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会现场

通报会现场

颁发《物业纠纷诉讼情况通报》
2010年8月10日16:00直播黄浦法院物业管理纠纷情况通报会
  • [主持人]: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城市住房改革不断发展,我国房地产业已进入市场化和商品化阶段,物业服务作为一种现代房地产管理办法,随之从国外和香港地区借鉴引入国内。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日趋增多,既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不专业、不到位的问题,也有业主认识上存在误区产生的问题。如何妥善化解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关系到房地产服务行业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更与人们对高品质和谐生活的追求息息相关。
    [14:50:24]
  • [主持人]:
    为进一步规范物类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黄浦法院对2007年至2010年1-6月的物业服务合同案件进行了调研。今天黄浦法院召开物业案件审理情况通报会,将三年半来的物业纠纷诉讼情况进行通报。
    [14:53:49]
  • [主持人]:
    通报会即将开始!
    [15:40:43]
  • [主持人黄浦法院民四庭蒋庭长]:
    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来参加我院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情况白皮书仪式。
    首先由我介绍今天的领导、来宾。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法院领导有黄浦区人民法院金副院长。受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来宾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上海市房地局物业科、黄浦区房地局物业科等相关领导。
    [16:00:59]
  • [主持人 民四庭蒋庭长]:
    受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新闻媒体的朋友们。首先,请允许我代表黄浦区法院对各位来宾和朋友们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16:01:19]
  • [主持人 民四庭蒋庭长]:
    我是黄浦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今天的发布会由我来主持。今天的发布会有四项议程:第一项议程是由我院金副院长向各位通报《2007-2010上半年黄浦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情况》的主要内容。第二项议程,请市高院领导讲话。第三项议程,请市、区房地局领导讲话。最后一项议程,向有关方面代表发布物业纠纷诉讼情况报告。
    下面举行第一项议程,由金副院长向各位通报《2007-2010上半年黄浦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情况》的主要内容。
    [16:01:37]
  • [黄浦法院金副院长]:
    我主要讲三方面的内容。首先,谈一谈我们通报三年半物业纠纷诉讼情况的目的。我们常说,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而由若干家庭定居生活的社区则可以说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俗话说,家和万事兴,那么社区的和谐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如果我们每一个基层社区都是和谐的,我们整个国家、整个社会才可以达到和谐、安定。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法院应当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关注民生,能动司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针对当前越来越多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对2007年以来的物业纠纷诉讼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这也是我院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
    [16:02:04]
  • [黄浦法院金副院长]:
    下面我简单介绍《2007-2010上半年黄浦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情况》,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2007-2010年上半年黄浦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的基本情况。介绍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趋势下呈现的群体性业主欠费纠纷占主导、物业公司为原告的占多数、调节诉讼比例高、判决案件中物业公司胜诉的占多数等特点。
    [16:03:04]
  • [黄浦法院金副院长]:
    第二部分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类型化特征,对我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进行分类归纳,指出产生的原因和表现的形式。
    [16:03:22]
  • [黄浦法院金副院长]:
    第三部分为物业纠纷诉讼中的主要问题,主要存在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规范存在立法空白,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缺乏质价相符的可量化的条款,发生纠纷后业主的举证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有待加强、物业公司的诉讼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
    [16:04:19]
  • [黄浦法院金副院长]:
    最后,介绍了我院审理物业纠纷案件的主要做法,主要是:第一,创新工作机制,将物业纠纷纳入诉前委托人民调解程序,诉前调解能够快速化解矛盾,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6:05:04]
  • [黄浦法院金副院长]:
    第二,借助多方力量,努力构建物业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借助职能部门和社区力量共同化解物业纠纷,逐步将物业纠纷纳入巡回审判范围,二是积极推进物业纠纷诉前调解、速裁与专业化审判相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
    [16:05:37]
  • [黄浦法院金副院长]:
    第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包括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法治宣传工作,倡导业主依法自治;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力度,做好提高物业服务合矛盾化解工作;加大对业主依法使用物业、遵守业主公约、履行缴费义务的宣传教育力度,促使业主依法维权。
    [16:06:14]
  • [黄浦法院金副院长]:
    以上简单介绍了报告的主要内容。最后,我们希望物业纠纷诉讼情况报告对于业主和物业公司加强协调和沟通、和谐共处,对于社会各界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共创社会和谐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希望法院与房地局、街道、居委会等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提高工作、服务水平和执法水平,为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而做出各自努力。
    [16:07:05]
  • [主持人 民四庭蒋庭长]:
    下面由请高级人民法院赵审判长发言。
    [16:07:42]
  • [高院赵审判长]:
    物业纠纷在当前的民事诉讼中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随着百姓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我们处理物业纠纷的难度也不断加大。此外,物业公司履行合同职责的要求也随着百姓意识的增强而越来越大。
    [16:10:01]
  • [主持人 民四庭蒋庭长]:
    下面由请市房地局戴科长发言。
    [16:13:15]
  • [市房地局戴科长]:
    作为房地局,在很多方面因为没有执法力,很难解决问题,所以我们需要法院的帮助来解决这些物业纠纷。作为行政部门,我们无权干涉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所以对于大量的群诉案件,法院的工作难度是可以预见的,我们对于法院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以及我们的敬意。
    [16:15:11]
  • [市房地局戴科长]:
    对于黄浦法院发布的物业案件通报,也是我们学习的文件,我们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利用,更好的协调好物业管理工作。希望日后加强彼此的交流与合作。
    [16:16:13]
  • [主持人 民四庭蒋庭长]:
    下面由区房地局吴科长发言。
    [16:16:34]
  • [区房地局吴科长]:
    对于法院通报的内容,我表示充分的认可,也感谢法官的辛勤工作。对于物业工作,我在工作中有体会,首先,物业管理工作还没有得到全部社会百姓的认可和接受,希望今天在场的媒体也能加大宣传。
    [16:17:56]
  • [区房地局吴科长]:
    目前,很多物业公司在社会的各阶层中处于弱势群体。因为我们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社会,老百姓还很难接受自己付费来维护小区的管理。只有通过长期的磨合,以及法院的规定来达到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协调,使得彼此对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能够达到共识。
    [16:20:51]
  • [区房地局吴科长]:
    对于前期开发商留下的矛盾和问题,业主往往只能采取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对抗,但是这又不是业主拒绝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义务的有效行为,所以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在一时很难彻底解决。
    [16:22:39]
  • [区房地局吴科长]:
    当前,百姓的思想还未完全准备好,意识还未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思维方式还未发生改变,但是从目前的发展形式来看还是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16:24:38]
  • [主持人 民四庭蒋庭长]:
    现在由金副院长向各级单位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情况通报。
    [16:25:11]
  • [主持人 民四庭蒋庭长]:
    我们希望今天发布的通报能够对物业管理案件的审理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感谢各级领导和各界媒体今天参加会议。谢谢大家
    [16: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