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庭审全景

原告宣读起诉书

被告答辩

原告举证

审判员仔细查看证据原件

被告质证

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8月26日10:30,直播丰台法院审理“三面翻广告板有去无回 文化传播公司索要货款”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雪洁,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某文化公司诉某电子公司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32:02]
  • [主持人]:
    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10:32:11]
  • [主持人]:
    北京一家文化公司为张家口一家电子公司设计制作了一批三面翻广告板,但是广告板安装后,电子公司却迟迟不支付货款。近日,文化公司将电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电子公司支付制作费33843元,并支付违约金30000元。
    [10:34:17]
  • [主持人]:
    文化公司起诉称,自己公司拥有世界先进的三面翻控制技术,制作出的三面翻广告板可以每天按时运行,不但能控制三个画面中每个画面的完整停留时间,还能实现画面的自动纠错。河北一家电子公司找到它们,签订合同订制了7块三面翻广告板,合同约定电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后,才可以取得广告板的所有权。但是2010年5月公司到河北张家口安装广告板,并进行调试交付之后,电子公司却迟迟没有支付广告板的制作费。
    [10:34:32]
  • [主持人]:
    文化公司认为,自己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在5月7日合同签订后不到20天,就去河北张家口为电子公司安装调试了广告板,并且向电子公司出具了保修单。但是电子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由于合同约定了货款总额5‰每日的违约金,文化公司将电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广告板制作费33843元及违约金30000元。
    [10:34:50]
  • [主持人]:
    本案由丰台法院民二庭法官朱凌琳担任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在,离开庭还有一段时间,我先对朱凌琳法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10:35:33]
  • [主持人]:
    朱凌琳,民二庭审判员,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2年2月到丰台法院参加工作,2004年11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07年11月被任命为审判员。
    [10:35:45]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0:35:58]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10:36:54]
  • [审判员]:
    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原告,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陈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欧阳群,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家口某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张家口市。
    法定代表人,范某。
    委托代理人,童某,男,汉族,1982年出生,被告公司副经理,住公司宿舍。
    [10:39:11]
  • [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
    [10:39:28]
  • [审判员]:
    (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通审理北京某文化公司诉电子公司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民二庭法官朱凌琳担任审判员,书记员赵昭担任法庭记录。
    [10:39:40]
  • [审判员]:
    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 审判员]:
    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
    [10:39:58]
  • [审判员]:
    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 原、 被告]:
    不申请。
    [10:40:11]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40:20]
  • [原告]:
    原告公司拥有世界先进的三面翻控制技术,制作出的三面翻广告板可以每天按时运行,不但能控制三个画面中每个画面的完整停留时间,还能实现画面的自动纠错。被告公司找到原告,签订合同订制了7块三面翻广告板,合同约定被告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后,才可以取得广告板的所有权。但是2010年5月公司到河北张家口安装广告板,并进行调试交付之后,被告公司却迟迟没有支付广告板的制作费。
    [10:42:24]
  • [原告]:
    原告认为,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在5月7日合同签订后不到20天,就去河北张家口为电子公司安装调试了广告板,并且向被告公司出具了保修单。但是被告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由于合同约定了货款总额5‰每日的违约金,因此我公司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广告板制作费33843元及违约金30000元。
    [10:42:50]
  • [审判员]:
    被告答辩。
    [10:43:51]
  • [被告]:
    我方并未违约,原告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原告安装材质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应使用抗氧化铝,原告使用的是非国标标准;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依照合同,不具备被告付款条件。
    [10:44:47]
  • [审判员]:
    下面进行证据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出示证据。
    [10:45:10]
  • [原告]:
    证据1,加工承揽合,证明5月31号我方完工,并已经过验收。合同约定超过验收期,视为验收合格。
    证据2,承揽合同附件二。该保修单是在施工完毕后签订的。被告在单据上签字,应视为验收。
    [10:52:25]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0:53:35]
  • [被告]:
    对两份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保修单是在签订合同书时签订的,并不是原告所指的5月31日,有骑缝章。我方签章只是认可原告对我方的售后服务承诺。
    [10:54:40]
  • [审判员]:
    被告有证据向法庭出示吗?
    [10:54:52]
  • [被告]:
    现场照片6张,证明铝合金被腐蚀,原告没有裱贴。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 原告]:
    对照片真实性认可。我方是按样品提供产品,是非抗氧化的,我方向所有客户提供的产品都是如此。对方对产品已初步验收后,我方才进行安装的,且被告与按合同约定付了这笔款。货到现场没有问题,被告已初步验收。合同约定的标准就是非氧化的,边框是氧化的。画面的问题是由于被告一直没有给付该部分费用,合同第一页制作明细中约定了被告须支付费用后,我方才制作。该部分费用不包括在总合同标的中。
    [10:56:53]
  • [审判员]:
    原告对合同第九条第三项进行解释。
    [ 原告]:
    该行为不是免费的,虽然我方承担该工作,但不是免费的。
    [ 被告]:
    双方没有约定裱装的内容,当时要求原告初次制作时进行裱装。
    [ 审判员]:
    被告,国标铝合金标准是什么?
    [ 被告]:
    标准是原告提供的。我方认为业内都采用抗氧化铝。原告提供的7个产品均存在这种问题。5月20日左右原告进行的安装,7个产品均已安装。我们当时只是清点数量,未对实际质量进行验收。我方安装当日及之后曾多次向原告提出质量问题,但都是口头要求的,没有书面证据。
    [ 原告]:
    被告未向我方提出过质量问题。
    [11:03:13]
  • [审判员]:
    国际标准为非抗氧化的,原告是否有证据?
    [ 原告]:
    该标号是针对材质,并不体现氧化或非氧化。
    [ 审判员]:
    原告,被告是否要求你做画面?
    [ 原告]:
    被告从未要求过。
    [ 审判员]:
    被告是否使用三面翻?
    [ 被告]:
    一直没有使用。原告并未向我方移交,并未培训我方如何使用。
    [11:04:05]
  • [审判员]:
    双方对事实是否还有补充、是否有新证据向法庭提供。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11:06:32]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 原告]:
    合同10条1款约定了我方如何移交。被告多次推脱付款后说其甲方未付款,认为其存在质量问题,但我方对被告承诺的已履行。保修单是在工程完成后签署。合同约定了验收的内容,在验收后给相应的款项,原告已给款,应视为验收。被告一直未向原告主张质量问题,应视为验收。
    [ 被告]:
    裱贴画面原告应完成,即便原告不提供画面内容。我方在原告催促下,在无法进行全面验收的情况下交付的工程款。户外安装应对产品进行防水,防氧化处理。保修单骑缝章是签订合同当日加盖,我方只认可约定的售后服务形式。附件正常情况下应是在合同签订时签署。
    [11:17:35]
  • [审判员]:
    恢复法庭调查。原告,违约金是如何约定的?
    [ 原告]:
    第13条2款。从6月1日开始,我方只主张3万。
    [ 审判员]:
    施工完成当日是否进行共同验收?
    [ 原告]:
    是的。
    [ 被告]:
    未进行验收,我到时原告已经走了,我方坚持认为保修单是合同签订时签署的。
    [11:18:58]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进行当事人最后陈述。
    [ 原告]:
    被告称被胁迫验收不属实,坚持诉讼请求。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原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
    [ 审判员]:
    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
    [11:19:44]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到这里,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直播的工作人员是曹蕾和赵昭。再次我们对直播人员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1:21:06]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