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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高琳琳。[09:20:37]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诈骗案件的基本情况。[09:21:57]
- [主持人]: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4月间,被告人郑春霞、刘文杰在北京市昌平区鑫隆市场西门外的电讯城门前,采取摆摊抽奖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先后骗取潘某、罗某、鲍某人民币3100元,并于2010年4月25日13时许被民警当场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春霞、刘文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28:02]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当事人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双玉娥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张峰、屈宝玲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聃担任法庭记录。[09:30:56]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09:31:14]
- [审判长]:现在查明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郑春霞]:郑春霞,女,43岁,河南省人,小学文化,农民。[ 被告人刘文杰]:刘文杰,男,23岁,河南省人,初中文化,农民。[ 审判长]:何时何地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 被告人郑春霞]:无。[ 被告人刘文杰]:无。[ 审判长]: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被告人郑春霞]:无。[ 被告人刘文杰]:无。[ 审判长]:羁押时间是什么时候?[ 被告人郑春霞]:2010年4月26日。[ 被告人刘文杰]:2010年4月26日。[ 审判长]:逮捕时间是什么时候?[ 被告人郑春霞]:2010年6月1日。[ 被告人刘文杰]:2010年6月1日。[ 审判长]:何种原因被逮捕?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被告人郑春霞]:涉嫌犯诈骗罪。2010年7月26日。[ 被告人刘文杰]:涉嫌犯诈骗罪。2010年7月26日。[09:49:09]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春霞、刘文杰社涉嫌诈骗一案。本合议庭由审判员双玉娥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张峰、屈宝玲组成,书记员张聃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宛霞出庭支持公诉。公民王文斌担任被告人刘文杰的辩护人。[09:50:36]
- [审判长]:根据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郑春霞]:不申请。[ 被告人刘文杰]:不申请。[ 审判长]:根据刑诉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是否听清?[ 被告人郑春霞]:听清了。[ 被告人刘文杰]:听清了。[ 审判长]:根据刑诉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是否听清?[ 被告人郑春霞]:听清了。[ 被告人刘文杰]:听清了。[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2010年4月间,被告人郑春霞、刘文杰在北京市昌平区鑫隆市场西门外的电讯城门前,采取摆摊抽奖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先后骗取潘某、罗某、鲍某人民币3100元,并于2010年4月25日13时许被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郑春霞、刘文杰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惩处。[ 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们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郑春霞]:听清了。[ 被告人刘文杰]:听清了。[09:53:22]
- [审判长]:起诉书与你们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被告人郑春霞]:一致。[ 被告人刘文杰]: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你们是否完全知悉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 被告人郑春霞]:知道。[ 被告人刘文杰]:知道。[09:55:11]
- [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有异议吗?[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 审判长]:你们是否自愿认罪?[ 被告人郑春霞]:认罪。[ 被告人刘文杰]:认罪。[09:56:13]
- [审判长]:将被告人刘文杰带出法庭,被告人郑春霞庭内候审。[09:56:47]
- [审判长]:被告人郑春霞,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被告人郑春霞]:我去过两次,不知道叫什么地方,就是一个市场门口,以抽奖的方式,让路人抽奖,放在一个小盒子里,一共有8个号,如果抽到8就花60元钱买手表如果是其他的就有奖金,一等奖600多,还有20多的,一共有4、5个人,我们一起卖奖票。[09:57:51]
-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郑春霞进行讯问。[ 公诉人]:你参与几次?[ 被告人郑春霞]:2次。[10:03:35]
- [公诉人]:起诉书起诉你参与的四次你认可吗?[ 被告人郑春霞]:认可。[ 公诉人]:2010年4月1日那起你认可吗?[ 被告人郑春霞]:我记不得几号了,我帮助撕奖票。[10:04:34]
- [公诉人]:你认识刘文杰吗?[ 被告人郑春霞]:不认识。[ 公诉人]:监控录像有你吗?[ 被告人郑春霞]:有。[10:05:18]
- [公诉人]:有同案刘文杰出吗?[ 被告人郑春霞]:我没有注意,没有认出来。[ 公诉人]:当时谁叫你去的?[ 被告人郑春霞]:2、3个人。[10:06:29]
- [公诉人]:钱怎么分?[ 被告人郑春霞]:一天30。[ 公诉人]:叫你的那个人你知道吗?[ 被告人郑春霞]:老张。[10:07:19]
- [公诉人]:具体情况你知道吗?[ 被告人郑春霞]:不知道。[10:07:53]
- 现在回答法庭提问[ 审判长]:抽奖的认识诈骗谁的主意?[ 被告人郑春霞]:不知道。[ 审判长]:你起什么作用?[ 被告人郑春霞]:卖奖票。[ 审判长]:你们一共多少人?[ 被告人郑春霞]:我不知道。[10:13:55]
- [审判长]:公诉机关指控你4月1、18、24、25日实施诈骗行为你认可吗?[ 被告人郑春霞]:记不清楚了,我认可。[ 审判长]:一共分得多少赃款?[ 被告人郑春霞]:头一天30多元,后来就没有分,有的时候也没有分钱。[ 审判长]:诈骗的手表从哪来?[ 被告人郑春霞]:不知道。[ 审判长]:抽奖的方式和诈骗的手表的来源你不知道?[ 被告人郑春霞]:不知道。[10:15:17]
- [审判长]:你怎么参加诈骗的?[ 被告人郑春霞]:一个老乡介绍的。[ 审判长]:明知道违法你为什么这么做?[ 被告人郑春霞]:我一开始不知道。[ 审判长]:被害人能够抽1―7奖票吗?[ 被告人郑春霞]:不能。[ 审判长]:只能抽到8是吗?[ 被告人郑春霞]:一开始我不知道。[10:17:05]
- [审判长]:你们以什么名义抽奖?[ 被告人郑春霞]:卖手表。[ 审判长]:什么牌子?[ 被告人郑春霞]:记不清楚了。[ 审判长]:你参与卖多少手表?[ 被告人郑春霞]:不知道。[ 审判长]:什么时候被抓获?[ 被告人郑春霞]:4月25日,在抽奖地点被抓获。[10:18:24]
- [审判长]:刘文杰你认识吗?[ 被告人郑春霞]:之前不认识,就是抓的以后才认识。[ 审判长]:以前你们共同实施诈骗吗?[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注意。[ 审判长]:你见过他吗?[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注意,不知道他干什么的。[ 审判长]:你羁押期间有没有检举他人犯罪的?[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10:19:38]
- [审判长]:被告人郑春霞退庭,提被告人刘文杰到庭。[10:19:54]
- [审判长]:被告人刘文杰,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被告人刘文杰]:刚来北京的时候在华光碰见一个人,聊天问干不干,说当个托,给他递个手表,我当时知道是骗人的,卖一个手表60元,以抽奖的方式,一般都能抽到手表,抽号,8号是花60元买手表,如果抽到1―7号就给被害人现金。[10:20:42]
-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刘文杰进行讯问。[ 公诉人]:抽奖的方式骗钱谁的主意?[ 被告人刘文杰]:不知道。[ 公诉人]:你参与几次?[ 被告人刘文杰]:3、4次。[ 公诉人]:起诉书指控的你认可吗?[ 被告人刘文杰]:认可。[10:21:38]
-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辩护人]:没有。[10:23:32]
- [审判长]:现在回答法庭提问。[ 审判长]:谁让你参与诈骗的?[ 被告人刘文杰]:当时一个东北人,问我能干吗,我说试试看。[ 审判长]:你干什么?[ 被告人刘文杰]:卖手表,我递手表。[ 审判长]:你一共分得多少钱。[ 被告人刘文杰]:50元。[10:24:48]
- [审判长]:郑春霞你认识吗?[ 被告人刘文杰]:之前不认识。[ 审判长]:她干什么?[ 被告人刘文杰]:卖手表收钱。[ 审判长]:你让路过的行人抽取奖票是免费的吗?[ 被告人刘文杰]:是。[10:25:46]
- [审判长]:你设几等奖?[ 被告人刘文杰]:1―8等奖。[ 审判长]:是什么奖项?[ 被告人刘文杰]:8是花60买手表,1―7是给被害人不等的现金。[ 审判长]:被害人有可能抽到1―7吗?[ 被告人刘文杰]:不能,因为没有1―7号。[ 审判长]:奖票和手表的来源?[ 被告人刘文杰]:不知道。[10:27:01]
- [审判长]:什么时候被抓获?[ 被告人刘文杰]:4月25日在华光正在实施诈骗的时候被抓获。[ 审判长]:你有没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情况?[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10:27:40]
- [审判长]:提被告人郑春霞到庭。[10:28:11]
- [审判长]:下面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被告人质证。1、被告人郑春霞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及辨认笔录。[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2、被告人刘文杰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及辨认笔录。[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10:29:10]
- [审判长]:3、被害人潘晓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4、被害人罗婷婷的陈述及辨认笔录。[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5、被害人鲍娟娟的陈述。[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6、证人陈志远的证言。[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7、证人王胜勇的证言。[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10:31:25]
- [审判长]:8、接报案经过、110接出警记录。[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9、到案经过。[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10、起赃记录及清单记录、扣押清单。[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11、照片。[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12、工作说明。[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13、电话查询记录单、网上对比记录[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10:34:01]
- [审判长]:14、视听资料。[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异议。[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异议。[10:36:04]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辩护人]: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10:37:06]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公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院提出公诉的被告人郑春霞、刘文杰涉嫌诈骗一案的法庭审理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通过讯问被告人,宣读被害人陈述,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充分证实本院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就本案事实及证据材料发表如下意见:被告人郑春霞、刘文杰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受到刑罚惩罚 ,希望法庭在定罪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10:39:50]
- [审判长]: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郑春霞]:我认罪。[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10:40:19]
-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意见。[ 辩护人]: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不是很大,愿意退赔,希望法庭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处罚(详见辩护词)。[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郑春霞]:没有。[ 被告人刘文杰]:没有。[ 审判长]:现在休庭,合议庭评议,何时宣判另行公告,把被告人带出法庭。[10:42:09]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10:42:28]
- [主持人]:感谢研究室张哲、刑庭司照月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0:43:12]
- [声明]: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4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