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三庭法官参观外资公司

法官调结一起童工维权案

法官深入到生产厂家

法官与访问学者朱丽叶友好座谈

法官送法进企业

邀请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旁听案件

社区学生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张锐

代理审判员秦国渠

主审法官田源

上诉方

被上诉方

网络庭审直播现场
2010年6月9日9:30,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院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本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刘秋苏,很高兴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09:24:58]
  • [主持人]: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纠纷,敬请大家关注。
    [09:25:49]
  • [主持人]: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现有在编干警23人,其中法官14人,法官助理5人,书记员4人。该庭管辖的案件是:(1)知识产权(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外)的一审案件;(2)涉外一审商事案件;(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4)劳动争议纠纷案件;(5)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6)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
    [09:26:17]
  • [主持人]:
    近年来,该庭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的工作方针和司法为民的审判宗旨,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服务徐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为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人员少、审判任务重的情况下,民三庭全体干警坚定政治信念,规范司法行为,全庭一心、勤奋努力,以规范的审判作风,廉洁的司法形象,公正高效地完成了审判任务。全庭人员团结协作,勇于进取,树立打造精品案件、精品法律文书意识,审判工作始终处于良性发展态势。2009年以来审结各类案件1618件,知产、涉外共结案119 件,全庭法官年人均结案超百件,被评为全院2009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女法官单雪晴2009年审结各类案件167件,被推荐为江苏省优秀法官和徐州市“三八红旗手”;业务骨干女法官郭宏近年4月份经全市各界公开评比,荣获全市法院“十佳”法官称号,副庭长孟源主审调撤的案件及其合议庭调撤的案件大部分做到了即时清结,被评为市中级法官优秀中层干部并推荐为徐州市拔尖人才候选人。该庭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抓精品案件、出精品文书,提高审判人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的能力,先后成功审理了一批在省内以至国内较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该庭着力打造的专家参与知产案件调解的经验成为享誉全省法院的工作亮点和司法品牌。前不久,该庭审结的徐州市淮海戏剧王音像有限公司与新沂电视台、丁相宇、刘汉飞、张银侠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分别入选江苏省十大知产案例和全国五十大知产经典案例。
    [09:26:35]
  • [主持人]:
    该庭以确保审判的质量、效率为办案第一要务,高度重视办案效果,坚持不懈加强审判管理,保持了收结案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发挥创新能力,制定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范,形成了以季度工作例会为主线的长效业务指导机制,有效提升了全市法院民三条线的审判质效。
    [09:26:49]
  • [主持人]:
    主审法官简介: 田源,男,28岁,四级法官,大学本科学历。曾获得院“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合议庭正在进行庭前准备工作。今天的庭审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张锐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秦国渠、代理审判员田源组成合议庭。
    [09:27:12]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卢永田曾在李莉承建的徐州开元四季工地工作。2007年11月28日,卢永田因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后李莉支付了其住院医疗费等36773元。2008年11月,卢永田以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是工程发包方,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支付医疗费1700元、工资12000元。2008年11月20日,卢永田以已与案外人李莉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了对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的起诉。2009年2月9日,卢永田再次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为其申报工伤,造成卢永田申报工伤期限过期,要求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赔偿其工伤待遇。当日徐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卢永田再次提起诉讼。原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永田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其已与李莉就其遭受人身损害的事项解决完毕,故判决驳回了卢永田的诉讼请求,卢永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09:27:32]
  • [主持人]:
    下面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让我们进入庭审现场。
    [09:28:58]
  • [主持人]: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09:30:43]
  • [主持人]:
    核对当事人身份
    上诉人(原审原告)卢永田(自然情况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自然情况略)
    [09:32:19]
  • [主持人]:
    审判长:上诉人,对于对方的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上诉人:无异议。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于对方的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被上诉人:无异议。
    审判长:经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手续、证件均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次庭审。
    [09:32:43]
  • [主持人]:
    审判长:下面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一)当事人地位平等。(二)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三)陈述事实,向法庭提供新的证据。(四)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五)可以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调查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六)有权在法庭上根据事实和理由进行辩论。(七)当事人在法庭判决前,还可以进行调解。(八)庭审结束,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阅读开庭笔录,认为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但不得在原笔录上涂改。
    诉讼义务:(一)必须遵守诉讼秩序。(二)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证据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制造伪证或者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三)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诉讼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上诉人:清楚。
    被上诉人:清楚。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上诉人:听清了,不申请。
    被上诉人:听清了,不申请。
    审判长:经本庭核对送达回证,上诉人、被上诉人均在三日前接到本案的开庭通知、诉讼权利义务须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实事求是地陈述案件事实;如要发言,须举手经审判长许可;举证质证要围绕二审案件焦点进行;陈述案件事实应简明扼要;原审已认定的无争议的案件事实不要重复;一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时,对方不得打断;发言时不允许互相谩骂或者人身攻击。
    [09:33:40]
  • [主持人]:
    审判长:先由上诉人陈述具体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卢:宣读上诉状(略),主要上诉请求: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予以改判。
    审判长:由被上诉人陈述答辩意见。
    送: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1、08年11月份,变电公司没有收到诉讼通知,对于上诉人在08年11月份的诉讼,变电公司并不知道;2、变电公司在开元四季没有工程,不存在分包问题;3、变电公司与上诉人没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4、变电公司没有委托任何人与上诉人达成关于医疗的赔偿协议,上诉人一审没有提供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因此一审判决正确,请求驳回上诉。
    李:1、上诉人和李丽之间是雇佣关系;2、上诉人的受伤性质我们认为是意外事件,也不能证明是机动车碰伤,所以不构成工伤;3、李丽和上诉人之间的收条证明双方的纠纷解决清楚了,所以一审判决正确,请求维持。
    沈:沈超群是受雇于李丽的,所以上诉人对沈超群主张权利没有依据。
    审判长:针对双方的上诉和答辩,法庭归纳了双方的争议焦点: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上诉人的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的范畴。3、如上诉人构成工伤,三被上诉人应否以及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如上诉人构成工伤,三被上诉人对法庭归纳的双方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无异议。
    [09:45:56]
  • [主持人]:
    审:上诉人,你方在二审期间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卢:我们没有。
    审:被上诉人,你方在二审期间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均:我们没有新证据。
    [09:46:53]
  • [主持人]:
    审:请双方当事人看一下一审判决中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部分,有无异议,上诉人?
    卢:我们没有异议。
    审:被上诉人是否有异议?
    被均:没有。
    [09:48:25]
  • [主持人]:
    审:请双方当事人看一下一审判决中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部分,有无异议,上诉人?
    卢:我们没有异议。
    审:被上诉人是否有异议?
    被均:没有。
    [09:51:15]
  • [主持人]:
    审:法庭向上诉人询问几个问题,你是如何到开元四季工地干活的?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卢:从事土建工作,主要就是埋线,去那里工作就是沈超群他们介绍去的。
    审:和你一起干活的都有什么人?工资如何发放?
    卢:也都是临时找的那些人,跟李莉一起干活,沈超群也是跟李莉干活的,工资就是送变电公司发放的,一般就是干完这个工程之后老板发给工人。
    审:沈超群是什么人?和李莉什么关系?
    卢:沈超群就是李莉的工人。
    审:你为何认定你所干的活是由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发包的?能否提供相关证据?
    卢:因为这个事出来之后,我们对这个事情进行了调查,我们去了开元四季,我们有录音,干了什么活,什么电缆,我们都进行了了解,也去了现场,李莉在电话里也说了。
    [09:51:28]
  • [主持人]:
    审:你事发当日下班后是怎么受伤的?事后为什么没有报警?
    卢:下班后已经很晚了,上诉人岁数也很大,到了彭大门口,被大货车扫了一下,就受伤了,当时也报警了,是过路的人报警的,上诉人个人报警是在三天之后报警的,报警之后交警也没有出警。
    审:入院记录上记载你系三小时前骑电动车不慎摔伤是怎么回事?
    卢:就是后车轮扫伤的,不是压的,躲车的。
    审:你的住院费都是谁出的钱?
    卢:都是上诉人自己拿的。
    [09:54:50]
  • [主持人]:
    审:你在给李莉打的收条上写明“卢永田诉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纠纷本次诉讼了结,卢永田与李莉之间纠纷就此了结”是什么意思?
    卢:就是本次诉讼,也就是那次诉讼了结,而且我们和李莉之间也没有有什么纠纷。
    审:你要求三个被上诉人承担什么责任?
    卢:我们就是要求变电公司承担责任,另外两个被上诉人是一审法院追加的。
    审:上诉人工作时间是什么时间?
    卢:正常就是早上6点上班,晚上5点下班,但是基本上每天都要加班,出事这天是夜里1点钟下班的。
    [09:57:59]
  • [主持人]:
    审:法庭询问被上诉人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几个问题。你公司在开元四季有没有工程?
    变:没有工程。
    审:你公司知不知道开元四季的电力工程是谁分包的?
    变:我们不知道。
    [09:58:28]
  • [主持人]:
    审:法庭询问被上诉人李莉几个问题。你是如何接到开元四季的这项工程的?是承包谁的工程?有没有书面合同?
    李:承包铜山县高峰建筑工程公司的,没有书面合同,李莉是高峰公司的员工,高峰公司委托李莉来干这个工程。
    审:你有没有施工资质?你干这些活谁给你工程款?
    李:高峰公司有施工资质。
    审:据你所知,上诉人是怎么受伤的?
    沈:骑电动车走在大桥下面的时候撞在了桥边上的护栏上,是他本人告诉我的。
    审:既然干活是高峰公司的活,为什么你们和卢永田达成协议的时候要以个人名义?
    沈:就是公司委托我们和他达成协议的。
    审:你们是如何调解的?把过程详细说一下。
    沈:就是说由李莉负责医药费。
    [10:10:41]
  • [主持人]:
    审:法庭询问被上诉人沈超群几个问题。你在工地负责什么工作?
    沈:负责技术,就是如果挖坑要挖多大、多深。
    审:你为什么要给卢永田出具一个出院协议?
    沈:当时卢永田并没有同意这个协议。
    [10:13:27]
  • [主持人]:
    审:沈超群,这个工程施工点在什么地方?
    沈:就是在开元四季院内。
    审:你是高峰公司的人还是跟李莉干活的?
    沈:我就是跟李莉干活的。
    审:你们如何领取工程款?
    沈:我就是从李莉那里领取工资,至于工程款怎么付我不清楚。
    [10:15:07]
  • [主持人]:
    审:李莉,你们第一次调解的时候是怎么参与到诉讼中来的?
    李:就是法院下传票通知的。
    审:李莉,你们的工程款从什么地方领取?
    李:就是从高峰公司。
    审:就案件事实部分双方是否有问题向对方发问?
    均答:没有什么问题。
    审:双方针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均答:没有补充。
    [10:26:48]
  • [主持人]:
    审: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辩论时应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先由上诉人发言。
    卢:通过庭审,本案上诉人的工伤待遇应该有变电公司承担,因为被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的伤与他们无关;我们两次起诉都是送变电公司,通过庭审,李莉也说是一审送的传票,我们一审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起诉李莉,而是因为一审法院给变电公司送传票变电公司都没有接传票,才追加的李莉,种种迹象表明变电公司和李莉都在说谎,本案很显然承担责任者就是变电公司,因为用工管理单位就是变电公司,变电公司否认承担工伤责任的做法显然不合适,法律规定,我们的损害应该由李莉承担责任。
    审:由被上诉人发言。
    变:上诉人和变电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庭审中,上诉人没有向法庭提交有效证据证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有劳动合同,根据举证原则,上诉人的主张没有依据;2、上诉人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根据上诉人向法庭提供的医院病历所述,上诉人受伤属于摔伤,根据法律规定,认定工伤范畴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但是上诉人是在凌晨一点摔伤,而不是交通事故,显然不属于工伤,既然上诉人不属于工伤,所以不存在赔偿问题,因此,上诉人请求工伤待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3、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和李莉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上诉人已经自愿和李莉达成了了结协议,上诉人再向法院起诉,显然不对,请求驳回上诉。
    李:关于是否构成工伤,我们认为必须是必经之路,而本案上诉人经过的路并不是必经之路,所以不构成工伤。
    沈:我受雇于李莉,谈不上承担责任。
    [10:27:10]
  • [主持人]:
    审:双方还有无补充辩论意见?
    均答:没有了。
    [10:27:43]
  • [主持人]:
    审:法庭辩论结束,进行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是否在本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上诉人?
    卢:同意。
    审:被上诉人?
    变:不同意。
    李:不同意。
    沈:不同意。
    审:因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主持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下面由上诉人作最后陈述。
    卢: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上诉请求。
    变: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李: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沈: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审:下面请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
    审判长:现在休庭,当事人看笔录无误后签字。
    [10:31:47]
  • [主持人]:
    主持人:庭审已经顺利结束了,双方当事人正在等待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旁听人员也陆续离开了法庭。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由本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提供技术支持,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高艳华现场调度,李荣信现场拍照,唐诚担任记录,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0:3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