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法院外景

原告代理人

被告及其代理人

主审法官

直播员正在直播

庭审现场
8月30日14时,直播石景山法院审理“车碰人伤 索要赔偿”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关注石景山区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主持人,石景山法院研究室赵健.
    [13:55:16]
  • [主持人]:
    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车碰人伤,索要赔偿”的侵权案件.
    [13:55:33]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即将直播的案件情况
    [13:55:46]
  • [主持人]:
    原告黄某诉称: 2010年2月26日14时左右,苑某在石景山区金顶街非机动车道上,因交通问题与黄某发生纠纷,苑某动手将其致伤。黄某到医院就诊,花去医药费等共计11404.79元。后与苑某协商未果,黄某将其诉至法院。
    [13:56:17]
  • [主持人]:
    主持人: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石景山法院法官吴海涛独任审理此案,书记员王春英担任法庭记录.
    [13:56:23]
  • [主持人]: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3:56:38]
  • [主持人]: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 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 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14:08:08]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 各方当事人]:
    不申请。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 原告代理人]:
    2010年2月26日14时左右,被告在石景山区金顶街京客隆超市门前非机动车道上,因交通问题与原告发生纠纷,被告动手将原告打伤。原告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头外伤后神经反应、头皮血肿、软组织挫伤伴瘀血(右眼部),软组织挫伤(胸部、左大腿)。原告为此花去大量费用,现多次与被告方协商,被告均置之不理。被告目无法纪,在光天化日之下,将年已古稀之年的老人打伤,其行为十分恶劣,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8056.79元、护理费650元、交通费98元、营养费1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鉴定费6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 审判员]:
    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
    [14:17:09]
  • [被告代理人]:
    被告在无奈之下才会还击的。事后我方带原告到医院就诊,并垫付了相关医疗费。我们从病例可以看出。原告提交的医疗费发票是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被告在本次实践中也收到了伤害。所以要求原告对被告的医疗费进行赔偿。(提交并宣读反诉状)。
    [ 审判员]:
    原告对于被告的反诉进行答辩
    [ 原告代理人]:
    不同意被告的反诉理由。
    [14:18:00]
  • [审判员]:
    原告,是否带来黄某住院证明材料?
    [ 原告代理人]:
    带来了。
    [ 审判员]:
    给被告看一下。
    [ 原告代理人]:
    (提交)。
    [ 审判员]:
    事故的责任是否需要鉴定?
    [ 苑某]:
    如果去鉴定的化,怎样承担责任。
    [ 审判员]:
    如鉴定责任80%是你方的责任,你方承担80%的责任赔偿。你方考虑一下。
    [ 苑某]:
    恩。
    [ 审判员]:
    将证据护理费、交通费及发票原告给被告看一下。
    [ 原告代理人]:
    (提交)。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 苑某]:
    没有意见。
    [14:33:34]
  • [审判员]:
    原告你方主张伙食费依据是什么?
    [ 原告代理人]:
    变更为450元。
    [ 审判员]:
    被告,对于原告变更的诉讼请求你方是否有新的答辩意见?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4:35:26]
  • [审]:
    被告,有什么证据向法庭提交?
    [ 被告代理人]:
    (提交)医疗费单据一份。
    [ 审]:
    原告,对被告提交的医疗单据是否有异议?
    [ 原告代理人]:
    (阅)没有处方。
    [ 苑某]:
    当时给我开了受伤的一个证明。
    [ 审判员]:
    法庭以前去公安局调取了笔录,已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对这分笔录双方当事人是否有异议?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 被告代理人]:
    有异议。
    [14:43:42]
  • [苑某]:
    写得比较潦草,我没有看,然后我就签字了。我对笔录有异议,他当时在先打我的情况下,掐住我的颈部,我才打了原告。我属于正当防卫,原告在踢我车时我都没有还手。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提要的证据有无需要补充意见的?
    [ 苑某]:
    当时在报警之后,交警来了,先处理交通事故。对方说是我的车轱辘压到他的脚了,交警判定没有,所以我怀疑原告是碰磁的。所以我殴打他也属于自卫,交警给我判的是互殴,当时我认定的就是双方打斗,我咨询完律师之后才知道无论谁有理,都是拉出去各打50大板,我觉得这样不合理。
    [ 原告代理人]:
    从笔录材料中可以看出,被告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上理应避让行人。被告的车辆碰到了原告,被告应该道歉,在被告没有反应的情况下,原告才拍打其车辆示意。被告认为是原告找事,将原告打伤,年轻小伙子将老人打伤,我认为这是比较令人震惊的。
    [ 苑某]:
    我不是无缘无故殴打老人,那是有原因的。因为是原告掐住我的脖子,我才还的手。颈部是最容易致命的,当时掐得我已经够呛了,所以我还手了。我属于自卫,并不是我有意去打原告。原告踢打我车之后,还有意踹了我一脚。
    [ 审判员]:
    现在被告是否申请鉴定?
    [ 苑某]:
    我们申请鉴定,委托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 原告代理人]:
    我们也委托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 苑某]:
    法官,我们想再考虑一下是否作鉴定。
    [ 审判员]:
    现在休庭10分钟。
    [14:55:26]
  • [审判员]:
    现在继续开庭。双方对鉴定什么意见?
    [ 原告代理人]:
    委托法院指定。
    [ 苑某]:
    委托法院指定。
    [ 审判员]:
    双方对委托法院指定,鉴定费由被告先行垫付。
    [ 原告代理人]:
    恩。
    [ 苑某某]:
    恩。
    [ 审判员]:
    被告,法庭向你方明示一下,鉴定只是鉴定针对原告发生的医疗费,并不是结果。对于结果公安局已经进行了认定,如有异议向公安机关提起。你方是否继续申请鉴定?
    [ 苑某某]:
    是。
    [ 审判员]:
    下次开庭时,双方将所有的证据带齐,提交鉴定机构。是否听清楚了?
    [ 原告代理人]:
    听清楚了。
    [ 被告代理人]:
    知道了。
    [15:06:11]
  • [审判员]:
    现在休庭,下次 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15:07:36]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姚学谦和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感谢石景山法院民一庭董杰的大力协助,同时感谢担任直播记录工作的马涛,本次直播亦得到技术室的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
    [15:07:57]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