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大楼全景

审判长张鹏

被告人被带入法庭

合议庭

媒体采访

网络直播

被告人在法庭上

公诉人

审判长张鹏

庭审现场
9月1日9:50,直播海淀法院审理“两男子开私人侦探公司查婚外恋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49:4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范静。
    [09:55:34]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两男子开私人侦探公司查婚外恋被公诉”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56:12]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担任今天案件审理的审判长张鹏。
    [10:14:44]
  • [主持人]:
    张鹏,男,29岁,法学硕士,2005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同年7月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工作部门为刑事审判一庭,2008年8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10:15:00]
  • [主持人]:
    张鹏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至今已审结各类型刑事案件260余件,其中张波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周明利拒不执行判决案,胡卫东等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等多起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张鹏注重对审判经验的积累与总结,报送的学术论文曾获得全国法院第二届应用法学有奖征文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以及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撰写的案例《赵达文交通肇事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张鹏注重刑事审判功能向社会的延伸,入院以来共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0余篇,得到了相关单位或部门的积极回应。张鹏在院期间曾先后获得调宣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10:15:10]
  • [主持人]:
    了解了审判长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件的情况。
    [10:28:32]
  • [主持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原正和拥正德在北京市海淀区以拥正德的名义办理了“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并共同经营。期间,二人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公司信息招揽业务,接受他人委托进行婚外恋跟踪拍摄,查询银行账户、房产、户籍情况等个人信息,并收取费用从中牟利。
    2009年11月,被告人原正接受陈某某委托查询“张某某”的户籍情况、婚姻档案、房产信息及银行账户并陆续收取报酬人民币4500余元。
    [10:28:49]
  • [主持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原正和拥正德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案。
    [10:29:02]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0:29:14]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10:29:23]
  • [书记员]:
    请公诉人入庭。(公诉人入庭,全体安静)
    [ 书记员]:
    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全体安静)
    [ 审判长]:
    全体坐下。(全体坐下)
    [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已入庭,被告人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10:30:36]
  • [审判长]:
    (敲法锤)。现在开庭。请执庭法警提二被告人到庭。
    [10:31:56]
  • [审判长]:
    第一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原正
    [ 审判长]:
    有其他名字吗?
    [ 被告人]:
    正仪军是在工作中的名字、原空军
    [ 审判长]:
    什么时候出生的?
    [ 被告人]:
    1978年4月28日
    [ 审判长]:
    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中专
    [ 审判长]:
    籍贯?
    [ 被告人]:
    山西省河津市
    [ 审判长]:
    家庭住址?
    [ 被告人]:
    山西省河津市城区办事处米家关村
    [10:33:09]
  • [审判长]:
    被抓前有工作吗?
    [ 被告人]:
    北京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合伙人
    [ 审判长]:
    以前受到过审判和法律处分吗?
    [ 被告人]:
    [ 审判长]:
    是否请了辩护人?
    [ 被告人]:
    [ 审判长]:
    你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 被告人]:
    2009年12月28日
    [ 审判长]:
    什么时间被逮捕的?
    [ 被告人]:
    2009年2月3日
    [ 审判长]:
    因为什么逮捕的?
    [ 被告人]: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审判长]:
    什么时间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
    [ 被告人]:
    2010年8月20日
    [10:33:17]
  • [审判长]:
    第二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拥正德
    [ 审判长]:
    有其他名字吗?
    [ 被告人]:
    [ 审判长]:
    什么时候出生的?
    [ 被告人]:
    1975年12月9日
    [ 审判长]:
    民族?
    [ 被告人]:
    傈僳族。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小学
    [ 审判长]:
    籍贯?
    [ 被告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
    [ 审判长]:
    家庭住址?
    [ 被告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养马厂村
    [10:33:53]
  • [审判长]:
    有工作吗?
    [ 被告人]:
    北京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投资人
    [ 审判长]:
    以前受到过审判和法律处分吗?
    [ 被告人]:
    [ 审判长]:
    是否请了辩护人?
    [ 被告人]:
    [ 审判长]:
    你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 被告人]:
    2010年3月23日
    [ 审判长]:
    什么时间被逮捕的?
    [ 被告人]:
    2010年4月28日
    [ 审判长]:
    因为什么逮捕的?
    [ 被告人]: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审判长]:
    什么时间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
    [ 被告人]:
    2010年8月20日
    [10:34:03]
  • [审判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原正、拥正德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案。本庭由代理审判员张鹏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文龙、华静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衣萌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刚出庭支持公诉,你们是否听清了?
    [ 原正]:
    听清楚了。
    [ 拥正德]:
    听清楚了。
    [10:35:10]
  • [审判长]:
    你们是否聘请了辩护人。
    [ 原正]:
    没有聘请辩护人,也不需要聘请了。
    [ 拥正德]:
    没有聘请辩护人,也不需要聘请了。
    [10:35:46]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自行辩护,被告人还有做最后陈述的权利。你们听明白了吗?
    [ 原正]:
    听明白了。
    [ 拥正德]:
    听明白了。
    [ 审判长]:
    你们是否申请回避?
    [ 原正]:
    不申请回避。
    [ 拥正德]:
    不申请回避。
    [10:36:25]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0:36:42]
  • [公诉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原正和拥正德在北京市海淀区以拥正德的名义办理了“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并共同经营。期间,二人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公司信息招揽业务,接受他人委托进行婚外恋跟踪拍摄,查询银行账户、房产、户籍情况等个人信息,并收取费用从中牟利。
    2009年11月,被告人原正接受陈某某委托查询“张某某”的户籍情况、婚姻档案、房产信息及银行账户并陆续收取报酬人民币4500余元。
    2009年,12月28日,被告原正在办公地点被警察假扮的委托人抓获。2010年3月23日,被告人拥正德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原正和拥正德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38:40]
  • [审判长]:
    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 原正]:
    听清了。
    [ 拥正德]:
    听清了。
    [10:39:03]
  • [审判长]:
    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
    [ 原正]:
    一致。
    [ 拥正德]:
    一致。
    [10:39:12]
  • [审判长]:
    被告人原正,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异议。
    [ 原正]: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拥正德,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异议。
    [ 拥正德]:
    没有。
    [10:39:38]
  • [审判长]:
    请公诉人就指控的内容向被告人进行讯问。
    [ 公诉人]:
    不再当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10:40:20]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原正在2009年12月28日的供述,证明2009年6月和拥正德办理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的营业执照,表面是市场调查和技术服务,实质是非法调查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期间,嫌疑人原正负责和客户商谈,查各种信息;嫌疑人拥正德负责出去拍摄。嫌疑人原正查询房产,银行和电话记录是通过网上的公司来查询,然后将获得的个人信息在卖给客户。期间,查过张某某和周某某等多人的信息。一年非法牟利3万余元。和拥正德平分。
    [10:44:17]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原正在2009年12月31日的供述,证明从2008年2月至今查找个人信息约有二十多次。 其中,2009年11月接受姓张的委托以2500元的价格查找张某的信息(户籍情况和婚姻登记),是通过广东宏鑫获得的信息,给了广东宏鑫1500元。11月13日又接受委托人委托以2000余元的价格查找张某的信息(户籍情况和婚姻登记档案)。
    [10:49:17]
  • [审判长]:
    二被告人对上述的两堂供述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10:49:58]
  • [审判长]:
    被告人原正,你们获取的信息分为几部分?
    [ 原正]:
    有两部分。
    [10:52:28]
  • [审判长]:
    被告人原正,他们怎么向你们支付费用?
    [ 原正]:
    都是通过ATM机转帐。
    [10:53:02]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拥正德的供述,证明2009年4月份开始和原正一起进行非法调查,6月份领取营业执照,期间,原正负责接待客户,拥正德负责外出跟踪拍摄。原正获取个人信息是从网上查得,自己不懂电脑,具体不清楚。委托人的付款会打入二人的银行账户。
    [ 审判长]:
    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10:54:48]
  • [审判长]:
    被告人拥正德,你那些偷拍设备从哪来的?
    [ 拥正德]:
    都是网上买的,录音笔市场上随便都可以买到。
    [ 审判长]:
    摄像机有什么特别的吗?
    [ 拥正德]:
    没有。
    [ 审判长]:
    手表怎么秘拍的?
    [ 拥正德]:
    录音录像都可以。
    [11:02:20]
  • [公诉人]:
    宣读证人陈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为了起诉张某某收集其资料,委托东方福尔摩斯调查张某某的房产、婚姻状况和银行账户,并给付9000元的定金,后该公司将张某某的房产和工行、建行的信息交给了他。
    [ 审判长]:
    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 审判长]:
    他给了你多少钱?
    [ 原正]:
    是4500元,商定是9000元,但是实事情没有办完,所以只支付了4500元。
    [11:03:20]
  • [公诉人]:
    宣读证人熊某某的证言,证明熊某某找东方福尔摩斯查找他人信息,给了2500元咨询费。最后没拿到信息。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原正]:
    我给他回馈过信息。
    [ 审判长]:
    你们查不到信息退人家钱吗?
    [ 原正]:
    查不到就退钱。
    [ 审判长]:
    你们还查病例信息是吗?
    [ 原正]:
    是,通过医院的号贩子查询。
    [ 拥正德]:
    没有。
    [11:04:52]
  • [公诉人]:
    出示二被告人的到案经过及受案登记表,证明二被告人的到案情况。
    [ 审判长]:
    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11:08:39]
  • [公诉人]:
    出示网络信息截图,证明原正的QQ个人信息,原正的手机号码1591102XXXX在百度上的搜索结果(显示东方福尔摩斯商务调查中心的链接),原正的东方福尔摩斯调查公司在网上发布的广告(显示该公司手续完善,设备先进,在守法的前提下有高效的调查,提供个人调查,婚姻调查,商务调查,债务清欠,律师咨询,多种服务等。)。
    [ 审判长]:
    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11:09:40]
  • [公诉人]:
    出示搜查笔录,证明民警在嫌疑人暂住地的搜查情况。
    [ 审判长]:
    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11:09:53]
  • [公诉人]:
    出示扣押物品清单及办案说明,办案说明证明部分物品已经发还。
    [ 审判长]:
    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11:10:07]
  • [公诉人]:
    出示赃物照片,证明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警徽、手铐(带钥匙)、摄像手表、录音笔、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及警服。
    [ 审判长]:
    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原正你买警服干什么用?
    [ 原正]:
    没有臂章,冬天冷那个警服穿着暖和。
    [ 审判长]:
    你们出示过这些证件吗?
    [ 原正]:
    从来没有。
    [11:10:52]
  • [公诉人]:
    出示收据和个人信息资料,证明原正收取多人的咨询费以及获取的多个他人个人信息。
    [ 审判长]:
    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11:11:34]
  • [公诉人]:
    出示工作说明,证明2009年12月28日民警联系与原正一案收据上有关的手机号为1391091XXXX的机主陈某某,他称其曾在北京东方摩斯公司进行咨询。但并未要求该公司调取严律的通话记录。因该人现不在北京,故无法调取其证言。
    [ 审判长]:
    二被告人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 审判长]:
    二被告人,6000多元你们取过吗?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取过。
    [ 审判长]:
    每次都是谁去取钱?
    [ 原正]:
    我一般去转帐。
    [11:15:10]
  • [公诉人]:
    出示身份证明。
    [ 审判长]:
    有何意见。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 公诉人]:
    证据出示完毕。
    [ 审判长]:
    你们都从中获取多少钱?
    [ 拥正德]:
    6000多元。
    [ 原正]:
    我比他少一点。
    [ 审判长]:
    你们出去调查一般采用什么交通工具?
    [ 原正]:
    我们一般是步行。
    [11:17:11]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的。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11:17:27]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
    [ 原正]:
    不申请。
    [ 拥正德]:
    不申请。
    [11:17:36]
  • [审判长]:
    二被告人,有没有对自己有利的情节?
    [ 原正]:
    没有。
    [ 拥正德]:
    没有。
    [11:18:34]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
    1、根据上述证据足以证明二被告人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二被告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惩处;
    3、二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建议合议庭量刑时酌予考虑。
    4、希望二被告人通过今天的庭审吸取教训重新作人。
    [11:20:13]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依次自行辩护。
    [ 原正]:
    当时存在侥幸心理,也不懂法律。现在我知道错了,希望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 拥正德]:
    我认罪服法。
    [11:21:55]
  • [审判长]:
    公人还有何要补充的。
    [ 公诉人]:
    没有,坚持公诉意见。
    [11:22:03]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依次做最后陈述。
    [ 原正]:
    我认罪。
    [ 拥正德]:
    我也认罪。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将被告人带下法庭。(法警带被告人下法庭)
    [11:22:28]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1:26:18]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1:26:27]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毛金柯副科长、雷建军对此次直播的技术支持。感谢张晓萌担任本次庭审记录。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大力支持。
    [11:26:38]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1:26:5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