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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今天下午本网直播的是由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公司解散纠纷案。
下面我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案情:15年前,须某与第三人陈某共同出资收购了上海雷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陈某任法人代表。后须陈两家又共同成立了三家公司,2006年10月,因处分公司财产问题两家之间发生争议,经过双方协商后签定两份书面文件,对四个公司进行了实质性财产权益的所有权划分。现原告认为陈某(第三人)有利用公司法人地位侵吞实际属于原告的财产,故要求法院依法查明四家公司的资产,并解散公司。[13:42:27] - [主持人]:审理此案的法官是崇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怡。王怡,女,法律硕士,审判员,1994年9月进入崇明县人民法院工作,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03年5月至今一直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13:47:35]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出庭人员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法庭纪律:
(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随意发言、提问。
(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庭审中必须关闭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器材的报警音。
(七)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八)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人民法院可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或者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56:06] - [审判长]:现在开庭。下面核对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13:56:53]
- [原告]:须某某,男,1961年3月18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天潼路727弄。(到庭)
委托代理人刘某某,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特别授权。(到庭)
委托代理人崔某,上海市海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到庭)[13:57:54] - [被告]:上海雷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县向化镇西首。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总经理。(到庭)
第三人陈某某,男,1968年10月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安庆路510弄。(到庭)[13:58:31] - [审判长]:崇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今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开审理原告须建石诉被告上海雷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陈大宏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本案采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王怡、王勤,人民陪审员王兴邦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李洋担任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三)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四)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五)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六)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七)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八)当事人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法庭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们在诉讼中还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二)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三)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13:59:16] - [原告]:听清,不申请回避。[13:59:40]
- [被告]:听清,不申请。[13:59:57]
- [第三人]:不申请回避。[14:00:10]
- [审判长]:本案被告出庭的法定代表人暨第三人陈某某,本次庭审中被告的意见和第三人的意见是一并发表还是分开发表?[14:00:51]
- [被告]:一起发表。[14:01:02]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请原告陈述诉请、事实及理由。[14:01:23]
- [原告代理人]:读诉状(略)。(事实及理由同诉状)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依法查明公司的资产,并解散公司;2、本案诉讼费以及因诉讼产生的其他费用皆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有补充部分:1、上海雷尔公司实际是处于亏损状态,原告作为公司股东没有享受到红利的分配。2、雷尔公司法定代表人暗地里把公司财产转移到其他公司,使原告利益受损。3、第三人拒绝原告进入公司,使原告对于公司状况一无所知。以上三点说明公司已经处于亏损状态,原告要求解散公司。[14:06:06] - [审判长]:原告,你要求公司解散的法定理由是哪些?[14:07:00]
- [原告代理人]:根据公司法183、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四项。[14:07:31]
- [审判长]:被告作答辩,第三人作陈述意见。[14:07:52]
- [被告、第三人]:1、原告认为第三人控制公司作假账。答辩意见如下:公司的财务工作由原告的爱人和我的爱人一起管理的。06年开始,公司的管理是由原告主管的。
2、原告认为第三人利用控制公司,作财产转移及不分配红利,答辩意见如下:06年开始,原告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公司的管理都由原告在做,我已经退出公司的实际管理。公司的所有财务运作、财务报表都由原告在管理。
3、原告认为第三人拒绝其进入公司,答辩意见如下:从公司成立到现在,原告一直在参与公司的管理。[14:12:42] - [审判长]:被告及第三人,解散公司的诉情,你同意么?[14:13:18]
- [被告、第三人]:不同意。[14:13:28]
- [审判长]:被告,原告诉请中关于公司的成立时间,双方的亲戚关系,双方的股权比例,你有异议么?[14:14:34]
- [被告、第三人]:没有异议。[14:14:43]
- [审判长]:下面由原告围绕你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14:15:26]
- [原告代理人]:证据1、上海雷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出资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证明书一份共2页,证据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用以证明原告的股东身份及其权益、原告在公司里的职位。[14:16:41]
- [审判长]:被告质证。[14:17:09]
- [被告、第三人]:没有异议。[14:17:20]
-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14:17:33]
- [原告代理人]:证据2、上海雷尔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企业出资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证明书一份共2页,证据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
证据3、上海雷尔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出资者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证明书一份共2页,证据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
证据4、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企业出资者情况、公司董事会会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证明书一份共2页,证据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
用以证明第三人利用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将雷尔技术公司的财产转移到了上面三个公司。[14:21:04]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质证。[14:23:06]
- [被告、第三人]:上面四家公司是由不同的股东出资的资金成立的,四家公司是相互独立的,原告方认为后面三家公司是由雷尔技术资金转移而来的,我认为不合理由。对于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14:23:12]
-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14:23:27]
- [原告代理人]:证据5、上海雷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其产权转让交割单共8页,证据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证明在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在成立时出资了2000多万,而当时第三人的所有财产只有雷尔技术公司和雷尔电缆公司,不可能有那么多钱注册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所以第三人出资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的钱是从雷尔技术公司里转移过来的。[14:26:57]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质证。[14:27:39]
- [被告]:对证据5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于收购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是经过合法程序的,原告认为第三人利用了雷尔技术公司的资产去收购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这是原告的想象。[14:29:22]
-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14:29:33]
- [原告代理人]:证据6、关于资产分配及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商共3页,证明四家公司的关系、发展及资产转移的情况,即第三人转移雷尔公司财产到的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的事实;原告及代理人之间矛盾的激化。[14:36:44]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质证。[14:36:56]
- [被告、第三人]:1、证据6与原告解散公司的诉情没有关联性。
2、原告的爱人及我是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告私自处置(侵占)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导致原告、原告爱人及我的爱人矛盾激化,在派出所签订了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是无效的。[14:40:09] -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14:40:38]
- [原告代理人]:证据7、原告夫妻户口簿复印件共2页,证明原告夫妻都在雷尔技术公司工作。[14:41:40]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质证。[14:41:50]
- [被告、第三人]:没有异议。[14:42:04]
-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14:42:27]
- [原告代理人]:证据8,公司资产负债表,证明:因为企业没有过股利分配,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所以雷尔公司在做假账。[14:44:14]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质证。[14:44:29]
- [被告、第三人]:雷尔公司不可能作假,原告及其爱人都参与公司的管理,原告爱人担任财务工作的管理。[14:45:31]
-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14:46:11]
- [原告]:我补充一点,06年至今,我只参与公司一小部分的管理,我只负责采购和生产,我从来没有参与公司的财务管理。[14:48:16]
- [审判长]:原告继续举证。[14:48:43]
- [原告]:没有了。[14:49:07]
- [审判长]:你提交的那份关于公司的章程的证据呢?[14:49:54]
- [原告代理人]:证明:根据公司章程,应该解散公司。[14:50:57]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质证。[14:51:11]
- [被告、第三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不过不应该解散公司。[14:51:37]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有证据向法庭提供吗?[14:52:06]
- [被告、第三人]:没有。[14:52:15]
- [审判长]:原告,你和你妻子在雷尔公司担任的职务?[14:52:56]
- [原告]:我在雷尔公司担任副总,负责采购和生产。
我的妻子98年之前管理财务和仓库,98年之后管理合同。[14:54:09]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对此有什么异议?[14:54:35]
- [被告、第三人]:认同原告的说法,我主要从事定单的承揽。[14:55:10]
- [审判长]:原告,现在公司的经营状况怎么样?[14:55:33]
- [原告]:09年6月份开始,雷尔公司订单开始减少,2010年4月15日我离开公司后,公司已经停止经营了。[14:56:28]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对此有什么异议?[14:56:49]
- [被告、第三人]:公司至今在有序经营。[14:57:12]
- [审判长]:原告,你为什么离开公司?[14:57:38]
- [原告]:第三人把公司卖掉了,并把我赶出了公司。[14:58:06]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对此有什么异议?[14:58:21]
- [被告、第三人]:1、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因为政府动迁,所以公司开始处置设备。
2、在处置上海凯林特电器有限公司资产时,原告的妻子和我的妻子产生争议,所以在派出所作出了协议。[15:00:15] - [审判长]:原告,你和第三人都是雷尔技术公司的股东,你和第三人之间有什么矛盾?[15:01:00]
- [原告]:第三人没有按照资产分配及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商履行,违反第2项第2款的规定。[15:02:26]
- [审判长]:原告,你和第三人之间有没有就关于解散公司的事宜建议召开过股东大会?[15:03:34]
- [原告]:我发过通知要求召开股东会议,第三人没有理我。[15:04:11]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对此有什么异议?[15:04:28]
- [被告、第三人]:原告在8月18日向我发过通知,不过没有写明地点和具体时间,原告要求召开股东会是可以的,需要提前两周通知我。[15:05:09]
- [审判长]:原告,你要求解散公司的目的是什么?[15:05:26]
- [原告]:通过解散公司来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及资金的去向,如果能以其他途径了解到以上情况,我也不坚持要解散公司。[15:06:37]
- [审判长]:被告及第三人,你愿意把公司现有的财务资料公开给原告么?[15:07:27]
- [被告、第三人]:这个可以的。[15:07:52]
- [原告]:我改变刚才的说法,我现在坚持要求解散公司。[15:09:04]
- [审判长]:2010年7月21日,本庭组织过双方协商,嗣后,原告于8月3日前来和承办法官反映了四家公司的基本情况,也表示愿意以8000万元将其所持有的被告及雷尔电线电缆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陈大宏,承办法官当场也和陈某某作了电话沟通,但是陈某某不同意,由于原告和陈某某的妻子系亲姐妹,双方表示在家庭里再协商,请问,双方现在是否有调解的方案?(原告是否愿意收购或陈某某是否愿意收购对方的股权)[15:10:00]
- [原告]:我回去后和妻子商量过,妻子不同意。[15:10:32]
-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是否愿意收购对方的股权?[15:11:02]
- [原告]:不愿意。[15:11:11]
- [被告、第三人]:不同意。[15:11:29]
- [原告代理人]:审判长,我有问题向被告发问。[15:12:05]
- [审判长]:请发问。[15:12:18]
- [原告代理人]:被告,目前雷尔公司的职工人数是多少?[15:12:53]
- [被告]:和原告离开公司前的人数是一样的。[15:13:24]
- [原告代理人]:公司现在的办公地点在哪里?[15:13:43]
- [被告]:广中西路757号上海多媒体大厦8号楼301―306。[15:14:28]
- [原告代理人]:原告离开公司前,他的工资是多少?[15:18:14]
- [被告]:高于最高工资标准。[15:18:30]
- [原告代理人]:上述四家公司是不是在一个地方办公,是不是就是一家公司?[15:19:39]
- [被告]:四家公司有不同的股东,注册的地点也不同,财务及经营体系是相互分开的,原告提出的这个问题与原告的诉情不相关。[15:20:50]
- [审判长]:被告及第三人对于本案的事实部分还有补充么?[15:26:31]
- [被告、第三人]:没有。[15:26:40]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终结。现在进行法庭辩论,请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5:27:02]
- [原告代理人]:从本案的事实来看,原被告双方对于本案的事实上的争议并不大。雷尔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第三人利用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转移侵占公司财产。原告作为股东及公司员工被拒绝在公司之外,公司的存在没有必要性,公司的继续存在将损害股东的利益,公司已经沦为保护大股东个人利益的私人工具,综上,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情解散公司。[15:31:29]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发表辩论意见。[15:33:25]
- [被告]:第一、现在公司的管理及经营处于正常的运行中,第二、公司也同意原告查询公司的财务状况,所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情。[15:33:34]
- [审判长]:请原告发表第二轮辩论意见。[15:33:49]
- [原告代理人]: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已经激化,公司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情。[15:34:23]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发表第二轮辩论意见。[15:34:41]
- [被告、第三人]:公司已经同意了原告查询公司财务状况的请求,另外公司还处在正常经营中,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情。[15:36:30]
- [审判长]:原告还有新的辩论意见么?[15:36:50]
- [原告代理人]:没有了。[15:37:06]
- [审判长]:被告、第三人还有新的辩论意见么?[15:37:41]
- [被告、第三人]:没有了。[15:37:52]
-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愿意调解么[15:38:52]
- [原告]:同意。[15:39:10]
- [被告]:关于8000万的股权转让一事,我和妻子还需要商量。[15:41:25]
- [审判长]:基于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请双方进行最后陈述。[15:42:30]
- [原告代理人]:请求支持原告诉请。[15:42:51]
- [被告、第三人]:请求驳回原告诉请。[15:43:01]
- [审判长]:合议庭就本案进行评议后择日宣判,现在休庭。[15:43:58]
- [主持人]:各位网友,今天下午的图文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收看,再见!
以上文字不作为庭审笔录,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15:4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