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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
今天为大家直播的是一起涉嫌合同诈骗案,该案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刑庭依法审理。
上海市嘉定区地处上海市西北部,中国东海岸与黄金水道交汇于此,全区面积46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3万。城区距虹桥空港、上海火车站、吴淞海港均为25公里,浦东机场50公里,204、312国道、沪宁高速公路,京沪、沪杭铁路贯穿嘉定。
嘉定区人民法院,位于嘉定区嘉定镇博乐路73号,沪嘉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处。该院共设置了16部门,分别是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监庭、三个派出法庭(南翔、安亭、嘉北)、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和法警大队。
该院全体干警在中共嘉定区委、区人大的领导下,在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形成了为确保社会稳定及服务大局而勤奋工作,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部门的良好氛围。嘉定法院始终坚持 “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遵循“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09:26:04] - [主持人]:下面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本次直播的案件。
被告人赵某、王某为非法获取钱财,合谋通过冒充动迁户至房产中介机构挂牌出售动迁所得期房的方法行骗,并共同找人伪造了动迁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被告人赵某化名“庄东明”,谎称欲出售动迁所得的期房,与被害人签订购房协议。事后,被告人赵某将所获71万元赃款与被告人王某平分,并共同潜逃。经上网追逃,被告人赵某、王某被先后抓获。
下面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让我们进入庭审现场。[09:31:09]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09:32:08] - [审判长]: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09:32:44]
- [审判长]: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09:33:35]
- [被告一]:赵某(冒名庄东明),男,1984年12月30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某室,暂住上海市嘉定区某镇。[09:35:16]
- [审判长]:以前有没有受过司法机关的处分?[09:35:33]
- [被告一]:没有。[09:35:51]
- [审判长]:这次因何事被采取强制措施、种类、时间?[09:36:05]
- [被告一]:因涉嫌合同诈骗于20010年4月22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5月6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执行逮捕。[09:36:19]
- [审判长]:哪天被抓的?[09:36:30]
- [被告一]:4月22日。[09:36:47]
- [审判长]:第二被告人身份情况。[09:37:04]
- [被告二]:王某,男,1963年10月5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某号。暂住上海市嘉定某镇。[09:37:50]
- [审判长]:以前有没有受过司法机关的处分?[09:38:01]
- [被告二]:1984年9月因盗窃罪被原上海市嘉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09:38:14]
- [审判长]:什么时候刑满释放?[09:38:27]
- [被告二]:10月份。[09:40:38]
- [审判长]:这次因何事被采取强制措施、种类、时间?[09:40:51]
- [审判长]:什么时候被抓?[09:41:06]
- [被告二]:4月23日。[09:41:19]
- [审判长]:二名被告人,本院依法向你送达的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收到了吗?[09:41:31]
- [被告一、被告二]:收到了。[09:41:46]
- [审判长]:什么时候收到的?[09:41:57]
- [被告一、被告二]:8月23日。[09:42:10]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今天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王某合同诈骗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09:42:35]
- [审判长]:现在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名单。[09:42:48]
- [审判长]:本合议庭由审判员徐闻翌、项永明,人民陪审员陈品浩组成,由审判员徐闻翌军担任审判长,黄薇担任书记员。今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是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须洁慧。[09:43:17]
- [审判长]:本院在送达被告人起诉时副本的时候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今天出庭担任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的是我院指定上海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今天出庭担任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的是上海志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诸某,两名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也可以自行辩护。[09:44:13]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告人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调换。被告人你们是否申请回避?[09:44:22]
- [被告一、被告二]:不申请。[09:44:45]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两名被告人,法庭宣布的上述各项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没有?[09:45:01]
- [被告一、被告二]:听清了。[09:45:15]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45:29]
-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45:49]
- [公诉人]:被告人赵某,冒名庄东明,男,1954年12月30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塔城路某室;2010年4月22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依法逮捕。[09:46:21]
- [公诉人]:被告人王某,男,1963年10月5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某号;2010年4月23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依法逮捕。[09:46:48]
- [公诉人]:被告人赵某、王某为非法获取钱财,合谋通过冒充动迁户至房产中介机构挂牌出售动迁所得期房的方法行骗,并共同找人伪造了动迁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09:47:09]
- [公诉人]:2009年12月下旬,被告人赵某化名“庄东明”至上海哲居房地产经纪事务所,谎称欲出售动迁所得的期房。后通过上海哲居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上海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介绍联系购房人徐某,赵某以上述伪造材料骗取被害人徐某信任后,于2010年1月3日,在上海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内,同徐某签订总价为人民币142万元的购房协议,徐某当场给付定金5万元。[09:48:40]
- [公诉人]:同月28日,徐某再次给付购房款66万元。事后,被告人赵某将所获71万元赃款与王某平分,并共同潜逃至江苏省沭阳县。[09:49:08]
- [公诉人]:经上网追逃,被告人赵某于2010年4月22日在本区葛隆检查站被抓获。[09:50:12]
- [公诉人]:赵到案后,向公安机关提供抓捕王某的重要线索,当晚王某在江苏省沭阳县被警方抓获。案发后,被害人徐某被骗71万元由房产中介人员代为赔偿。王某家属退出赃款4万元。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王某的银行账户资金32万元。[09:51:22]
- [公诉人]: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害人徐某的陈述,证人许某、周某、庄某、林某的证言,相关辨认笔录及照片,《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户主为“庄东明”的《居民户口簿》、《购房协议书》、“庄东明”的身份证、徐金富付款的收据存根等书证,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清单、冻结存款通知书、工作情况,徐某出具的收条及被告人赵某、王某的有关供述等。[09:56:15]
- [公诉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动迁协议,冒用他人名义签订房产买卖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09:57:39]
- [公诉人]: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赵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具有立功表现,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09:58:24]
- [审判长]:被告人赵某,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09:58:42]
- [被告一]:听清楚了。[09:59:00]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09:59:27]
- [被告二]:听清楚了。[09:59:42]
- [审判长]:下面将第二被告人暂押候审室。[09:59:59]
- [审判长]:被告人赵某,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意见?[10:01:39]
- [被告一]:没有。[10:01:56]
- [审判长]:在今天法庭上,你是否自愿认罪?[10:02:18]
- [被告一]:认罪。[10:02:36]
- [审判长]:根据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本案将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自愿认罪,法庭将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你对此有没有意见?[10:02:52]
- [被告一]:没有。[10:03:39]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被告人进行发问。[10:04:06]
- [公诉人]:被告人赵某,你以前的供述都是事实吗?[10:04:31]
- [被告一]:事实。[10:04:47]
- [公诉人]:是谁想起伪造购房协议的?[10:05:00]
- [被告一]:偶然的机会想起的。[10:05:12]
- [公诉人]:你和王某什么关系?[10:05:36]
- [被告一]:偶然认识的。[10:06:03]
- [公诉人]:你总共和他认识多久?[10:06:17]
- [被告一]:半年时间。[10:06:34]
- [公诉人]:在整个过程中,你起了什么作用?[10:07:42]
- [被告一]:我不知道情况的,我对被害人不认识的。他叫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的。[10:07:58]
- [公诉人]:挂牌时谁挂的?[10:08:14]
- [被告一]:我。[10:09:12]
- [公诉人]:谁和被害人谈的?[10:09:29]
- [被告一]:王某安排我谈的。[10:10:41]
- [公诉人]:以前有没有用过这种方法?[10:10:55]
- [被告一]:没有。[10:11:11]
- [公诉人]:钱给了谁?[10:11:22]
- [被告一]:我。[10:11:36]
- [公诉人]:怎么分配的?[10:11:51]
- [被告一]:一人一半。[10:12:11]
- [公诉人]:拿到钱后,有没有逃走?[10:12:22]
- [被告一]:没有。[10:17:57]
- [审判长]:你怎么被抓的?[10:18:18]
- [被告一]:王某找我到江苏区的,后来回来的时候被抓的。[10:18:49]
- [公诉人]:在大客车上被抓的吗?[10:19:08]
- [被告一]:是的。[10:19:22]
- [公诉人]:到案后有没有协助公安机关?[10:19:38]
- [被告一]:有的。[10:19:57]
- [公诉人]:你到案后就提供了王某的住所,是吗?[10:20:19]
- [被告一]:是的。[10:20:34]
- [公诉人]:你有没有退赔账款?[10:21:07]
- [被告一]:没有。[10:21:18]
- [公诉人]:赃款到哪里去了?[10:22:01]
- [被告一]:我本来是开小店的,后来做生意失败了,就还掉了高利贷,还有的投资了。[10:22:14]
-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10:22:27]
- [辩一]:赵某在发生事情之前,对赃款有没有约定?[10:23:00]
- [被告一]:一人一半。[10:23:17]
- [辩一]:对于退赔你是否愿意?[10:23:28]
- [被告一]:这个事情我内心是想退赔的,但是我现在没有能力。[10:23:44]
- [审判长]:被告人赵某,你用的动迁协议书等式哪里来的?[10:24:14]
- [被告一]:我和王某一起到马路上做的。[10:28:11]
- [审判长]:伪造的信息是谁提供的?[10:31:07]
- [被告一]:是王某提供的。[10:31:40]
- [审判长]:下面将第一被告人暂押候审室,提第二被告人到庭。[10:31:52]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意见?[10:32:39]
- [被告二]:没有。[10:33:00]
- [审判长]:在今天法庭上,你是否自愿认罪?[10:37:18]
- [被告二]:认罪。[10:37:28]
- [审判长]:根据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本案将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自愿认罪,法庭将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你对此有没有意见?[10:37:44]
- [被告二]:没有。[10:38:05]
-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10:39:10]
- [公诉人]:被告人王某,你以前所作的供述是事实嘛?[10:39:27]
- [被告二]:是的。[10:39:47]
- [公诉人]:你和赵某是怎么认识的?[10:40:00]
- [被告二]:朋友介绍认识的。[10:40:42]
- [公诉人]:你们怎么想到伪造动迁协议骗取他人钱财的?[10:41:03]
- [被告二]:当时赵某来向我借钱,就想到了。[10:41:55]
- [公诉人]:谁提出要伪造动迁协议的?[10:42:45]
- [被告二]:他看到我家里的动迁协议,他就想到做这个事情了。[10:42:58]
- [公诉人]:他提出后你们商量了几次?[10:43:12]
- [被告二]:两三次。[10:43:22]
- [公诉人]:为什么要这样骗他人的钱财?[10:43:36]
- [被告二]:他外面欠了钱。[10:44:03]
- [公诉人]:是谁认识做假证的人?[10:44:14]
- [被告二]:赵某。[10:44:27]
- [公诉人]:然后你们就商量了?[10:44:40]
- [被告二]:是的。[10:44:57]
- [公诉人]:有没有想好以后怎么交易?[10:47:29]
- [被告二]:一开始没有想好,后来他打电话给我,叫我到他家里。[10:47:57]
- [公诉人]:是你们事先商量好平分钱的吗?[10:48:15]
- [被告二]:拿到钱后我到他家里,他就把钱给我了。[10:48:40]
- [公诉人]:在整个过程中,你参与了什么?[10:49:15]
- [被告二]:做假证需要钱,要四百元,后来钱时我给的。[10:49:28]
- [被告二]:后来有一次,房产公司要转账,赵某住的很远,我就过去接他。[10:49:45]
- [公诉人]:当时做了哪些假证?[10:49:57]
- [被告二]:一张动迁协议。后来做了户口本。[10:50:09]
- [公诉人]:假身份证什么时候做的?[10:50:22]
- [被告二]:和户口本一起做的。[10:50:35]
- [公诉人]:假证的信息是谁提供的?[10:50:54]
- [被告二]:这个是我提供的。[10:51:12]
- [公诉人]:你对你们附近的人比较熟悉是吗?[10:51:41]
- [被告二]:是的。[10:52:15]
- [公诉人]:采用这种方法行骗了几次?[10:52:37]
- [被告二]:就这次。这次的事情我也就参与了两三次,其他的事情我都不知道的。[10:52:50]
- [公诉人]:把房子去挂牌和被害人谈价钱,你都没有参与,是吗?[10:53:07]
- [被告二]:是的。[10:53:28]
- [公诉人]:你们之间有联系吗?[10:53:43]
- [被告二]:用电话联系。[10:53:55]
- [公诉人]:购房人给你们多少钱,你知道吗?[10:54:06]
- [被告二]:我是起诉书上知道的,具体多少我不知道。[10:54:19]
- [公诉人]:你分到多少?[10:54:31]
- [被告二]:三十五万五千元。[10:54:41]
- [公诉人]:钱用到哪里去了?[10:54:52]
- [被告二]:放在家里。[10:55:04]
- [公诉人]:案发后钱退了吗?[10:55:18]
- [被告二]:退了,我退了三十六万。[10:55:38]
- [公诉人]:被关押期间,你有没提供其他人的犯罪线索?[10:55:51]
- [被告二]:有的。[10:56:01]
- [公诉人]:什么?[10:56:19]
- [被告二]:他人受贿的事情。[10:56:29]
- [公诉人]:本案还有钱款没有退回,你是什么想法?[10:56:40]
- [被告二]:我对剩余的钱想尽量补偿。[10:56:53]
- [公诉人]:你有没有补偿的能力?[10:57:16]
- [被告二]:暂时没有。[10:57:26]
-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10:57:52]
- [辩二]:被告人你之前的经济条件可以吗?[10:58:16]
- [被告二]:可以的。[10:58:28]
- [辩二]:为什么要诈骗?[10:58:39]
- [被告二]:脑子一时糊涂。[10:58:51]
- [辩二]:有两次挂牌的过程,在这两次过程你,你们有没有联系?[10:59:05]
- [被告二]:电话联系。[10:59:16]
- [辩二]:你们是怎么说的?[10:59:28]
- [被告二]:第一次没有成功,后来赵某还在外面找房产公司,我都没有参与。[10:59:44]
- [辩二]:你对今后关于另外的钱款你是怎么想的?[11:00:06]
- [被告二]:就是尽我自己最大的能力。[11:01:16]
- [审判长]:赵某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11:01:29]
- [辩一]:挂牌的价格、方式赵某是如何征求你的意见的?[11:01:44]
- [被告二]:赵某如果不做这个事情,他也会做别的诈骗的事情的,他本身就在搞这个。[11:02:00]
- [辩一]:根据你的陈述,账款取得后,赵某和你平分,你对平分是怎么考虑的?[11:02:19]
- [被告二]:这个我凭良心说,我拿了钱以后,我一直在赵某,我叫他把钱还给房产公司,我也想过要去自首的,但是那里脑子还是混乱,就没有做这么做,我至少有五次提醒赵某。[11:02:32]
- [辩一]:你们商量的时候有没有就具体的房产公司和价格进行商量?[11:02:45]
- [被告二]:具体的我不知道的。[11:03:00]
- [审判长]:赵某有没有和你说过?[11:03:13]
- [审判长]:你有没有安排他到那家房产公司?[11:03:32]
- [被告二]:没有。[11:04:07]
- [审判长]:下面将第一被告人提押到庭。[11:04:20]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需要讯问两名被告人?[11:04:30]
- [公诉人]:被告人赵某,刚才询问王某过程中,王某说确定采用这种协议的过程中实施了两次,第一次没有成功,他吧协议撕掉,是你第二次提出还要采取这样的行为,是吗?[11:04:53]
- [被告一]:没有印象。[11:05:09]
- [公诉人]:王某,是事实嘛?[11:05:28]
- [被告二]:是事实。[11:05:40]
- [公诉人]:请你陈述一下?[11:05:53]
- [被告二]:第一次没有成功我就把协议撕掉了,第二次他说要在做一次。[11:06:12]
- [公诉人]:是谁提出的在做一次?[11:06:37]
- [被告二]:赵某联系到了房产公司,我们就又做了第二次。[11:06:58]
- [公诉人]:赵某是这个情况吗?[11:07:14]
- [被告一]:第一次没有谈拢价格。我就换了一家。[11:07:29]
- [公诉人]:中介公司谁联系的?[11:07:41]
- [被告一]:我。[11:07:56]
- [公诉人]:做假证谁联系的?[11:08:21]
- [被告一]:我们一起联系的。[11:08:43]
- [公诉人]:最早谁联系的?[11:08:54]
- [被告一]:在王某的车子上联系的,他开车,电话是我打的。[11:09:07]
- [公诉人]:办假证的电话哪里来的?[11:09:28]
- [被告一]:路边抄的。[11:09:44]
- [公诉人]:办证的钱谁提供的?[11:10:03]
- [被告一]:王某。[11:10:21]
- [公诉人]:王某是事实嘛?[11:10:32]
- [被告二]:赵某已经联系好了,就是叫我一起去,叫我去就是叫我给钱。[11:10:45]
- [公诉人]:钱时你付的,因为赵某没钱?[11:11:00]
- [被告二]:是的。[11:11:15]
- [公诉人]:王某有没有讨要钱,还是你自己给他的?[11:11:25]
- [被告一]:这个钱拿到了就是给他一半。[11:11:38]
- [公诉人]:他有没有主动问你要钱?[11:12:16]
- [被告一]:就是属于他的部分他问我要过的,钱拿到后,就给他了。[11:12:44]
- [公诉人]:什么时候拿钱他知道吗?[11:12:54]
- [被告一]:知道的。[11:13:13]
- [公诉人]:王某是事实嘛?[11:13:26]
- [被告二]:具体什么时候拿钱我不知道的,拿到钱后他通知我过去,我就过去了。[11:13:37]
- [公诉人]:在整个过程中,设计中介人员和被害人,这些人王某有没有和他么接触过?[11:13:49]
- [被告一]:没有。[11:14:26]
- [公诉人]:为什么王某没有和他们接触?[11:14:37]
- [被告一]:他社会上熟悉的人少。[11:14:49]
- [公诉人]:王某,赵某说的是真实的嘛?[11:15:08]
- [被告二]:我事情平时也挺多的。当时他要做这个事情,我也就没有想很多,就让他去联系了。[11:15:20]
- [公诉人]:你没有和被害人联系是因为你平时也忙,你也不愿意过多接触是吗?[11:15:33]
- [被告二]:是的。[11:15:58]
- [公诉人]:你有没有和赵某谈怎么骗取他人的信任?[11:16:39]
- [被告二]:这个他和我说过,我也没有发表太多的意见。[11:16:51]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11:17:03]
- [辩二]:赵某,第一个房产公司是怎么找的,是你去找的,还是一起找的?[11:17:16]
- [被告一]:当时电话是王某联系的,我就去碰头了。[11:17:29]
- [辩二]:第一家不行,那第二次呢?[11:17:46]
- [被告一]:第二家是我直接联系的。[11:18:12]
- [辩二]:王某第一家是你联系的嘛?[11:18:28]
- [被告二]:因为我家的动迁房在哪里挂牌,我就知道电话。[11:18:42]
-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11:18:58]
- [公诉人]:下面公诉人简要进行举证:[11:19:25]
- [公诉人]:1、被害人徐某的陈述证实,其通过上海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周某介绍,向一个自称“庄某”的男子购买动迁期房,双方于2010年1月3日签订购房协议,其当场支付定金5万元,同月28日又通过中介公司付给对方66万元。3月3日其听周某讲所购房产是假的,其就向公安机关报案。[11:19:33]
- [公诉人]:被害人徐某的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庄某”就是被告人赵某。[11:19:41]
- [公诉人]:2、证人许某的证言证实,2009年12月26日左右,有一个自称“庄某”的男子到其开设的上海某房产经纪事务所,要求出售一套动迁期房,其看了动迁协议后就将该套期房挂牌,并告知同是房产中介的周某,要求帮忙联系买主,其未核实该套房子的真实性。[11:19:51]
- [公诉人]:后周某介绍了购房人徐某,双方于2010年1月3日在周某所在的上海某房产经纪事务所内签订了总价142万元的购房协议,“庄某”提供了拆迁协议、身份证,徐某当场支付给“庄某”定金5万元,后徐某提出要户口簿及“庄某”老婆的承诺书。过了几天,“庄某”带了一个自称是老婆的人到事务所签了承诺书,“庄某”以欠银行钱款为由要求徐某将购房款汇至其银行卡上后转交“庄某”。1月28日徐某将购房款66万元汇至其银行卡上,其领出后交给了“庄某”。3月2日,其与周某至马陆希望城动迁办查询该套房子的情况,得知动迁协议是假的。
许某的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庄某”就是赵某。[11:20:00] - [公诉人]:3、证人周某的证言,证实的内容与许某一致。
周某的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庄某”就是赵某。[11:20:08] - [公诉人]:4、证人庄某的证言证实,其老家动迁分得二套房子,都未出售过,“庄某”身份证、“周某”身份证上的人其都不认识。[11:20:17]
- [公诉人]:5、证人林某的证言证实,2010年3月16日其将位于江苏省某县某休闲会所以每月12000元的租金转包给赵某、王某,赵某给了其3万元,王某给了其4万元,其听说赵某、王某花了7-8万元建造了一个浴池。[11:20:25]
- [公诉人]:6、相关书证《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户主为“庄某”的《居民户口簿》、“庄某”及“周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证实,被告人赵某使用上述材料进行诈骗。相关材料向被告人出示。
审:请法警传递。
(法警传递证据)[11:20:32] - [审判长]: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意见吗?[11:20:48]
- [被告一]:没有。[11:21:11]
- [审判长]:第二被告人有意见吗?[11:21:20]
- [被告二]:没有。[11:21:28]
-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11:21:49]
- [辩一、辩二]:没有。[11:22:03]
- [审判长]:公诉人请继续举证。[11:22:15]
- [公诉人]:7、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嘉定公安分局马陆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户主为“庄某”的《居民户口簿》上盖有的“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上海嘉储拆迁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合同专用章”、“上海市公安局马陆派出所户口专用”印文与提供比对的同名称印文样本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形成。马陆镇某村532号户籍信息中无庄某、庄某三、刘某、周某、庄某等人户口,且户口众芳村的段号为68,非09。[11:22:41]
- [公诉人]:被害人徐某出具的收条证实,被害人被骗的71万元已由许某、周某全额赔偿。[11:22:51]
- [公诉人]: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清单、冻结存款通知书证实,公安机关从被告人王建平处扣押了人民币4万元、TCL牌手机一部,并随案移交;冻结了被告人王某建设银行卡上的资金32万元。[11:23:26]
- [公诉人]:公安机关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工作情况证实,被告人赵某因涉嫌合同诈骗于2010年3月30日被上网追逃,于2010年4月22日15时许,在乘坐大客车途经本区葛隆检查站时被查获;被告人王建平于2010年4月22日被上网追逃,当日在江苏省沭阳县沭城镇某宾馆二楼“好莱屋休闲会所”一包厢内被抓获。[11:23:40]
- [公诉人]: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被告人赵某于2010年4月22日的供述及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驻所检察室出具的证明、函、深挖犯罪线索查证反馈表、拘留决定书等证实,被告人赵某于2010年4月22日被抓获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王某位于江苏省沭阳县的藏匿地点,公安机关据此抓获了被告人王建平,被告人赵某具有立功表现;被告人王某到案后检举揭发了龚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并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查证属实,被告人王某具有立功表现。[11:23:57]
- [公诉人]:公:相关材料请法警出示。[11:24:28]
- [审判长]:请法警传递.
(法警传递证据)[11:24:49] - [审判长]: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意见吗?[11:25:02]
- [被告一、被告二]:没有。[11:25:18]
-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11:25:54]
- [辩一、辩二]:没有。[11:26:04]
- [审判长]:公诉人请继续举证。[11:26:25]
- [公诉人]:本院(84)嘉法刑字第294号刑事判决书证实,被告人王建平因犯盗窃罪于1984年9月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1:26:37]
- [公诉人]:被告人赵某、王某的户籍资料证实,两名被告人的主体身份情况。[11:26:47]
- [公诉人]:两名被告人的陈述,和其当庭所作陈述基本一致,请质证。[11:27:07]
- [审判长]: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意见吗?[11:27:32]
- [被告一、被告二]:没有。[11:27:44]
- [审判长]:辩护人有意见吗?[11:28:02]
- [辩一、辩二]:没有。[11:28:12]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还有证据出示?[11:28:24]
- [公诉人]:没有。[11:28:31]
- [审判长]:被告人赵某有证据向法庭提供吗?[11:28:43]
- [被告一]:没有。[11:28:59]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有证据向法庭提供吗?[11:29:09]
- [被告二]:没有。[11:29:24]
- [审判长]:辩护人有证据提供吗?[11:29:36]
- [辩一、辩二]:没有。[11:29:50]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1:29:59]
- [公诉人]: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公诉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所有证据都经当庭质证,合法有效,请法庭依法予以确认。[11:30:09]
- [公诉人]:为便于法庭恰当对被告人量刑,下面发表以下公诉意见:认定本案的事实及依据,经审理查明,[11:30:19]
- [公诉人]: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赵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动迁协议,冒用他人名义签订房产买卖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11:30:27]
- [公诉人]:下面发表以下量刑意见:[11:30:48]
- [公诉人]: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赵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具有立功表现,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诉人当庭提出,被告人王某在羁押期间,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并已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1:30:59] - [公诉人]:其两人共同商量,共同准备,但是本案的具体行骗过程,与被害人联系等都是赵某所为,从被害人的角度看不知道存在王某,因此,赵某的作用那个大于王某,王某系从犯,对从犯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11:31:14]
- [公诉人]:赵某某有协助抓获同案犯的表现。王某有检举他人受贿犯罪的行为,在起诉过程中,我院已经查实了相关事实,应当认定王某有立功表现,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在庭审中表示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的赃款已经退赔,赵某的赃款没有退赔,请合议庭酌情对两人处罚。综上建议对被告人赵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被告人王某对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1:31:25]
- [审判长]:被告人赵某可以自行辩护。[11:31:34]
- [被告一]:从内心讲,我接受法院的处罚,我走上犯罪道路,也是血的教训,我自己也是做生意的人,但是做生意失败,走上今天的道路,从内心讲对不起被害人和家人。[11:31:47]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可以自行辩护。[11:31:58]
- [被告二]:没有。[11:32:14]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11:32:27]
- [辩一]:从犯罪的起因看,被告人做生意失败,在外有欠债,在此情况下走上了犯罪道路,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对于两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看,辩护人尊重公诉人对其作用的划分,但是虽然这起犯罪直接和被害人联系的是赵雪华,但是从房屋信息等方面都是第二被告人提出的;第一被告人到案后主动协助公安抓获本案的同案犯,第一被告人具有立功的情节,第一被告人的家庭情况也是非常的困难,其妻子的健康状况也是非常不好,希望法院在量刑时对第一被告人从轻处罚。[11:32:42]
-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11:32:54]
- [辩二]:首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被告人在整个的过程中起到了次要的作用,其系从犯,应当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有立功情节,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已经退出了全部的赃款,并且表示愿意对剩余的钱款做出努力。被告人自愿认罪,在法庭上表示自愿认罪,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综上请考虑 被告人对其情况对被告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让被告人早日回归社会。[11:33:05]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需要答辩?[11:33:19]
- [公诉人]:公诉人支出,根据赵某所说,其犯罪的起飞点是其做生意有外债,其实不是,被告人为什么要诈骗是因为其长期参与赌博,把自己的房子都输掉了,以至于其外孙都不能上幼儿园,其犯罪都没有告诉家人。希望被告人远离赌博,以后做一个依靠自己手脚生活的人。[11:33:36]
-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新的辩护意见?[11:33:47]
- [辩一、辩二]:没有。[11:34:09]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赵某你还有什么认识、想法可以对法庭陈述。[11:34:38]
- [被告一]:重新做人,接受改造。[11:35:26]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还有什么认识、想法可以对法庭陈述。[11:35:47]
- [被告二]:以后好好做人。[11:35:59]
- [审判长]:告知:今天法庭审理到此,待合议庭评议后将定期做出宣判。闭庭后被告人被告人应当阅看庭审笔录,如有遗漏或者错误,可以要求补充或者更正,确认无误后,被告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字,被告人听清楚了吗?[11:36:14]
- [被告一、被告二]:听清楚了。[11:36:53]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为此,谢谢大家。[11:3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