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

庭审组成人员

审判员

原告方

被告方

旁听人员

网络直播员

庭审现场
8月25日14时,直播门头沟法院审理“连续六年不交物业费 业主、物业公堂见”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
    [13:49:29]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连续六年不交物业费 业主、物业公堂见”案.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案情。某物业公司诉称,2003年9月,原告与被告王某约定王某坐落于中门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委托原告进行管理,房屋建筑面积89.35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暂按照每月每平0.5元收取。双方订立合同后,王某仅交纳了一年的物业费,其他一直拖欠至今,原告曾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均拒绝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原告立即支付2004年9月至2010年9月的物业费及滞纳金共计5146.6元。
    [13:50:51]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民一庭代理审判员韩晓飞独任审判。
    [13:54:59]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13:55:25]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14:02:06]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14:02:41]
  • [审判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14:05:52]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方]:
    没有。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物业管理中心与被告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本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韩晓飞独任审判,书记员聂晶晶担任法庭记录。
    [ 审判员]:
    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申请回避权,略);(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诉讼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三)如实陈述事实。
    [14:09:07]
  •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审判员]:
    各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方]:
    听清了。不申请。
    [ 被告方]:
    听清了。不申请。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
    [14:09:50]
  • [原告方]:
    (宣读起诉书)2003年9月29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和《“某住宅小区”入住合书》。合同约定被告将坐落在北京市某住宅小区的房屋委托原告进行管理,该房屋建筑面积为89.35平方米,物业管理费暂按住户建筑面积每月每平0.5元收取。自2003年9月30日至次年9月29日为一个交费年度,本年度的交费时间为2003年9月29日至11月15日,以此类推。被告不得拖欠物业管理费,过期不交者按日累计加收1%的滞纳金,对过期一个月以上不交者按日累计加收5%的滞纳金。双方订立合同后,原告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仅在入住时缴纳了一年物业费。其余一直拖欠至今,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但被告均无理拒绝支付。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是: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2004年9月30日-2010年月29日物业管理费3216.6元及滞纳金1930元,共计5146.6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14:13:29]
  • [被告方]:
    我于2003年10月份入住,进入2004年雨季时,外面下雨屋内漏水,漏水后找到物业方,物业方答复先我登记到时统一维修,这样外面下雨我家也下雨,严重的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下雨我要在家接雨,无法正常工作,下雨同时造成我的木地板严重损坏,地板损坏后我找到物业方,物业方也不管。我屋顶漏雨属于物业维修的范围,因原告违反物业委托合同的约定在先,故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 审判员]: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
    [ 原告方]:
    听清了。
    [ 被告方]:
    听清了。
    [ 审判员]:
    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14:24:32]
  • [原告方]:
    出示证据一:物业管理委托书原件,证明被告委托原告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物业管理;证据二:入住合同书原件;证据三:门头沟区某单位通知一份;证据四:门头沟区某单位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一份,证明三、四证明我公司仅是名称有所变更,主体并未变更;证据五:资质证书原件一份,证明我公司具有物业管理的资质;证据六:街道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原告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证明原告在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收取物业费,但许多业主拒交。(提交)
    [ 审判员]:
    原告,能否提交证据三、四、六的原件?
    [ 原告方]:
    证据三、四、六原件在我公司起诉其他业主的案件中提交了。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 被告方]:
    对上述证据均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原告方继续提供证据。
    [ 原告方]:
    举证完毕。
    [ 审判员]:
    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供?
    [14:27:06]
  • [被告方]:
    出示证据一:物业管理委托书,该委托书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原告对于屋顶漏水具有维修义务,原告在六年内没有对我所有的房屋进行维修,违反合同。证据二:照片18张,证明屋顶漏雨,及地板损坏。证据三:工资条,证明因漏雨我在家接雨,造成的误工损失。证据四:木地板报价单,证明漏雨造成的地板损失。(提交)
    [ 审判员]:
    原告质证。
    [ 原告方]:
    对物业管理委托书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不认可原告的证明目的,漏雨由开发建设方造成,与我方无关,我方已与开发建设单位联系;照片、工资条、木地板报价单均与我方无关。
    [ 审判员]:
    被告方继续举证。
    [ 被告方]:
    举证完毕。
    [ 审判员]:
    下面法庭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双方当事人须如实回答。原告,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房屋面积多大?
    [ 原告方]:
    属于被告方,89.35平方米。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所属有无异议?
    [ 被告方]:
    没有。
    [14:30:11]
  • [审判员]:
    被告每年应缴物业费多少钱?被告拖欠的是什么期间的物业费?
    [ 原告方]:
    536.1元,被告拖欠2004年9月30日至2010年9月29日共6个年度。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所述有无异议?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原告陈述物业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 原告方]:
    每月每平方米0.5元,包括:1、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0.1元;2、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0.2元;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0.1元;4、绿地养护管理0.05元;5、维护公共秩序0.05元。
    [14:32:15]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以上所述有无异议?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屋顶漏水情况何时开始发生?
    [ 被告方]:
    2004年第一个雨季。
    [ 审判员]:
    是否向物业公司报修?
    [ 被告方]:
    报修了。
    [ 审判员]:
    何时报修?
    [ 被告方]:
    第一次下雨发现漏水就报修了。
    [ 审判员]:
    是否维修过?
    [ 被告方]:
    2004年雨季过后,原告到我家进行过维修,但是2005年雨季又漏水了,2005年至2009年雨季继续漏水。
    [14:41:05]
  • [审判员]:
    2009年谁维修的?
    [ 被告方]:
    2009年原告找施工队维修的。
    [ 审判员]:
    从维修后至今是否还存在屋顶漏水情况?
    [ 被告方]:
    今年有阴水情况,但不漏雨。
    [ 审判员]:
    阴水是否向原告报修?
    [ 被告方]:
    报修了,我10多天前向物业公司报修了,今天物业公司经理给我打电话,今天来人看的。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以上所述有无异议?
    [ 原告方]: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屋顶漏水的维修是否属于物业服务范围?
    [ 原告方]:
    不属于。房屋漏水属房屋质量问题,是施工单位施工不合格的原因造成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的开发单位,由施工单位于2009年到业主家进行维修。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以上所述有无异议?
    [ 被告方]:
    有异议。物业公司与开发建设单位是一个单位,两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人。
    [14:44:23]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所述漏水属房屋质量问题不属物业管理范围有无异议?
    [ 被告方]:
    有异议。物业管理公司有维修房顶的责任。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所述你公司在变更名称前与开发商是同一主体,属实吗?
    [ 原告方]:
    我方只是物业公司,并不是开发商,与开发商是两个主体。
    [ 审判员]:
    原告,解释物业管理合同第二条条一款?
    [ 原告方]:
    比如说楼盖因自己损坏在我方管理范围内。对于屋顶的维修义务是指在房屋合格的情况下,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自然损坏,我方有义务维修,本案是房屋质量问题,不属物业维修范围。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以上所述有无异议?
    [ 被告方]:
    有异议。
    [ 审判员]:
    被告,对于原告与施工单位曾经诉讼,经过法院诉讼,由施工单位对校区房顶进行过维修,是否认可?
    [ 被告方]:
    不认可。
    [ 审判员]:
    原告,能否提供该次诉讼的证据?
    [ 原告方]:
    可以。庭后提供。
    [ 审判员]:
    庭后原告提供证据后法庭再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原告还有无证据提供?
    [ 原告方]:
    没有。
    [14:47:37]
  • [审判员]:
    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供?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原告主张物业管理费3216.6元是如何计算的?
    [ 原告方]:
    每年物业费共计536.1元,计算六年的。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的计算方式有无异议?
    [ 被告方]: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原告主张滞纳金1930元是如何计算的?
    [ 原告方]:
    每月536.1元乘以5%乘以12个月,再乘以6年。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有无异议?
    [ 被告方]: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原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 被告方]:
    有,被告公司的经理是多家公司的经理,为何原告名称变更前不起诉我。
    [ 审判员]:
    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 被告方]:
    没有。
    [14:51:51]
  • [审判员]:
    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 原告方]:
    原告依约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中的义务,被告无故拖欠物业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法庭的支持。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 被告方]:
    房屋漏水属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但物业公司没有依约履行,房屋漏水给我造成的损失,物业公司应赔付我。因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约定义务,故我不同意支付物业费。
    [ 审判员]:
    原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原告方]:
    房屋质量问题不属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如房屋有质量问题,原告应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权利,不应拖欠物业费。
    [ 审判员]:
    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被告方]:
    原告与开发商是同一法人,找物业公司和找开发商是一回事,我也曾找到物业公司经理,但物业公司相互推托。
    [14:53:02]
  • [审判员]:
    原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原告方]:
    我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独立主体。
    [ 审判员]:
    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被告方]:
    不是。
    [ 审判员]:
    原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 原告方]:
    我坚持诉讼请求。
    [ 审判员]:
    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 被告方]:
    我不同意,坚持答辩意见。
    [ 审判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14:53:52]
  • [原告方]:
    同意。
    [ 被告方]:
    同意。
    [ 审判员]:
    原告方有什么调解意见?
    [ 原告方]:
    放弃滞纳金的诉讼请求,只要求原告支付物业费。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同意?
    [ 被告方]:
    不同意。用我的损失与物业费折抵。
    [ 审判员]:
    对于原告房屋现在的阴水问题是什么意见?
    [ 原告方]:
    我方尽快解决。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同意交纳物业费?还有无新的调解意见?
    [ 被告方]:
    不需要再调解了。
    [ 审判员]:
    鉴于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本庭将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
    [14:54:39]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聂晶晶,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4:55:29]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4: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