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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高琳琳。[09:25:54]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非法运输爆炸物案件的基本情况。[09:34:01]
- [主持人]:2007年9月间,被告人田国受刘某指使,从他人手中购卖炸药等爆炸物,并伙同刘某等人将购买来的爆炸物从北京市平谷区京昌路金海湖黑豆峪村运输至北京市昌平区长陵镇铁帽山藏匿。同年十月五日,刘某又指使王某、韩某等人将上述存放于昌平区长陵镇铁帽山的炸药六十二公斤、导火索一百九十七米、非电导爆管雷管四十五枚、火雷管一枚等爆炸物品非法运输至北京市昌平区长陵镇下口村曲峪沟。后被查获。[09:34:41]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双玉娥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张峰、凌国军,书记员张聃担任法庭记录。[09:38:30]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09:39:08]
- [审判长]:提被告人田国到庭,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09:42:40]
-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09:44:27]
- [审判长]:受审被告人姓名?[ 被告人]:田国。[09:45:00]
- [被告人]:男,36岁,河北省人,小学,农民。[09:45:40]
- [审判长]:何时何地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09:46:03]
- [被告人]:无。[09:46:11]
- [审判长]: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被告人]:无。[09:46:41]
- [审判长]:羁押时间?[ 被告人]:2010年3月29日。[09:47:15]
- [审判长]:逮捕时间?[ 被告人]:2010年4月9日。[09:47:44]
- [审判长]:何种原因?[ 被告人]: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09:48:12]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国涉嫌非法运输爆炸物一案,本合议庭由审判员双玉娥担任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张峰、凌国军,书记员张聃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于晶蕊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张国久律师事务所肖梅霞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被告人田国的辩护人。[09:50:17]
- [审判长]:根据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 ]:不申请。[09:51:47]
- [审判长]:根据刑诉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是否听清?[ 被告人 ]:听清了。[09:52:44]
- [审判长]:根据刑诉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09:53:30]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公诉人]:2007年9月间,被告人田国受刘某指使,从他人手中购卖炸药等爆炸物,并伙同刘某等人将购买来的爆炸物从北京市平谷区京昌路金海湖黑豆峪村运输至北京市昌平区长陵镇铁帽山藏匿。同年十月五日,刘某又指使王某、韩某等人将上述存放于昌平区长陵镇铁帽山的炸药六十二公斤、导火索一百九十七米、非电导爆管雷管四十五枚、火雷管一枚等爆炸物品非法运输至北京市昌平区长陵镇下口村曲峪沟。后被查获。[09:58:15]
-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被告人]:一致。[09:58:49]
- [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适用的法律有什么意见?[ 被告人]:没有意见。[09:59:15]
- [审判长]:被告人,你是否完全知悉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 被告人]:知道。[09:59:47]
- [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有异议吗?[ 被告人]:没有。[10:00:13]
- [审判长]:你是否自愿认罪?[ 被告人]:认罪。[10:00:45]
- [审判长]:被告人田国,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有罪事实进行陈述。[ 被告人]:在2007年9月,刘长青问我是否买炸药,我买一些炸药,我的脚扭伤,刘长青送到昌平长陵镇铁帽山,我就回来了。[10:04:51]
-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刘长青怎么和你说的?[10:05:28]
- [被告人]:他说打工,说没有炸药,问问我有没有这个,我看一个工友搞这个,就问他,他说有炸药,他问我干什么,我说弄矿,我没有那么多钱,后来我和刘长青给的。[10:06:21]
- [公诉人]:联系好了有多少炸药?[ 被告人]:有两袋,50公斤以上。[10:06:57]
- [公诉人]:什么炸药?[ 被告人]:粉末式炸药。[10:07:24]
- [公诉人]:送到哪里?[ 被告人]:京昌路,开车的我不认识。[10:07:56]
- [公诉人]:什么车?[ 被告人]:面包车。[10:08:21]
- [公诉人]:把炸药运到哪里?[ 被告人]:铁帽山。[10:08:45]
- [公诉人]:多少钱?[ 被告人]:1400元。[10:09:06]
- [公诉人]:你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被告人]:没有。[10:09:33]
- [公诉人]:干什么用?[ 被告人]:崩石头。[10:09:58]
- [公诉人]:最后炸药干什么了?[ 被告人]:不知道.[10:10:32]
- [公诉人]:你干什么去了?[ 被告人]:07年11月,我脚扭伤,在平谷呆着。[10:11:52]
- [公诉人]:后来你又回到铁帽山了吗?[ 被告人]:没有。[10:12:20]
- [公诉人]:怎么被公安机关抓获的?[ 被告人]:3月29日,回平谷的时候,警察查我身份证被抓。[10:12:54]
-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辩护人]:无。[10:13:55]
- [审判长]:现在回答法庭提问。[ 审判长]:你和刘长青什么关系?[ 被告人]:朋友。[10:14:32]
- [审判长]:为什么叫你买炸药?[ 被告人]:雇我做活。[10:14:57]
- [审判长]:刘长青的目的是什么?[ 被告人]:炸山。[10:15:22]
- [审判长]:有没有好处?[ 被告人]:没有。[10:15:42]
- [审判长]:这个炸药是从哪里买的?[ 被告人]:孔轩武那里。[10:16:10]
- [审判长]:怎么认识的?[ 被告人]:打工认识的。[10:16:33]
- [审判长]:怎么从平谷区运到昌平区铁帽山的?[ 被告人]:孔轩武雇的面包车。[10:16:57]
- [审判长]:还有谁?[ 被告人]:刘长青。[10:17:19]
- [审判长]:运输爆炸物有相关手续吗?[ 被告人]:没有。[10:17:40]
- [审判长]:有无相关保护措施。[ 被告人]:没有。[10:18:00]
- [审判长]:后来的炸药运到下口村你知道吗?[ 被告人]:不知道。[10:18:27]
- [审判长]:你认识王长江和韩志文吗?[ 被告人]:见过两次。[10:18:50]
- [审判长]:王长江通过谁给刘长青打工的?[ 被告人]:我介绍的。[10:19:21]
- [审判长]:王长江和韩志文分别干什么?[ 被告人]:不知道。[10:19:45]
- [审判长]:把炸药送到铁帽山你干什么了?[ 被告人]:回家了。[10:20:05]
- [审判长]:刘长青给你什么好处了吗?[ 被告人]:没有。[10:20:28]
- [审判长]:对案情有没有补充说明的?[ 被告人]:没有。[10:20:48]
- [审判长]:在公安机关有无揭发检举的?[ 被告人]:没有。[10:21:07]
- [审判长]: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被告人质证。1、被告人田国在公安机关的供述。[ 被告人]:没有异议。[10:22:08]
- [审判长]:2、证人刘长青的证言及辨认笔录。[ 被告人]:没有异议。[10:22:34]
- [审判长]:3、证人王长江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4、证人韩志文的证言及辨认笔录。[ 被告人]:没有异议。5、证人武西停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10:23:33]
- [审判长]:6、证人高大成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7、证人田爱军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8、证人田全民的证言。[ 被告人]:没有异议。[10:24:18]
- [审判长]:9、接报案经过、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被告人]:没有异议。10、到案经过。[ 被告人]:没有异议。11、起获赃证物清单,扣押物品清单,收缴物品收据。[ 被告人]:没有异议。[10:24:55]
- [审判长]:12、照片。[ 被告人]:没有异议。13、搜查笔录。[ 被告人]:没有异议。14、刑事判决书、一中院裁定。[ 被告人]:没有异议。[10:25:32]
- [审判长]:15、勘验检查笔录。[ 被告人]:没有异议。16、收缴收据。[ 被告人]:没有异议。17、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在逃人员登记表。[ 被告人]:没有异议。[10:26:18]
- [审判长]:18、鉴定结论。[ 被告人]:没有异议。[10:26:38]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被告人]: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辩护人]: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10:27:10]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公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院提出公诉的被告人田国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一案的法庭审理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通过讯问被告人,宣读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充分证实本院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被告人田国行为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违法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情节严重,应受到刑罚惩罚,被告人在庭审的认罪态度好,无前科劣迹,希望合议庭依法惩处。[10:27:41]
- [审判长]: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一、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二、系从犯,初犯、偶犯,三、主观恶性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四、家庭条件困难。(详见辩护词)[10:28:27]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请求审判长对我从轻处理。[ 审判长]:休庭,合议庭评议,何时宣判另行公告,把被告人田国带出法庭。[10:29:05]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10:30:04]
- [主持人]:感谢研究室张哲、刑庭司照月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0:30:57]
- [声明]: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3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