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高立克,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15:41:17]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课间打闹撞伤门牙 起诉索二次手术费”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案情。小学生小鑫在课间与同学争执摔倒撞伤门牙,因伤情较重,两年后小鑫仍需做二次手术,在与致害方协商未果后,小鑫在父亲代理下将致害同学小瑞及二人所在小学一同起诉至法院。
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的过错,导致其受伤结果,北京市门头沟区某中心小学亦没有尽到安全管理和保护义务。故此,将小瑞及学校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5:42:34]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代理审判员许芳独任审判。[15:44:45]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15:47:36]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16:00:57]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16:01:34]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小鑫与被告小瑞、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小学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在核实当事人身份。[16:04:19]
- [原告方]:原告小鑫,男,学生。(未到庭)法定代理人韩某(小鑫之父),1969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范翔,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16:06:06]
- [被告方]:被告小瑞,女(未出庭)。法定代理人宫某(小瑞之母)。法定代理人张某(小瑞之父)。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某小学。法定代表人李某,校长。(未到庭)委托代理人李艳杰,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周立娟,女,1969年6月9日出生,汉族。[16:08:07]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6:08:42]
- [原告]:没有异议。[16:09:42]
- [审判员]:被告方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6:10:02]
- [被告]:没有。[16:10:16]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本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许芳独任审判,书记员王英俊担任法庭记录。[16:10:58]
- [审判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如下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2)提供证据的权利;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5)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3)如实陈述事实。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进行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判。各方都听清了吗?[16:12:12]
- [原告方]:听清了。不申请。[ 被告方]:听清了。不申请。[16:13:02]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16:13:28]
- [原告方]:原告在课间被被告撞伤门牙,现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原告的后续治疗费一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审判员]: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有无补充?[ 原告方]:没有。[16:16:05]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首先由第一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第一被告]:原告所述不属实,起诉书中说老师给我打电话是三点,但实际我接到电话是四点半,小鑫踢了小瑞之后,小瑞推了他。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审判员:另一法定代理人有无补充?[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下面由第二被告某小学发表答辩意见。[ 第二被告]:首先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是:第一、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对这件事的发生不存在过错,第二、原告的诉讼请求后续治疗费是未发生的,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够支持的。[ 审判员]:另一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 周某]:没有。[16:17:09]
- [审判员]: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 原告方]:听清了。[ 被告方]:听清了。[ 审判员]: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16:18:10]
- [原告方]:出示证据一、病历手册,证实原告受伤后先到门头沟区医院接受治疗,11月6日由门头沟区医院转到了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进行治疗,同时还可以证实原告的伤情。证据二、门头沟区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证实原告受伤的伤情和部位,同时门头沟区医院建议到北京口腔医院进一步进行治疗。证据三,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证实原告还需要进行后续治疗,同时我们向大夫咨询,需要发生一定费用,故我方要求主张后续治疗费一万元。证据四、小学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当时事发的经过。证据五、原告和第一被告的同学出具的书面证言,证实事发的经过。证据六、原告的班主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事发的经过。证据七、户籍证明材料,证明韩某是原告的父亲。[16:21:04]
- [审判员]:二被告对原告出具的第一份证据病历手册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没有异议。[ 第二被告]:没有异议[16:22:18]
- [审判员]:二被告对原告出具的第二份、第三份证据诊断证明书有无异议?[ 被告方]: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无法达到原告的所要证明的目的,因为诊断证明书上没有写明后续治疗费到底需要多少钱,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没有依据的。[16:23:03]
- [审判员]:原告方,诊断证明书上没有写明后续治疗费所需的具体数额?[ 原告方]:没有写明。[ 审判员]:二被告对原告出具的第四份、第五份、第六份证据的证明材料进行质证。[ 被告方]:根据证据规则规定,证人应当出庭,班主任段某是成年人,他应该接受出庭,对于同学出具的证言,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需要法庭核实。故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16:23:48]
- [审判员]:二被告对原告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原告方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告方]:没有。因为孩子还需要进行后续治疗,能否将我方提供的门头沟区医院和口腔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病历手册原件及户口本能否退还给我?[ 审判员]:可以,经法庭核对,上述证据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现将上述证据原件退还给你。[ 原告方]:收到诊断证明书两份原件、病例手册原件及户口本原件。[ 审判员]:原告方,就后续治疗费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你方要求的一万元是如何计算的?[ 原告方]:是我们估算的。[16:24:49]
- [审判员]:二被告对于原告要求的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意见?[ 被告方]:不同意赔偿,原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比如医院的证明或诊断证明,证明他所要求的一万元是必然发生的,因此,我方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认可。[ 审判员]:第一被告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第一被告]:没有。[ 审判员]:第二被告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第二被告]:出示记录表,证实事发之后,学校对小瑞了解了情况。[ 审判员]:原告进行质证。[ 原告方]:原告的父母没有看到过这个记录表,对于说原告踢第一被告桌子这个不是事实,我们不认可。[16:26:18]
- [审判员]:第一被告进行质证。[ 第一被告]:这是学校自己出具的,记录表上说原告踢被告桌子,可实际上原告踢的是被告本人,我不认可。[ 审判员]:第二被告继续举证。[ 第二被告]:出示小学校规、三小学生一日十则、会议记录、2008年学年度第一学期班主任活动记录和照片,证明学校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及在教室里张贴了小学校规和三小学生一日十则。[ 审判员]:原告进行质证。[16:27:31]
- [原告方]:校规上没有具体的实施时间,据我了解,没有向学生宣读过校规,学校出具的校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十则没有在学生中宣讲过;会议活动记录需要回去核实是否进行了广播,暂时不发生质证意见;班主任活动记录是对班主任的教育,对学生没有约束力;照片上的教室不是五一班,我们不认可。[ 审判员]:第一被告进行质证。[ 第一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员]:第二被告继续举证。[ 第二被告]:出示2008年至2009年班主任工作计划、9月份计划安排、五份班主任的工作笔记、10月11月计划安排及2008年至2009年第一学期典型案例,证实学校老师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 审判员]:原告进行质证。[16:30:43]
- [原告方]:与本案争议焦点没有关联性,工作计划只是学校的计划,不能证明学校实施了,退一步讲即使计划实施了,学校在教育注意方面严重实施不到位,五份班主任的工作笔记,即使班主任出庭作证,班主任与学校有利害关系,该证言也不应当予以采信。[ 审判员]:第一被告进行质证。[ 第一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员]:第二被告,学校出具的所有班主任工作安排和和工作笔记,是五一班班主任老师的吗?[ 第二被告]:是。[ 审判员]:第二被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第二被告]:没有。[16:31:27]
- [审判员]:下面法庭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双方当事人须如实回答。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原告方]:2008年11月3日下午三点,地点在门头沟区某小学。[ 审判员]:被告对于原告陈述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被告方]:地点应该是五一班,时间没有异议,事情发生之后马上通知了第一被告家长。[ 被告方]:当时学校老师给我们打电话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我们到医院的时候,医院都快下班了。[ 审判员]:原告方,是在五一班吗?[ 原告方]:是。[ 审判员]:原告受伤后先后在哪个医院治疗?[ 原告方]:11月3日在门头沟区医院,11月6日转到了北大口腔医院。[ 审判员]:在治疗过程中,花费了多少医疗费?[ 原告方]:花了2300元。[ 审判员]:这笔钱是谁花的?[ 原告方]:第一次去门头沟区医院,第一被告花了三百元,之后都是原告花费的,共花了2300多元。[ 审判员]:二被告对原告以上所述有无异议?[ 被告方]:没有异议。[16:33:55]
- [审判员]:原告方,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损失是什么意见?[ 原告方]:暂时不解决。[ 审判员]:二被告对原告以上所述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没有异议。[ 第二被告]:之前发生的费用,学校报校方责任险,为原告方报了一部分。[ 审判员]:原告方,是这个情况吗?[ 原告方]:是这个情况,因为我这边也报了一部分,所以对于发生的医疗费损失不主张。[ 审判员]:第二被告,处理学生问题记录表,有第一被告的签字,其是在什么情况下签字的?[ 第二被告]:出事之后,我们把她叫到教导处,问完情况之后,她确认签字。因为原告磕到牙了,所以没有对其进行问话。[16:36:06]
- [审判员]:原告本人对事情的发生是怎么说的?[ 原告方]:原告说不小心碰了被告的桌子,没有踢被告。[ 审判员]:第二被告,你方出具的处理学生问题记录表与段老师出具的证明材料有出入,你方是什么意见?[ 第二被告]:原告说碰了一下,有可能是路过,脚碰到被告的桌子。[ 审判员]:原告方陈述一下伤情?[ 原告方]:上前牙第1位冠牙根折;上前牙第2位牙伴脱位;上下软组织挫伤。[ 审判员]:二被告对原告以上所述有无异议?[ 第一被告]:没有异议。[ 第二被告]:没有异议。[16:38:33]
- [审判员]:原告方陈述一下事情经过。[ 原告方]:原告经过被告课桌,碰到被告课桌,被告不高兴,推了原告一下,把原告推倒,碰到了另一个课桌,磕到了牙。[ 审判员]:被告陈述一下。[ 第一被告]:当时学校老师给我打电话说是原告打了被告,原告推了被告。[ 第二被告]:没有异议。事件发生在课间,当时老师也不在现场,事情发生之后,原告马上去水池漱口,有学生向老师报告,老师把孩子叫到一起,对被告的陈述简单进行了记录,并通知了家长,然后两个家长陪孩子去的医院,因为两个家长都不要求学校老师去,所以学校老师没有陪原告去医院。[16:40:16]
- [审判员]:被告是否申请段某出庭?[ 被告方]:申请段某出庭。[ 审判员]:原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原告方]:我方提供的证人证言都是从学校复印来的。[ 审判员]: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被告方]:被告在写作业,是原告踢了被告,被告才推的原告,我要求证人必须出庭。[ 审判员]: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6:42:07]
- [原告方]:原告在小学受伤的事实,学校及小瑞的家长认可,原告的伤情是被告造成的,作为被告的父母监护人,应该对其子女造成的他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被告和原告都是未成年人,又是在校期间,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该尽到安全管理保护义务,即使学校向法庭提交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也只能说明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学校应当对在校期间学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综上,应该由学校和第一被告的后续治疗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判员]:下面由第一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第一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员]:下面由第二被告三家店小学发表辩论意见。[ 第二被告]:学校完全尽到了安全教育的义务,这件事情的发生完全属于突发事件,事件发生之后,学校积极处理,这个事件是学校没有办法控制的,所以小学是没有过错。第二、原告起诉的后续治疗费既没有医疗机构的证明,也没有诊断证明,是没有发生的,数额也是不确定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所以我方不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6:43:44]
- [审判员]:原告方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二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第一被告]:没有。[ 第二被告]:没有。[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原告方]:坚持诉讼请求。[ 审判员]: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第一被告]:坚持答辩意见。[ 第二被告]:坚持答辩意见。[ 审判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原告方]:不同意。[ 审判员]: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庭对本案不再进行调解。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16:45:05]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王英俊、胡前程,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6:46:40]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6:4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