屋,并向北京邮电大学交纳了购房款。可是北京邮电大学一直将房屋产权证扣压,迟迟不执行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13名退休教师一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北京邮电大学无条件将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交还。
    [09:19:37]
  • [主持人]:
    向大家介绍下一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审理范围,一中院民二庭审理部分一审民事案件及我院所辖的海淀区、宣武区、大兴区、门头沟区、延庆县基层法院移送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
    [09:21:20]
  • [主持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是一个团结向上的集体,曾经荣获北京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09:25:08]
  • [主持人]:
    13名退休教师和北京邮电大学的代理人已经到庭,庭审即将开始。
    [09:31:29]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关闭通讯设备,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和提问;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席。
    [09:37:42]
  • [审判长]:
    现在开庭。
    [ 审判长]:
    上诉人因所有权一案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我院提出上诉。今天本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我是刘
    [09:38:53]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双方当事人]:
    无异议。
    [ 审判长]:
    现在宣布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述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上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当事人有权提供证人、证物;有权进行辩论;有权自行和解;有权请求调解;有权提起申诉;当事人如果有理由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双方当事人,上述权利你们是否听清楚了?
    [09:39:12]
  • [审判长]:
    被上诉人是否收到上诉状副本?
    [ 被上诉人]:
    收到。
    [09:48:58]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请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以及事实理由。
    [ 被上诉人]:
    我们的上诉请求是撤销一审判决,判决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09:49:36]
  • [被上诉人]:
    上诉理由是一审法院所做判决缺乏合理性。一审法院在一审中已查明,上诉人已经开始向全学校职工发放房产证,并有部分职工已按学校的领取程序签订《已购公有住房房产证领取协议》及《供暖协议书》后领到了房产证。
    上诉人对于一审判决书中“无条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还”被上诉人中的“无条件”存有疑义,亦在庭审中要求被上诉人自房产证领取之日起承担被上诉人在其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物业费、冬暖费、维修费等。
    上诉人目前已发放房产证,只是由于人数众多,尚未发放给被上诉人,并非不予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凡领取房产证的职工均签订了相关协议。
    [09:50:40]
  • [被上诉人]:
    无条件交还被上诉人房产证就会造成对遵守各项规定的职工事实上的不公平,同时也与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物业管理、供暖、房屋维修、房屋上市等相关规定相悖。
    如果上诉人交还被上诉人房产证时不按已实行的程序办理,就会在上述问题不能解决的情形下贸然将房产证书交给个人,势必会使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证。
    也会造成上诉人在房屋维修、物业管理、供暖等费用的损失,使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在上述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前交还房产证是明显不适宜的。
    另外一审法院也认定上诉人发放房产证需要一定程序,应当给予一定的发放时间。但作出七日内交还房屋产权证的判决却明显缺乏合理性。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对上诉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依据事实做出公正判决,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09:51:42]
  • [审判长]:
    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
    [09:52:00]
  • [被上诉人]:
    我方认为上诉人仍在顽固坚持违法的侵害行为,我们的房产证5年前就被上诉人代为领取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的名字,这是有法律保护的买卖合同,有购房协议为依据。
    我们已付清购房款,海淀区房管局有备案的,而且海淀区房管局已在5年前就发了房屋所有权证,我们向海淀区和西城区房管局咨询,他们说上诉人无权侵占与扣押房产证,交还房产证是上诉人的义务,不允许有任何附加条件。
    我们得到房产证是我们的权利,我们的财产被无理侵占和扣押5年多,违反民法通则第71条这才是最大的不公。
    [09:53:14]
  • [被上诉人]:
    我们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适当、程序合法,是公正的判决。
    上诉人在上诉书中所列诉由均于法无据与我们诉讼请求无关,上诉人必须无条件尽快交还房产证,希望一中院作出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人的判决并尽快生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09:54:03]
  • [被上诉人]:
    另外,事实证明交付房产证是不需要条件的,房地产管理局有权利发放房产证,而上诉人只是代为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代理之后已经延期到03年到05年期间,之后也不告诉所有的职工,而且也不发放,去要了也不给。
    [09:54:51]
  • 房产证扣押在上诉人处,我们购房人要进行遗产的继承,没有房产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我今天可以举一个特殊的例子,一审原告陶寿康在一审胜诉,由于上诉人上诉,在上诉期间陶寿康于5月20日病故,按照现在的逻辑看,房产证没有拿到手,陶寿康的合法夫妻不能进行继承,也就是说上诉人把继承权给剥夺了,现在陶寿康的夫人也出席了,证明上诉人有很多的问题,都妨碍了法律的规定,父母双亡的儿子不能继承,因为没有房产证。
    [09:56:06]
  • [被上诉人]:
    根据北京市政府第15号令是一个锅炉供暖协议,众所周知,全北京市的中央在京的高校在没有交还房产证之前,所有的暖气费都是不收的,我们现在的被上诉人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所有的供暖问题,应该在拿到房产证以后我们作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再来定,现在定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我的发言完毕。
    [09:56:51]
  • [审判长]:
    其他的当事人还有补充吗?
    [ 被上诉人]:
    有,我叫景守文,现在我们要房产证必须要和上诉人签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与购房买卖协议书相悖,1996年我们在上诉人处买房子的时候已经签署了协议,这个协议是合法的合同,合同规定只要我们交足房费,就发放房产证。
    [09:58:12]
  • 我们的协议就是合同,《合同法》第3条规定得很明白,合同平等原则。第4条,合同自由原则。第5条,公平原则。第8条,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我们和上诉人签订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现在要发放房产证,还要签署协议,这个是与法律相悖的,我们坚决反对。
    [09:58:55]
  • 另外,侵权责任法即将实行,侵权责任法规定,公民有哪些权利,公民的权利在法律规定里面属于房产证就是所有权和财产权,所有权和财产权是属于我们购房者的权利,如果侵权应该负法律责任。
    [10:03:20]
  • [被上诉人]:
    这个法律责任在民法通则134条、侵权责任法第15条都有规定,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上诉人在这8条里面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首先应当停止侵权,把房产证拿出来,另外,应当赔礼道歉。这么长时间,海淀法院已经作出了一审判决,这个判决是依法有据的。
    [10:06:01]
  • [审判长]:
    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请求和理由谈一下你的答辩意见。
    [ 被上诉人]:
    好。上诉人提出来给房产证要签订协议书,我们不同意。
    [10:07:14]
  • [被上诉人]:
    我认为上诉人不服海淀法院的判决,上诉人的上诉状所列的理由根本不成立。
    [10:15:44]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以后,上诉人5年前就代领了房产证,房产证的名字是被上诉人本人的名字,而不是上诉人的名字,房子是私人财产,受合法保护。
    [10:16:59]
  • [被上诉人]:
    我们多少次去海淀法院、西城区房产局咨询了解,什么叫房产证,房产证被单位代领以后有没有权利扣押,他们的领导很吃惊,表示代领单位没有这个权利。
    [10:17:46]
  • [审判长]: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主要是对无条件交付房产证有异议,要求是给你们房产证的时候要求你们承担相关费用,你们针对这些谈你们的意见,另外针对你们这一方没有讲到的补充一下,没有必要重复。
    [10:18:27]
  • [被上诉人]:
    我们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适当、程序合法,是公正的判决。
    上诉人在上诉书中所列诉由均予法无据与我们诉讼请求无关,上诉人必须无条件尽快交还房产证,希望一中院作出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人的判决并尽快生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10:19:12]
  • 本案的实质问题就是侵权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拿出来作为核心问题处理其他都谈不上,上诉人已经构成侵权行为,上诉人代领了的房产证交还给本人是上诉人的义务,我们拿到房产证是我们的权利。现在必须要搞清楚,扣押房产证是不是侵权行为,这个是核心问题。如果不搞清楚,就失去了庭审的意义。希望合议庭能够考虑我们这些人的实际情况。
    [10:20:18]
  • 再补充一句,北京有一句老话,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不要把所有的问题混在一起,我们今后无论是物业费、供暖费、如果在座的哪一位违反了,完全可以依据法律去法院告他,但不要把这些问题和房产证混在一起。 
    [10:21:13]
  • [被上诉人徐宏超]:
    我再说一下,协议里面就没有提到发放房产证时要签协议,现在要求签定协议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我认为如果房产证还给我,其他的费用属于另外的事情,如果我到时违法可以去告我。
    [10:24:00]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没有意见是吗?
    [ 被上诉人]:
    没有意见。
    [10:24:37]
  • [审判长]:
    一审查明的签订协议书的时间和内容有没有异议?
    [ 上诉人]:
    没有异议。
    [10:24:58]
  • [审判长]:
    房屋的地点和号码是否准确?
    [ 上诉人]:
    准确。
    [ 审判长]:
    海淀法院确认缴纳购房款的时间是否准确?
    [ 上诉人]:
    准确。
    [ 审判长]:
    每一个案件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否准确?
    [ 上诉人]:
    准确。
    [10:25:43]
  • [审判长]:
    关于事实部分上诉人还有补充吗?
    [ 上诉人]:
    房产证发放的意见,我们学校已经做过决定,去年开始已经发放,已经发了150多户,我们学校的房屋比较多,是按照楼号的顺序来发放的,有一些老师比较着急可以紧急处理,可以优先办理手续。
    [10:26:37]
  • [上诉人]:
    另外,刚才被上诉人提到房产证领取协议,学校制定这个协议是因为自1999年国家启动新的房改政策之后,有一系列的政策出台,所以,起草了这个协议,想作为当年购房的补充协议,至于房屋上市的问题,确实有一个41号文件,有明确的规定。
    [10:27:09]
  • [上诉人]:
    这项工作,教育部也有相关文件,当时确定不宜上市的规定是通过相关程序的,也上报了教育部备案,所以才确定了不宜上市范围,学校也作出作过了讲解工作,但是有一些老师不清楚,所以我们在协议里面也写清楚,哪一部分在上市范围,哪一部分不在上市范围。当时学校隶属于邮电部,现在隶属于教育部。有房的职工都是老职工,现在学校20%的住户不是本学校职工,这些住户冬暖费已经多年没有交了,我们希望通过发放房产证时把一系列的问题一并解决。
    [10:28:14]
  • [审判长]:
    对事实部分还有没有补充。
    [ 被上诉人黄]:
    第一、物业费、供暖费、维修费在原来的协议里就存在,关于暖气、物业问题,我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我们6、7号楼基本上都是小区主要的住户,没有物业公司,是一个大杂院。上诉人把我们旁边的平房本来是要拆掉的,结果没有拆,租给了个体户。一共是80户,只有6个人去领房产证,我们这么多人为什么不去,就是因为学校要求签定协议书。
    [10:30:54]
  • [审判长]:
    陶寿康已经去世了是吗?
    [ 被上诉人周凯]:
    是的。我是他的爱人。
    [ 审判长]:
    陶寿康的父母还在吗?
    [ 被上诉人周凯]:
    不在。有子女。
    [ 审判长]:
    带死亡证明了吗?
    [ 被上诉人周凯]:
    带了。
    [10:32:31]
  • [审判长]:
    你们这些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
    [ 被上诉人周凯]:
    两个女儿放弃本次继承,只有我来了,证明已经交了。
    [10:33:02]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要围绕着双方争议的焦点谈各自的意见。我总结一下,本身就是一个焦点问题,现在学校认为发放、给付房产证不能是无条件的,而被上诉人认为发放房产证应该是无条件的,至于其他的问题应该另行解决,针对这个问题谈各自的辩论意见。刚才陈述上诉答辩的时候,被上诉人已经谈过了,说一下没有说过的就可以了。
    [10:36:08]
  • [上诉人]:
    从学校的态度来讲,本身被上诉人都是学校的元老,为学校贡献了一辈子,在房产证的发放上面不希望和老师造成任何的冲突,希望积极的解决。至于房产证领取协议,作为上诉人来说,存在的问题在于,我们不是非要强求各位老师签定协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平等、自愿,对于海淀法院判决的,我们当时陈述的时候也是说签订协议如果不同意签的话,我们希望您领取房产证之后,房屋产生的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关于这个要求,如果老师认为有疑问,我们可以再沟通。
    [10:37:23]
  • [被上诉人]:
    被上诉人必须在领到房产证之后才能成立物业,国务院有一个令,必须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来决定供暖、物业、维修等一系列问题,现在不着急。因此,上诉人提出的这些条件,不是这次领取房产证的绝对必须条件。
    [10:38:01]
  • 另外,再提一下,41号文件,从我个人来说,我们要通过行政诉讼法来提起诉讼,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发的41号文件,办公室有权发国家法规吗?好象是没有。这条还写明了,如果认为这个房子不宜出售,要填表备案,备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另外还有一条,协议里面没有说明白,购房人没有告诉我们41号文件,这个不是法规也不是法律,也不是管理条例,也不是地方性法规。
    [10:40:14]
  • [被上诉人]:
    本人认为,我们的核心问题,我们得到房产证上诉人及时交还是7天也好时间可以商量,你及时交还是你的义务,我们拿到房产证是我们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不允许附加任何条件。我们认为,拿到房产证成了真正的主人才能谈下面的问题,不要把程序倒过来。我们想告诉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这批老人,都在70岁以上,正在以每年以20%的速度在进八宝山,我们惟一的财产就是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子,我们认为老人老办法,就应该交还给我们房产证。我们不接受任何协调,这个就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不接受任何协调。如果要商量,可以在拿到房产证之后再商量,这个是先决条件。
    [10:42:45]
  • [审判长]:
    其他被上诉人还有补充吗?
    [ 被上诉人]:
    核心问题就是产权问题,上诉人已经扣押了我们的房产证那么多年,现在为了继续扣押而提出供暖费和物业费。我们没有物业管理,只有清洁会、管理会,这些钱我们都是老老实实交的,现在偷梁换柱,为了扣押我们的房产证,把这个作为条件,这个完全与侵权无关的事情,所以,你们是站不住脚的,没有什么可以商量的。这个是我们房产的凭证,而且是完全非法扣押的,我们这些75岁以上的人,说没就没了,到最后,一辈子连房产证都没有看到。
    [10:48:30]
  • [被上诉人徐宏超]:
    我92年买的房子,5年前上诉人就领了房产证,到今天没有收过物业费、取暖费,如果不领房产证就不用交,如果领了就即日起开始交,这不公平。
    [ 被上诉人]:
    关于维修费、物业费、暖气费的问题,上诉人说暖气费有没有交的。为什么没有交,上诉人应该好好动动脑子,不给我们房产证,还收煤气费?没有房产证是不给暖气费的。2007年的时候你们就代替我们领取了房产证,可以说你们没有这个权利,是不合法的。这个是我们自己的证件,你们领取了之后还扣押着,这不公平。
    [10:51:07]
  • [审判长]:
    上诉人回答法庭一个问题,你们说有条件的发放产权证,条件是什么?
    [ 上诉人]:
    要求上诉人在领取房产证之后自己承担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
    [ 审判长]:
    费用指什么?
    [ 上诉人]:
    物业费、供暖费。另外补充一下,被上诉人说学校为什么替老师领取,因为北京市建委要求单位来负责领取,不接受个人,如果接受个人的话,我们可以让老师各自去领取。老师说物业费、供暖费,因为是在学校里面,包括绿化都是有物业负责的,每年都是这样的,从来没有和职工单独核算。什么时候交物业费和供暖费的问题,发放房产证有一个须知,我们只是要求校外的有单独的物业公司、供暖公司,必须要签这两个协议,和当地小区的物业和供暖公司。当地的物业费和供暖费还是由学校统一支付,待到国家调整时再由个人支付。
    [10:52:55]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如果当事人还有没说到的,可以写成书面材料,递交给合议庭。上诉人这一方是否同意在中级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 上诉人]:
    同意。
    [ 审判长]:
    被上诉人是否接受调解?
    [ 被上诉人]:
    不同意。
    [10:53:38]
  • [审判长]:
    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主持。下面由上诉人发表最后意见。
    [ 上诉人]:
    希望法院在判决的时候考虑在被上诉人领取房产证之后能够让他们承担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即可。
    [10:53:59]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发表最后意见。
    [ 被上诉人]:
    请求维持原判。
    [10:54:15]
  • [审判长]:
    鉴于被上诉人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之后合议庭评议,作出终审判决,终审判决今天不当庭宣判,宣判时间另行通知双方当事人。请双方当事人阅读笔录并签字。
    [11:03:32]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杜宏艳,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1:04:02]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1: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