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

庭审现场

法官

法官与书记员

二被告

原告
8月31日15时,直播顺义法院审理“砸坏汽车‘理直气壮’赔偿损失‘巧言令色’”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孙春牛,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15:10:14]
  • [主持人]: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砸坏汽车‘理直气壮’赔偿损失‘巧言令色’”案纠纷,欢迎大家关注。
    [15:10:58]
  • [主持人]: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15:11:12]
  • [主持人]:
    原告李某辉诉称:2010年7月8日23时许,被告王某光、王某进将原告停放在顺义区仁和地区某村某路二条1号门前马路南侧的吉利轿车(车号京pxx7**)的前挡风玻璃、后挡风玻璃、右后门挡风玻璃、后备箱等部位砸坏。原告报警后,警察将二被告抓获,二被告被行政拘留。原告为修理事故车辆支付车辆修理费980元。另外还存在误工损失。
    [15:18:43]
  • [主持人]:
    被告王某光、王某进辩称:我们是因为和李某辉有矛盾才想要砸他所有的汽车,我们愿意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但是,原告在事发前,与我二人有矛盾,在事情的起因上负有责任,所以应当适当降低我方的赔偿数额。另外,原告不存在误工费损失,不应赔偿误工费。
    [15:20:47]
  • [主持人]: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5:28:49]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5:48:12]
  • [审判员]:
    核对当事人身份。
    [15:48:32]
  • [原告]:
    李某辉,男,1990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镇*路*号村民,住该处。
    [15:49:31]
  • [被告王某光]:
    王某光,男,1986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镇*路*号居民,住该处。
    [15:50:24]
  • [被告王某进]:
    王某进,男,1988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镇*路*号居民,住该处。
    [15:51:20]
  • [审判员]:
    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5:51:33]
  • [双方]:
    没有异议。
    [15:51:49]
  • [审判员]:
    今天顺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辉与被告王某光、王某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此案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张蕾独任审判,由书记员刘颖担任庭审记录。在法庭上你们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有变更、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或反诉的权利;双方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同时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对以上权利义务听清否。
    [15:52:36]
  • [双方]:
    听清楚了。
    [15:52:58]
  • [审判员]:
    双方对法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15:53:16]
  • [双方]:
    不申请。
    [15:53:28]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就起诉事实及诉讼请求进行陈述。
    [15:53:45]
  • [原告]:
    宣读起诉状,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980元、误工费400元,共计1380元。要求二被告王某光、王某进连带赔偿。
    [15:54:30]
  • [审判员]:
    被告王某光,王某进进行答辩。
    [15:54:54]
  • [被告王某进]:
    没有意见。
    [15:55:10]
  • [被告王某光]:
    我们砸车的时候没有砸窗户,喷漆有异议。
    [15:55:37]
  • [审判员]:
    原告陈述事实经过。
    [15:56:04]
  • [原告]:
    我的车是吉利美日车在米各庄村停放,在第二天早上我同事告诉我的车被砸了,我就报警了,报警后警察就抓住二被告。
    [15:56:22]
  • [审判员]:
    被告,原告陈述属实吗?
    [15:56:41]
  • [被告王某进]:
    属实,2010年11点多,我喝多了才砸车的,我用铁棍子砸的玻璃。
    [15:57:09]
  • [被告王某光]:
    认可,我砸的是玻璃没有砸门是用木棍,当时没有砸车右后门和后备箱。
    [15:57:25]
  • [审判员]:
    本院调取公安分局的卷宗,双方是否看一下?
    [15:57:54]
  • [双方]:
    不用看了。
    [15:58:05]
  • [审判员]:
    原告就修理费举证。
    [15:58:15]
  • [原告]:
    提交北京市鑫金盛世汽车修理门市部修理发票及清单。
    [15:58:26]
  • [审判员]:
    被告有什么意见?
    [15:58:52]
  • [被告王某光]:
    只对喷漆有意见,其他没有意见,当时警察抓到我们的时候没有说喷漆。
    [15:59:03]
  • [审判员]:
    原告喷漆是怎么回事?
    [15:59:16]
  • [原告]:
    后备箱喷漆。
    [15:59:27]
  • [审判员]:
    被告,警察抓住你的时候你看见原告的车了吗
    [15:59:47]
  • [被告王某光]:
    没有看见,王某进砸车的时候我听见声音了,当时就是几下。
    [16:00:08]
  • [审判员]:
    原告对鉴定书何意见?
    [16:05:25]
  • [原告]:
    没有意见。
    [16:05:33]
  • [审判员]:
    原告,鉴定书上为何没有说喷漆的事?
    [16:06:03]
  • [原告]:
    7月9日我修车的时候才发现后备箱坏了。
    [16:06:20]
  • [审判员]:
    原告在7月9日对你做的笔录的时候你没有说喷漆被砸。
    [16:06:47]
  • [原告]:
    当时没有发现。
    [16:07:00]
  • [审判员]:
    原告就误工费举证。
    [16:07:15]
  • [原告]:
    修车发生的费用,没有证据。
    [16:07:26]
  • [审判员]:
    原告你是干什么的?
    [16:07:46]
  • [原告]:
    我在北京某汽车公司工作,要的四天的,没有工资证明,月收入大概2800元或2900元。
    [16:08:42]
  • [审判员]:
    能否提供误工费的相关证据?
    [16:09:07]
  • [原告]:
    回去看看,具体不知道。
    [16:09:20]
  • [被告王某光]:
    过高,我和原告在一个公司上班,每天应该是80元,认可4天.
    [16:09:51]
  • [被告王某进]:
    我和王某光持同样意见。
    [16:10:27]
  • [审判员]:
    原告有无其他证据提交?
    [16:10:40]
  • [原告]:
    没有。
    [16:10:50]
  • [审判员]:
    被告是否给原告支付过费用?
    [16:11:03]
  • [二被告]:
    没有。
    [16:11:13]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双方有无辩论意见。
    [16:11:28]
  • [双方]:
    没有辩论意见。
    [16:11:46]
  • [审判员]: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6:11:56]
  • [双方]:
    同意调解。
    [16:12:08]
  • [审判员]:
    被告,说一下调解意见。
    [16:12:25]
  • [二被告]:
    同意全部都给原告,但是要出手续。
    [16:12:38]
  • [原告]:
    诉讼费用我承担。
    [16:12:53]
  • [审判员]:
    现在休庭,阅笔录无误后签字。
    [16:13:08]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顺义区法院书记员陈春梅和网管员朱春明。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6:18:42]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6: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