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法院外景

合议庭组成人员

原告方宣读起诉状

被告方进行答辩

法官进行庭审小结

原告方举证

被告方进行质证

原告方证人

被告方举证

原告方质证

被告方证人出庭作证

被告方证人出庭作证

被告方证人出庭作证

法官宣布休庭
6月9日14时,直播平谷法院审理“遗赠扶养二十年突遭‘第三者’ 疑因拆迁利益”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希望通过今天的网络直播,给各位网友提供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我们进行本次庭审直播,我是平谷法院的朱政,由我担任主持人为您现场直播庭审过程。
    [14:05:10]
  • [主持人]:
    案件双方当事人为原告王玉臣,被告王怀月、谢晓伶。
    原告王玉臣诉称,1991年5月10日,我与二被告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依据协议规定,被告应负责我自1991年5月10日起的生活费,护理及日常生活照顾。在我百年后将平谷区王辛庄镇后罗庄村的房屋三间赠予二被告。但二被告却不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不给付我生活费,未对我进行日常照顾与护理。现我与二被告关系恶化,不能再进行正常的沟通与交流。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安度晚年,请法院依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14:07:10]
  • [主持人]:
    此案由平谷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李朝文法官审理。他在法院工作已20余年。多年磨砺已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
    [14:07:49]
  • [主持人]:
    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4:08:07]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2、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通讯工具。
    [14:13:05]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14:14:34]
  • [审判员]:
    请坐。
    [14:15:15]
  •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
    [14:15:34]
  • [审判员]:
    现在核实当事人身份。
    原告王玉臣,男,70岁,汉族,北京市平谷区人。
    委托代理人马金升,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怀月,男,50岁,汉族,北京市平谷区农民。
    被告谢晓伶,女,50岁,汉族,北京市平谷区农民。
    委托代理人苏广民,北京市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
    [14:17:34]
  • [审判员]:
    原告方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方对原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
    [14:17:57]
  • [审判员]:
    经核实,双方当事人符合规定。现在开庭。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玉臣与被告王怀月、谢晓伶遗赠扶养协议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第一审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李朝文独任审判,书记员赵颖担任本庭记录。双方听清了吗?
    [ 原告委托代理人]:
    听清了。
    [ 被告委托代理人]:
    听清了。
    [14:20:04]
  • [审判员]:
    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有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对本诉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5、双方有最后陈述意见的权利。
    [ 二、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14:20:42]
  • [原告委托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 被告委托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4:22:18]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今天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如有证人在法庭上,请证人先退出法庭。
    [ 原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有。
    [14:23:06]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14:23:46]
  • [原告委托代理人]:
    1991年5月10日,我与二被告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依据协议规定,被告应负责我自1991年5月10日起的生活费,护理及日常生活照顾。在我百年后将平谷区王辛庄镇后罗庄村的房屋三间赠予二被告。但二被告却不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不给付我生活费,未对我进行日常照顾与护理。现我与二被告关系恶化,不能再进行正常的沟通与交流。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安度晚年,请法院依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14:26:24]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陈述的事实、理由及主张的具体诉讼请求作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14:27:09]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我们不同意解除与原告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第一,答辩人已经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所约定的扶养义务。二十年来一直在尽心照顾原告的生活,1991年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更是尽心尽力,虽然双方不在一起生活,但是一起吃饭,原告不去吃饭被告就给送去。日常开支、医疗费用、零用钱都由被告支付。二被告的孝顺全村人都知道,双方也从没有发生过矛盾。
    [14:28:38]
  • [被告委托代理人]:
    第二,原、被告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房产就是现在后罗庄65号房子。原告在后罗庄28号院的三间厢房已于1984年卖给被告。1991办理公证的就是现原告居住的65号院,当时公证员曾去看过此房,村干部也可以作证。
    [14:29:55]
  • [被告委托代理人]:
    第三,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不是本人的意愿,原因是我们村要进行新农村改造,以前从来没有照顾过原告的案外人王怀亮想得到原告的房屋,又与原告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两份遗赠扶养协议里的房屋都是后罗庄65号的房子。我们与原告此前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根据相关的规定,撤销遗赠抚养协议需征得扶养人的同意。
    [14:31:10]
  • [审判员]:
    原告,起诉书上是你签的字吗?起诉书上面的诉讼请求是你真实意思吗?
    [ 原告]:
    是我签的。起诉书上的诉讼请求,就是我的要求。
    [14:33:06]
  • [审判员]:
    为什么要解除协议?
    [14:33:19]
  • [原告]:
    因为被告没有履行过扶养义务,他们从来没有按协议给过我生活费,而且这么多年我都是单独生活,平时我自己做饭,过年过节才去被告家吃饭,也很少给我添置衣物,冬季取暖也是我自己解决,医疗费我自己出,他们也没有护理。最近因为与王怀亮的赠与协议引起被告的不满导致双方关系恶化,他们多次骂人损坏财物,经村委会及司法所调解并没有改善,使我实在无法忍受。
    [14:35:19]
  • [审判员]:
    被告,原告所说是否属实?
    [14:35:36]
  • [被告谢晓伶]:
    不属实,我们虽然不在一起生活但我们履行了对原告的扶养义务,原告平时去我家吃饭,不去的时候我们也给原告送去,从未间断。零用钱虽然没有按月给,但是一年下来给原告的钱远超过约定的数额,水电费用、医疗费用也是我们支付的。冬季取暖都是我们给原告烧炭解决,到了冬季都是我给原告做棉衣。这么多年来我们也从未吵过架,如果有矛盾原告早就去村委会告我们了,主要是是因为签订了公证才引起矛盾的,我们跟原告的关系一直好着呢。
    [14:37:31]
  • [审判员]:
    原告结过婚吗?生育过子女吗?
    [ 原告]:
    结过婚,但没有生育过子女。
    [14:38:07]
  • [审判员]:
    在你们写遗赠1991年之前原告怎么生活的?
    [ 原告]:
    我自己独自生活,跟二被告没有在一起生活过
    [14:39:12]
  • [审判员]:
    你现在有什么收入?
    [ 原告]:
    没有什么收入,我1961年由平谷粮食局退休后每月有120元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险每月200元。村子里每个季度给100元,过年有时给大米或食用油。
    [14:42:43]
  • [审判员]:
    你在办理1991年遗赠协议的时候有几所房?
    [ 原告]:
    两处房子。一处是老宅院,1966年跟我哥哥王玉军分家得到东厢房是三间。另外一处是65号院,其中有四间房屋。
    [14:46:04]
  • [审判员]:
    这两处房产都是你自己的吗?
    [ 原告]:
    是的。
    [14:46:33]
  • [审判员]:
    在1984年是否将房子卖给过被告?
    [ 原告]:
    没有。也从来没有说过。
    [14:47:37]
  • [审判员]:
    东厢房什么时间翻建的?
    [ 原告]:
    不记得了。当时我也不同意翻建,但被告找我说过要将三间厢房翻建一下,我就同意二被告翻建了。
    [14:48:37]
  • [审判员]:
    原告现在居住的65号院经过政府审批吗?以什么理由申请的?
    [ 原告]:
    是政府审批给我的,我申请的原因是因为住房紧张,所以申请的。
    [14:50:21]
  • [审判员]:
    在公证遗赠协议之后你平时在哪儿吃饭?被告是否给你送过饭?
    [ 原告]:
    我有时候在外面吃,以前是自己居住自己做饭,过年的时候去被告家吃过饭。最近他们才给我送饭吃。
    [14:51:49]
  • [审判员]:
    被告是否给过原告钱?医疗费给你报销过吗?
    [ 原告]:
    没有给过我钱,没有给我花医疗费,我很少生病,极少去医院,也很少吃药,只有过一次食物中毒。
    [14:53:42]
  • [审判员]:
    这二十年来,如果被告一直对你不好,为什么不要求解决呢?
    [ 原告]:
    我没有跟他们一起吃住,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才吃过,我自己可以解决做饭问题,所以一直也没有要求解决被告对我不好的问题。
    [14:55:53]
  • [审判员]:
    你们发生矛盾是因为什么?
    [ 原告]:
    因为我年纪大了,也做不了小工了。
    [ 审判员]:
    近一段时间原告去被告家吃过饭吗?
    [ 原告]:
    没有吃过。
    [14:56:44]
  • [审判员]:
    今天上午去被告家了吗?
    [ 原告]:
    没有。
    [15:04:36]
  • [被告谢晓伶]:
    今天上午原告还去我家跟我说让我们可怜可怜他这个老头子。
    [15:12:09]
  • [审判员]:
    你又跟谁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
    [ 原告]:
    主要是因为我年龄大了,以前的东厢房三间给二被告了,而二被告不抚养我,所以又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
    [15:13:42]
  • [审判员]:
    你们发生矛盾后找过相关部分调解过吗?
    [ 原告]:
    经过相关部门调解。
    [15:14:50]
  • [审判员]:
    当时找谁解决的?
    [ 原告]:
    找的村委会主任贾学军调解过,司法局也调解过,但被告不同意。
    [15:15:22]
  • [审判员]:
    如果解除这个抚养协议原告以后生活怎么办?
    [ 原告]:
    我依靠房产生活。我也可以雇人照顾,生病也可以雇人照顾。只要有我的房产在什么问题都能解决。
    [15:15:50]
  • [审判员]:
    在做65号院的遗赠协议公证以前王怀亮、李晓静照顾过你吗?
    [ 原告]:
    没怎么管过,但有了协议就应当照顾了。
    [15:16:46]
  • [审判员]:
    被告,对于以上所询问的事实是否属实?
    [ 被告谢晓伶]:
    除陈述房产的情况属实外,对没有尽抚养义务的陈述不属实。
    [15:17:35]
  • [审判员]:
    被告过继给原告了吗?
    [ 原告]:
    没有。
    [ 被告谢晓伶]:
    过继了。
    [ 被告委托代理人]:
    1951年,自被告几岁时起就过继给原告了。
    [15:20:48]
  • [审判员]:
    被告,原告平时跟谁一起生活?
    [ 被告委托代理人]:
    老人自己住,吃饭的时候跟被告一起吃,如果原告不到被告家吃饭就给原告送过去。
    [15:21:49]
  • [审判员]:
    被告是否负担过医药费?
    [ 被告]:
    原告很少生病,没有住过院,只是碰伤给,我们给买过药。
    [15:22:43]
  • [审判员]:
    每月的25元是怎么给的?
    [ 被告谢晓伶]:
    我家养猪卖猪的时候给过原告600元,原告也收下了,现在原告岁数大了也记不住了,我也不怨原告。
    [15:23:34]
  • [审判员]:
    你们当初所作的公证协议上的房子指的是哪儿的房子?
    [ 被告谢晓伶]:
    就是65号,因为当初原告说他自己要留一间房子。
    [15:24:04]
  • [审判员]:
    遗赠协议里房子的宅基地是谁的?
    [ 被告谢晓伶]:
    是行政部门批给原告的宅基地。81年批的宅基地当年盖的房子,当时我们就在一起吃饭。
    [15:25:05]
  • [审判员]:
    他现在为什么又要办一个公证?
    [ 被告谢晓伶]:
    因为王怀亮插手此事。
    [ 审判员]:
    王怀亮以前管过原告吗?
    [ 被告谢晓伶]:
    没有。
    [15:26:23]
  • [审判员]:
    王怀亮为什么要突然插手这件事?
    [ 被告谢晓伶]:
    因为新农村改造。
    [ 审判员]:
    他什么时候表示要翻盖房子了?
    [ 被告谢晓伶]:
    2010年4月24号开始就准备了。
    [15:27:36]
  • [审判员]:
    这件事以前处理过吗?
    [ 被告谢晓伶]:
    找过村委会,也报过警,都说要保持原状,不能拆,等法院判房子归谁后再说。
    [ 审判员]:
    村委会出过证明吗?
    [ 被告谢晓伶]:
    没有。
    [15:28:42]
  • [审判员]:
    被告对此事有何解释吗?
    [ 被谢晓伶]:
    他说让王怀亮翻盖房子,以后我们一起养着他,房子王怀亮有翻盖权,但没有所有权,等他临终时候看谁对他好再给谁,说要找一个公平,对两家谁也不亏待。
    [15:30:37]
  • [审判员]:
    与被告公证的是哪一个所房子?
    [ 被谢晓伶]:
    就是公证书上写的四间房的那个地方,65号院。当时原告说自己留一间,所以说公证书上写的是三间房。
    [15:32:15]
  • [审判员]:
    公证的时候原告有几间房?
    [ 被谢晓伶]:
    7间,三间厢房跟我们的房子在一起,84年他已经以600元的价格卖给我们了,而且原告当时说600元我们就拿着吧,所以我们就没有给他600元钱。
    [15:34:10]
  • [审判员]:
    原告你卖过房子吗?
    [ 原告]:
    从来没有卖过。
    [15:34:36]
  • [审判员]:
    那三间房是怎么回事儿?
    [ 原告]:
    是我和我哥哥分家的时候分得的。后来被告给翻建了。
    [ 审判员]:
    原告的两处房是两个院子吗?
    [ 原告]:
    是的,相距一里地左右。
    [15:37:04]
  • [审判员]:
    跟王怀月公证的是哪一处?
    [ 原告]:
    就是28号院里的三间厢房。
    [15:38:36]
  • [审判员]:
    跟王怀亮公证的是哪一处?
    [ 原告]:
    就是四间房的地方,即65号院。
    [15:39:49]
  • [审判员]:
    双方对事实有补充陈述吗?
    [ 原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了。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了。
    [15:40:21]
  • [审判员]:
    下面本案小结,原告与被告王怀玉系叔侄关系,原告结婚后未生育子女,后离婚,1979年二被告登记结婚。1991年5月10日原告与二被告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公证。后原告独自居住在后罗庄65号,2009年12月24日,原告又与王怀亮、李晓静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公证。2010年4月准备建筑材料建造65号院,二被告阻拦双方发生矛盾,后经村委会解决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综合双方的陈述,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二被告是否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履行了抚养义务,以及与二被告所签订的协议所涉及的房屋是哪所房屋?双方对此小结是否有异议?
    [15:42:50]
  • [原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异议。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异议。
    [15:43:11]
  • [审判员]: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双方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首先原告举证。
    [15:44:24]
  • [原告委托代理人]:
    提交第一份证据是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第二份证据是原告治疗耳聋的医疗费单据,用以证明该医疗费是王怀亮负担的。最后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分别是王怀练亮与李晓静,证人已经到庭,证明二被告没有尽过抚养义务。还有一份原告新邻居王福义的证言,证明被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15:49:03]
  • [审判员]:
    对于与王怀亮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不提交吗?
    [ 原告委托代理人]:
    我们不在本案中提交。
    [15:50:24]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 被告委托代理人]:
    对协议没有异议,对书面证言不予认可,因为证人没有到庭。原告提供的医疗费用虽然是王怀亮负担的,但不能证明被告没有尽赡养义务。
    [15:52:59]
  • [审判员]:
    允许原告的证人出庭。
    [ 原告委托代理人]:
    行。
    [15:54:23]
  • [审判员]:
    查明证人身份。
    [ 证人]:
    王怀亮,40岁,汉族,平谷区科学技术协会职工,住利农胡同。
    [ 审判员]:
    作为证人要实事求是陈述事实,作伪证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证人]:
    听清了。
    [15:55:20]
  • [审判员]:
    你想证明什么?
    [ 证人]:
    原告是我叔叔,被告王怀月是我二哥,这么多年来原告自己一直独立生活,平常的衣食住行均是其自己负责,一日三餐都是其自己解决,每年过节是去被告家吃饭的。我跟被告家的关系一直不错,现在关系紧张,主要是因为村东头的28号宅院三间东厢房,与村西头65号宅院四间房子产生的矛盾。1991年原、被告所作的公证上的财产就是东头的28号院,当时我也一起去办理的。当时工作人员问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财产,原告说没有。西头的65号宅院在2009年4月份跟我做了一份赡养遗赠,主要是因为二被告不尽赡养义务,所以为了原告本人的状况,才跟我们做了遗赠协议,当时我表示我不要,因为我有平房及楼房,当时我叔叔说如果我不要就是不想对其照顾,所以就同意原告的建议去公证了。且在公证之前还为原告买过煤,我们已经在对原告尽赡养义务了。
    [15:59:23]
  • [审判员]:
    原告有询问证人的吗?
    [ 原告委托代理人]:
    在1991年公证的时候证人你也跟着去了吗?此后是否将该28号院卖给过二被告?
    [16:01:31]
  • [证人]:
    我一起跟着去了,此后也并没有将该28号卖过给二被告。
    [16:01:57]
  • [审判员]:
    被告有询问证人的吗?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询问证人的问题。这个证人及未出庭的证人李晓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对这两个人的证言均不认可。
    [16:03:16]
  • [审判员]:
    证人还有什么补充吗?
    [ 证人]:
    没有了。
    [ 审判员]:
    证人签字后退庭。
    [ 证人]:
    行。
    [16:03:37]
  • [审判员]:
    原告的的第二个证人是否还出庭作证?
    [ 原告委托代理人]:
    不出庭了。
    [ 审判员]:
    对原告的证人发表质证意见。
    [ 原告委托代理人]:
    认可。
    [ 被告委托代理人]:
    不认可。
    [16:05:03]
  • [审判员]:
    对于原告提供的书证及证言结合本案其他证据在裁判文书中予以一并表述是否认定。
    [16:06:02]
  • [审判员]:
    被告方举证。
    [ 被告]:
    我们提供以下证据:第一,村委会证明,用以证明原告只有65号房屋一处房产 。第二,1991年与王玉臣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如下,内容如下:一、扶养人自愿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从一九九一年五月十日起,扶养人每月定期给遗赠人生活费人民币二十五元。遗赠人的疾病医疗、护理及日常生活,均由扶养人负担,直至遗赠人去世,中途不得停止。二、遗赠人现有的座落在平谷县王辛庄乡后罗庄村的房屋三间。只要扶养人履行上述义务,遗赠人去世后,上述房屋即遗赠给扶养人所有。他人不得干涉,上述房屋非因本协议中止,遗赠人生前不得做另外的处分或出卖。三、扶养人如中途不履行本协议,其已支付给遗赠人的一切费用,遗赠人不负偿还责任,对上述房屋遗赠人可以另行处分。遗赠人中途单方终止本协议,应偿还扶养人所支付的费用。另外,还有三位证人需要出庭作证。
    [16:09:31]
  • [审判员]:
    原告进行质证。
    [ 原告]:
    对于原告提供村委会的证明及协议没有异议。
    [16:10:06]
  • [审判员]:
    先让第一个证人金增泽出庭作证。作为证人要如实陈述事实,如果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
    [ 证人]:
    听清了。我所说的都属实。
    [16:10:25]
  • [审判员]:
    查明证人身份情况。
    [ 证人]:
    我叫金增泽,男,1948年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后罗庄村居民,住该村。
    [16:10:45]
  • [审判员]:
    证人想证明什么?
    [ 证人]:
    原告1981年就跟着被告生活,1991年签的遗赠扶养协议,被告对原告照顾的挺好,没有发生过矛盾。我自1990年3月3日至1999年4月28日期间任中罗庄主任及书记,原、被告也没因为矛盾找过大队,我跟原告经常在一起玩象棋,如果有什么矛盾他应该会跟我说的。最近原告又签了新的遗赠扶养协议,应该是为了房子的事情。
    [16:12:06]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有需要向证人发问的吗?
    [ 原告委托代理人]:
    原告耳聋有几年了?
    [ 证人]:
    都很多年了。
    [16:12:43]
  • [原告委托代理人]:
    你知道被告给原告配备过助听器吗?
    [ 证人]:
    我不知道。
    [16:13:10]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要向证人询问的。
    [16:14:09]
  • [审判员]:
    你跟原告关系如何?
    [ 证人]:
    很熟,我们两个关系不错。
    [16:14:53]
  • [审判员]:
    平时跟原告在一起的时候说过被告坏话吗?
    [ 证人]:
    没有说过,我跟原告经常玩象棋,他没有说过被告的坏话。
    [16:15:32]
  • [审判员]:
    你跟原告平常有过矛盾吗?
    [ 证人]:
    没有。关系很好。
    [16:15:52]
  • [审判员]:
    他们之间赡养的问题你清楚吗?
    [ 证人]:
    以前一直是二被告照顾原告,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又用王怀亮照顾了。
    [ 审判员]:
    证人签字后退庭。
    [16:16:15]
  • [审判员]:
    允许被告的第二个证人出庭作证。作为证人要如实陈述事实,如果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查明证人身份情况。
    [ 证人]:
    听清了,我叫任丙田,男,1955年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后罗庄村人,住该村。
    [16:17:17]
  • [审判员]:
    你想证明什么?
    [ 证人]:
    被告照顾原告照顾得挺好的,还为原告买过皮袄,冬天给原告备柴禾。没有打过架生过气,谢晓伶为人不错。可能是因为原告的侄子王怀亮,也是被告王怀月的弟弟,想要原告的房子,翻建房子的材料都准备好了,原告才会起诉。王怀亮本人是非农业户口,在平谷城区有楼房。因为新农村改造想要房子。现在原告还是去被告家里吃饭,原告住的是自己的房子,65号院儿,被告自己另有房子住。
    [16:18:59]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有需向证人发问的吗?
    [ 原告]:
    你看到二被告一直照顾我不错?
    [ 证人]:
    我看是一直不错。
    [16:19:15]
  • [审判员]:
    证人与原告平常有矛盾吗?
    [ 证人]:
    没有矛盾,我跟原告居住的不远,以前还叫原告二叔呢。
    [ 审判员]:
    被告有要问证人的吗?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
    [ 审判员]:
    签字后退庭。
    [16:19:46]
  • [审判员]:
    下面第三个证人出庭作证。作为证人要如实陈述事实,如果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查明证人身份情况。
    [ 证人]:
    听清了,我叫张桂香,女,50岁,汉族,北京市平谷区人,住该村。
    [16:21:40]
  • [审判员]:
    你想证明什么?
    [ 证人]:
    原、被告的关系一直都挺好的,谢晓伶在我们村是人人称赞的,原告的棉袄棉裤都是被告给做的,原告如果不去被告家吃饭,被告有好吃的就给原告送过去。双方没有吵过架,没有生过气,最近一段时间因为被告的兄弟王怀亮要翻建房屋才有的矛盾,以前哥们之间关系也不错。不清楚被告的兄弟为什么要翻建房,公证的房屋应该是给被告的。
    [16:23:27]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有需要向证人发问的吗?
    [ 原告]:
    没有。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
    [16:23:46]
  • [审判员]:
    你认识原告、被告吗?
    [ 证人]:
    认识,我跟被告是前后邻居。
    [16:24:16]
  • [审判员]:
    证人签字后退庭。
    [ 审判员]:
    原告对证人证言发表质证意见。
    [16:24:38]
  • [原告]:
    对他们三个人说的情况都不认可,说的都不属实,我平常三天两天不在家,第一个证人怎么知道我就去被告家吃饭呢?我跟其他两个人居住的不近,且我自己一个人生活他们怎么知道我的生活情况呢?
    [ 原告委托代理人]:
    第二个证人经了解是二被告的亲属,且并不能证明购买了一件棉袄就认为是对原告照顾的很好。
    [16:26:23]
  • [被告委托代理人]:
    第一个证人以前是村子里村干部对全村的状况比较了解,第二个证人是被告谢晓伶娘家一个村的村民,但没有任何亲属关系。
    [16:27:08]
  • [审判员]:
    上述证言将结合本案其他证据综合予以确定是否认定。
    [16:28:04]
  • [审判员]:
    下面宣读本庭依法调取的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后罗庄村委会主任贾学军的调查笔录。所调查内容如下。
    问,今天我们来这儿调查一下王玉臣与王怀月发生纠纷的过程?
    答,好。
    问,你什么时候上任的?
    答,2007年6月份任村主任。
    问,说说你了解的情况?
    答,我认为这是王玉臣的权利,无论王怀月对他多好,也有权解除。
    问,王怀月与谢晓伶对王玉臣怎么样?
    答,王怀月脾气不好,谢晓伶脾气很好,他们家的条件不是很好。
    问,他们跟王玉臣关系怎么样?
    答,没有打过架,王玉臣自己住,他生活能够自理,怎么吃饭我也不清楚,逢年过节肯定让王玉臣去吃饭。
    问,那他们找村委会解决过纠纷吗?
    答,在我任职期间没有发生过矛盾。
    问,那这次发生矛盾的原因是什么?
    答,王玉臣没有子女,王怀月7岁的时候就过继给王玉臣了,他们1991年又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后来王玉臣过来找我想把自己东厢房要回来,我说只能要房,不能要地方。
    问,王玉臣是不是有两处宅院?
    答,他在王怀月院子里有三间厢房。
    问,这三间厢房后来怎么处理的知道吗?
    答,具体不知道,王怀月把房子拆了又盖了房子。
    问,王玉臣公证的时候所说的房子是哪个?
    答,王玉臣说是三间厢房,谢晓伶说是王玉臣现在住的房子。
    问,以前王怀月赡养过王玉臣吗?
    答,管过,但不知道具体怎么管的,我看到过谢晓伶送饭,也看见过王玉臣去谢晓伶家吃饭。因为谢晓伶在发生矛盾后态度过继,王玉臣想收回他的地方。王怀亮是王怀月的弟弟,他们因为翻建房子起过纠纷,王怀亮想翻建王玉臣的房子,王怀月认为房子是他的,不让翻建,就起了纠纷。当时我还找了司法所的人来调解。司法所的人说应以后面的协议为准。
    问,王怀月什么意见?
    答,他们不接受,对调解不满意。后来又发生了冲突,他们报了110,兴谷派出所出了警,说给一个月的时间让王怀月起诉。也就是说发生纠纷的是兄弟两个,就是因为盖房子的事儿起了冲突。王玉臣现在偏向王怀亮了,想以后有依靠,可以问问村里的人,都不会说谢晓伶没有管过原告的,但是管到什么程度就不好说了,也没有标准。就是兄弟两个因为房子的事儿发生矛盾。
    问,知道协议里面约定的25元钱的事儿吗?
    答,不知道。
    问,看病的事儿管不管?
    答,王玉臣是粮食局退休工人,自己有退休金,还有农村养老金政府补助每月200,还有村里季补100,年底还有300元左右,所以看病他自己有钱,不需要王怀月出钱。
    问,你对这事儿什么意见?
    答,家务事我也说不清楚,王玉臣说要地基,我说是集体所有没有答应,其他的都依法处理。
    [16:31:42]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以上调查笔录有无异议?
    [ 原告委托代理人]:
    对于说到调解的事情是属实的,但对于是否进行了赡养却说的比较中性,我们没有办法发表质证意见。对于调查笔录的效力由法院决定。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异议。
    [16:34:26]
  • [审判员]:
    双方还有新的补充意见吗?
    [ 原告委托代理人]:
    没有了。
    [ 被告委托代理人]:
    申请法院调查公证处的档案,为了查明本案事实,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将遗赠抚养协议中房屋具体指的是哪儿的房屋认定清楚。
    [16:39:44]
  • [审判员]:
    上述证据将综合认定,在法律文书中进行认证。鉴于被告向本院调查取证申请,本案先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双方是否听清?
    [ 原告委托代理人]:
    听清了。
    [ 被告委托代理人]:
    听清了。
    [ 审判员]:
    休庭。
    [16:41:11]
  • [主持人]: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指导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参加直播的还有平谷区法院研究室张晓明、杨琳琳,肖晓峥担任本次庭审的速录,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网友的关注,再见!
    [16:45:14]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直播的网友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16: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