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我是今天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席莹,感谢大家对云龙法院庭审直播的关注和参与。[14:00:47]
- [主持人]:今天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14:01:31]
- [主持人]:庭审马上就要开始,担任这起案件审理的合议庭成员是法官孟卫东、田野、人民陪审员李震,由审判员孟卫东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田野主审本案,人民陪审员李震依法参与合议。书记员是武萍。[14:03:10]
- [主持人]:庭审开始之前,简单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 2008年3月18日,原告孟景华购买了被告徐州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门面房一套,在支付全部购房款后,与被告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在该房屋建成后,原告发现该门面房的实际坐落位置与认购时销售图纸标注的位置差异巨大,并非被告销售时所说的第一排位置。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退房未果,在此情况下,原告与被告协商调换房屋,并办理了退房手续,补齐了新房的购房款,双方另签订了认购单。后原告得知其所认购的门面房已被被告抵押给徐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及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以内的赔偿责任。[14:04:05]
- [主持人]:现在书记员核查当事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14:04:34]
- [主持人]:审判人员入席。[14:05:31]
- [主持人]:审判长宣布开庭[14:05:57]
- [主持人]: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自然情况。[14:06:45]
- [主持人]:原告孟景华及其委托代理人刘茂通,被告天成公司的代理人徐士亚到庭参加诉讼。[14:08:01]
- [主持人]:审判长宣布法庭组成人员,并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是否申请回避。[14:08:52]
- [审判员]: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4:09:06]
- [原、被告]:不申请回避。[14:09:24]
-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14:09:41]
- [主持人]: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陈述答辩意见。[14:10:53]
- [被告]:原告所诉的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14:13:35]
- [被告]: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违约金从时间和计算上看都是错误的,原告对于关于合同的确立条件,因为双方签订的认购单,是表明自己的一种观点,在签订认购单后双方意思表示确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缺少法律关系。[14:14:27]
- [被告]: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购房合同,而只是认购单。本公司只是有义务为原告保留认购房屋。[14:14:56]
- [被告]: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确权性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该房子就是原告的房子,认购单签订后只是对该房屋进行保留,认购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性质是不一致的。[14:16:00]
- [主持人]:根据原告的起诉及被告的答辩,主审人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14:18:35]
- [审判员]:根据原告的起诉及被告的答辩,本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原告在认购单中体现天成国贸负一夹层11号及徐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中的天成国贸中心1-J11号是否为同一处房产;2、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3、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能够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14:19:19]
- [主持人]:现在进行举证和质证阶段[14:19:35]
- [主持人]:现在由原告向法庭举证[14:19:55]
- [审判员]:原、被告对争议焦点没有异议,首先由原告举证。[14:20:07]
- [原告]:1、2009年5月19日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认购单一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商品房合同的事实,认购单以及随后举的收据可以证明原告已经履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义务。[14:22:32]
- [原告]:2、被告于2009年5月20日向原告出具的收据和王静出具的收条一份,证实原告与被告已协商办理原天成国贸负一层55号门面房的退房手续,并已补缴130147元的方式付清天成国际贸易中心负一加层11号门面房全部购房款的事实。[14:24:14]
- [主持人]:现在原告方举证完毕,由被告针对原告举证发表质证意见。[14:24:21]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质证。[14:24:30]
- [主持人]:现在由被告方发表质证意见。[14:24:49]
- [被告]:对于认购单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载明的条款是意向性的买卖房屋,不是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产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也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因此不能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来对待。[14:25:15]
- [被告]:现在这个房屋客观存在,被告已经履行了定购单中的义务。[14:26:00]
- [被告]:关于收据真实性无异议。[14:26:15]
- [审判员]:为查明本案事实,本院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至徐州市产权处调取了天成国际贸易中心负一加层11号门面房的抵押信息。原、被告质证。[14:27:01]
- [原告]:没有异议。[14:27:23]
- [主持人]:现在法庭根据原告申请向产权处调取的相关证据由原、被告进行质证。[14:27:24]
- [主持人]:原、被告对于法庭调取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14:27:53]
- [被告]:对真实性无异议。但需要说明,原、被告之间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仅签订的意向书,该房屋现客观存在。[14:28:43]
- [审判员]:原告是否还有证据提供。[14:29:13]
- [主持人]:现在由被告向法庭举证。[14:29:18]
- [原告]:没有。[14:29:22]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举证。[14:29:36]
- [被告]: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是2006年4月27日徐州市房产管理局核批的,证明本案诉争的房产在2006年4月27日就可以对外出售。[14:29:55]
- [主持人]:现在由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14:30:10]
- [审判员]:原告发表质证意见。[14:30:13]
- [原告]:对真实性无异议,但与本案无关。[14:30:34]
- [主持人]:原、被告目前均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供。[14:30:59]
- [审判员]:该证据经法庭核对,将证据原件退还当事人,法庭留存复印件。[14:30:59]
- [审判员]:被告继续举证。[14:31:13]
- [被告]:没有证据。[14:31:25]
- [审判员]:就事实部分,原、被告是否有问题需要互相发问。[14:31:53]
- [主持人]:现在由原告向被告发问。[14:32:04]
- [原告]:认购单中的认购金是否就是总房款。[14:32:11]
- [被告]:是意向金。[14:32:20]
- [原告]:涉案房屋的总房款是多少。[14:32:36]
- [被告]:我只知道认购单中载明的是意向金。[14:32:53]
- [原告]:我付了全款后是不是应该给我签合同,我总房款都付清了,为什么被告不愿意与我签订正式合同。[14:33:30]
- [原告]:发问完毕。[14:33:40]
- [主持人]:现在由被告就事实部分向原告发问。[14:33:54]
- [审判员]:被告方是否有问题发问。[14:34:00]
- [被告]:现在房屋是否存在。[14:34:16]
- [原告]:房屋肯定存在,但是让你们给抵押了。[14:34:32]
- [被告]:发问完毕。[14:35:25]
- [主持人]:现在原、被告之间就事部分相互发问完毕。[14:35:26]
-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询问。[14:35:38]
- [主持人]:现在由审判员对原、被告进行询问。[14:36:07]
- [审判员]:在抵押合同中J11房产与认购单中体现天成国贸负一夹层11号是否为同一处房产。[14:36:35]
- [原告]:是的。[14:36:44]
- [被告]:是同一处。[14:37:01]
- [审判员]:该房产是否已经抵押。[14:37:15]
- [原告]:已经让被告抵押。[14:37:31]
- [被告]:已经抵押。[14:37:46]
- [主持人]:现在由原告方回答法庭提问。[14:38:02]
- [审判员]: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据。[14:38:11]
- [原告]: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司法解释第八条的规定。[14:38:44]
- [审判长]:双方到目前为止是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4:39:11]
- [原告]:没有。[14:39:22]
- [被告]:没签。[14:39:34]
- [审判长]:为何没签书面买卖合同。[14:39:57]
- [主持人]:现在由被告回答法庭提问。[14:40:10]
- [原告]:因为被告知道该房屋被抵押,为了规避法律。[14:40:18]
- [被告]: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情况,在与原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有些意见没有达成一至意见,所以没有签订。[14:41:16]
- [原告]:不是这个事实,刚开始我打算买的是第一排门面房,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前面又加盖了房子,使我买的房子成了倒数第二排,我09年5月19日前要求退房,销售经理说再给我换一套,让我换负一夹层的门面房,说可以直接上房。[14:43:10]
- [主持人]:现在审判长就事实部分向原、被告双方进行询问。[14:43:35]
- [原告]:09年5月19日我与被告已协商办理原天成国贸负一层55号门面房的退房手续,并补缴130147元,付清天成国际贸易中心负一加层11号门面房全部购房款。[14:44:21]
- [原告]:后来我就找被告的销售部门要求签订合同,被告销售人员说我买的房子是现房,要到产权处办理相关手续才能签书面合同,要等二个月。[14:45:09]
- [原告]:过了二个月后我又找到被告,被告说还是不能签订书面合同。我就到产权处查了一下,才知道这个房子被抵押了。我知道该房屋被抵押后被告就不同意与我签书面合同了。[14:46:00]
- [主持人]:现在由原告回答法庭提问。[14:46:14]
- [人民陪审员]: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该房屋被抵押了。[14:46:17]
- [原告]:我是在2009年底知道的。[14:46:37]
- [人民陪审员:]:你知道该房屋被抵押后是否找过被告。[14:46:54]
- [原告]:找过,也要求被告解除抵押,但被告说不只这一套房屋抵押,是很多房屋被抵押,被告没有那么多钱去解除抵押,要到2012年才能解除抵押。[14:47:38]
- [主持人]:现在由被告向法庭提交补充证据。[14:48:25]
- [主持人]:现在由原告就被告提供的新证据发表质证意见。[14:49:02]
- [被告]:我补充一份证据,关于客户孟景华的情况报告,其中第一条确定的条件是原告同意于2012年5月3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4:49:27]
- [审判员]:原告质证。[14:49:46]
- [原告]:这是被告内部的报告,我不清楚,也不知道。[14:50:48]
-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还有无证据提供。[14:51:08]
- [原、被告]:没有。[14:51:19]
- [主持人]:现在原、被告双方都没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交,法庭调查结束。[14:51:21]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4:51:49]
- [主持人]: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4:51:49]
- [原告]:被告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原被告之间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无论原被告是否签订的正式的商品房合同,但双方是存在房屋买卖行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要销售房屋再进行抵押,是符合双倍赔偿的。[14:52:25]
- [原告]:原、被告曾签订过书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因为房屋的位置问题调换了房屋,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认购单,原告并支付了认购单中全部购房款,履行了全部义务,应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14:55:33]
- [原告]:尽管认购单中对上房时间没有约定,但被告销售的现房,可以根据销售的其他房屋的上房时间进行推定,欠缺的条款根据交易习惯及现状进行推定。[14:56:46]
- [原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有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原告与被告之间有书面的认购协议,且交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存在,是被告拒绝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这一状况并不影响双方存在买卖合同的事实。被告在出售给原告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符合合同解除条件,依据有关司法解释,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及损失,双倍赔偿。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14:58:12]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4:58:49]
- [主持人]:现在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结束,由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14:58:53]
- [被告]:原告的定位错误,因为双方签订的认购单,是表明自己的一种观点,在签订认购单后双方意思表示确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缺少法律关系。[14:59:48]
- [被告]:原告所陈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本案无关,都不适用于本案。[15:00:26]
- [被告]: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均不能成立。[15:01:12]
- [审判员]:双方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15:01:31]
- [主持人]:现在原、被告双方辩论结束,审判员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15:01:45]
- [原、被告]:没有新的辩论意见。[15:01:50]
- [审判员]: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案件在判决前在合法自愿的基础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15:02:25]
- [原告]:同意。[15:02:50]
- [被告]:同意调解。[15:03:00]
- [主持人]:现在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15:03:16]
- [审判长]:双方各自陈述一下调解意见。[15:03:17]
- [被告]:我方已于三天前解除抵押了。[15:05:18]
- [原告]:如果房子解除抵押了,这个房子我还要,双方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但是被告要赔偿我20万元。[15:07:12]
- [审判员]:希望双方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处理你们之间的矛盾。[15:09:00]
- [主持人]:现在双方正在调解中。[15:09:43]
- [被告]:我要向公司汇报。[15:14:48]
- [主持人]:现在被告未能当庭发表调解意见,不再进行调解,由双方陈述最后意见。[15:15:12]
- [审判长]:鉴于被告方现无法拿出调解意见,如双方有新的调解意见,从即日起七日内告知法庭,逾期法庭将依法判决。[15:15:28]
- [原、被告]:听清了。[15:15:38]
- [审判长]: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首先由原告陈述最后意见。[15:16:15]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5:16:27]
- [审判长]:被告陈述最后意见。[15:16:39]
- [被告]: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5:16:56]
- [审判长]:闭庭,双方阅笔录无误后签字。[15:17:16]
- [主持人]:各位网友,现在审判长已经宣布闭庭,庭审已经结束。[15:18:01]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要特别感谢徐州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的大力支持!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15:18:29]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1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