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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昶屹法官

陈昶屹法官

陈法官做客直播间

网络直播

直播现场
9月1日10:20,直播海淀法院法官做客电台谈“网络团购有风险 入团需谨慎”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韩蕾。
    [10:16:48]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昶屹将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栏目,为大家解读“网络团购有风险 入团需谨慎”,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 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广播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17:10]
  • [主持人]:
    节目马上就要开始了。
    [10:17:22]
  • [主持人高婷]:
    大家好,欢迎收听《警法目录》,今天陈昶屹法官来为大家讲解“网络团购有风险、入团须谨慎”的问题。
    [10:34:46]
  • [主持人高婷]:
    网路团购让谁欢喜让谁犹,网路团购现在已经培养了一批团奴的小群体,网络团购又有什么风险呢?首先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10:37:14]
  • [陈昶屹法官]:
    近日,小张和同事在某家团购网站上委托该网站团购八盒“我的美丽日记”黑珍珠纳米面膜。团购来的面膜到货后,小张拿它与其在香港买的同品牌面膜进行比较发现了诸多问题疑似假货,于是联系该团购网站客服要求退货并返还货款。该网站认为其只是提供中介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小张直接找产品商家承担责任,其不应当承担责任。小张认为其与该网站签订的委托协议明确约定该面膜的品牌、产地等事项,现在该网站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退货及返还货款的责任。
    [10:37:38]
  • [主持人高婷]:
    网络团购的网站发现问题了,要跟谁说呢?
    [10:38:23]
  • [陈昶屹法官]:
    团购网站在消费者取得团购商品后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出现售后服务不完善的问题时,要根据团购网站在团购过程中的具体法律地位确认责任分担问题。
    [10:39:03]
  • [陈昶屹法官]:
    如果团购网站通过网络联络众多的消费者,再代表消费者与商家洽谈购买事宜。如果最终签订购买合同的是消费者与销售商,则团购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实际是中介服务,对于买卖中所发生诸如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等,均与团购网站没有关系。因为团购网站只是为买卖双方传递信息、居间撮合,无论其接受哪方委托,从哪方收取报酬,都无需对买卖关系发生的违约问题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团购网站与商家合谋对消费者实施欺诈,则应与该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团购网站通过网络发布商业广告,邀请消费者委托自己去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团购网站按照与消费者之间的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购买商品名称、种类、数量、价格等,以自己名义去采购后交付消费者,从消费者处收取一定的报酬,属于有偿的委托合同,如因团购网站的过错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小张与团购网站签订了团购协议并支付了报酬,双方属于有偿委托关系,团购网站未按照约定购买假货给小张造成损失的,小张有权要求该网站退货或赔偿损失。
    [10:44:10]
  • [主持人高婷]:
    三种关系消费者怎样区分?
    [10:44:32]
  • [陈昶屹法官]:
    第一是只是提供了哪个信息只是传达,具体是与商家买卖的是一种居间的关系;第二,如果说是按照网站发布的信息诱使消费者买卖产品,与委托人签订了委托协议,钱是给网站的,由网站发货是委托协议;是商家直接找到网站,但消费者商家和网站之间还有一个协议,如果商家不履行的话,网站会说我与商家签订了代理协议,这种情况下发生问题,网站只能披露是由商家委托我的,由消费者选择,如果说确实是不履行,我是谁的委托代理人,消费者就可以选择的。
    [10:45:04]
  • [主持人高婷]:
    那陈法官帮大家分析一下网路团购的风险?
    [10:49:17]
  • [陈昶屹法官]:
    网络团购通常情况下是在团购网直接购买,如果消费者要签订协议的话,一定要特别的仔细具体。不能只看图片上的物体,要仔细查看商品的具体要素,要是网站上没有显示一定要咨询服务。在购买的过程中如果只看到了物体就买了很难确定欺诈的行为。
    [10:50:18]
  • [主持人高婷]:
    面对网络团购的风险,,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权呢?
    [10:53:40]
  • [陈昶屹法官]:
    对于商家以虚假的行为达到特定人数的话,商家已经涉及到了虚假欺骗,消费者就可以维权。
    [10:55:18]
  • [主持人高婷]:
    那陈法官给大家说一下对于网络团购存在的诈骗风险的案例?
    [10:55:50]
  • [陈昶屹法官]:
    小李在网上得知某团购网站,以卖各种名牌化妆品为主,每天有四五百人买东西,有好几次推出的商品当天卖光。于是,小李以为该团购网站是一家比较正规的网站,就与几个关系好的同事一起在该网站上定了几十盒某品牌化妆品,结果小李和她的同事付款之后,该网站迟迟不发货。小李按照网站告知的QQ号与网站联系,对方始终说快发货了让小李等待提货,联系几次之后该网站就无法联系了。小李仔细调查该团购网站发现,该网站自身简介极其含糊简单,联系方式上只有QQ号,没有任何电话号码和地址。再查该网站的备号,查后结果显示该网站名称只是“个人作品展示”,主办单位性质是个人。其后,小李又根据该网站提供的退货地址实地调查才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10:56:18]
  • [主持人高婷]:
    那法官给大家提点建议吧?
    [10:57:56]
  • [陈昶屹法官]:
    为避免被不法分子诈骗,网络团购者应当在参加团购前详细调查团购网站的相关信息,以避免贪小便宜上当受骗:一、查清团购网站开办者资质及资信能力,尽量选择具有相应网络经营资质、资产规模较大、信誉记录良好的企业组织型团购网站,对个人发起的协议型团购网站要注意加强风险防范;二、查清团购网站的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可查证的实际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不能只是QQ等号码)归属等;三、了解付款方式的风险,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及货到验收付款,没有中介平台付款或先行付款的情况,尽量向企业银行账户付款,不要选择直接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账户直接付款。如果网络团购者发现团购网站涉嫌欺诈的,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像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涉嫌诈骗犯罪的,可以立即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报案。
    [10:58:22]
  • [主持人高婷]:
    非常感谢陈法官,感谢大家的收听。今天的节目就到这了,听众朋友们再见。
    [10:59:28]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0:59:43]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0:59:53]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毛金柯副科长、雷建军对此次直播的技术支持。感谢王莹担任本次直播记录。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大力支持。
    [11:00:07]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