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

法庭外景

合议庭

公诉人

直播现场
2010年6月17日15:00直播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一起毒品犯罪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14:27:36]
  • [主持人]:
    今天为大家直播一起运输毒品案件,该案是由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4:28:32]
  • [主持人]:
    蚌埠铁路运输法院是国家设立在铁路部门的专门法院。地处华东地区安徽省蚌埠市,我国第三大河流淮河从市区穿过。管辖区域分布在安徽省境内长江以北有铁路的地区,主要城市有:蚌埠、合肥、淮南、淮北、巢湖、芜湖北、滁州、阜阳、宿州、亳州、安庆、六安市及江苏铜山县等。管辖区域总长1729.5公里,覆盖安徽省大部分地区。
    [14:28:43]
  • [主持人]:
    现在为您介绍合议庭成员,审判长杨宝智,蚌埠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审判员巨龙,田坤。
    [14:29:00]
  • [主持人]:
    被告人高春雨系辽宁省铁岭市无业人员,2010年4月15日其携带甲基苯丙胺95克从深圳乘坐T186次旅客列车前往沈阳时,在列车上被公安人员查获。通过该案的审理直播,突显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决心和力度,扩大毒品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14:29:15]
  • [主持人]:
    下面庭审马上开始了!
    [14:29:50]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法庭纪律:
    一、 未经许可,不得录音、摄影和摄像;
    二、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 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 不得发言、提问,对法庭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五、 随身携带的寻呼机和移动电话调整至振动档或关闭;
    对于违反法庭审判纪律的旁听人员,经审判长决定,可以口头警告、训诫或责令其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58:25]
  • [书记员]:
    请公诉人入庭。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法庭审理准备工作完毕,请审判长开庭。
    [ 审判长]:
    传被告人高春雨到庭。(击法槌)现在开庭。
    [14:58:54]
  • [审判长]:
    法警将被告人的械具解除。
    [14:59:19]
  • [审判长]:
    被告人,你的姓名?还有没有其他名字?
    [ 被告人]:
    高春雨,没有。
    [14:59:36]
  • [审判长]:
    你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
    [ 被告人]:
    1980年5月28日,辽宁省铁岭市。
    [14:59:48]
  • [审判长]:
    什么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14:59:58]
  • [审判长]:
    什么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初中。
    [ 审判长]:
    案发前有无职业?
    [ 被告人]:
    无业。
    [15:00:17]
  • [审判长]:
    户籍所在地在哪里?
    [ 被告人]: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北市路11-1号4单元603室。
    [ 审判长]:
    你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否一致?
    [ 被告人]:
    一致的。
    [15:00:30]
  • [审判长]:
    本案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因本案什么时候被抓获;什么时候被刑拘?
    [ 被告人]:
    2010年4月16日被抓获,2010年4月16日被刑拘。
    [ 审判长]:
    什么时候被逮捕;因为什么原因?
    [ 被告人]:
    2010年5月12日,运输毒品。
    [15:00:51]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
    [ 被告人]:
    收到了。
    [ 审判长]:
    你是什么时候收到的?
    [ 被告人]:
    2010年6月4日。
    [15:01:05]
  • [审判长]:
    蚌埠铁路运输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今天对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春雨运输毒品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15:01:27]
  • [审判长]:
    现在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名单。本合议庭由审判员杨宝智、
    组成。由杨宝智担任审判长,书记员童玲担任法庭记录。今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是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丁永忠、李煜。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没有委托辩护人。
    [15:01:53]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调换。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
    不申请。
    [15:02:1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
    2、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3、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听清楚了没有?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15:02:30]
  • [审判长]:
    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公诉人]:
    [宣读蚌铁检刑诉(2010)92号起诉书]
    [15:03:00]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5:05:59]
  • [审判长]:
    根据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建议,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被告人高春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本院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后,将依法对你作出有罪判决,并酌情从轻处罚,你对此有没有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15:06:18]
  • [审判长]:
    公诉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 公诉人]:
    需要。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发问。
    [15:06:52]
  • [公诉人]:
    你在列车上被查获的冰毒是从何而来的?
    [ 被告人]:
    从中山市购买。
    [ 公诉人]:
    冰毒的价格是多少?
    [ 被告人]:
    360元/克。
    [ 公诉人]:
    被查获时重量是多少?
    [ 被告人]:
    95克。
    [ 公诉人]:
    你购买毒品的目的是什么?
    [ 被告人]:
    自己吸食。
    [15:07:48]
  • [公诉人]: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高春雨的讯问暂时到此。
    [15:08:06]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向法庭举证。
    [15:08:20]
  • [公诉人]:
    第一组证据:证实被告人高春雨在运输环节冰毒被查获的证据。本组证据包括被告人供述1份、现场目击者证言2份、书证7份。
    1、被告人高春雨的供述:(卷二P21―22)
    该供述就购买毒品后、携带毒品的起因、过程、带毒品上车被查获的经过、毒品的种类、数量进行了详细的供述,其供述与被查获的毒品、车票相印证,并与证人证言相符,证明被告人为吸食毒品而购买,尔后乘坐T186次列车将毒品欲带至沈阳的事实。
    [15:08:58]
  • 2、证人范泳霞证言笔录:(卷二P24-26)
    [ 该证人的证言证实]:
    2010年4月16日10时许,其在T186次列车9号车厢看到乘警查获21号上铺的旅客高春雨携带毒品的事实。该证言得到其他现场目击者证言的印证。
    [15:09:35]
  • 3、证人王增义的证言笔录:(卷二P27-29)
    证人王增义的证言也证实了高春雨因带毒品被查获的过程。
    [15:10:59]
  • 4、书证抓捕经过(卷二P3)该书证证明高春雨的毒品被查获时所藏的位置、外部包装情况,与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相符。
    [15:12:10]
  • 5、书证提取记录1份(卷二P4)该份书证证明毒品被查获后依法提取过程。
    [15:12:50]
  • 6、书证扣押物品清单2份、发还清单1份(卷二P5-7)
    [ (P5)扣押物品]:
    白色晶体状冰毒95克。
    [ (P6)扣押物品]:
    人民币5580元;中国建设银行卡2张;LG手机一部(旧);天翼手机一部(旧);深圳至沈阳北车票一张;身份证211020219800528201X一张。以上物品持有人是高春雨。该书证证明高春雨所带冰毒被查获后当即被封存扣押,与查获经过、被告人的供述情况一致。
    (P7)发还物品清单表明:2010年4月16日阜阳站公安派出所已将下列物品发还给高春雨。人民币5580元;中国建设银行卡2张;LG手机一部(旧);天翼手机一部(旧);高春雨的身份证一张。
    [15:14:48]
  • 7、书证火车票1张(卷二P3)证明被告人高春雨携带毒品欲去沈阳,在列车上被查获的事实。
    [15:15:03]
  • 8、移交证1份(卷二P2)证实2010年4月16日沈阳铁路公安处乘警队T186次列车乘警郝淳、全国富,将被告人高春雨移交给蚌埠铁路公安处阜阳站派出所。
    [15:15:28]
  • 9、刑事摄影照片1张(卷二P32)从照片中能够看出被告人高春雨被查获时的一包白色晶体状毒品被白色塑料袋包装,与被查获时情况完全一致。
    [15:16:02]
  • 10、尿样检测报告单(P9)2010年4月16日经阜阳市中医医院对高春雨尿样检测,检测结果是其吸食过冰毒、K粉。
    [15:16:16]
  • [公诉人]:
    审判长,公诉人提请将相关书证交被告人辨认。
    [15:16:44]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对公诉人所出示的本组证据有什么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5:17:07]
  • [审判长]:
    你为什么持的是深圳的车票?
    [ 被告人]:
    我在中山买的车票,从东莞上的车。
    [15:17:38]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5:17:56]
  • [公诉人]:
    第二组证据:证明毒品的性状、重量情况鉴定的证据1份。
    [15:18:09]
  • 1、检验报告1份(卷一P11)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于2010年4月24日出具的阜公刑技毒化字(2010)第43号刑事科学技术检验报告,该书证证明高春雨所带毒品系甲基苯丙胺。
    [15:18:21]
  • 2、工作情况,该证据证实高春雨被查获的毒品经阜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重量为95克。
    [15:18:39]
  • [公诉人]:
    公诉人的第二组举证完毕,请法庭质证。
    [15:18:49]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5:19:02]
  • [审判长]:
    公诉人可以继续举证。
    [15:19:16]
  • [公诉人]:
    第三组证据:证明被告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1份。
    1、被告人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1份 卷二P31
    证明被告人高春雨是1980年5月28日出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人的所有证据出示完毕,请法庭予以质证。
    [15:19:37]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
    [15:19:54]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有什么证据向法庭出示?
    [ 被告人]:
    没有。
    [15:20:03]
  • [审判长]:
    公诉人刚才当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经法庭质证,合法有效,法庭予以确认。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15:20:13]
  • [审判长]:
    现在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15:20:24]
  • [公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规定,我们代表蚌埠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就高春雨运输毒品一案,依法支持公诉,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通过刚才在审判长主持下进行的法庭调查,合议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讯问了被告人。公诉人为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宣读和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及工作情况、毒品的提取笔录、刑事摄影件、毒品鉴定结论等证据,并均经当庭质证。公诉人认为,整个庭审调查活动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所有证据真实、合法、有效。经过庭审调查,已完全证明本院起诉书所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定罪依据充分。
    [15:21:02]
  • 下面,公诉人将就本案的有关问题发表以下几点公诉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15:21:19]
  • 一、被告人高春雨明知是毒品并利用旅客列车运输,构成运输毒品罪
    [15:21:33]
  • [公诉人]:
    我国《刑法》第347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作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从我国刑法规定可以看出:自然人或单位故意运输毒品的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1)运输的必须是毒品。(2)客观行为是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予以非法运送的行为。主观构成要件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运输。凡以运输为目的,明知是毒品,而在境内将其由一地运往另一地的行为,均构成运输毒品罪。
    [15:22:04]
  • 本案被告人高春雨明知冰毒是国家管制的毒品,却从中山市购买了95克冰毒,并非法携带,通过铁路旅客列车将毒品运往沈阳,其行为完全符合运输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公诉人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被告人高春雨能冷静反思自己的行为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后果,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积极改正不良习惯,不要深陷毒品之中,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珍爱家庭!
    [15:22:52]
  • 二、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建议
    我国《刑法》第347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作毒品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庭审调查已查明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公诉人提请法庭对被告人予以以下量刑:
    被告人高春雨运输冰毒的数量95克,经鉴定冰毒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构成运输毒品罪。高春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能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对自己的犯罪也有一定的悔意,且当庭认罪,可以酌定从轻处理。鉴于被告人高春雨毒品犯罪的数量、情节及悔罪表现,公诉人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请合议庭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时予以合议、采纳。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15:26:33]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
    [ 被告人]:
    认同起诉书对我的指控,没有要辩护的。
    [15:27:04]
  • [审判长]:
    法庭已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并已记录在案。辩论各方如果还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用书面方式提供给法庭。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高春雨,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 被告人]:
    没有要陈述的。
    [15:27:32]
  • [审判长]:
    现在休庭15分钟,合议庭将对本案评议后宣判。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和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你听清楚没有?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15:27:42]
  • [审判长]:
    现在将被告人高春雨还押。
    [ 审判长]:
    退庭。(击法槌)
    [15:27:54]
  • [审判长]:
    传被告人高春雨到庭。(击法槌)
    [ 审判长]:
    现在继续开庭。
    [15:43:31]
  • [审判长]:
    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法庭核实了本案的事实,并对本案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又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高春雨明知是毒品而携带,并通过旅客列车进行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应依法处罚。被告人高春雨在庭审时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为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5:44:27]
  • [书记员]:
    全体起立。
    [15:44:38]
  • [审判长]:
    一、被告人高春雨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二、公安机关扣押的毒品予以没收。
    (击法槌)
    [15:44:48]
  • 书记员:请坐。
    [15:44:56]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刚才法庭作了口头宣判,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上诉于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退庭后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和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 审判长]:
    被告人高春雨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 审判长]:
    现在将被告人高春雨还押。
    [ 审判长]:
    闭庭。(击法槌)
    [15:45:08]
  • [主持人]:
    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5: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