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原告方代理人

被告方

网络直播现场

庭审现场

举证质证阶段看视频
8月23日9时,直播石景山法院审理“擅播电视剧《女孩冲冲冲》 暴风影音被诉侵权”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早上好!欢迎关注石景山区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主持人,石景山法院研究室何照新。
    [08:59:05]
  • [主持人]:
    今天,我们将一同关注一起“擅播电视剧《女孩冲冲冲》 暴风影音被诉侵权”的知识产权案件。
    [09:00:17]
  • [主持人]:
    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即将直播的案件情况。
    [09:01:21]
  • [主持人]:
    原告诉称,电视剧《女孩冲冲冲》由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福纳影视艺术学校、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摄制。2009年7月,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福纳影视艺术学校声明,对于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要做出的转让、授权行为表示同意。其后,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剧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09年7月15日,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又将该权利授予原告,授权期为5年。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万元。
    [09:01:41]
  • [主持人]: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石景山法院法官张鹏、宋旭东、刘岭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书记员金翼担任法庭记录。
    [09:02:54]
  • [主持人]: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03:10]
  •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09:03:40]
  • [审判长]:
    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
    [ 原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淀区学院南路。委托代理人王磊,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告]: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委托代理人何某,公司法务。委托代理人李某,公司法务助理。
    [ 审判长]:
    庭前书记员已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出庭资格进行了核对,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双方]:
    无异议。
    [ 审判长]:
    法庭对上述各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核对完毕,报告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准予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六案(2010年石民初字第3748、3749、3750、3751、3752、3753号)。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在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与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审判长]:
    双方都听清楚了吗?
    [ 双方]:
    听清楚了。
    [ 审判长]:
    双方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 双方]:
    不申请。
    [09:11:55]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2010)石民初字3748号案件的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原告代理人]:
    电视剧《女孩冲冲冲》由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福纳艺术学校、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摄制。在该片片尾署名“本作品版权归属单位 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7月1日,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福纳艺术学校共同出具权利声明书,声明对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该剧相关权利已经或将要作出之转让、授权行为,表示授权、同意并确认。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3日出具权利授权书,将该剧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4日出具授权书,将该片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本案原告,授权期限为自2009年7月15日起5年。经查,被告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暴风影音网站(http://www.baofeng.com)上,提供其经营的暴风影音软件的下载安装,并在暴风影音软件上向公众提供上述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于2009年10月24日依法申请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故此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暴风影音软件上电视剧《女孩冲冲冲》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删除相关视频文件;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4万元。
    [09:13:26]
  • [审判长]:
    下面陈述(2010)石民初字3749号案件的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原告代理人]:
    电视剧《爱有多远》由大连天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天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中盛天歌演艺经济有限公司联合摄制。大连天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5日出具权利声明书,中盛天歌演艺经济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出具权利声明书,均声明对于西安天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对该剧的相关权利已或将做出之转让、授权行为,表示授权、统一并确认。西安天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9日出具权利授权书,将该剧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9日出具授权书,将该片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本案原告,授权期限自2009年5月30日起5年。经查,被告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暴风影音网站(http://www.baofeng.com)上,提供其经营的暴风影音软件的下载安装,并在暴风影音软件上向公众提供上述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于2009年8月24日依法申请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故此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暴风影音软件上电视剧《爱有多远》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删除相关视频文件;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4万元。
    [09:14:43]
  • [审判长]:
    下面原告陈述(2010)石民初字3750号案件的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原告代理人]:
    电视剧《情非情》由南京光曦影视有限公司,北京潮汕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苏岳海影视有限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出品。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于2009年1月9日,南京光曦影视有限公司、北京潮汕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9日分别出具版权声明书,声明对江苏岳海影视有限公司对该片的相关版权已经或将要做出之转让、任何授权行为,均表示授权、同意并确认。2010年2月8日,江苏岳海影视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将该剧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广州天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0年2月8日,江苏岳海影视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将该剧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广州天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同日,广州天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将该剧的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北京星影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0年2月8日,北京星影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将该剧的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本案原告,授权期限为2010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8日。经查,被告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暴风影音网站(http://www.baofeng.com)上,提供其经营的暴风影音软件的下载安装,并在暴风影音软件上向公众提供上述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于2010年3月12日依法申请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故此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暴风影音软件上电视剧《情非情》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删除相关视频文件;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4万元。
    [09:17:27]
  • [审判长]:
    下面原告陈述(2010)石民初字3751号案件的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原告代理人]:
    电视剧《暗香》由天津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北京汉韵唐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出品,并在该片片尾署名“本电视剧《暗香》的著作权归以上出品单位所有”。天津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于2009年5月6日出具授权书,将该片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永久性授予北京汉韵唐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汉韵唐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将该权利授予北京市德圣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市德圣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该权利授予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6日出具授权书,将该片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本案原告,授权期限为自2009年5月15日起5年。经查,被告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暴风影音网站(http://www.baofeng.com)上,提供其经营的暴风影音软件的下载安装,并在暴风影音软件上向公众提供上述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于2009年8月24日依法申请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故此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暴风影音软件上电视剧《暗香》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删除相关视频文件;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4万元。
    [09:18:09]
  • [审判长]:
    下面原告陈述(2010)石民初字3752号案件的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原告代理人]:
    电影《多大事啊》由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嘉文中亚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无锡金鼎来拍卖有限公司、北京众优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摄制。无锡金鼎来拍卖有限公司、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分别于2009年9月28日、北京众优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09年10月15日,出具版权声明书,均声明对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剧的相关权利已经或将要做出之转让、授权行为,表示授权、同意并确认。北京嘉文中亚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8日出具版权声明书,声明本单位仅享有署名权,其他一切版权归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出具权利声明书,将该剧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北京星影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期限为自2009年10月1日起永久。北京星影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出具授权书,将该片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本案原告,授权期限为2009年10月1日起永久。经查,被告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暴风影音网站(http://www.baofeng.com)上,提供其经营的暴风影音软件的下载安装,并在暴风影音软件上向公众提供上述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于2009年11月25日依法申请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故此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暴风影音软件上电视剧《多大事啊》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删除相关视频文件;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4万元。
    [09:18:44]
  • [审判长]:
    下面原告陈述(2010)石民初字3753号案件的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 原告代理人]:
    电影《走着瞧》由北京天寰新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时代前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摄制。2009年6月6日,上述三家摄制单位共同出具授权书,将该片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北京盛世华锐电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6月6日,北京盛世华锐电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将该片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本案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09年6月6日,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将该片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本案原告,授权期限为2009年7月18日起至2016年7月17日。经查,被告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暴风影音网站(http://www.baofeng.com)上,提供其经营的暴风影音软件的下载安装,并在暴风影音软件上向公众提供上述电影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于2009年11月25日依法申请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故此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暴风影音软件上电影《走着瞧》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删除相关视频文件;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4万元。
    [09:22:51]
  • [审判长]:
    本次庭前进行过证据交换,证据交换时被告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本案六部涉案作品已在诉讼期间删除,对此事实原告是否核实?如果核实过,那么对六案的第一项诉讼请求是否仍然坚持?
    [ 原告代理人]:
    核实了,现在放弃六案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只坚持六案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均为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四万元。
    (合议庭评议)
    [ 审判长]: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原告撤回六案第一项诉讼请求的理由合理,准予原告撤回六案第一项诉讼请求。
    [ 原告代理人]:
    无异议。
    [ 审判长]:
    现在由被告就六案陈述答辩意见。
    [09:23:48]
  • [被告代理人]:
    3748号案件,涉案作品《女孩冲冲冲》,权属方面不认可原告为适格主体,要求播放光盘。原告出具的证据有瑕疵,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授权书不予认可,这两份授权书上的公章与公证书上的公章中的字体大小不一致。故不认可原告为适格主体。3749号案件,涉案作品《爱有多远》,同样要求播放光盘。权属证据中有一份并未在片尾署名的公司出具了声明书,格式与其他权利单位出具的声明书一致,所以不认可原告为适格主体。且该涉案影片没有播放许可证,属于非法影片,不能获取相关利益。3750号案件,涉案作品《情非情》,同样要求播放光盘。出具授权书的相关单位与片尾署名的联合摄制方不一致,授权书中缺少了联合摄制方的洋浦梦工厂影视交流有限公司、黄晓明摄影工作室、北京市德圣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诗画春天影视有限公司的授权书,所以原告版权不完整,我方不认可原告为本案适格主体。3751号案件涉案作品《暗香》,和3752号案件,涉案作品《多大事啊》,要求播放光盘。3753号案件,涉案作品《走着瞧》,要求播放光盘。出具声明书的单位中缺少联合摄制单位的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原告版权不完整,不认可其为本案适格主体。
    [09:35:44]
  • [被告代理人]:
    想问一下原告,是否认为我们的行为是直接上传的行为。
    [ 审判长]:
    原告能否回答?
    [ 原告代理人]:
    是直接侵权,至于是否直接上传无所谓。
    [09:36:12]
  • [被告代理人]:
    原告直接回答是直接侵权,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概念出发,所谓的直接侵权是只有用户把涉案影片上传到服务器,在其选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播放的行为才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原告提到直接侵权,但是否上传无所谓,我方认为应该确定,因为我方认为我方提供的是搜索链接的行为,而不是把影片存储在我方的服务器上,不是上传行为。我方的搜索链接服务链接到第三方网站,只要第三方网站不设置禁链的协议,我方就可以搜索,如果搜索的关健词得到搜索结果,用户连接搜索结果就可以获得涉案视频。涉案六部影片不是热播影片,没有出现在暴风影音的主页或显要位置上。暴风影音虽然有影视栏目的设置,但涉案影片并没有在设置的影视栏目中出现,而是原告通过在暴风影音搜索栏输入关健词搜索的方式获得涉案影片,因此不能以此来确认被告是否有过错。对于涉案影片被告不存在介绍和推荐,也没有设立排行榜。原告是通过搜索栏中输入关健词得到搜索结果,获得的涉案影片并不是被告事前放置到页面上的,原告输入之前无法确定获取的结果。被告是2008年7月才涉足互联网视频业务,之前只是单纯提供本地播放的播放器,我们和土豆、优库等运营多年的视频网站相比,侵权的预知能力要低很多。相关法规未规定运营商要审查提供的搜索服务,事实上也是不可行的。从原告提供的《女孩冲冲冲》、《爱有多远》、《暗香》的公证书,我方也作为证据提交了,从原告提交的这几份公证书的内容可以看出,同时涉及到土豆网与暴风影音同时播放的情况,从两种途径获得的涉案影片应该是同一部,进一步证明被告提供的服务是搜索链接的服务,涉案影片并不存储于被告的服务器,进而证实我方的行为不是直接侵权行为。关于损害赔偿,原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求每部涉案影片的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均为4万元,我方认为从实际情况看,涉案六部影片获得利益的主要途径是卖给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的途径也是近一两年才兴起的行为,如果原告认为被告涉嫌侵权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应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在原告没有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主张赔偿数额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并且在六部影片中,从原告公证的时点到向被告发函的时间点可以看出,原告的诉讼行为并不是单纯的维权行为,比如说《爱有多远》、《暗香》两部影片,原告公证的时间是2009年8月24日,我们收到律师函是2009年12月23日,时间差了4个月,在原告已经做了公证的情况下,从维权的角度应在合理的期间比如一个月内向被告发出删除链接的通知,可原告却放任这种行为,从这方面看,原告维权的动机并不单纯。从损害赔偿的角度来看,原告应就其能够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09:44:58]
  • [审判长]:
    对于原告诉讼请求的结论是什么?
    [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六案的诉讼请求。补充一下,《情非情》这部影片,我们删除的节点是2010年3月19日,而原告向我方发函的时间是2010年4月12日,所以这部影片上我方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侵权行为。
    [09:45:29]
  • [审判长]: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本次庭前,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除了双方当事人在证据交换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和陈述的意见外,本次庭审有无新的证据出示?
    [09:51:36]
  • [原告代理人]:
    3748号案件,新的证据:6233号公证书原件一份,公证书后附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福纳艺术学校出具的声明书,证明该两公司对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涉案作品《女孩冲冲冲》的授权行为均表示确认。
    [ 审判长]:
    此证据原件暂存于合议庭。
    [ 原告代理人]:
    好。
    [ 审判长]:
    被告对此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出示原件)
    [09:52:16]
  • [被告代理人]:
    (阅)证据交换时,原告提交了上述两公司分别出具的声明书的公证书,我方认为应以证据交换时的公证书为准,而且证据交换时为举证截止期限,所以对现在出示的这份公证书因已超过举证期限,不予质证。
    [ 原告代理人]:
    审判长,我方申请撤回证据交换时提交的07417号和07416号公证书。
    [ 审判长]:
    原告有无其他新的证据出示?
    [10:01:16]
  • [原告代理人]:
    3749、3750、3751、3752号案件均无新的证据。3753号案件,新的证据:证据1、北京市企业信息网关于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公司、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结果打印件共四页;证据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一页,是对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公司的查询结果;证据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中心关于查询结果的证明原件四页。以上证据证明片尾署名的公司中,只有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登记注册的公司全称,其他无法查明企业名称的均为该公司简称或没有此署名公司。(提交)
    [ 审判长]:
    被告对以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出示原件及打印件)
    [10:16:31]
  • [被告代理人]:
    就几份证据一并质证。从几份证据来看,片尾署名的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的工商查询是无该企业,但在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公司的授权书中写的是现存的公司名称,可以看出,原告所要达到的证明目的是不能达到的,两个主体是不一致的,片尾署名的企业根本不存在,怎么证明原告得到授权。如果在片尾可以草率使用名称的话,就应该证明是影片的权利人,任何一个正常经营的公司都不可能在片尾随意使用名称,而原告提供的授权书上又写了很规范的名称,所以原告主张片尾署名是公司简称的说法并不成立,不能证明补充证据中的主体与片尾署名主体一致。原告提交的关于主体情况的说明与本案更没有关联性,影片的权利人应由权利人出具证明,而不应由一个下家来出具说明,且说明上没有原告的签章,故不予认可其证据效力。片尾署名的公司查询不到,只能证明这个公司不存在,不能证明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就是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而且授权书中的授权方是北京紫禁城有限责任公司,但是盖章时多了“影业”二字。综上,不认可原告享有涉案作品《走着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审判长]:
    原告还有无新的证据出示?
    [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0:16:48]
  • [审判长]:
    被告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 审判长]:
    现在就六案涉案作品分别当庭播放。(当庭播放六案六部涉案作品)
    [10:17:24]
  • [审判长]:
    经过播放,《女孩冲冲冲》一片片尾显示“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福纳艺术学校、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摄制”,“本作品所有版权归属单位是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双方有无异议?
    [ 双方]:
    无异议。
    [ 审判长]:
    《爱有多远》一片片尾显示联合摄制单位是大连天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天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出品。
    [ 双方]:
    无异议。
    [ 审判长]:
    《情非情》一片片尾显示联合摄制单位是南京光曦影视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
    [ 双方]:
    无异议。
    [10:38:42]
  • [审判长]:
    《暗香》一片片尾显示联合摄制单位是天津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北京汉韵唐风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德圣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博太天明(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诗画春天影视有限公司。
    [ 双方]:
    无异议。
    [ 审判长]:
    《多大事啊》一片片尾显示出品人是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
    [ 双方]:
    无异议。
    [ 审判长]:
    《走着瞧》一片片尾显示联合摄制单位是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北京天寰新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 双方]:
    无异议。
    [ 审判长]:
    六部涉案作品的片头和片尾已经播放完毕,以上均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被告有无异议?
    [ 被告代理人]:
    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质证意见同之前的质证意见。
    [10:55:39]
  • [审判长]:
    现在播放原告在证据交换时提交的公证光盘两张,第一张是(2009)内民第6642号,播放前光盘处于密封状态(出示),现在当庭开封(开启密封光盘),第二张是(2009)内民第8563号,播放前光盘处于密封状态(出示),现在当庭开封(开启密封光盘)。被告对光盘的真实性有无异议?
    [ 被告代理人]:
    无异议。
    [ 审判长]:
    现在播放以上两张光盘。(当庭播放)
    [10:57:02]
  • [被告代理人]:
    从播放情况看,公证光盘中并未出现暴风影音的任何字样,这就和公证书的公证记录过程不一致,所以我方不认可公证书。鉴于这种情况,要求播放所有光盘。
    [ 审判长]:
    现在播放所有公证光盘(播放)。
    [11:24:55]
  • [被告代理人]:
    以上公证光盘可以证明我们提供的是搜索链接服务,影片存储于第三方服务器。原告提供的公证书打印件上标明了来源于土豆,左边视频窗口上有显示来源,并且有土地的URL地址,这几点说明涉案视频来源于土豆,而不是存储于我方服务器。也请法庭勘验。
    [ 审判长]:
    现在由合议庭成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 代理审判员]:
    被告,你方认为你方提供的是搜索链接服务,涉案视频存储于第三方网站,你详细说一下相关情况。
    [ 被告代理人]:
    《女孩冲冲冲》、《爱有多远》、《暗香》三部作品,原告是把我公司和土豆做在一个公证书里了,所以很方便对比。
    [11:39:55]
  • [代理审判员]:
    根据原告取证显示,暴风影音播放器上有搜索栏,输入关健词后电击搜索可以出现相关视频,而且排名前几位的都是土豆网的,而一般来说这种网络上的搜索,结果都应该是随机的,那么你公司与土豆网有无合作关系?
    [ 被告代理人]:
    搜索有多种,像百度这种是全网搜索,关键在于它设定的抓取规则,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播放器播放影视居多,所以偏重于影视方面的搜索,而不是全网的搜索。我公司与土豆网没有合作关系,视频网站或者其他网站如果不希望与其他公司建立链接关系,可以通过技术设置禁止链接的协议,如果没有设置这种禁止链接的协议,通过技术手段完全可以进行链接。
    [ 代理审判员]:
    现在重点链接的都是视频吗?
    [ 被告代理人]:
    不光是视频,也有一些音乐,视频包括长视频和短视频,主要都是和视频相关的,我们的定位就是视频搜索。
    [ 代理审判员]:
    几部涉案作品的搜索结果都是高清视频,而且基本都来源于土豆网,那么你们对于土豆网有无权利播放涉案作品是否进行了审查?
    [11:41:05]
  • [被告代理人]:
    搜索的抓取规则是人为制定的,之后便是计算机自动的过程,因为和被链接网站进行链接,不可能一一进行审查,只能是设定规则后自动搜索。比如《暗香》,在搜索之前,我们不可能知道《暗香》的权属情况,包括土豆网也不可能知道,因为他只是视频分享网站,我们和它建立链接关系,我们的注意义务和它的注意义务应该是不一致的,我们只是搜索链接,而它才是视频分享。
    [ 代理审判员]:
    六部涉案作品都来自于土豆网,会有这么高的巧合度吗?
    [ 被告代理人]:
    我只能说这只是一种巧合。我公司提供的是视频搜索服务,包括百度、雅虎、谷歌的搜索,都应该是先设定抓取规则,对于我们这样的刚刚进入行业的公司来说,也是要按照行业的做法,做搜索链接的话首先要抓取大的视频网站的视频,至于它们的权属,不光是我们,它们自己也不能一一进行审核,所以我们的注意义务应该是低于被链接网站的注意义务。
    [ 代理审判员]:
    原告主张被告侵权的基础是什么?
    [ 原告代理人]:
    我不认可被告是搜索链接服务,搜索链接是指搜索到结果后进入其他网站,而从公证书来看,我们电击涉案影片从来未离开被告网站,从未进入过第三方的网站,所以我不认为被告是搜索链接,而且被告也没有举出进入土豆的证据。被告说暴风上的视频和土豆上的视频是一样的,其实我们证明的目的就是片子是一样的,被告不能证明土豆的母带和暴风的母带是一样的。我不认可是链接过去的。
    [ 代理审判员]:
    你主张直接侵权,就因为在暴风影音上可以直接搜索和播放?
    [ 原告代理人]:
    对。
    [11:45:26]
  • [代理审判员]:
    对于搜索栏这样的设置有什么解释?
    [ 原告代理人]:
    就是为了方便用户设置的,是站内搜索,而且有相关推荐。
    [ 代理审判员]:
    你认为视频存储在何处?
    [ 原告代理人]:
    存储在被告的服务器上。
    [ 代理审判员]:
    被告对此有何意见?
    [11:46:50]
  • [被告代理人]:
    原告的取证方式是故意遗漏,只作出对其有利的取证方式,从原告提供的公证书上可以看出,右边有来源,如果原告公证时电击来源,会跳到来源网站,从这点看原告没有这样做,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对原告很不利,这也会和他所主张的影片存储在我公司服务器的说法相矛盾。原告提到通过搜索电击结果会进入第三方网站,这样的搜索没有错,但这只是一种浅层的链接,而我公司提供的是深层的链接,现在的链接包括浅层链接、深层链接和加工链接三种。关于直接侵权,我方认为只有把涉案视频上传到服务器的行为,才能受信息网络传播控制的行为,我方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上的涉案视频,其实直接侵权的是上传视频的用户,我公司和土豆网都不应该是直接侵权人,所以我公司的行为不受原告起诉主张的行为控制。
    [ 代理审判员]:
    被告质证时说的授权书与公证书签章字体不一致的问题,原告有何解释?
    [ 被告代理人]:
    就是南京福纳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飞锋星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公章和公证书上的章大小一样,但里面字体大小不一样。
    [ 原告代理人]:
    这是复印机缩印的。
    [11:49:06]
  • [代理审判员]:
    经过播放光盘,被告对六部涉案作品的权属是否还有置疑?
    [ 被告代理人]:
    权属方面的意见和质证时的意见一致。
    [ 审判长]:
    六部涉案作品的点击量有无统计?
    [ 被告代理人]:
    没有。
    [ 审判长]:
    原告,六部涉案作品除了在互联网以外,还在何种媒介上播出过?
    [ 原告代理人]:
    在其他媒介上播出过,在证据交换时已经提交了相关证据。
    [ 审判长]:
    双方对本案的事实部分有无补充?
    [ 双方]:
    没有。
    [11:52:17]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 原告代理人]:
    3749号案件多出一份授权书,并不影响实体权利。3753号案件的补充证据可以证明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合法存在的公司,其他两家公司不是合法存续的存在,原告的授权是完整的。3750号案件,被告认为是非法出版物,但没有出具相关证据。3751号案件,被告认为授权书不一致,在《暗香》片尾已经明确指出权属归出品单位所有,所以权利也是完整的。
    [ 审判长]:
    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1:54:27]
  • [被告代理人]:
    坚持答辩时的意见。补充一下意见,《情非情》一片我们是提供的搜索链接,也尽到了注意义务。《走着瞧》一片不能认可原告提出的主张,原告认为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和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体是同一个,我方不认可,我方认可在片尾署名的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享有著作权,而不认可出具授权书的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享有权利,因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两者是同一单位,相反原告举证了相关工商注册信息,包括调查说明上连公章都没有盖,所以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两者主体同一,所以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权利向包括原告在内的继受者授权,故原告主体不适格。《暗香》片尾署名说权利归出品人所有,在《女孩冲冲冲》中也有这样的说法,可是仍以联合摄制方的标识出现的,所以《暗香》也应如此。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基于以上查明的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在由法庭主持调解。法庭调解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对对方的方案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同时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方案。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将依法作出判决。原告是否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 原告代理人]:
    有调解的意向,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意见,庭后我们再协商吧。
    [ 被告代理人]:
    同意。
    [ 审判长]:
    双方有意庭后协商,本庭准予,本次庭审不再主持进行调解。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六案分别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支出4万元。
    [ 审判长]:
    被告陈述最后意见。
    [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坚持答辩意见。
    [ 审判长]:
    今天开庭到此,合议庭进行评议,宣判时间本院另行通知。各方当事人于休庭后阅对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阅对笔录后签字。
    [11:58:54]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感谢知产庭陈曦给予此次直播的大力协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张晨,本次网络直播亦得到技术室的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回直播再会。
    [12:02:08]
  • [声明]:
    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
    [12: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