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企业经营 保障发展大局

会议现场

青浦法院许一新院长主持会议

胡春明副院长作主题发言

青浦区工商联主席胡成国作主题发

青浦法院民二庭庭长周向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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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委副书记胡燕平讲话
2010年6月9日14:00直播青浦区法院“规范企业经营 保障发展大局”――第六期青法论坛
  • 主持人(青浦区法院院长许一新):各位领导,嘉宾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13:47:31]
  • 主持人(青浦区法院院长许一新):今天,区统战部和青浦区法院联合召开青法论坛,共同探讨“规范企业经营,保障发展大局”的话题。
    [14:01:01]
  • 主持人(青浦区法院院长许一新):今天出席本次论坛的领导有:青浦区区委副书记胡燕平,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陆建铭,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殷冬梅,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杨友良,政协副秘书长李金荣,市二中院副院长阮忠良,市高院法宣处处长李
    [14:08:24]
  • 主持人(青浦区法院院长许一新):今天会议议程主要分为三部分。首先是主题发言部分,由青浦法院副院长胡春明作《在能动司法中服务大局,在公正司法中铸就公信》主题发言;区工商联主席、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成国作《创良好法制环境,保企业平稳发展》主题发言。由青浦法院民二庭庭长周向东就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引起重视的问题作具体介绍。其次将开展交流发言和现场互动问答活动,各企业代表可就实际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难,与现场法官和专家进行探讨交流。最后,我们请出席本次论坛领导讲话。
    [14:09:51]
  • 发言人(青浦区法院副院长胡春明):大家好!今天我发言的主题是“在能动司法中服务大局 在公正司法中铸就公信”。
    [14:10:49]
  • 发言人(青浦区法院副院长胡春明):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年的经济工作“五个更加注重”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也指出,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贯彻党中央“五个更加注重”的战略部署,要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司法服务,要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更好司法服务,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好司法服务。据此,我谈三点认识。
    [14:11:36]
  • [胡春明]:
    一、能动司法是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能动司法是司法能动主义的简称,是一个与司法克制主义对应的概念。法治现代化过程中,本应追求司法能动主义和克制主义的有机统一,但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曾一度受西方法治理念的影响,不切合实际地过度强调司法克制主义,即强调法院司法的被动性。这几年,继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开展专题教育之后,最高法院又提出了能动司法的号召,并强调通过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在当前形势下,必须适度地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必须把能动司法作为人民法院的一种司法理念、司法功能和司法准则。以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迫切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14:12:11]
  • [胡春明]:
    第一,能动司法是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服务大局是能动司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我国的大局就是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全力保障世博成功举办,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由此可见,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上述大局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是能动司法的当然服务范畴。从人民法院审判规律看,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无不与经济发展有关,尤其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
    [14:12:54]
  • [胡春明]:
    第二,能动司法以主动服务、积极作为为要义,服务大局必须通过能动司法来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指出,能动司法的主要内涵在于服务性、主动性和高效性。服务性就是要求法院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只有主动服务,才能更好地服务大局;只有积极作为,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主动性就是要求法院超前预断,对策先行。对于经济社会发生的变化、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评估预判,提前制定对策,主动提请有关单位或者配合有关部门把可能产生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高效性就是要求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平衡各方利益,公正廉洁司法,力争定纷止争;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4:13:31]
  • [胡春明]:
    能动司法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能动司法的导向航标。
    [14:13:54]
  • [胡春明]:
    要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要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就必须主动地、积极地、高效便捷地提供司法服务。努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找准三项重点工作与人民法院职能的结合点,从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处理好每一桩纠纷,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上做好每一项工作,以公正廉洁执法的态度审判执行好每一个案件。比如,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可能影响经济发展大局、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以及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必须及时通过司法建议、审判执行白皮书等形式,提请有关单位和部门注意纠正和防范,同时开展法制宣传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引导企业依法管理、完善管理。
    [14:14:18]
  • [胡春明]:
    二、公正司法是铸就司法公信的根本路径。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实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天职。追求司法公正是铸就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根本路径。
    [14:15:06]
  • [胡春明]:
    第一,人民法院应体现公正之心、公开之量。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法院应当是社会大众公认的正义公堂、正义广场。因此,有公正之心必要有公开之量。
    [14:15:40]
  • [胡春明]:
    司法公开,将审判活动置于阳光之下,需要胆量和勇气。依法应公开而不敢公开,必遭诟病,必然不公。公开审判中,即使有偶尔差错、微小瑕疵,在大众视野和公众监督下,也有利于改进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和实现公正。就司法公开的环节而言,我们法院的司法公开主要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等。每一个环节都紧随着各种监督。
    [14:16:03]
  • [胡春明]:
    第二,人民法官应展示公正之能、正义之行。公平正义不是任何人凭良好的愿望就能实现,尤其是法官,要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品德和技能。司法之根本在公正,公正之根基在队伍。所以,法官应有很强的学习能力,能通过不断的学习更新知识,深化认识;法官应有很强的实践能力,能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职业素养。
    [14:16:46]
  • [胡春明]:
    公平正义不是嘴上的口号,也不是纸上的标语,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人民法院和法官要实践公平正义,不仅要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统一,还应坚持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公正与效率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统一于司法审判活动中,不可割裂,不可对立。不能以司法公正为借口,任意拖延办案时限,使“迟到”的正义失去正义的价值,英国有一句法律谚语“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也不能以提高办案效率为借口,牺牲办案的质量和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性,违法取证,枉法裁判,必然损害法律固有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14:17:11]
  • [胡春明]:
    第三,人民司法应追求公正之效、公信之果。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公正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14:17:44]
  • [胡春明]:
    法治进程中,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期望越来越高;信息化时代,人们对司法活动的知情需求也越来越多。应时应需,我们有必要将法院的司法管理、审判活动、队伍建设等情况通过各种载体和形式告知公众,以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如果想让人民群众真正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司法的公正性,就必须使司法公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
    [14:18:05]
  • [胡春明]:
    司法过程是讲理的过程,它使人们了解常法、常识和常情;司法结果是讲道理的结论,它融真理、情理与法理为一体。尤其是裁判文书,不仅要言之有理、论之有据、判之有法,还要入情入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司法结果的公正成为“看得懂的公正”。
    [14:18:31]
  • [胡春明]:
    有的学者说,法官既要会做“判官”,又要会做“教官”。为民司法的理念决定了法院不仅要行使审判职责,还应该通过审判活动教育人、感染人、引导人,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如此,才能达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的统一,才能让司法公正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才能真正树立司法权威、铸就司法公信。
    [14:18:52]
  • [胡春明]:
    三、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和能动司法“文虽有殊,其义一也”。能动司法必须体现公正司法,也必须体现为民司法;能动司法和公正司法的价值取向都是为民司法。
    [14:19:30]
  • [胡春明]:
    首先,要有强烈的为民司法意识。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为民是主旨。由此可见,为民司法就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诚意对人民负责。司法必须为民,因为司法源于民众之需。在当前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越来越多,更加迫切。其中就包括企业对司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需求以及通过司法服务规范经济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的需求。因此,我们法官要秉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理念,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需求,倡导服务型司法。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区各类企业共60,316户,其中民营企业57,096户,占94.66%。全区税收中,民营企业占49.7%。虽然我们难以统计出多少家企业涉讼,因为涉讼的类型有很多,如商事纠纷、民事纠纷、行政纠纷,甚至还涉嫌犯罪。
    [14:20:21]
  • [胡春明]:
    但从我院民二庭的初步统计看,2009年结案的2421件商事纠纷案件中,涉及本区民营企业的就有2140件,占88.39%。今年1-5月,已结商事纠纷案件392件,涉及本区民营企业的达356件,占90,82%。
    [14:22:34]
  • [胡春明]:
    从引起纠纷的原因看,除了诚信和市场因素外,往往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问题,比如买卖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方式、产品质量标准约定不明,承揽合同纠纷中主要涉及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公司纠纷中主要涉及公司治理方式、股东会决议效力和股东知情权范围等问题,凡此种种,都与公司企业的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有关。因此,企业的依法经营、规范管理需要司法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司法保障。我们将一如既往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通过多种载体和途径延伸审判职能,主动为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提供更有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14:22:54]
  • [胡春明]:
    其次,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判决和调解是处理民事纠纷的主要方式,在当前形势下,我们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以最大限度实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司法目标。王胜俊院长指出,调解是“高质量审判”、“高效益审判”、“高水平审判”。西方法谚有云:“瘦的和解胜过胖的诉讼”。缘其意循其理,就是说调解解决纠纷程序简单,程式简化,即使一方当事人有所让步,但只要双方都接受调解结果,实际上就是化解了矛盾,解开了纠葛,这要比通过复杂程序、繁琐程式最终以判决解决案件更经济,更有效果,何况判决结果还可能使败诉一方大不满意,甚至使双方都不满意。调解不仅是解决个案纠纷的有效手段,它也是解决民企商事纠纷以及公司内部纠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
    [14:23:25]
  • [胡春明]:
    我院在商事审判中,十分注重调解优先,努力争取案结事了调撤率在全市各法院排名中靠前。比如,在上述2009年结案的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2140个案件中,调解结案的有416件,和解撤诉的有931件,两项共计1347件,调撤率达62,94%;今年1-5月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结案356件,其中调解结案74件,和解撤诉141件,两项共计215件,调撤率达60,39%。
    [14:23:43]
  • [胡春明]:
    第三,要不断拓展诉讼服务功能。为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发展,我院在依法行使审判职能的同时不断拓展职能延伸,强化服务保障。
    [14:24:08]
  • [胡春明]:
    一是通过建立诉讼事务服务中心,健全便捷立案的工作机制,努力把立案接待窗口建设成为功能齐备、制度健全、设施完善、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使立案窗口成为法院亲民为民的场所,成为法院便民利民的场所。比如通过“一站式”立案大厅,“一门式”导诉服务,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运用多媒体和信息技术指导诉讼知识,告诫诉讼风险等,使立案窗口成为人民法院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法院之亲民、司法之为民。同时,还发挥委托调解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帮助当事人选择最佳纠纷解决途径,使简单、小额、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尽量通过非裁决方式解决。
    [14:24:27]
  • [胡春明]:
    二是要加强巡回审判指导工作,发挥司法能动性作用,与工业园区等单位和部门合作,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破解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难题。
    [14:24:45]
  • [胡春明]:
    三是开展好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专题研讨等活动,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企业管理、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引导中小企业依法管理、完善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14:25:03]
  • [胡春明]:
    四是要采取多种措施主动听取民营企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水平和能力。
    [14:25:21]
  • [胡春明]:
    第四,要切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多年来,我们十分关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民营经济的稳定,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民营经济的发展、事关区域民生利益和经济发展。
    [14:26:08]
  • [胡春明]:
    对于民营企业涉讼,我们持高度重视的态度,一方面,要依法维权,要正确处理好适用法律和执行政策的关系。比如,2009年12月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要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和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增加就业、发展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放宽市场准入,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这被称为“非禁准入”的“新36条”。这其中就有许多政策性规定,我们司法中必须准确理解、灵活运用。
    [14:26:38]
  • [胡春明]:
    另一方面,要帮助民营企业减少涉讼,即使涉讼,也要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企业及时实现权益。同时,在执行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帮助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摆脱困境,获得健康发展的机会。涉讼涉执毕竟有其消极影响,比如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职工情绪,造成就业恐慌,易引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甚至会累及地方经济稳定和健康发展。
    [14:27:07]
  • [胡春明]: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向好,民营企业茁壮成长,国家也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整,提出了五个更加注重。在此形势下,我们将进一步关注区情、关注民营经济、关注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促进民营经济与经济社会共同协调发展,依法调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内部治理的关系,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为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14:27:33]
  • [许一新]:
    下面我们欢迎区工商联主席、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成国发言。
    [14:27:52]
  • 发言人(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成国):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我今天发言的主题是“创良好法制环境,保企业平稳发展”。非常高兴在这里代表工商联与在座的各位探讨一下法律在我们企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14:28:15]
  • [胡成国]:
    大家都知道,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社会,不懂法,不守法,寸步难行,更不要提发展了。工商联,作为为广大企业服务的组织,在为企业普法的事情上义不容辞。长期以来,在青浦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区工商联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
    [14:28:40]
  • [胡成国]:
    今天在座的企业代表,或者是规模较大、发展平稳,或者是大有潜力的,都迫切需要在良好的法制环境下大展宏图。我区的民营企业既是一个庞大充满活力的群体,又相对处于弱势,奉献巨大而又负担沉重,支撑着我区经济 “半壁江山”的根基确尚欠稳固。面对行政垄断、贸易壁垒等,容易被侵权、被伤害,有时候因为自己势力单薄,维权乏力。民营企业家在商海里拼搏,承担着重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需要一个好的法制环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司法工作太重要了,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它是起到一个保驾护航的作用。
    [14:29:09]
  • [胡成国]:
    从大的方面来说,近几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遇到了进入新世纪以来最为严峻的挑战,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实体经济的波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许多企业和工厂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金周转缓慢,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企业的亏损、裁员等现象,使得融资借贷、劳动争议等各类纠纷频频出现。不容怀疑,这些纠纷最终都将诉诸司法。法院成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在这些纠纷中,区法院坚决依法保障企业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许多法律服务工作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真正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14:29:40]
  • [胡成国]:
    由于区法院的努力,我区的民营企业有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在此基础上,我们企业还希望法院能更加积极地探索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下企业在司法领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14:30:21]
  • [胡成国]:
    一是建立诉讼快速通道。对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而引发的案件,建立案件统筹协调机制,开通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对突发性、群体性重大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从有利于案件处理、有利于企业资产保护和相关人员权益维护的角度,对涉及同一企业的系列案件实行集中管理、专人审理、统一执行。
    [14:31:04]
  • [胡成国]:
    二是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强化调解优先意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和原被告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案件积极适用简化审,运用巡回审理、预约开庭等方式,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坚持优先调解原则,大力开展诉前调解,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妥善、慎重处理企业纠纷案件,积极采用协调手段,尽力促进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生存和发展,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企业市场竞争力。
    [14:32:06]
  • [胡成国]:
    三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企业为债权人的案件,应尽量缩短执行周期,想尽各种执行措施,尽快帮助收回债权。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特别是对有发展潜力但暂时困难的企业,本着“扶持、引导”的原则,采用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债权转股权”等方式,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14:32:52]
  • [胡成国]:
    对劳动者工资报酬等涉及民生方面的案件优先执行,帮助筹集款项,解决工资报酬,稳定职工情绪,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14:33:15]
  • [胡成国]:
    四是拓宽司法服务渠道。在处理刑事、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做到审理一类案件、堵塞一批漏洞、强化一项管理,帮助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和用法维权意识,提升企业信用度和竞争力。
    [14:33:45]
  • [胡成国]:
    五是延伸司法保障职能。建立法院与辖区企业之间的联系机制,采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挂钩企业的方式搞好服务。实行法官进企业、审务进企业,开展定时联络,定点联系,定期调研,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依法经营,实现科学管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14:34:16]
  • [胡成国]:
    发展民营经济,一方面要对民营企业进行平等保护,讲司法,也讲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14:34:45]
  • [胡成国]:
    和谐社会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和谐,民营企业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构成因素。有了国家法治环境的大力推动,民营企业也将明确自己的社会定位,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积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14:35:19]
  • [胡成国]:
    民营企业必须对消费者高度负责,对民生大计高度关注,对国家和社会利益高度重视。只有外部和谐和内部和谐统一起来,民营企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大浪潮中才能大有作为。我们相信,在区法院大力营造的良好的法制环境中,我区民营经济定将迎来平稳较快发展的春天。谢谢!
    [14:35:55]
  • [主持人许一新]:
    胡主席代表企业谈了企业对司法的需求,法院要进一步履行职能,做到职能的延伸。下面我们请青浦法院民二庭庭长周向东就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引起重视的问题作具体介绍。
    [14:38:12]
  • 发言人(青浦法院民二庭庭长周向东):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依法妥善高效地审理各类商事案件,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维护企业权益,服务民生,确保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审理商事案件的透明度,共同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法制环境,现将我院2010年1-5月的商事审判情况作如下通报。
    [14:39:15]
  • [周向东]:
    一、今年1-5月的收、结案情况。今年1-5月,我院民二庭共受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485件,审结390件。受理的案件类型有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合伙纠纷、经营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以及公司类纠纷中的股权转让、股东出资、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等纠纷,涉及案件类型有20余种。其中买卖合同纠纷居首位,占收案数的48.87%;其次为承揽合同纠纷,占收案数的12.58%;金融借款纠纷位于第三位,占收案数的6.19%。
    [14:40:34]
  • [周向东]:
    二、案件特点。1、被告为非本市的案件多,在今年的结案中占40.76%;2、涉公司类案件比较多,自2008年以来,每年有20%左右的递增速度,今年1-5月已受理涉公司类案件有30余件;3、因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相关诉讼材料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的案件多,占结案数的8%左右。
    [14:42:13]
  • [周向东]:
    三、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14:43:13]
  • [周向东]:
    1、合同的订立、履行中的问题
    *订立合同时要对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有正确的评估
    *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条款
    *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给与有效的监督
    *加强对收货人的验收责任
    *完善产品外包装标识
    [14:54:31]
  • [周向东]:
    2、财务管理制度中的问题
    *公章和财务章的保管和使用
    *支票的正确使用
    [14:57:35]
  • [周向东]:
    3、用工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对违纪行为的处罚
    *工资支付及考勤制度
    [15:00:54]
  • [周向东]:
    我简要的跟大家谈我们在审理商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时碰到的问题,如有不当,请大家指正。
    [15:02:34]
  • [许一新]:
    周庭长跟大家谈了我们在审理案件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希望今后能再和企业进行双向的互动。
    [15:03:02]
  • [许一新]:
    今天我们请到了上市企业、有潜力的企业、已经开发的企业和经常涉诉的企业四大类企业,希望大家围绕怎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风险,企业在市场经济过程中的竞争力进行讨论,讨论我们法院怎么为企业维权、防御法律风险提出建议。
    [15:06:06]
  • 林文昌(某企业负责人):感谢主办方给予这样一个平台。我公司是有特色的现代企业,有强劲的发展潜力。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企业面临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迫切的希望筑建防火墙。例如,我公司收购了一个企业,陷入了一个骗局。因为公司公章没有管理好,签订合同不善,导致败诉,得到了很好的教训。虽然败诉了,但是我想告诉大家,这是一个教训,因为我们企业没有防范机制,这个案例对我们企业也是一个启示。希望能够跟法院进行良好的沟通,使我们能够了解法律的重要性,降低诉讼风险。
    [15:19:39]
  • 纪立军(某企业负责人):刚才许院长谈到了防范风险的状况,我提一点,企业经营者一定要有风险意识。中国人都不愿意打官司,都不想打官司,运用法律手段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降低成本。我们公司刚刚在创业版挂牌。
    [15:20:46]
  • 郦小平(某企业负责人):没有一个企业希望有纠纷。都不想到诉讼阶段,这不仅是金钱问题,还是时间和精力问题。诉讼从开始到结束,全过程要投入很多,防范于未然更加重要。现在我们不仅成立法务部,还专门派遣人员处理,同时聘期专业律师处理相关问题。同时我们还要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必须保障合法性、可操作性,要重视执行,这是关键。
    [15:27:59]
  • 郦小平(某企业负责人):怎么样做、怎么样提高自己的诚信度、怎么样提高风险意识,这都是值得关注问题。青浦法院从态度上、服务上都很好,给予很多法律性帮助。希望像今天的交流沟通机会更多一点,进一步增进法律知识,强化法律观念。
    [15:33:36]
  • 陈建华(某企业负责人):我们民营企业在经营时会碰到很多问题,但我们的原则是不违反法律规定。我们作为经营者,保证不能触碰国家法律的高压线,我们现在正在做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的工作。
    我们感谢法院每期都给我们企业邮寄的资料,我每期都认真研读,对我们的帮助很大。
    我们在诉讼时,会碰到很多麻烦,比如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到专利问题、质量鉴定问题,诉讼过程中举证太难,法院是否有好的方法,如海关有专家团;比如在劳动纠纷证据采集时,人们都认为劳动者是弱者,企业是强者,其实强弱没有绝对的,我们公司之前开除一名员工,后来进入仲裁,仲裁机构让我们付点钱,他们认为我们的举证有问题,因为我们请的证人都是我们的员工,其实这个举证责任应该在这名员工而不是我们。我们都是提供了录像的,是经过工会讨论的。我认为要重证据,要做到公正公信。
    [15:46:33]
  • 周福生(某企业负责人):加强企业管理是最好的防范。
    我94年买了工厂,因法律意识不强, 企业管理不到位,当时我朋友拿了我的公章去骗了5、60万,好在青浦法院还是合情合理的,在执行时跟对方商量,说我们企业刚起步,分期分批的将钱还给了对方。
    还有一件案件,我们做广州机场,2千万不到标的,当时有个中介称如果给予10%的中介费,保证中标。后来我了解,这个中介跟8家企业都有这样的协议,但是可惜另外的7家企业都不愿提供给我证据。后来该中介说我中标了,但是我有了防范意识,诉讼时间提供了所有的证据证明该中介没有提供任何服务,所以不能收取中介费。
    去年,又有一个案件,对方到我单位收货后,恶意的逃到了外地,不付货款,这个案件我们也胜诉了,现在进入了执行阶段,执行庭千方百计为我们服务,通过各种手段掌握了对方的资产。
    这三个案件,我深深体会到,企业加强自身的管理,是最好的防范。
    [15:53:29]
  • 舒振宇(某企业负责人):企业公平竞争。我们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占有市场份额,进行一些非正常的竞争。例如法律对著名商标有保护,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商号和商标在其他地区被注册了,虽然我们进行了投诉,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回复。我们学到要全方位的运用法律,利用法律。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商标提前进行注册。
    企业劳资问题。对营造和谐企业和谐社会是非常重要的。新的劳动法,对企业在处理劳动关系上有规范性的指导。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虽然现在还没有界定范围,但是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例如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
    方案一、依法办企业的关注度,增强意识。二、依靠我们员工办企业意识,实行人性化管理。三、呼吁工商部门开展法制教育。
    [16:02:37]
  • 严励(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今天我们的论坛的内容有针对性,前瞻性。现在企业的规范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还得依靠政府,这是双向的,市场规范起来了,就可以用法律规范起来了。
    从形式上来说,我们怎样应付司法能动问题。司法能动的本身是要解决司法被动问题,司法能动和被动在美国最典型,美国法官对法律进行解释同时创造法律,所以他们的司法能动达到了极限,他们的能动是在法院独立下才能能动。我们法律在滞后的前提下提出司法能动是正确的。我们要遵循司法规律,我们宪法规定的权利不一定得到政府的保障,我们要搞医保改革、免费教育……立法是积极的,政府也必须要积极的。法院是中立的,是被动的,具有独立性。法院要把情况积极的反应给企业,要重程序,法院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司法独立要遵循司法的规律,严格执行法律。
    [16:30:30]
  • [市二中院副院长阮忠良]:
    今天的论坛给了我3个机会:学习的机会;人民法院与企业的民意沟通、自觉接受监督的机会、理论探讨的机会。人民法院要走向群众、走向市场,青浦法院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上都走在前沿。
    青浦是上海市民营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去年上半年开始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大量增加,青浦法院在区委领导下率先进行调研,想出对策,对大量的劳动纠纷以较好的方式进行调解,在经济转暖现在,又想到规范企业的经营,这是很好的。
    刚才听了企业家的发言,我觉得法院进行商事审判要坚持4个原则:1、保护诚信。2、鼓励创新。3、反对欺诈。4、制裁违法。
    不能通过违法来得到利益,现在不少企业和当事人都是通过违法来得到利益,如果不及时予以处理,我们的经济和社会都会受到影响,我认为一要讲公平,不管是公营还是民营企业都要讲公平,不管大小企业都要一律平等,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同等对待。二是讲效率,时间对企业来说就是生命,就是利润,商事案件比民事案件审理的时间长,如何提高审理效率,值得重视。三是讲究审理成本,这就是社会成本,通过法院审理商事案件有利于企业生长,有利于社会发展、通过审判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四是讲实效,是否有利于企业成长、经济发展、利益平衡,如果在这四个方面考虑,基本能和企业达成共识。
    [16:35:29]
  • [高院民二庭庭长俞秋玮]:
    我觉得今天的论坛非常好,主要有三个方面。1、主题好,今天的主题是双向的。对企业而言,需要规范经营。对法院而言,要关注如何服务保障。二、所谓论坛,一定要论,一定要谈,我觉得青浦法院开展这样的一个论坛,是观点碰撞,是思想交流。三,针对区域发展特点。商事审判如何服务大局,我认为要善于总结。将审判过程中出现问题,建议和反馈到各企业家。
    [16:39:48]
  • 青浦区区委副书记胡燕平:今天论坛的选题非常好。我们国家正处在非常时期,经济的发展是快速的发展,社会矛盾凸显,市民的素质与经济快速发展也不适应,迫切需要法律的宣传及司法的保障,所以希望采取多种方式向市民进行宣传,我们的形式也是一种探索。我们通过这种沟通,来消除认识上的模糊,解决认识上的一些困惑,防范于未然,使我们的发展走的更健康,步伐更坚定。
    希望我们的论坛能够更丰富,更精彩。希望我们能够为企业服务好,我想我们要一起努力,我们不是探讨一个案件,而是探讨一类案件,来规范企业的管理,这样可以减少更多的问题。为了使我们的青法论坛能够搞的更好,我想谈3点想法。第一,提高法律意识、促进规范经营。近几年来,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我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少企业也面临着发展瓶颈。但也有部分企业是由于法律意识不强,从而导致其在竞争、管理、经营发展中存在缺位的情况。因此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是企业开展好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有些企业由于对于合作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了解不深,轻易签订合同,对被担保方的主体资格、还债能力不进行审查,就担保、纠纷发生后未及时主张权力,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企业要以法经营、守法经营,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免造成重大损失。第二、加强能动司法、促进企业发展。多年来,青浦法院立足辖区发展,围绕全区经济建设有效运用审判职能,千方百计为辖区企业保驾护航,在保稳定促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新形势下,法院应进一步加强能动司法,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要积极主动深入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延伸服务,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论法、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第三、发挥论坛作用,巩固论坛成果。要充分运用青法论坛这一平台,密切关注辖区内热点难点问题,关注经济发展、深度解析社情、加强民意沟通,让青法论坛成为青浦法制探讨和宣传的重要阵地,巩固论坛成果,促进各项工作。
    [16:55:56]
  • [许一新]:
    今天的论坛法院跟工商联从两个角度进行了发言,我们法院从审理的实践中出发,提供了10个案例,接下来大家的发言也非常的精彩。下面我从2个角度谈一下我的想法。
    从企业角度,企业必须要自觉增加法律意识,关注把握已有的、不断出台的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内部经营活动,强化企业法务管理。防范、控制、应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事件。
    从法院角度, 依法能动履行审判执行职能,提高司法公信度,维护社会公信度。不断向企业提供案例,为企业提供帮助。
    今天的论坛到此成功圆满结束。谢谢大家。
    [16:5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