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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在西城法院为您现场直播“偷盗4岁女童欲出卖 涉嫌拐卖儿童”一案,感谢您的关注。[09:15:39]
- [主持人]: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李媛,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本案的案情: 西区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以被告人任某(男)犯拐卖儿童罪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任某于2010年3月12日21时许,在本市西城区儿童医院二楼输液大厅,趁闫某、康某不备,将其4岁女儿偷出医院,并准备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后被抓获。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任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贩卖幼儿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扰乱了社会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18:26] - [主持人]:本案由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郭亚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华志芳、人民陪审员刘艳云共同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刘靖[09:29:06]
- [主持人]:现在已经做好开庭准备,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09:29:44]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09:32:09]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09:32:44]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任某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的公诉人已到庭,被告人任某已提到候审,开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09:33:38]
- [审判长]:(敲击法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任某到庭。[09:34:07]
- [审判长]:首先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09:34:23]
-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 被告人]:任某。[09:35:26]
- [审判长]:曾用名?[ 被告人]:某某。[09:35:38]
- [审判长]:性别 ?[ 被告人]:男。[09:35:49]
- [审判长]:出生日期?[ 被告人]:1963年4月2日。[09:36:05]
-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汉族。[09:36:14]
- [审判长]:出生地?[ 被告人]:河北省邯郸市。[09:36:33]
-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小学。[09:36:41]
- [审判长]:工作单位?[ 被告人]:农民。[09:36:56]
- [审判长]:住址?[ 被告人]:户籍地河北省邯郸市。[09:37:17]
- [审判长]: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被告人]:无。[09:37:31]
- [审判长]:曾在何时何地受过审判和法律处分?[ 被告人]:无。[09:37:43]
- [审判长]:何时被羁押,因何问题?[ 被告人]:2010年3月14日被拘留,因涉嫌拐卖儿童罪。[09:38:05]
- [审判长]:何时被逮捕?[ 被告人]:2010年4月20日被逮捕。[09:38:18]
- [审判长]: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何时收到的?[ 被告人]:收到了,2010年7月23日。[09:38:33]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的条规定,本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任某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本案由西城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郭亚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华志芳、人民陪审员刘艳云共同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刘靖[09:39:01]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是否听清?[ 辩护人]:听清了。[09:39:38]
- [审判长]: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做最后陈述,是否听清?[ 被告人]:听清了。[09:40:17]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40:48]
- 公诉人:宣读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起诉书京西检刑诉(2010)0398号起诉书。被告人任某,男,1963年4月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为河北省邯郸市,暂住北京市门头沟区。经依法审查,现查明,被告人任某于2010年3月12日21时许,在本市西城区儿童医院二楼输液大厅,趁闫某、康某不备,将其女儿闫某某(4岁)偷出医院,并准备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后被抓获。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物证照片及相关书证在案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09:42:46]
- 审判长:被告人任某,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了吗? [09:43:05]
- 被告人:听清了。 [09:43:41]
- 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一致吗?
被告人:一致。[09:44:18] - 审判长: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异议。[09:44:34] - [审判长]:公诉人进行讯问。[09:45:17]
- [公诉人]:公诉人依法进行询问,你要如实回答。[ 被告人]:听清了。[09:45:36]
- [公诉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你拐卖儿童罪的时间地点你有异议么?[ 被告人]:没有。[09:46:12]
- [公诉人]:你与本案证人张某是什么关系?[09:46:30]
- [被告人]:张某给我办理过驾驶证。[09:46:46]
- [公诉人]:你与张某什么时候认识的?[09:47:33]
- [被告人]:我99年认识的张某。[09:47:51]
- [公诉人]:你为什么盗窃儿童?[09:48:14]
- [被告人]:张某说他想要个孩子。[09:48:31]
- [公诉人]:你怎么想到盗窃的?[09:48:52]
- [被告人]:因为张某一直催促我想要孩子,我说给他问问。[09:49:16]
- [公诉人]:你怎么想到去儿童医院呢?[09:49:32]
- [被告人]:我去过儿童医院两次,我想去给张某偷个孩子。[09:49:51]
- [公诉人]:说下你盗窃孩子的经过。[09:50:13]
- [被告人]:当晚我盗窃的晚上,我盗窃的孩子的父母都在睡觉,于是我抱起孩子就走了,在医院的时候孩子哭闹,后来我给孩子买了吃的孩子就不哭了。[09:50:42]
- [公诉人]:陈述下盗窃孩子后的经过。[09:51:03]
- [被告人]:我抱了孩子给了张某,张某就一直笑。[09:51:29]
- [公诉人]:张某和你说要领养孩子的时候说过要多大的孩子么?[09:51:56]
- [被告人]:没有。[09:52:08]
- [公诉人]:张某是否要求要见孩子的父母么?[09:52:31]
- [被告人]:说过。[09:52:43]
- [公诉人]:你说过要钱的事情么?[09:53:00]
- [被告人]:张某之前说给我钱。[09:53:13]
-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发问?[09:54:07]
- [辩护人]:如果张某不要孩子你怎么处理?[ 被告人]:我要还给医院,或者自己养。[09:54:29]
- [辩护人]:你有想过卖给别人么?[ 被告人]:没有。[09:54:56]
- [辩护人]:你伤害过孩子么?[ 被告人]:没有。[09:55:11]
- [审判长]:被告人任某,法庭现在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如实供述。你自己有孩子么?[ 被告人]:有2个孩子。[09:55:39]
- [审判长]:你孩子在哪里?[ 被告人]:在门头沟上学。[09:55:52]
- [审判长]:你孩子身体健康么?[ 被告人]:健康。[09:56:04]
- [审判长]:你去儿童医院干什么去了?[ 被告人]:我到那看看。[09:56:20]
- [审判长]:看什么?[ 被告人]:我没有去过那,去那转悠转悠。[09:56:37]
- [审判长]:你认识孩子的父母么?[ 被告人]:不认识。[09:56:50]
- [审判长]:如果孩子不要,你把孩子送给谁?[ 被告人]:给儿童医院的保安。[09:57:04]
-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补充发问?[ 公诉人]:没有。[09:57:35]
- [审判长]: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09:58:08]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任某的供述。[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09:59:0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09:59:24]
-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闫某的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1:4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2:33]
-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康某的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3:03]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3:17]
- [公诉人]:宣读证人张某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我没有要一万五。[ 辩护人]:没有。[10:03:4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4:01]
- [公诉人]:宣读证人刘某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4:2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4:40]
- [公诉人]:宣读证人许某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5:08]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5:30]
- [公诉人]:宣读证人贾某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5:54]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6:11]
- [公诉人]:宣读证人黄某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6:52]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7:03]
- [公诉人]:宣读证人任某某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7:2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7:39]
- [公诉人]:宣读证人孙某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8:02]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8:13]
- [公诉人]:宣读证人张某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8:37]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8:51]
- [公诉人]:宣读证人李某的证言。[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09:29]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09:44]
- [公诉人]:播放监控录像一份。[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10:0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10:20]
- [公诉人]:宣读旅馆登记单一份。[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10:44]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10:57]
- [公诉人]:宣读调取证据清单一份。[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11:2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11:38]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到案经过一份。[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12:05]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12:17]
- [公诉人]:宣读两份户籍证明材料。[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12:50]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10:13:03]
-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户籍证明材料。[ 审判长]: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材料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13:26]
-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举证完毕。[10:13:46]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10:14:22]
-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10:14:35]
- [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10:14:52]
- [被告人]:不申请。[ 辩护人]:不申请。[10:15:04]
- [审判长]:公诉人出具的以上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具有一定的证明力,本庭对上述证据予以认定。[10:15:18]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0:15:37]
- [公诉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任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贩卖幼儿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扰乱了社会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被告人任某的刑事责任。望法庭给予考虑。请合议庭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对其做出公正的判决。[10:23:03]
- [审判长]:被告人自行辩护。[10:23:16]
- [被告人]:我是农村人,没有文化,一时鬼迷心窍触犯了法律。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我媳妇身体不好,鉴于我是初犯,希望法官对我从轻处罚。[10:23:35]
-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词。[10:23:49]
- [辩护人]:一是被告人是初犯,而且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他没有积极追求出卖儿童的后果,是为了帮助朋友收养儿童。鉴于被告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对孩子身体造成伤害,也没有给孩子的父母的身体精神造成多大的伤害,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综上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10:24:52]
-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新的意见?[10:25:02]
- [公诉人]:对于被告人任某主观恶性不大的问题,我认为被告人偷窃孩子的时候有出卖的目的,而且事实证明被告人出卖儿童也提到了钱。被告人为了能出卖孩子,带着张某一直找孩子的父母这种行为就是为了帮助贩卖孩子。对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意见,我认为是因为警方的侦破工作比较得力,还有就是被告人将一个发烧的孩子予以出卖这种行为社会危害还是大的。[10:26:18]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新的辩护意见?[10:26:29]
- [被告人]:我请求法院对我从轻处罚,我没有文化,以后一定好好改造。[10:26:49]
-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新的意见?[10:27:00]
- [辩护人]: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是因为被告人不懂法,通过笔录被告人说了如果张某不要孩子他会把孩子送回儿童医院,自己抚养。从偷窃到被抓,被告人没有对孩子实施伤害。[10:27:30]
-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新意见?[10:27:49]
- [公诉人]:公诉人认为,主观恶性,只有被告人自己的供述,且不是当时的行为,没有证据证明。主观恶性应当考虑其当时的犯罪行为。[10:28:22]
-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新的意见?[ 被告人]:没有。[10:28:36]
- [审判长]:辩护人有无新的意见?[ 辩护人]:没有。[10:28:50]
- [审判长]:被告人作最后陈述。[10:29:02]
- [被告人]:希望法官对我从轻处罚。[10:29:14]
- [审判长]:现在休庭,合议后另期宣判,将被告人任某带出法庭(法警执行)[10:29:27]
- [主持人]:本案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西城区人民法院刘草生副院长、谢军庭长的指导以及参加直播人员的辛勤工作![10:30:29]
- [主持人]:本次直播指导:刘草生 谢军 宋洪印
技术支持:孙冰 刘白露 吴杨阳
照片提供:吴献雅[10:31:19] - [声明]:本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3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