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大楼

节目前主持人与张勇法官进行交流

主持人与张勇法官进入直播间

张勇法官讲述案例

主持人与法官交流案例的细节

张勇法官讲述军婚的保护

直播工作人员

张勇法官作出提示
8月3日10:20,直播丰台法院法官做客电台讲解军人利益保护等法律问题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雪洁,很高兴再次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与大家见面,也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支持。今天,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张勇法官将做客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节目,为广大听众讲解军人利益保护等法律问题。对此,我们将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进行同步图文直播。
    [10:19:04]
  • [主持人]:
    《警法在线》栏目是一档以传播法制理念,提高法制意识为主要目的的法制节目。“首都法官热线”是《法治北京》的一档知名子栏目,该栏目通过主持人高婷与法官之间的对话,就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疑点、热点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为广大听众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10:19:14]
  • [主持人]:
    节目即将开始,主持人高婷与张勇法官正在进行紧张的节目前交流。
    [10:19:23]
  • [主持人]:
    现在,主持人高婷与张勇法官已经走进直播间,节目即将开始。
    [10:25:03]
  • [主持人高婷]:
    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收听我们的节目。今天我们请到丰台法院刑庭法官张勇为我们讲解军人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
    [ 张勇法官]: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上午好。
    [10:35:07]
  • [主持人庄斌]:
    国无兵不稳,民无兵不安。军人在人们心里永远是一个崇高、令人敬仰的职业。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人们对军人信任的心理,冒充军队单位或现役军人招摇撞骗,攫取非法利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0:43:00]
  • [主持人高婷]:
    丰台法院近两年审理的诈骗案中可以看出涉军诈骗不在少数。2009年1-7月丰台法院审理诈骗案50件,其中涉军诈骗8件,占16%,同期没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件;2010年1-7月丰台法院审理诈骗案68件,其中涉军诈骗9件,占13%,同期有2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
    [10:43:20]
  • [主持人高婷]:
    张勇法官先为我们介绍一个您审理过的案例吧。
    [10:43:42]
  • [张勇法官]:
    齐先生在给被告人宋一搬家时得知,宋一是少将,正在筹办“国防建设委员会”,能帮助自己儿子上军校、找工作。在后来的交往中,齐先生还发现,宋一住的地方每次都要他亲自出来接,自己才能进去,又总看见宋一穿条军裤,他对宋一少将的身份不再怀疑。他拿出近16万元给了宋一,让他帮自己儿子上军校。
    [10:46:11]
  • [主持人高婷]:
    这个案子中,被害人没有什么怀疑吗?
    [ 张勇法官]:
    被害人主要是向让自己的孩子上军校,轻信了被告人宋某,放松了警惕。
    [10:51:38]
  • [主持人高婷]:
    类似的案件有的是以诈骗罪定罪的,有的是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的,有什么区别呢?
    [10:52:23]
  • [张勇法官]:
    两罪的主要区别是,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侵犯的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衔进行诈骗;如果行为人冒充军人骗取财物,一行为同时触犯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而具体区分两罪轻重的关键,则要根据行为人骗取财物的数额而定。
    [10:53:47]
  • [主持人高婷]:
    近期通过咱们法院审理的案子发现一个现象,这种案子成上升趋势,这些案子中被告人会伪装成军人,那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 张勇法官]:
    有些人认为,军队上学之后,有保障,受到被害人家属的青睐。
    [ 主持人庄斌]:
    对,上军校有保障,而且也是一个特殊身份。
    [ 张勇法官]:
    是的。
    [10:58:40]
  • [主持人高婷]:
    这些骗子中,哪些手段值得我们注意?
    [ 张勇法官]:
    上军校不是走一个后门就可以上,要通过正当途径,骗子经常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军人,携带一些伪装的证件,穿着一些军装,作为被害人都要时刻警惕,不要轻易就往外掏钱,而且一再要钱的一定更要警惕。
    [10:59:14]
  • [主持人高婷]:
    张勇法官给我们讲述一下军婚的保护问题吧。
    [11:06:53]
  • [张勇法官]:
    我国法律在《国防法》、《刑法》等法律上有所规定。
    [11:07:39]
  • [主持人高婷]:
    这些规定与婚姻自由有没有冲突呢?
    [11:08:00]
  • [张勇法官]:
    并不冲突,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规定,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经当事人所在的不对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11:09:49]
  • [张勇法官]: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又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11:12:05]
  • [主持人高婷]:
    破坏军婚罪是怎么规定的呢?
    [11:12:22]
  • [张勇法官]: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和同居。
    [11:12:45]
  • [主持人高婷]:
    今天张勇法官给我们介绍了很多军人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
    [ 张勇法官]:
    听众朋友再见。
    [ 主持人庄斌]:
    听众朋友再见。
    [11:13:37]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今天的直播人员是雪洁,现场记录人员李培,主持人是雪洁,再次对直播人员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1: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