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夫贵,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08:59:30]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旧村改造工程未结账 欠条不明新领导不买账”的纠纷,欢迎大家关注。[08:59:53]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09:02:08]
- [主持人]:原告张某诉称:2008年至2009年间,在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某村环境整治及旧村改造中,被告雇佣原告的挖掘机及农用车做零散工程,但其并未全额给付台班款,后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3张,至今尚欠原告77700元台班款,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欠款77700,诉讼费由被告承担。[09:02:36]
- [主持人]:被告答辩称,该工程款是前任书记在任时所欠,若原告说清每一笔账目之后我方同意给付。[09:02:46]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09:04:02]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09:04:23]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09:05:50]
- [原告]:张某,男,1962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某村村民,现住该村。[09:20:48]
- [被告]: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某村经济合作社,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某村。
法定代表人赵某,社长。[09:21:18] - [审判员]:双方对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09:21:29]
- [双方]:没有[09:21:37]
- [审判员]:本案原告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出庭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某村经济合作社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由顺义区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王媛媛独任审判,书记员刘春影担任法庭记录。[09:24:12]
- [审判员]:下面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09:24:27]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09:26:29]
- [双方]:听清了,不申请。[09:26:42]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诉讼请求[09:28:29]
- [原告]:2008年-2009年,在北京市顺义区某村环境治理,被告雇佣原告的挖掘机和农用车作为工程工具,但其未给付我台班费,在原告向其索要的情况下,被告于2008年6月11日,2008年8月2日,2009年8月6日为原告出具欠条三张,总计欠款77000元,此欠款至今未付,请求法院判决。[09:28:59]
- [审判员]:原告对诉状所述的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是否还有补充、变更[09:29:12]
- [原告]:没有了[09:29:23]
- [审判员]:被告陈述答辩意见[09:29:33]
- [被告]:原告说的事实不否认,但某村的情况需要向法官陈述一下。我是09年7月15日调到本村担任书记,村委会欠他的工程款应该是事实,我们承认,找我们要,我们需要其将各款项列出明细。本村比较小,本身老百姓对工程的规模不认可,我方要求原告提供原始明细,原告陈述的事实和钱款数目我们也认可。为什么派我去做书记,就是因为该村比较乱,所以好向老百姓交待。这笔款挖了多少沟,用了多少砂石料等列出明细。原告列出明细后,我们在制定还款计划。这个村,经济比较薄弱,以前管理也比较混乱,现任的党支部承认以前的欠款,但需要提供明细。[09:30:27]
- [审判员]:原告方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明目的[09:30:42]
- [原告]:1、欠条3张,分别是2008年6月11日,2008年8月2日,2009年8月6日,证明被告欠原告台班费7.77万元。
(将证据原件提交法庭,出示给被告)[09:30:57] - [审判员]:被告发表质证意见[09:31:06]
- [被告]:对三张欠条的真实性没意见,证明目的也没有意见。[09:31:20]
-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其他证据出示[09:31:50]
- [原告]:没有。[09:32:05]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出示[09:32:15]
- [被告]:没有。[09:32:36]
- [审判员]:双方是否签订承揽合同[09:35:34]
- [双方]:没有。[09:36:07]
- [审判员]:原告你在旧村改造工程具体做什么[09:37:20]
- [原告]:修路改路、修下水道、排水沟、挖电缆沟,用钩机除杂草。[09:37:32]
- [审判员]:你有几台钩机[09:39:21]
- [原告]:就一台。[09:39:31]
- [审判员]:每次就你一个人弄吗[09:39:42]
- [原告]:我有司机,就一个司机。[09:39:54]
- [审判员]:欠条是谁给你出具的[09:40:04]
- [原告]:某村出具的,是某村的赵会计出具的。[09:40:21]
- [审判员]:当时你们干活说了何时付款吗[09:40:51]
- [原告]:没有约定,边干边给结。干的都是一些零散活,村里有指挥的,司机跟着走。目前也给结了一部分。[09:43:43]
- [审判员]:被告,原告陈述的是事实吗[09:43:54]
- [被告]:不完全是事实,对付款方式没有约定。在农村,应该也是这样。第一,没有合同,没有书面东西,我想到法庭上不好说,散活有,但不完全是,比如挖电缆沟不是散活。这个村以前比较混乱,村民对上两届党支部班子干的工程有异议。这笔工程款是在我来之前发生的,对我来的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我上任以后,因为工程还有其他方面欠了个人很多款项,对于工程,我方都要求对方出具明细,以便我方好做账。[09:45:20]
- [审判员]:欠条上注明的减付款项是指什么[09:47:03]
- [原告]:是已经给付我都款项,共给了3万元。[09:47:15]
- [审判员]:被告是否认可三个时间给了这三比款项[09:47:27]
- [被告]:认可。[09:47:42]
- [审判员]:原告你与被告还有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09:47:55]
- [原告]:没有了。[09:48:05]
- [被告]:就是刚才我提的问题。上次我方要求原告出具明细,原告对我破口大骂。[09:48:16]
- [审判员]:双方是否还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09:48:32]
- [原告]:没有其他的欠条了,所有的欠条已经提交法庭了。[09:48:45]
- [审判员]:双方对事实还有补充么[09:48:55]
- [双方]:没有了[09:49:04]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09:49:15]
- [原告]:被告要求出具明细,涉诉工程是零散工程,是村委李振青找的我的车,说干完活给钱,结果越干越多。他们村是李振青主管,还有李应德、陈琦等三、四个人管理。李振清是主管,每天干什么活,都听他的,带着我的车干活。干的工程属于零散工,我的司机负责记工,干完活拿着记工表和李振青核对,李振青也负责记工,核实后他们给我出具欠条。我的司机换了好几拨了,现在我没有记工表了。被告手里以前有记工单,现在还在不在不清楚。被告书记要求的明细就是台班费,这个台班早报给被告了,否则出不来欠条。我现在手里也没有记录了。[09:49:49]
- [被告]:理论上应该是这样的程序,原被告双方都应记录。但实际水坡村不是这样的,如果村委会能出具明细,我方就不跟对方要了。之所以这个村这么乱,很多东西都没按程序走。[09:50:08]
- [审判员]:原告把明细给你方,被告你方就同意付款,是吗[09:50:17]
- [被告]:以前是,现在不是。欠债很正常,但骂人不应该在里面。谈不上合同纠纷,没有文字。把原始的凭证拿出来,才能说明问题。[09:50:29]
- [审判员]:双方还有新的意见吗[09:50:44]
- [原告]:活是被告有专人管理,没有别的意见了。[09:50:52]
- [被告]:没有别的意见了。[09:51:01]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09:51:13]
- [被告]:不同意。[09:51:37]
- [审判员]:鉴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调解,下面做最后陈述[09:51:47]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09:51:57]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09:52:06]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签字,在5日内可查阅笔录,逾期不查阅将作为正式笔录入卷[09:52:20]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后沙峪法庭书记员周益和网管员朱春明。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09:53:08]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09:5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