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13:14:44]
- [主持人]:今天我们开庭审理一刑事案件。[13:20:03]
- [主持人]: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2月23日晚,华某(另案处理)为报复被害人杨某于2007年5月向公安机关检举其贩卖毒品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一事,经与被告人金伟、忻叶、程杰预谋后,向公安机关捏造了杨某于2009年12月23日在本市柳营路同心路处,以人民币1500元的价格将2.79克甲基苯丙胺贩卖给被告人金伟的事实,致使杨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14:08:08]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至震动位置;
(六)、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七)、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4:09:34]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14:10:09]
- [主持人]:(审判人员入庭)[14:10:37]
- [书记员]:请坐。[14:10:49]
- [审判长]:现在开庭。[14:11:04]
- [审判长]:传被告人金伟、忻叶、程杰到庭。[14:11:13]
-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住址?[14:11:46]
- [被告人1]:金伟,男。[14:12:14]
-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14:14:52]
- [被告人1]:没有。[14:15:36]
- [审判长]:何时何因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14:15:49]
- [被告人1]:因涉嫌诬告陷害犯罪于2009年12月31日被取保候审,2010年5月6日被逮捕。[14:16:08]
- [审判长]:本院已在十日以前,将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送达给你,你收到没有?[14:16:20]
- [被告人1]:收到了。[14:16:28]
-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住址?[14:16:52]
- [被告人2]:忻叶,男。[14:17:00]
-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14:17:16]
- [被告人2]:没有。[14:17:24]
- [审判长]:何时何因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14:17:48]
- [被告人2]:因涉嫌诬告陷害犯罪于2010年3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14:18:19]
- [审判长]:本院已在十日以前,将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送达给你,你收到没有?[14:18:41]
- [被告人2]:收到了。[14:18:52]
- [审判长]: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住址?[14:19:05]
- [被告人3]:程杰,男。[14:19:19]
-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14:19:28]
- [被告人3]:2010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14:19:39]
- [审判长]:何时何因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14:19:47]
- [被告人3]:因涉嫌诬告陷害犯罪被直接逮捕。[14:20:40]
- [审判长]:本院已在十日以前,将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送达给你,你收到没有?[14:20:50]
- [被告人3]:收到了。[14:20:57]
- [审判长]: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金伟、忻叶、程杰诬告陷害一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张金伟、代理审判员马翠华、人民陪审员胡铮组成,由审判员张金伟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莫振英担任记录。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柳文彬出庭支持公诉。[14:21:25]
- [审判长]:被告人,根据法律规定,如认为上述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你们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你们是否申请回避?[14:21:39]
- [被告人1]:不要求回避。[14:21:46]
- [被告人2]:不要求回避。[14:22:40]
- [被告人3]:不要求回避。[14:22:48]
-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本案被告人均未委托辩护人,在庭审中被告人还享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2)有权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的权利。(3)法庭辩论结束后,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14:23:05]
- [审判长]:被告人,听清楚了没有?[14:23:16]
- [被告人1]:听清了。[14:23:22]
- [被告人2]:听清楚了。[14:23:28]
- [被告人3]:听清了。[14:23:39]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14:23:49]
- [审判长]: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14:24:03]
- [公诉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略)。[14:24:11]
- [审判长]:现在先审理被告人金伟,将其余被告人带下候审。[14:24:36]
-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是否听清楚?[14:24:43]
- [被告人1]:听清楚了。[14:24:50]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14:25:05]
- [公诉人]:你有没有向杨某贩卖毒品?[14:25:19]
- [被告人1]:没有。[14:25:27]
-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帮助他人诬告陷害杨某?[14:25:41]
- [被告人1]:出于义气,一时糊涂。[14:25:58]
- [公诉人]:你知道杨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吗?[14:26:11]
- [被告人1]:我被抓以后知道的。[14:26:21]
- [公诉人]:你怎么到案的?[14:26:29]
- [被告人1]:我主动投案的。[14:26:35]
- [公诉人]:你有没有检举揭发?[14:26:45]
- [被告人1]:有,检举了他人贩卖毒品。[14:27:12]
- [公诉人]:程杰有没有跟过去?[14:27:42]
- [被告人1]:没有。[14:27:49]
-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讯问完毕。[14:28:00]
- [审判长]:传被告人忻叶到庭。[14:28:41]
-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是否听清楚?[14:29:52]
- [被告人2]:听清楚了。[14:29:57]
- [审判长]:起诉书指控的是不是事实?[14:30:07]
- [被告人2]:指控我们预谋有异议。[14:30:20]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14:30:32]
- [公诉人]:忻叶,你为什么坐到被告人席的?[14:30:52]
- [被告人2]:因为诬告陷害。[14:31:00]
- [公诉人]:具体是什么事情?[14:31:08]
- [被告人2]:金伟让我陪他出去一趟,然后我就去了。我在门口等他,金伟又叫来程杰,在去警署的路上金伟把事情告诉了我们。我们到警署以后,我们做了笔录,并指认了柳营路灯饰城。[14:32:43]
- [公诉人]:金伟告诉你是杨某把毒品贩卖给金伟的?[14:33:02]
- [被告人2]:是的。[14:33:07]
- [公诉人]:你看到杨某贩卖毒品给金伟吗?[14:33:23]
- [被告人2]:没有。[14:33:29]
- [公诉人]:那你为什么要做笔录?[14:33:40]
- [被告人2]:当时也没有想过。[14:33:51]
- [公诉人]:你知道因为你们的笔录杨某被刑事拘留了吗?[14:34:06]
- [被告人2]:当时心理肯定有点过意不去,但是金伟说他也是帮别人忙。我们也没有办法。[14:34:33]
- [公诉人]:你怎么到案的?[14:34:39]
- [被告人2]:在网吧被抓的。[14:34:48]
- [公诉人]:有没有检举揭发?[14:34:55]
- [被告人2]:没有。[14:35:01]
- [公诉人]:公诉人讯问完毕。[14:35:08]
- [审判长]:忻叶,你把车上的过程详细描述一下。[14:35:22]
- [被告人2]:金伟说杨某也不是好人,本身也吸毒的。[14:35:37]
- [被告人2]:杨某他也吃过官司。[14:35:52]
- [审判长]:你有没有想过金伟说的过程是捏造的?[14:36:08]
- [被告人2]:第二次到警署的时候我知道的。[14:36:16]
- [审判长]:你到底是第一次知道的还是第二次知道的?[14:36:30]
- [被告人2]:第二次。[14:36:35]
- [审判长]:那你为什么会歉疚?[14:36:57]
- [被告人2]:第一次的时候没有仔细想,但是良心上肯定过意不去的。[14:37:23]
- [审判长]:第二次是什么时候?[14:37:32]
- [被告人2]:在做辨认笔录的时候。[14:37:41]
- [审判长]:这时候你为什么没有把事情说清楚?[14:37:51]
- [被告人2]:因为第一次笔录已经做好了。只能一条路走到底了。[14:38:08]
- [审判长]:传被告人程杰到庭。[14:38:17]
- [审判长]: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是否听清楚?[14:38:57]
- [被告人3]:听清楚了。[14:39:04]
- [审判长]:起诉书指控的是不是事实?[14:39:16]
- [被告人3]:是事实。[14:39:22]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14:39:34]
- [公诉人]:你因为什么事情坐在被告席上的?[14:39:46]
- [被告人3]:因为诬告陷害。[14:39:54]
- [公诉人]:为什么要诬告陷害?[14:40:06]
- [被告人3]:帮金伟忙。[14:40:12]
- [公诉人]:诬告陷害什么事情?[14:40:21]
- [被告人3]:指证杨某贩卖毒品给金伟。[14:40:33]
- [公诉人]:杨某有没有贩卖毒品?[14:40:40]
- [被告人3]:没有。[14:40:46]
- [公诉人]:你怎么到案的?[14:40:55]
- [被告人3]:公安机关打电话给我,然后我自己去的。[14:41:08]
- [公诉人]:你有没有检举揭发?[14:41:15]
- [被告人3]:没有。[14:41:20]
- [公诉人]:公诉人讯问完毕。[14:41:28]
- [审判长]:被告人,是谁纠集你的?[14:41:41]
- [被告人3]:金伟。[14:41:46]
- [审判长]:在哪里?[14:41:56]
- [被告人3]:在车上。[14:42:04]
-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就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14:44:53]
-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杨某的陈述笔录,证实了被害人被诬告陷害,并被刑事拘留的事实。[14:46:44]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14:46:53]
- [被告人1]:忻叶没有上楼,我们没有带家伙。[14:47:12]
- [被告人2]:我们没有带家伙。[14:47:20]
- [被告人3]:我在楼下,我什么都不知道。[14:47:2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47:39]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金伟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金伟诬告被害人杨某贩卖毒品给他的事实。[14:50:14]
- [审判长]:被告人金伟,有何异议?[14:50:22]
- [被告人1]:没有异议。[14:50:3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50:49]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忻叶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捏造被害人贩卖毒品给金伟的事实。[14:51:42]
- [审判长]:被告人忻叶,有何异议?[14:51:51]
- [被告人2]:没有异议。[14:51:5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52:05]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程杰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程杰捏造被害人杨某贩卖毒品给金伟的事实。[14:52:44]
- [审判长]:被告人程杰,有何异议?[14:52:55]
- [被告人3]:没有异议。[14:53:0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53:10]
- [公诉人]:出示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14:53:25]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14:54:21]
- [被告人1]:没有异议。[14:54:26]
- [被告人2]:没有。[14:54:32]
- [被告人3]:没有异议。[14:54:3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54:44]
- [公诉人]:宣读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报告,证实被告人诬告陷害的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14:55:21]
- [审判长]:被告人,有何异议?[14:55:33]
- [被告人1]:没有异议。[14:55:38]
- [被告人2]:没有。[14:55:42]
- [被告人3]:没有异议。[14:55:4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55:57]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程杰的前科情况的相关材料。[14:56:07]
- [审判长]:被告人程杰,有何异议?[14:56:20]
- [被告人3]:没有异议。[14:56:2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56:34]
- [公诉人]:宣读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实被告人的到案情况及检举揭发情况。[14:57:12]
- [审判长]:被告人忻叶,有何异议?[14:58:33]
- [被告人2]:没有异议。[14:58:5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4:59:05]
- [公诉人]:公诉人举证完毕。[14:59:24]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证明自己无罪或是罪轻的证据向法庭提供的?[15:00:13]
- [被告人1]:没有。[15:00:18]
- [被告人2]:无。[15:00:23]
- [被告人3]:没有。[15:00:27]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15:00:39]
- [公诉人]:经过刚才的庭审调查,公诉人宣读了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述、相关书证,证据经庭审质证,证据合法有效。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诬告陷害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发表如下意见:[15:01:44]
- [公诉人]:一、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诬告陷害罪。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因为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符合诬告陷害罪的客观要件。被告人实施诬告陷害的行为主观上属于故意,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符合诬告陷害罪的主观要求。[15:04:15]
- [公诉人]:二、社会危害性。诬告陷害罪对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诬告陷害罪对公民造成了侵害,而且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名誉,没有一定时间的积累,是无法消除对被害人人身、名誉的影响的,所以对于诬告陷害我们刑法要予以打击。参照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他们的行为侵害了被害人的名誉,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希望三名被告人能从中吸取教训。[15:06:32]
- [公诉人]:三、量刑意见。被告人金伟、忻叶、程杰的行为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程杰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金伟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建议对被告人金伟在有期徒刑一年以下予以处罚,对被告人忻叶、程杰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下予以处罚。请法庭综合本案情节对被告人公正判决。[15:09:47]
- [公诉人]:公诉人公诉意见暂时发表完毕。[15:10:05]
- [审判长]: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15:10:17]
- [被告人1]:没有。[15:10:23]
- [被告人2]:毒品我没有看到过。[15:10:35]
- [被告人3]:希望法官念在我文化较低,对我从轻处罚。[15:10:50]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答辩。[15:11:00]
- [公诉人]:没有答辩。[15:11:07]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15:11:38]
- [被告人1]: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我表示歉意。[15:12:05]
- [被告人2]:我知道我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伤害,我文化程度比较低,希望对我从轻处罚。[15:12:31]
- [被告人3]:没有。[15:12:35]
- [审判长]:本案审理结束,本案待合议庭评议以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退庭后,被告人金伟、忻叶、程杰应当阅看庭审笔录,认为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如记录有遗漏或有差错,可以请求补充或更正。将被告人金伟、忻叶、程杰带下。[15:13:37]
- [审判长]:休庭。[15:13:46]
- [审判长]:退庭。[15:13:50]
- [主持人]: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15:14:18]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15:1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