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 [13:40:21]
- 主持人:今天下午我们通过上海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东方网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的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进行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 [13:40:57]
- 主持人: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 [13:41:21]
- 主持人: 2010年4月,田某、胡某经预谋后,购入大量分别印有上海市世博会吉祥物商标、上海世博会会徽商标、SOUTH AFRICA 2010(图形商标)等商标的打火机、毛绒玩具、钥匙扣、水晶海宝、双肩背包等商品,并租住浦东新区某小区内的一处住宅作为仓库,嗣后,田某、胡某和王某(另行处理)在上海世博会园区附近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年5月7日,公安人员及工商执法人员在其租住地查获待销售的上述商品共计24种14000余件,价值达46万余元。
2010年7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田某、胡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为由提起公诉。[13:41:41] - [主持人]:今日担任审判长的是审判长曹洁法官,审判员是陈惠珍法官、倪红霞法官,担任书记员的是叶菊芬。[13:51:32]
- [主持人]:下面庭审即将开始![13:52:31]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四、不得发言、提问,对法庭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本院提出;五、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整至振动位置;六、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3:57:00]
- [书记员]:法庭纪律宣布完毕。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13:57:44]
- [审判长]:大家请坐。传被告人田×、胡×到庭。[13:58:06]
- (敲法槌)现在开庭。 [13:58:23]
- [审判长]:现在法庭核实当事人身份:被告人田*,你的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户籍地、被羁押前住址。[14:00:03]
- [被告人田某]:我叫田×,男,1980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是110********,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号,现暂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室[14:00:45]
- [审判长]:因本案何时被关押?何时被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14:01:12]
- [被告人田某]:2010年5月8日被关押,同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6月12日被逮捕。[14:01:43]
- [审判长]: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没有,何时收到的?[14:01:57]
- [被告人田某]:收到了,是2010年7月15日收到的。[14:02:08]
- [审判长]:被告人胡*,你的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户籍地、被羁押前住址?[14:02:35]
- [被告人胡某]:我叫胡*,男,1979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是332×××××××××××××,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地浙江省临海市××街道××街××号,被羁押前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室。[14:03:20]
- [审判长]:因本案何时被关押?何时被刑事拘留?何时被逮捕[14:03:49]
- [被告人胡某]:2010年5月8日被关押,同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6月12日被逮捕。[14:04:03]
- [审判长]: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收到没有,何时收到的?[14:04:17]
- [被告人胡某]:收到了,是2010年7月15日收到的。[14:04:28]
- [审判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本合议庭由审判员曹洁、陈惠珍、倪红霞组成,由曹洁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叶菊芬担任记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肖凯、杜晓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田××的辩护人上海市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兆庆到庭参加诉讼。[14:04:44]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法庭的公正处理的,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被告人田*是否申请回避?[14:05:03]
- [被告人田某]:不申请回避。[14:05:12]
- [审判长]:被告人胡×是否申请回避?[14:05:21]
- [被告人胡某]:不申请回避。[14:05:31]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2、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3、在法庭辩论终结后,还可以作最后的陈述。[14:05:43]
- [审判长]:被告人田×对法庭告知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听清了没有?[14:05:52]
- [被告人田某]:听清了。[14:06:02]
- [审判长]:被告人胡×听清了没有?[14:06:14]
- [被告人胡某]:听清了。[14:06:24]
- [审判长]: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14:06:37]
-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略)。[14:07:27]
- [审判长]:被告人田*,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了没有?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是否属实?[14:13:25]
- [被告人田某]:听清楚了,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属实,但我觉得鉴定金额偏高。[14:13:56]
- [审判长]:被告人胡*,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了没有?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是否属实?[14:14:10]
- [被告人胡某]:听清楚了,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属实。[14:14:19]
- [审判长]:被告人田*对公诉机关指控你单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无异议?[14:14:30]
- [被告人田某]:没有异议。[14:14:37]
- [审判长]:被告人胡*对公诉机关指控你单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无异议?[14:14:45]
- [被告人胡某]:没有异议。[14:14:52]
- [审判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并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由于被告人田*、胡*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公诉人有无异议?[14:15:04]
- [公诉人]:没有异议。[14:15:13]
- [审判长]:被告人田*有无异议?[14:15:21]
- [被告人田某]:没有异议。[14:15:27]
- [审判长]:被告人胡*有无异议?[14:15:35]
- [被告人胡某]:没有异议。[14:15:40]
-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异议?[14:15:48]
- [辩护人]:没有异议。[14:15:58]
- [审判长]:现在法庭就本案的犯罪事实部分进行调查。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公诉人首先需要对哪一名被告人进行讯问?[14:16:12]
- [公诉人]:先讯问被告人胡*。[14:16:23]
- [公诉人]:你们今年是什么时候到上海来租房子的?[14:16:38]
- [被告人胡某]:2010年初。[14:17:18]
- [公诉人]:到上海干什么来了?[14:17:31]
- [被告人胡某]:卖世博会和世界杯纪念品。[14:17:47]
- [公诉人]:你们总共租了几套房子?[14:17:58]
- [被告人胡某]:总共租了两套房子,雪野路××号×××室和××路××弄×号×××室。××路的房子是2010年5月1日到2010年10月31日,××路的房子是2010年3月7日到2010年11月7日。[14:18:32]
- [公诉人]:你们是如何商量此事的?怎么想到要到上海来销售假冒世博会标志的商品及假冒相关南非世界杯足球赛的商品的?[14:18:56]
- [被告人胡某]:考虑到世博会和南非世界杯影响力大,卖相关纪念品能赚钱,就来上海销售了。[14:19:45]
- [公诉人]:总共到上海来的有几个人?[14:20:02]
- [被告人胡某]:4个,我、田某、王某、彭某。王某是我弟弟,彭某是田某的妻子。[14:20:10]
- [公诉人]:你们知不知道海宝是世博会吉祥物?[14:20:36]
- [被告人胡某]:知道。[14:20:42]
- [公诉人]:是否知道销售海宝等世博会标志等商品是需要得到标志权利人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授权?[14:20:51]
- [被告人胡某]:知道。[14:21:04]
- [公诉人]:你们是否得到过授权?[14:21:27]
- [被告人胡某]:没有。[14:21:49]
- [公诉人]:你们是从什么地方买入假冒上述商标的商品的?[14:22:03]
- [被告人胡某]:浙江义乌。[14:22:23]
- [审]:被告人胡某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14:22:51]
- [辩护人]:不需要。[14:22:56]
- [审判员]:与田*如何认识?[14:23:47]
- [被告人胡某]:奥运会时交换徽章认识。[14:24:01]
- [审判员]:请法警将被告人胡*带下,将被告人田*带上。[14:24:45]
- [公诉人]:你和胡*今年几月来上海租房?[14:25:50]
- [被告人田某]:今年4月初。[14:26:08]
- [公诉人]:来上海干什么?[14:26:15]
- [被告人田某]:销售纪念商品。租了××路和××路两套房子,一套自住,一套堆放出售商品。房子是我们两人一起去租的,合同是胡某签订的。[14:27:13]
- [公诉人]:如何想到到上海销售假冒世博会和世界杯纪念品?[14:27:27]
- [被告人田某]:时间恰逢世博会,该类纪念品较好销。[14:27:52]
- [公诉人]:来上海共几人?[14:27:58]
- [被告人田某]:共4人。[14:28:07]
- [公诉人]:是否知道海宝是世博会吉祥物?销售海宝等世博会标志等商品是需要得到标志权利人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授权?[14:28:38]
- [被告人田某]:知道这行为不正当。[14:28:48]
- [公诉人]:是否得到相关授权?[14:28:57]
- [被告人田某]:没有。[14:29:15]
- [公诉人]:从何处进货?[14:29:24]
- [被告人田某]:浙江义乌。我和胡某去采购。买来后就存储在××路的房子中。[14:29:35]
- [公诉人]:被抓获前有无销售?[14:29:46]
- [被告人田某]:销售过一些。我和胡*负责销售,王*负责送货。[14:30:33]
- [公诉人]:销售时有无定价?[14:30:40]
- [被告人田某]:没有确定的价格。[14:31:06]
- [公诉人]:每天销售的商品有无现金日记帐?[14:31:19]
- [被告人田某]:没有。[14:31:28]
- [公诉人]:售价是否低于正品?[14:31:44]
- [被告人田某]:是的。[14:31:50]
- [公诉人]:事前有无商量过如何分成?[14:32:10]
- [被告人田某]:没有。[14:32:19]
- [公诉人]:你们如何被抓获?[14:32:26]
- [被告人田某]:公安到××路房屋内直接抓获。[14:32:45]
- [公诉人]:有无立功表现?[14:32:52]
- [被告人田某]:我们交待了义乌商家,属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14:33:22]
- [审判员]:辩护人有无问题发问?[14:33:34]
- [辩护人]:没有。[14:33:38]
- [审判员]:平时住在何处?[14:33:44]
- [被告人田某]:××南路房屋内。世博会商品都堆放在××路房屋内。[14:33:58]
- [审判员]:与胡*如何认识?[14:34:26]
- [被告人田某]:在北京认识,在奥运会之前。[14:34:39]
- [审判员]:请法警将被告人胡*带上来。[14:35:00]
- [审判员]:下面由公诉人举证。[14:36:44]
- [公诉人]:1、为证明案件中所涉商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系特殊标志的商品,出示3组证据:[ 第一组证据]:公诉人宣读并出示14份商标注册证,证实所缴获的14000余件商品所显示的商标均系我国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商标,主要涉及到小饰物、首饰、钥匙扣、饰品、水晶工艺品、会徽、玩具、打火机等几类核定使用的商品。[14:39:00]
- [公诉人]:第二组证据:上海市工商局浦东分局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及赃证物品照片,证明所扣押的商品上标注的是标有上海世博会吉祥物商标、上海世博会会徽商标、SOUTH AFRICA 2010(图形商标)等商标,且这些扣押的商品均是上述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14:39:29]
- [公诉人]:第三组证据:上海世博事务协调局对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的授权书、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出具的鉴定结论、国际足球联合会出具的鉴定结论,证明上述商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4:41:55]
- [审判员]:被告人田*有无异议?[ 被告人田某]: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人胡*有无异议?[ 被告人胡某]:没有。[ 审判员]: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14:42:54]
- [审判员]:公诉人继续举证。[14:43:10]
- [公诉人]:为证实被告人田*、胡*经预谋,于2010年4月开始实施了共同并指使他人进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现分3组证据向法庭出示:[ 第一组证据]:两被告人的供述,证明两人经预谋后于2010年4月在浙江义乌市的商品市场订购买入大量分别印有上述商标的打火机、钥匙扣、毛绒玩具等商品,并租用本区××路××号××室作为仓库,嗣后被告人田*、胡*和王×在上海世博园附近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4:43:44]
- [公诉人]:第二组证据:张某(浙江义乌吉伟饰品店总经理)、谢某(国际商贸城琪琪工艺店销售员)、陈某(飞马打火机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庄某(小不点玩具店店长)、黄某(金鱼水晶店店员)5名证人证言及相关的进货、销货及付款、收条和辨认笔录。证明:(1)被告人田*、胡*于2010年4月在他们的店中分别购入了起诉书中所指控的各类商品,其中有些已经销售;(2)这些商品的来源有些事上述店主通过网上QQ聊天后找人定做,有些就是在自己的小作坊中加工的,还有些是店主找来历不明的人定做的,上述的人和店主均没有获得特殊标志所有人及商标所有权人授权许可使用;(3)上述商品两被告人购进价格总计花费了人民币7万余元。[14:44:18]
- [公诉人]:第三组证据:证人王某、孔某、周某、彭某的证言及由被告人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1)被告人田*、胡*在购进上述商品后,共同并指使王某在世博会召开期间、南非世界杯足球赛召开之际,于世博园区附近向小商贩批发或者零售上述商品;(2)两被告人租用了临近世博园附近的本区××二村××号××室存放上述商品;(3)被告人田*、胡*和王某销售上述商品系不定价销售,在销售的过程中也没有做销售帐。[14:44:38]
- [公诉人]:演示房屋照片的PPT,进一步证明两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开始的时间及赃物存放地点。[14:45:46]
- [审判员]:被告人田*有无异议?[ 被告人田某]: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人胡*有无异议?[ 被告人胡某]:没有。[ 审判员]:辩护人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14:46:11]
- [审判员]:公诉人继续举证。[14:46:26]
- [公诉人]:第一组证据:相关鉴定结论,包括上海市浦东新区价格认证中心物品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证明送估价的共计24项14000余件商品共计人民币466756元。[ 第二组证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的涉嫌案件移送书及财物清单(之前已出示过),证明涉案商品尚未销售即被缴获,两被告人系犯罪未遂。[ 第三组证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14:46:54]
- [审判员]:被告人田*对此有无异议?[ 被告人田某]: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人胡*对此有无异议?[ 被告人胡某]:没有异议。[ 审判员]: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异议。[14:47:40]
- [审判员]:公诉人还有其他证据吗?[ 公诉人]:没有了。[14:47:54]
- [审判员]:被告人田*有无证据提供?[14:48:11]
- [被告人田某]:没有。[ 审判员]:被告人胡*有无证据提供?[ 被告人胡某]:没有。[14:48:44]
- [审判员]:辩护人有无证据提供?[14:48:52]
- [辩护人]:没有。[14:49:05]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14:49:28]
- [公诉人]:根据刑法及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们代表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根据刚才的讯问、宣读的证人证言及出具的有关书证,这些证据来源合法,完全能够支持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田*、胡*的指控。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14:49:41]
- [公诉人]:1、被告人田*、胡*行为的性质清楚,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两被告人在没有获得上海世博会特殊标志所有权人及南非世界杯商标专用权人的授权及签订书面许可使用合同的情况下,明知系假冒的上述商标的商品仍予以制造、购买、销售,这不仅是一种侵权的违法行为,且其犯罪数额等危害程度达到了刑罚的可罚性,构成了犯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14:52:01]
- [公诉人]:2、本案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1)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在上海世博会召开期间,在上海世博会的场馆附近人流量很大的地方,销售假冒世博会相关商标和标志的商品及南非世界杯商标的商品,明知法律规定不能为而故意为之,反映出其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2)本案中相关的世博会的商标和标志,不但有商标法和刑法予以保护,国家还特别制定了法律对会徽和吉祥物等标志予以特许保护,并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广泛宣传世博特许商标商品如本案中的海宝玩具、挂件等,它包含了文化、经济等各方面的价值,也普遍要求民众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世博会的良好形象。这既是在广迎宾客、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法制、文明、规范的形象,也是中国花众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世博会所用以保护特许商品、特许企业为之投入付出所应有的回报。每一位公民都应共同维护我们良好的社会环境。(3)我国举办世博会的宗旨就是“精彩、成功、难忘”,而本案的两被告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动因就是谋取暴利,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注册商标所有人付出的努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有悖于世博会提倡的精神。(4)两被告人通过制假售价不劳而获来搭便车的行为也违背了南非世界杯通过汗水获取成功的精神。[14:54:15]
- [公诉人]:3、就量刑部分发表如下意见:(1)本案中涉案物品未及销售就全部被扣押,根据相关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人民币15万以上,就要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没有标价的,按照被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行为人不能提出具体查证实际销售价格线索的,或者行为人提出具体查证实际销售价格线索,但司法机关查证后不予以认定的,按照被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对商品出售没有标价、定价,也没有记账予以认定出售的准确价格,根据世博特许商品的定价及南非世界杯商标商品的市场价格,经估价认定本案的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40余万元,已经达到了追诉的标准。(2)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均系未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两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请法庭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两名被告人均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15:02:10]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田*自行辩护。[ 被告人田某]: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胡*自行辩护。[ 被告人胡某]:没有。[15:03:18]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田*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15:03:34]
- [辩护人]:1、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认罪归案后坦白交待了全部事实,并供述了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为侦查工作提供方便。2、被告人系初犯,无前科,因法制观念不强而触犯刑律。销售数量较小,对社会危害较小,犯罪情节较轻。3、同意起诉书对被告人犯罪未遂的认定,应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价格鉴定结论书对假冒商品按正品的市场价格核价,与两被告人实际购进和销售的金额相差甚远。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时候考虑到(1)两被告人进货价格很低;(2)两被告人出售价格很低,仅稍高于进货价,不可能牟取高额利润;(3)价格鉴定书依据的实物不是假冒商品而是正品;(4)鉴定机构应遵循公正公平原则。综上,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判处拘役,适当科以罚金。[15:10:58]
- [审判长]:公诉人有没有新的意见?[15:11:12]
- [公诉人]:1、本案社会危害性较大。两被告人销售假冒世博会商品在世博会期间,对法律规定不可为的行为应明知。销售对象不仅有中国人,而且有国际友人。2、本案中尚未销售的假冒商品既没有标价,也没有实际销售价格,只能按正品的市场销售中间价来计算。价格鉴定结论是客观公正的,应作为本案定罪依据。3、被告人交待进货渠道,属于陈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中的定购行为,不属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不属于立功。法律对于立功有明确规定。[15:19:31]
- [审判长]:被告人田*有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人田某]: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胡*有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人胡某]: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田*的辩护人有没有新的意见。[ 辩护人]:被告人销售商品很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较小。鉴定结论的鉴定价格与被告人进货价和销售价都相差甚远。[15:22:24]
- [审判长]:经过刚才的辩论,控、辩双方已经充分阐明了各自的观点,法庭已引起重视并已记录在案,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田*最后有什么需要向法庭陈述的?[ 被告人田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伏法,由于对法律法规无知导致今天的犯罪。在羁押期间我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希望法庭能从轻减轻对我的处罚,给我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审判长]:被告人胡*最后有什么需要向法庭陈述的?[ 被告人胡某]:我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伏法。因为法律意识淡漠才犯罪,希望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予宽大处理。[15:24:51]
- [审判长]:现在休庭15分钟,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后继续开庭,请法警将被告人带下去暂押,休庭。(敲法槌)[15:25:18]
- [审判长]:(敲法槌)现在继续开庭,传被告人田*、胡*到庭。[15:51:31]
- [审判长]:被告人田*、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通过刚才的庭审,被告人田*、胡*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作了供认,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证据,本案事实已经查明。合议庭经评议认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吉祥物图形商标、世博会会徽图形商标、世界杯图形商标、大力神杯图形商标、“SOUTH AFRICA 2010”、FIFA、FIFA WORLD CUP、ZAKUMI及图形等商标经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依法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均不得擅自使用上述注册商标。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和南非世界杯足球比赛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尤其是上海世博会的吉祥物“海宝”其形象深入人心,已经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和牢记。被告人田*、胡*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明知是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且待销售额按正品市场销售中间价达46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胡*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罪名成立,应予支持。由于涉案侵权商品上未予标价,其实际销售价格亦无法查清,故鉴定机构根据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侵权产品的价值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人田*、胡*经预谋后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田*、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田*、胡*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为严肃国家法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现在进行宣判。[15:55:15]
- [书记员]:全体起立。[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田*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二、被告人胡*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三、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15:56:56]
- [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本院将于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今天的法庭审理到此结束。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可以阅看法庭笔录,如有差错或遗漏,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捺印。请法警将被告人带下去。现在闭庭。(敲法槌)[15:58:08]
- [主持人]:本次网络庭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再见![15:58:45]
- [主持人]: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15:5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