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夫贵,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15:01:53]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亲兄弟对簿公堂 要求清除杂物”的纠纷,欢迎大家关注。[15:02:57]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15:03:14]
- [主持人]:原告高某建诉称:被告是原告的亲哥哥,我与被告东西为邻居住,我居西,被告居东,双方均开南院门,门前是东西向街道;我宅院后原是我们弟兄高某国的宅院,高某国的北房与被告的北房后墙成直线。2002年4月22日,我与被告一同将高某国的宅院买下,并重新调整了两家宅院的尺寸;调整后,我北房后墙散水以为北为被告的宅院;位于我北房后墙散水以南的被告的旧宅院调整为东侧一丈宽的过道(东至被告的西邻居、我们的大哥高某堂的西墙),该过道西侧为我的新宅院范围。因紧贴我东厢房后墙有被告堆放的砖、距我东厢房后墙磉五米处有被告建的厕所,因该范围经调整后是我的宅院,我欲在此范围盖东厢房,但被告一直未将该范围的砖和厕所移走,影响我施工,故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清除该范围内的砖及临时厕所;2、因被告拒绝清除该范围砖及厕所,导致我无法施工,此期间建筑原材料涨价,判令被告赔偿我因原材料涨价引起的经济损失10000元。[15:03:31]
- [主持人]:被告高某民辩称,2010年3月4日,原告找我商议移走砖及厕所的事情,但我因为身体不好,需等我儿子在家才能移走砖及厕所。[15:03:45]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15:03:57]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5:04:32]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15:07:21]
- [原告]:高某建,男,1951年*月*日出生,汉族,顺义区张镇某村村民,住该村。[15:16:25]
- [原告委托代理人]:庞某,男,1949年*月*日出生,汉族,大孙各庄镇某村村民,住该村。[15:16:50]
- [被告]:高某民,男,1959年*月*日出生,汉族,张镇某村民,住该村。[15:17:22]
- [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某荣,女,1959年*月*日出生,汉族,张镇某村村民,住该村。[15:17:59]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5:18:26]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根据第120条的规定,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高某建诉被告高某民、李某荣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本案由顺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杨维利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宋万忠担任法庭记录。[15:20:18] - [审判员]:下面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15:20:30]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15:20:36]
- [双方]:听清了,不申请。[15:20:45]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15:22:41]
- [原告]:被告是原告的亲哥哥,我与被告东西为邻居住,我居西,被告居东,双方均开南院门,门前是东西向街道;我宅院后原是我们弟兄高某国的宅院,高某国的北房与被告的北房后墙成直线。2002年4月22日,我与被告一同将高某国的宅院买下,并重新调整了两家宅院的尺寸;调整后,我北房后墙散水以为北为被告的宅院;位于我北房后墙散水以南的被告的旧宅院调整为东侧一丈宽的过道(东至被告的西邻居、我们的大哥高某堂的西墙),该过道西侧为我的新宅院范围。因紧贴我东厢房后墙有被告堆放的砖、距我东厢房后墙磉五米处有被告建的厕所,因该范围经调整后是我的宅院,我欲在此范围盖东厢房,但被告一直未将该范围的砖和厕所移走,影响我施工,故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清除该范围内的砖及临时厕所;2、因被告拒绝清除该范围砖及厕所,导致我无法施工,此期间建筑原材料涨价,判令被告赔偿我因原材料涨价引起的经济损失10000元。[15:23:00]
- [审判员]:被告进行答辩。[15:23:33]
- [被告]:不同意。[15:23:53]
- [审判员]:原告,你与被告何关系?[15:24:19]
- [原告]:亲兄弟关系,我是他四兄,被告是我五弟。[15:24:36]
- [审判员]:被告属实否?[15:24:57]
- [被告]:属实。[15:25:11]
- [审判员]:原告,纠纷地处你与被告如何居住?[15:29:47]
- [原告]:前后邻居,我居住在被告的西南侧居住[15:29:58]
- [审判员]:被告属实否[15:30:08]
- [被告]:属实[15:30:19]
- [审判员]:原告,在涉诉的土地上有几间房屋[15:32:54]
- [原告]:北房4间,建于1986年3月,西侧有棚子2间,东厢房2间,南道座房屋4间,含1间门道。门道在南倒座房屋的东数第3间,门前是街道[15:34:46]
- [审判员]:被告,对于原告所述房屋情况属实否[15:35:09]
- [被告]:属实[15:35:18]
- [审判员]:被告,你现在有北房几间[15:37:55]
- [被告]:8间,建于2005年秋天,8间北房中最东侧的一间没有翻建,是之前就有的,其余西部的7间均是05年秋天翻建的;在我的宅院内有西厢房2间,在原告南道座东卡子墙房屋的东厢房东侧有一间厕所,厕所鉴于20年前,猪圈在厕所的北边,猪圈所建时间大概在17年前[15:38:16]
- [审判员]:被告,猪圈北墙西侧与原告东厢房东墙之间有一道活砖墙,是谁所建[15:40:26]
- [被告]:是我建的,大概建于8年之前,在2002年雨季也就是夏天所建[15:40:40]
- [审判员]:被告,厕所南墙是何时所建[15:40:53]
- [被告]:大约建于32年前,厕所的南墙是我大哥建的[15:41:04]
- [审判员]:被告你是何时分的家[15:41:13]
- [被告]:我与我大哥之前走一个门,我的东院是我大哥的住所;分家时间我记不清楚了,我有分家单,是1981年分的家,内容详见分家单,东部3间是我大哥的,西部三间是我的,后来因为我们之间发生一些矛盾,高某国就在我们的宅院中间捡建起一道西院墙[15:42:44]
- [审判员]:原告,被告所述分家情况属实否[15:42:57]
- [原告]:属实,对于被告所述建南院墙的时间应该是1972年,是在分家之前所建;对于活砖墙以及猪圈所建时间均属实[15:43:08]
- [审判员]:原告,你现在的4间北房是何时所拆[16:07:45]
- [原告]:2009年11月2日所拆,因为当时失火了,墙是2010年5月上旬拆除的,房屋的房顶几乎全部烧没了,2010年5月将残顶以及残墙全部拆除,只是剩余磉石[16:08:03]
- [审判员]:被告,你是如何出行[16:08:11]
- [被告]:自原告着火的空地向南走,通向街道[16:08:22]
- [审判员]:原告,你在其他处是否还有住宅[16:08:32]
- [原告]:在纠纷地的西侧还有一处宅院,我现在那里居住生活[16:08:42]
- [审判员]:被告,你在1981年分家的时候同时授分6间房屋,你分得西部的3间北房,为何你现在有8间房屋[16:08:51]
- [被告]:西边的房屋是我买六弟的房屋,购买时间是在2002年夏天,购买六弟的4间房屋与我的之前的3间房屋相邻,他已经去世了。我购买顾长权的房屋是通过张其旺买的,他与张其旺是一边沉。六弟死之后,张其旺代理他将房屋卖给我了,六弟去世之后,他的妻子带着两个女儿改嫁,他的妻子委托张其旺将房屋卖给我[16:10:16]
- [审判员]:被告,你六弟宅院南部的界限是哪里[16:10:34]
- [被告]:就是原告墙磉的房后,六弟生前行走是通过卡子墙(活砖墙)出行[16:10:52]
- [审判员]:原告属实否[16:11:01]
- [原告]:不属实,就是从活砖墙那里行走,但是被告是走自己的院子;还有我宅院东侧有一个空基,就是被告的走道[16:11:24]
- [审判员]:被告,猪圈、厕所是否属于你的空基地范围[16:11:36]
- [被告]:属实[16:11:52]
- [审判员]:现在举证质证。请原告出示证据。[16:13:27]
- [原告委托代理人]:购买六弟的房屋是原被告共同所买,有买卖契约为证。[16:14:20]
- [审判员]:被告,看一下契约内容,何意见[16:14:33]
- [被告]:我没有该契约[16:14:45]
- [原告委托代理人]:其上的手印是被告亲自所按,协议是在崔广英家写的,写完之后在我那里吃的饭,是在中午写的协议[16:15:10]
- [被告]:认可。[16:15:21]
- [审判员]:原告,契约上的4500元是谁所付[16:26:58]
- [原告]:交给张其旺的钱是通过张其有给付的,但是是我拿的钱;当时被告称其没有钱,我给了被告2500元,我让被告去送钱,后来在我家吃的饭[16:27:16]
- [审判员]:被告,对于原告所述属实否[16:27:30]
- [被告]:不属实,原告让被告去3趟,但是六弟说给多少钱都不卖房屋,后来我就急了,我就去六弟家等着他,在傍晚的时候,六弟的就回来了,我就问他为何被告去了3趟都没有卖房,六弟说对啊,给多少钱我都不卖;后来我就跟六弟说将房屋卖给我吧,六弟后来就答应了;[16:28:29]
- [审判员]:被告,4500元钱是谁的[16:29:03]
- [被告]:钱就是我的,在崔广英家给的钱,是我给张其旺的[16:29:15]
- [审判员]:原告,你方的诉讼请求是什么[16:30:02]
- [原告]:判令被告立即清除原告空基磉石北侧向东顺延至原告西院墙外3。30米,向南至南街道范围内所建的活砖墙、厕所、猪圈、以及南院墙给与清除,因为房屋是原被告共同所买现被被告所占,4间房屋是顾长生所拆,材料也均被被告所用。[16:30:35]
- [审判员]:被告,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何意见[16:30:51]
-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房屋属于我的,我没有给原告签字[16:31:05]
- [审判员]: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诉讼请求[16:31:16]
- [原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1万元,损失有田德有证明为证,但是他不能出庭作证,他是交通事故受伤,我们请求法庭去核实;[16:31:30]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16:31:53]
- [原告]:引发本案诉争的责任全部在被告,被告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为双方在协议上有约定,被告且认可将属于被告的80平米的土地归原告使用,但是至今未履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还有被告称等孩子回来再予以腾退,不构成抗辩的理由,故此给原告造成损失,被告应予赔偿;还有房屋是两个人购买的,为何被告一个人使用,没有道理;还有1万元的人工费,每天按照30元计算,要300个工,原告与被告要1万元,还差很多[16:32:12]
- [被告]:差多少砖与我有何关系,地方就是我的,我就不拆除[16:32:32]
- [原告]:房屋是两个人共同所买,被告为何钱也没有给我,也没有给我将杂物清除[16:32:43]
- [被告]:口头协商不算数[16:32:56]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主张法庭调解[16:33:13]
- [原告]:不主张[16:33:21]
- [审判员]:鉴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故法庭调解就不再进行了,双方陈述一下最后意见[16:33:35]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6:33:42]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6:33:50]
- [审判员]:法庭下面休庭,双方当事人可在五日内查阅笔录,签字[16:33:58]
- [双方]:好的[16:34:07]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杨镇法庭书记员杨秋伟和网管员朱春明。本次网络直播亦得到负责拍照和传送图片的杨秀芝的大力协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6:34:52]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6:3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