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本案独任审判员毕士臣

本案书记员王冰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原告宣读起诉书

被告答辩

原告向法庭举证

被告质证

法庭辩论

法庭调解

审判员宣布本案休庭

网络直播现场
8月9日9时,直播大兴法院审理“下班外出遭遇车祸 雇主被诉支付非工伤待遇”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13:5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网络直播主持人大兴法院研究室贺维,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原告马小帅与被告湖南省民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
    [09:14:41]
  • [主持人]:
    本案由大兴法院审判员毕士臣独任审判,由书记员王冰担任法庭记录。
    [09:15:12]
  • [主持人]: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马某于2006年从技校毕业并于同年与被告一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被告一与被告二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马某接受被告一指派到被告二工程所在地劳动。2007年3月19日,马某下班后外出,返回工地时发生车祸受重伤,肇事司机逃逸。经过鉴定,马某被认定为一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和终身医疗依赖。由于肇事司机逃逸,马某受伤又非工作期间,故马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一和被告二给予马某非工伤待遇,并给原告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09:16:09]
  • [主持人]:
    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关注本次庭审直播。
    [09:16:26]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五、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外国人或者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本规则。
    [09:17:11]
  • [审判员]:
    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09:17:28]
  • [原告]:
    马小帅,曾用名马大帅,男,1987年9月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北省徐水县大王店。
    [ 法定代理人]:
    马利,系原告之父,1963年5月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 委托代理人]:
    韩建亚,河北润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09:25:16]
  • [1被告]:
    湖南民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38号,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
    [ 法定代表人]:
    郝步敬,总经理。
    [ 委托代理人]:
    杨和平,男,1956年9月出生,汉族,该公司副总经理,住河南省安阳县吕村镇。
    [ 委托代理人]:
    杨莹,女,1991年8月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员,住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
    [09:25:55]
  • [2被告]: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4号。
    [ 法定代表人]:
    魏军,总经理。
    [ 委托代理人]:
    单紫君,男,1986年4月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员,住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东辛庄。
    [ 委托代理人]:
    刘洪涛,男,1965年7月出生,汉族,该公司加工厂副厂长,住北京市东城区小经厂胡同。
    [09:26:33]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
    没有。
    [ 1被告]:
    没有。
    [ 2被告]:
    没有。
    [09:26:58]
  • [审判员]:
    原告马小帅与被告湖南省民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毕士臣独任审判,由书记员王冰担任法庭记录,今天在本法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在宣布开庭。
    [09:27:58]
  • [审判员]:
    当事人在法庭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 权利]:
    1、申请回避权;2、提出新证据权;3、进行法庭辩论,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增加、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反诉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
    [ 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2、听从法庭指挥,服从法庭纪律的义务;
    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09:28:23]
  • [审判员]:
    原、被告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 1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 2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29:01]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应讲明理由。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口头陈述事实,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09:29:32]
  • [原告]: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责令被告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第16条、第17条规定给予原告非工伤待遇并给原告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具体为:
    1、给予医疗期间工资31200元(从2007年3月19日计算到2010年6月19日,计39个月×800元是31200元);
    2、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2000元(6000元增加100%计12000元);
    3、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2000元(工龄工资1000元和按劳动合同法40条支付的1个月工资1000元)。
    [09:33:04]
  • [原告]:
    事实及理由:原告系第一被告的职工,受第一被告的劳动派遣,到用工单位第二被告处工作。在2007年3月19日20时35分,原告外出回厂行至大兴区天河北路14号院北时被肇事汽车撞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一级伤残、植物人状态、需要完全护理和终身医疗依赖。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二被告应给予原告非工伤待遇,但经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均未得到解决。
    [09:33:23]
  • [原告]:
    无奈原告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大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京兴劳仲字(2010)第0055号裁决书,裁决内容使原告实难接受,认为原告为“农民工”没有实施依据,从而不予办理退职、退休手续更无法律依据。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劳动合同法》第92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5、6条、《劳动保险条例》第16、17条规定,特提出前列仲裁诉讼请求,请依法裁决。
    [09:34:21]
  • [审判员]:
    原告你方要求给予非工伤待遇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是并列的请求吗?
    [ 原告]:
    是。
    [ 审判员]:
    原告是什么时间申诉的?
    [ 原告]:
    2009年4月18日。
    [09:35:55]
  • [审判员]:
    第一被告进行答辩。
    [ 1被]:
    原告与我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是合法的。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原告是农民工,不享受社会保险,无法给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我公司与2被签订有北京市建设劳务分包合同,是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裁决。
    [09:36:18]
  • [审判员]:
    对原告的申诉时间认可吗?
    [ 1被]:
    认可。
    [ 审判员]:
    对裁决书什么意见?
    [ 1被]:
    同意裁决结果。
    [09:36:50]
  • [审判员]:
    第二被告进行答辩。
    [ 2被]:
    原告与我公司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我公司与1被签订有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被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我公司不属于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的单位,原告与1被建立有劳动关系,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与我公司有劳动关系。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对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09:37:19]
  • [审判员]:
    对原告的申诉时间认可吗?
    [ 2被]:
    认可。
    [09:37:46]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原告进行举证。
    [09:39:10]
  • [原告]:
    1.大兴仲裁委的裁决书,证明原告系被告单位职工,曾经通过仲裁的程序进行裁决。
    2.原告在保定新能源技工学校的证明,证明当时2被到这个学校招工,原告参加了2被的培训。
    3.委托培训协议,是原告所在的学校和2被之间的培训协议,经过培训如果合格就留用,如果不合格就退回学校。
    4.原告与1被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2份,证明原告是1被的职工。
    5.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原告在与1被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
    6.大兴检察院起诉书,撞伤原告的司机构成了刑事责任。
    7.新兴钢结构厂的慰问信,这个厂是2被的下属单位。
    8.原告父亲给被告的信,这个信是给新兴钢结构厂相关领导的信,内容是协商给予相应的待遇。
    9.1被给原告父母的信,内容是钢结构厂不承担责任,由用工单位一次性给付补助金1万元,如果不同意这个意见,就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10.大兴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11.原告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2被的工商登记信息。
    13.1被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09:39:38]
  • [审判员]:
    第一被告进行质证。
    [ 1被]:
    证据1、2认可。
    证据3不认可,这个不清楚。
    证据4、5、6认可。
    证据7、8这个不清楚。
    证据9认可,我们是给去过信。
    证据10、11、12、13、14认可。
    [09:55:21]
  • [审判员]:
    第二被告进行质证。
    [ 2被]:
    证据2内容我们不认可,我们确实有培训协议,但这个证明与事实不符,我们认可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对其他证据的真实性我们认可。
    [ 审判员]:
    还有其他的补充意见吗?
    [ 2被]:
    没有。
    [09:55:50]
  • [审判员]:
    第一被告进行举证。
    [ 1被]:
    1.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1被与2被签订的,证明双方是劳务分包关系。
    2.劳动合同2份,证明2006年10月10日、2007年3月15日1被与原告建立劳动关系。
    [10:05:04]
  • [审判员]:
    原告进行质证。
    [ 原告]:
    证据1不认可,因两个被告同属于新兴集团,而且这个合同不需要备案,完全可以后补。现在2被的代理人在仲裁的时候曾经是1被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一直以2被下属加工厂副厂长的名义处理这个事情。
    [10:06:19]
  • [审判员]:
    原告,对证据1合同中的附件什么意见?
    [ 原告]:
    真实性没有异议。该合同从内容上看也是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约定了提供作业人员,这些人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安排、调度,这些人员自觉遵守法宝方的规定,这些内容均说明该合同属于劳务派遣与用工的关系。证据2没有异议。
    [10:06:24]
  • [审判员]:
    第二被告进行质证。
    [ 2被]:
    证据1没有异议,认可。证据2认可。这两份证据已经说明我公司与1被是劳动分包关系,不是劳务派遣关系。如果是劳务派遣,那么签署的不应该是劳务分包合同,而应该是劳务派遣合同,2008年之后劳动合同法才有劳务派遣的规定,原告与1被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证明原告的用人单位是1被,与我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10:07:15]
  • [原告]:
    我补充一下,原告是经过2被培训录用的。
    [10:07:55]
  • [审判员]:
    1被,你公司和2被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蓝色港湾钢结构工程吗?
    [ 1被]:
    是。
    [ 审判员]:
    工程在什么位置?
    [ 1被]:
    蓝色港湾是一个工程,加工地点是在大兴。
    [ 2被]:
    这个工程分制作和安装两部分,我公司加工厂只负责加工和制作,现场安装是另外一个安装公司进行的,原告参与的这个工程制作是在加工厂,加工厂在大兴黄村。
    [10:08:38]
  • [审判员]:
    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都包括什么?
    [ 1被]:
    都包括了,所有的劳务,我公司派人只干劳务。
    [10:09:00]
  • [审判员]:
    2被,你公司和技工学校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与原告和1被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 2被]:
    加工厂与技校签署的委托培训协议书,我们认可这个协议书,但协议书第一条明确,为期3个月,签订的时间是2006年6月16日,也就是到9月16日培训结束,培训结束之后,我公司并没有留用原告,而原告是与1被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告也提供了证据,所以说原告在培训之后未被我公司留用,我公司与原告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10:09:38]
  • [审判员]:
    双方对事实还有补充吗?
    [ 原告]:
    没有。
    [ 1被]:
    没有。
    [ 2被]:
    没有。
    [10:10:23]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争议焦点:1.1被和2被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还是劳务分包关系;2.原告要求办理退休退职的手续是否应该得到支持。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0:23:50]
  • [原告]:
    我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该得到法庭的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偿。根据原告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我认为应适用上述法律规定,原告可以得到肇事司机和单位双份补偿。二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的合同是在劳动合同法之前签订的,并延续到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显然应使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该法第92条规定,两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原告的工资标准,上班时是1000元,病假工资按照规定不低于80%,如果计算请法院裁决。被告答辩中说原告是农民工,不享受退职退休待遇,我国劳动法实施之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没有了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不存在农民工的情况,即便原告是农民工,依据国务院2006年确定的原则,也要公平对待。原告在学校上学,经2被招工并进行培训,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培训不合格就退回学校,2被没有被退回学校,就说明是培训合格被录用的,为什么与1被签订合同我们不清楚,我们认为是两个被告为了规避法律才这么做的,这两个单位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10:24:08]
  • [审判员]:
    第一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 1被]:
    农民工本身就不享受退职退休。加工厂有规定,不允许出大门。原告与2被是不存在的,原告提出我公司是派遣公司是不对的,我们和2被只是劳务分包关系,2被提供材料,我们提供劳务。
    [10:24:31]
  • [审判员]:
    第二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 2被]:
    我公司没有与原告建立劳动关系,我公司与1被之间是劳务分包关系,不是劳务派遣关系,有劳务分包合同证明,至于原告所说加工厂与学校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书,期限是3个月,合同也约定了如不合格是学生返回学校不是送回学校。原告出事之后我公司加工厂做了大量工作维护原告利益,出事之后,工厂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把原告送到医院抢救、员工垫付医疗费、集体募捐给其治病。原告的亲属写了一个保证,他们已经承诺放弃保险,我们之所以没有提交,是出于人情。
    [10:24:49]
  • [审判员]:
    双方还有新的意见吗?
    [10:30:10]
  • [原告]:
    我们要求的是非工伤待遇,不是工伤待遇,没有相关规定不允许出大院,原告是为了吃饭出去的,那天是休息。
    [ 1被]:
    加工厂有食堂,吃住都在厂子内,事故那天不是休息日,当时是晚上6点多,原告出去的。
    [ 2被]:
    原告吃住在工厂,有宿舍有食堂,原告出去要请假,原告出去应该是请假的,原告没有证据其请假外出的,之所以没有纠缠,是因为原告已经是植物人了。原告是无假外出,事故在工厂之外。
    [10:30:32]
  • [原告]:
    被告的说法就是出事后其不承担责任,所以我们才申请仲裁的。
    [10:30:45]
  • [审判员]: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 原告]:
    同意。
    [ 1被]:
    同意。
    [ 2被]:
    不同意。
    [10:31:14]
  • [审判员]:
    原告,你们调解,有具体方案吗?
    [ 原告]:
    如果不给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对方可以说一个意见,至于谁承担责任,只要对方进行赔偿了,是否连带赔偿可以不主张。
    [10:31:55]
  • [审判员]:
    1被说一下你方的调解方案。
    [ 1被]:
    我们同意仲裁的裁决数额,多了就不同意了。
    [10:32:21]
  • [审判员]:
    原告,你方同意这个意见吗?
    [ 原告]:
    不同意。
    [10:32:55]
  • [审判员]:
    因2被不同意调解,原告与1被之间的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本院当庭不再做调解工作,给双方一周时间看是否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听清了吗?
    [10:33:23]
  • [均]:
    听清了。
    [10:34:36]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 1被]:
    坚持答辩意见。
    [ 2被]:
    坚持答辩意见。
    [10:35:02]
  • [审判员]:
    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对方没有异议的,本院予以确认,有异议的,在判决书中予以表述。休庭,双方当事人确认笔录无误后签字。
    [10:35:17]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姚学谦和赵岩两位同志的悉心指导,感谢大兴法院技术室刘建提供的技术支持,感谢民一庭速录员王小涛和研究室肖利民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0:35:5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