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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今日审理的是一起不当得利案。[09:17:15]
- [主持人]:先向大家介绍下案情:原告梁某在起诉中称,孙某以弘历为网名,于2009年在绿野公司经营的绿野网发帖子组织自助游活动。梁某报名参加了此活动,可梁某发现孙某实际上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违背帖子中所述活动内容。活动中人数达到51人,远远超过20人的规模限制,孙某超额收取活动费用,孙某组织的实际行程与行程计划相比缩水三分之二。梁某认为孙某违背非营利自主户外活动的承诺,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返还不当得利300余元。梁某同时起诉绿野公司对领队管理不力,承担孙某不当得利返还的连带责任并致歉。[09:17:48]
- [主持人]:本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承办,一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部分一审民事案件及我院所辖的海淀区、宣武区、西城区、门头沟区、延庆县等基层法院移送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09:22:34]
- [主持人]:一中院民二庭是一个承载着诸多荣誉的集体,曾经荣获北京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在刚刚结束的《人民司法》杂志社举办的“南通杯”征文比赛中,民二庭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所撰写的论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类案件的调研报告》获得三等奖。本案的承办法官陈立新是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曾经荣获个人三等功,北京市先进法官。[09:24:28]
- [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已经到庭,庭审即将开始。[09:31:14]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梁某、易某等十三人与被上诉人孙某、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09:38:17]
-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身份在庭前已经核实,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是否有异议?[ 上诉人]:没有。[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上诉人]:没有。[09:39:33]
- [审判长]:现在宣布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3、上诉人有放弃、变更上诉请求的权利;被上诉人有承认、反驳上诉请求的权利;4、最后陈述的权利;5、有请求回避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09:41:12]
- [审判长]:上诉人听清了吗?申请回避吗?[09:41:17]
- [审判长]:上诉人听清了吗?申请回避吗?[ 上诉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上诉人听清了吗? 申请回避吗?[ 被上诉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09:41:47]
- [审判长]:当事人必须履行下列诉讼义务1、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能够提交原件、原物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或复制品;2、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妨碍民事诉讼,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3、如实陈述事实,不得做虚假陈述。[09:42:23]
- [审判长]:上诉人听清了吗?[ 上诉人]:听清了。[ 审判长]:被上诉人听清了吗?[ 被上诉人]:听清了。[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09:42:46]
- [审判长]:上诉人简要谈一下上诉请求及理由?[09:43:18]
- [上诉人]: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判令被上诉人孙某返还上诉人不当得利款,判令绿野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二被上诉人向上诉人书面道歉,并在绿野公司网页首页公开道歉内容。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09:44:11]
- [上诉人]:上诉理由,本案争议焦点在于AA制户外自助游活动中,被上诉人孙某是否存在非法盈利行为?盈利金额是多少?被上诉人绿野公司是否尽到了承诺的管理义务?二被上诉人行为是否构成不真正连带,造成上诉人的财产损害?[09:44:52]
- [上诉人]:1、被上诉人孙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于被上诉人孙某迄今为止,始终没有公开组织此次活动的费用收支情况。因此,在乘坐车辆的人数及人均分摊的费用金额、住宿费用、全程往返包车费用这三个方面,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孙某之间产生争议。[09:48:29]
- [上诉人]:2、一审法院认定孙某在组织活动中存在不正当收益,但对于孙某非法盈利的金额却没有查清并未能作出认定。户外AA制自助旅游的性质本身,决定了参与活动的人员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且应当均摊所有费用,如果在AA制自助旅游活动中存在非法盈利,事实上即构成非法经营,违反了国家有关工商管理及旅游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违法。[09:52:20]
- [上诉人]:3、本案中绿野网应否承担责任的关键。绿野网在其网站中对领队进行分级、对组织活动的发帖人可组织活动的地区范围和人数范围、对多版发帖、对发帖方式等进行管理,已经证明绿野网负有承诺的管理义务,即:对于不符合领队资质、不符合发帖人可组织地区、多版发帖、发帖方式存在问题的帖子,绿野网应及时锁定或者删除。因此本案中,对于绿野网应否承担责任。[09:53:17]
- [审判长]:其他代理人及上诉人有补充吗?[ 上诉人]:没有补充了,请求的金额每个人的金额不是一样的。[09:58:45]
- [审判长]:你们的上诉请求与原审的诉讼请求是一致的吗?[ 上诉人]:一致的。[09:59:29]
-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 绿野公司]:同意一审判决。[ 孙某]:对方起诉我是不当得利,我没有不当得利,对方也没有有利的证据证明我不当得利的具体方式是什么,具体的金额是多少,没有人看见我收钱。[10:00:25]
- [审判长]:在二审中上诉人有新的证据吗?[ 上诉人]:有。[10:05:23]
- [审判长]:被上诉人孙某,上诉人提供了七份证据你收到了吗?[ 孙某]:收到了。[10:17:35]
- [审判长]:孙某对每个证据的证明事项和内容与本案的关联性发表一下质证意见[ 孙某]:价格表与本案无关,他下载的东西只是一个销售的网页,他要证明我如何不当得利,我不当得利在哪。关于“二大妈”的发帖,这个我不予评论。[ 审判长]:下面由绿野公司对证据发表一下质证意见。[10:25:52]
- [绿野公司]:部分证据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不予质证。[ 审判长]:被上诉人孙某有新证据吗?[10:29:26]
- [孙某]:没有新证据。[ 审判长]:绿野公司有新证据吗?[ 绿野公司]:没有新证据。[10:29:48]
- [审判长]:孙某你组织这次活动有多少人参加?[ 孙某]:五十二、三人,时间太长了。[10:34:30]
- [审判长]:你能确认有多少是打电话报名的?[ 孙某]:确定不了,对方参加活动的人也有自己报名,也有连带其他的同伴一起报名的,这个数是无法统计的。每个人的费用都已经公布了,一个人五百元,后来追加了二百元。[10:35:08]
- [审判长]:中途加进来和走的费用是一样的吗?[ 孙某]:一样的,只住了两天就收取两天的费用。[10:35:56]
- [审判长]:上诉人谈一下你们的意见。[ 上诉人]:三个帖子上面很清楚每个帖子报了多少人,上面可以统计出来是三十六个人。[ 审判长]:你们在诉讼中说的五十三个人是怎么回事?[ 上诉人]:我们只是统计车上有多少个座位,车上的座位是53个座位,孙某坐在门口,全部坐满是54个座位。[10:36:44]
- [审判长]:事实部分还有补充吗?[ 上诉人]:没有[ 孙某]:没有[ 绿野公司]:没有[10:41:10]
- [审判长]:双方发表一下法庭辩论。[ 上诉人]:与刚才说的意见差不多,意见与上诉状基本一致。[10:42:52]
- [孙某]:我补充一下,人数是51个人,中间有人下车。[10:43:39]
- [孙某]:牵扯到房费、车费这部分,房也住了,车也坐了,大家现在不认同,当时怎么没有说,当时我临出发前,我都和大家交代了,他们都没有异议,中途收钱也都没有异议。[ 绿野公司]:我们没有意见。[10:45:18]
- [审判长]:鉴于双方没有新的意见发表,做一下最后陈述。[ 上诉人]:坚持我的上诉意见。[ 孙某]:坚持我的答辩意见。[ 绿野公司]:坚持我的答辩意见。[ 审判长]:双方能不能调解?[ 上诉人]:双方当事人如果有补充的,庭审结束后提交书面意见。现在法庭辩论阶段结束,现在合议庭休庭,之后做出最后判决,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10:46:01]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高院法宣处的支持。[10:48:06]
- [主持人]:现在很流行自助游,驴友参加自助游活动时维权意识正不断提高,领队在组织活动时也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比如明细帐目、公开收入开支,这样可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将继续关注此案。[10:52:03]
- [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关注,再见![10:52:26]
- [声明]:本次庭审直播不是法律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5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