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孙春牛,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09:30:13]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高档俱乐部经营难维持 永久会员诉求退全款”的纠纷,欢迎大家关注。[09:38:00]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09:38:19]
- [主持人]:周某诉称,原告于1999年成为顺义区某别墅之会员俱乐部的永久会员,并交纳了入会费1600美元和永久会籍费3000美元。双方于2000年2月17日签订了一份《永久会籍会员章程》,根据该章程规定,周先生享有一般会员权益及以外的其他特权,且此会籍为终身有效,无需再交纳会所使用费用,永久享用会籍权益。但是,在2009年年底,俱乐部却关门停业,不再为原告等会员提供服务。原告多次联系该俱乐部,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的解释,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俱乐部之间的永久会员服务合同,并由俱乐部及该别墅之开发商共同负担返还入会费1600美元及永久会籍费3000美元。[09:39:53]
- [主持人]: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俱乐部共同辩称,俱乐部自成立以来严格实行会员制,但是由于会员数量少以及费用缴纳不及时,以致俱乐部自开业运营以来就入不敷出,连年亏损。1999年公司推出了永久会籍制度,但是这种做法却使公司经营更加困难,以致后来俱乐部根本没有了会费的收入,故不得以于2009年关闭。在经营十余年间,俱乐部为会员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故此,我方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可以考虑适当退还会费。[09:40:07]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09:40:18]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09:42:24]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09:42:42]
- [原告]:周某,男,1957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崇文区某区*号楼*号人,住该处。[10:06:49]
- [原告委托代理人]:刘某峰,男,1986年*月*日出生,满族,北京市崇文区某区*楼*门*号,住该处。[10:07:37]
- [被告一]: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俱乐部,地址:顺义区马坡镇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别墅商务楼
法定代理人是卢某贤,职务为经理。[10:08:19] - [被告一委托代理人]:王某雅,女,住址:东城区交东小区香饵*号楼*门*室,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俱乐部财务负责人。
江某林,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10:10:13] - [被告二]: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路*号,法定代表人:卢某贤,公司董事长。[10:13:20]
- [被告二委托代理人]:江某林,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10:13:42]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出庭有无异议?[10:13:57]
- [双方]:无异议。[10:14:09]
- [审判员]:现在顺义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与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俱乐部,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此案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安金宝独任审判,书记员史智军担任法庭记录。[10:15:22]
- [审判员]:下面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10:15:50] - [审判员]:双方对本案审判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10:16:02]
- [双方]:不申请。[10:16:21]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原告对起诉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有无变更?[10:16:37]
- [原告代理人]:没有变更。原告于1999年成为顺义区某别墅之会员俱乐部的永久会员,并交纳了入会费1600美元和永久会籍费3000美元。双方于2000年2月17日签订了一份《永久会籍会员章程》,根据该章程规定,原告享有一般会员权益及以外的其他特权,且此会籍为终身有效,无需再交纳会所使用费用,永久享用会籍权益。但是,在2009年年底,俱乐部却关门停业,不再为原告等会员提供服务。原告多次联系该俱乐部,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的解释,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俱乐部之间的永久会员服务合同,并由俱乐部及该别墅之开发商共同负担返还入会费1600美元及永久会籍费3000美元。[10:16:53]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10:17:46]
- [两被告代理人]:首先,诉讼事实除了被告停业时间以及被告的态度不属实,其他内容属实。1999年11月3日原告取得普通会员,2000年1月21日成为永久会员。被告一因经营不善现已停业,在2009年11月6日已不复存在,原告预留的信息变更,所以没有通知到原告,原告多次与被告联系的事实是不存在的,被告也没有回避原告的事实。原告所称俱乐部关闭时间矛盾。关于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方承认与原告终止了的合同是违约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方的请求超出了被告的承担责任范围,被告对于原告第二项的诉讼请求认为不合理,超出了合理损失的范围。故而被告只同意原告诉讼请求的第一项,解除双方的合同。对于本案原告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关于月费的退还不合理不予承认。由于原告诉讼请求不合理,所以诉讼费也应由原告负担。[10:20:17]
- [审判员]:原告、被告认为应该从什么时间解除合同?[10:25:08]
- [原告代理人]:2010年5月份解除。[10:25:27]
- [两被告代理人]:2009年11月解除。[10:25:56]
- [审判员]:原告、被告认为当时缴纳了多少会费?[10:28:10]
- [两被告代理人]:1600美元按现在的汇率6.7计算成等值的人民币。[10:28:34]
- [原告代理人]:我方认为应当按照以前签订的1600乘以8.3计算。[10:28:48]
- [审判员]:原告你们计算的37400元是怎么计算的?[10:29:10]
- [原告代理人]:是按4月份的汇率计算的,按照这个也可以。[10:29:34]
- [审判员]:对永久会员费你们双方有什么意见?[10:29:56]
- [两被告代理人]:不存在这个永久会员费,原告按照会费计算只是享受了5年的会员费用。[10:30:36]
- [审判员]:原告方认为有永久会员费的名称吗?[10:33:01]
- [原告代理人]:没有这个名称。[10:33:23]
- [审判员]:原告对于你所列的被告二所持依据是什么?[10:34:02]
- [原告代理人]:我们认为被告一已经破产了,而被告一和被告二有从属联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34:36]
- [审判员]:被告方对此怎么认为?[10:35:00]
- [两被告代理人]:我方只是关闭了会员服务,但是经营主体存在,也有能力偿还原告的赔偿责任。所以被告二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10:36:03]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质证,请原告提交证据材料。将原告的证据目录交予被告方一份。[10:36:21]
- [原告代理人]:证据1会员证书,证明原告是被告一的永久会员,缴纳了4600美元会费,缴纳完3000美元才成为永久会籍会员。
证据2会籍会员章程,证明原告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被告的责任,说明60个月的月费和永久会籍是相关的。[10:38:11] - [审判员]:被告对此有什么意见?[10:39:57]
- [两被告代理人]:认可会员证,但是3000美元只是1999年11月开始共计60个月的会费。
认可证据2,但是60个月只是与永久会籍有联系,但不是等同关系,并且会员章程中有规定原告通讯方式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俱乐部,如果因为没有通知而产生了相应责任,应该由原告承担。[10:40:15] - [审判员]:被告认为推出永久会员初衷是什么?[10:40:33]
- [两被告代理人]:很少的代价承担很大责任,这种方式是缺少远见的。[10:41:04]
- [审判员]:有多少人拥有这种永久会员资格?[10:42:35]
- [两被告代理人]:大概几十个人吧。[10:43:00]
- [审判员]:原告方和被告方怎么看待永久享受的问题,有时间预期么?[10:45:02]
- [原告代理人]:没有,应该一直享受,也可以说是以会员的寿命为准。[10:45:22]
- [两被告代理人]:在经营年限范围之内,以会员的寿命为准。[10:46:04]
- [审判员]:企业网上查询的时间经营年限是2062年,也差不多就是会员寿命年限终身享受。[10:47:07]
- [两被告代理人]:对。[10:50:18]
- [原告代理人]:可以这么理解。[10:50:33]
- [审判员]:下面继续进行质证。[10:50:59]
- [原告代理人]:证据3会员证,证明原告是被告的会籍会员;证据4大门关闭照片,证明被告已经停止经营,照片是4月30日照的,原告曾询问保安被告一停业时间,保安说是2010年初停止营业的。[10:52:19]
- [审判员]:被告怎么认为?[10:52:34]
- [两被告代理人]:时间是矛盾的,被告关闭的事实存在,但是并不是说,被告一不经营了,会员只是部分经营范围,所以只是一部分不经营了。被告一没有经营人员的情况是不存在的。[10:53:05]
- [审判员]:原告知道会员能享受哪些服务么?[10:53:23]
- [原告代理人]:不清楚。应该是被告会发一些请柬之类的[10:53:40]
- [审判员]:被告方知道么?[10:53:53]
- [两被告代理人]:中西餐,健身等。[10:54:09]
- [审判员]:原告还有证据提交么?[10:54:22]
- [原告代理人]:没有了。[10:54:36]
- [审判员]:被告方有证据提供么?[10:54:48]
- [两被告代理人]:1、原告会籍申请表,证明原告取得会员会籍时间,以及原告申请时留下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本案原告向被告缴纳年费的票据,证明原告所缴纳会费月费的金额和时间。
3、本案被告方为原告提供会员服务向原告邮寄的一些函件,因为原告地址改变而被邮局退回,证明原告通讯地址改变没有及时通知被告方。
4、被告向原告发放的一些会员服务内容的服务卷,原告有在上面签字。[10:56:40] - [审判员]:你们主要证明的内容是原告通讯住址改变没有给你们通知。[10:58:56]
- [两被告代理人]:是的。[10:59:09]
- [审判员]:原告方看一下被告方提交的证据,说一下对被告方证据的意见?[10:59:58]
- [原告代理人]:证据1、2没有异议。证据3的凭条有一些是09年的9月8日,证明原告周某那时还在被告处享有会员权益,但是被告证据4中退回的信函的时间跟这点矛盾。[11:00:32]
- [审判员]:双方证据就提供到这,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就此案能否进行调解?[11:00:54]
- [双方]:可以调解。[11:01:05]
- [审判员]:双方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调解,双方要按照调解协议自觉履行。但是双方要就自己的权益、要求谨慎把握。原告有调解方案或调解意见么?[11:25:16]
- [原告代理人]:没有方案,数额可以做一些让步,但是需要跟原告周某本人核实一下。[11:25:35]
- [审判员]:被告方的调解意见呢?[11:25:48]
- [两被告代理人]:对于原告方的入会费被告可以退还。但是原告缴纳所谓永久会员的月费有意义,因为原告已经享受了一定月份的服务,所以应当减少一部分。诉讼费可以由被告承担。[11:26:07]
- [审判员]:原告还有什么调解意见?[11:26:22]
- [原告代理人]:首先是汇率问题,当时是按8.3算的,现在可能不能这么算了,但是被告的数额也压的很紧了,我需要先询问一下原告周某的意见。[11:26:42]
- [审判员]:被告还有什么调解意见?[11:27:15]
- [两被告代理人]:对方要求的31400元人民币可以退还大概一半16000元人民币左右。[11:27:44]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1:27:59]
- [原告代理人]:没有辩论意见。[11:28:11]
- [两被告代理人]:首先被告方认为原被告订立的合同虽然是双方真实意见,但是存在事实上的显失公平,被告方收入与所付出的是不成比例的,这个是被告入不敷出,经营不善的主要原因,是导致被告方解除合同的原因。被告方没有征得原告同意是因为无法联系原告,但是被告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事实是承认的,应该承担相应责任。[11:29:01]
- [两被告代理人]:虽然被告方有充分理由停止营业,但是不能改变违反合同的事实,所以愿意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原告所主张的退还的月费不构成原告损失,原因是会所会费是会员必须按照月份缴纳的会费,原告缴纳的会费时间是1999年11月3日至2009年11月2日。虽然2009年底被告停止了营业,但是原告没有就其未享受的服务付费,所以原告没有实际月费的损失。原告的损失可能是已缴纳月费产生的孳息。原告虽然缴纳了60个月的费用,但是被告已经提供了120多月的服务。[11:30:17]
- [两被告代理人]:原告并没有产生直接的损失,只是可能损失一些间接利益,被告认为可以对上述损失进行补偿。因原告并没有实际损失,而原告也享受了多出来的月份的服务,入会费的收取是会员资格的保有费用,被告停业后原告的会员资格已经丧失,权利也已丧失。被告同意退还原告入会费,是为了体现合同的公平原则,被告方不否认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但是赔偿范围应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被告方现已无能力履行合同中的内容,但是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显失公平。[11:36:39]
- [审判员]:鉴于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本庭不再进行调解。原被告还有什么意见吗?[11:38:02]
- [原告代理人]:3000美元的月费是转为永久会员的费用,是永久会籍费,原告认为被告应该返还60个月的月费。被告所说的原告改变了通讯地址,但是原告曾去被告处,被告没有告诉原告更改通讯联系方式。[11:38:31]
- [两被告代理人]:我方提供的证据3和证据4恰恰证明了原告没有告知被告通讯地址改变。[11:38:49]
- [审判员]:现在宣布休庭,双方可在5日内来审阅庭审笔录,等候法庭判决,宣判时间另行通知,双方阅笔录、签字。[11:40:13]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牛栏山法庭书记员罗佳旭和网管员朱春明。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1:41:35]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4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