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之一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

上诉人

被上诉人

庭审现场之二

网络直播人员
2010年9月28日15:00直播上海一中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保险合同纠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
    [14:58:30]
  • [主持人]:
    先简要介绍一下本次庭审案情:吴某驾驶车辆向右靠边停车,吴某之妻何某打开右前门准备下车,适逢受害人陆某骑电动自行车而至,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吴某与何某负同等责任,陆某无责任。该起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经法院调解,由吴某、何某共同赔偿陆某家属合计66万余元。吴某与何某履行赔偿义务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因保险公司仅赔付36万余元而产生本案纠纷,吴某遂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一审判决总体支持了吴某的诉请。保险公司不服,以何某系车上乘坐人而非驾驶人,对何某的事故责任不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等理由,提起上诉。
    [15:01:06]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15:02:35]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15:02:54]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先核对当事人。
    [15:03:13]
  • [上诉人]:
    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讼代理人 邱加化,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15:03:39]
  • [被上诉人]:
    吴贤碧,(以下略)
    委托代理人张志成,上海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15:03:56]
  • [审判长]: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今天公开审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不服(2010)松民二(商)初字第8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一案。本案由审判员张聪、贾沁鸥,代理审判员范德鸿组成合议庭,张聪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黄海波担任法庭记录。
    [15:04:25]
  • [审判长]:
    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 是否申请回避?
    [15:04:41]
  • [上诉人]:
    清楚。
    [15:04:56]
  • [上诉人]:
    不申请回避
    [15:05:11]
  • [被上诉人]:
    不申请回避
    [15:05:58]
  • [审判员]:
    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
    [15:06:14]
  • [上诉人]:
    改判支持上诉上诉请求,驳回被上诉人原审全部诉讼请求。
    [15:06:32]
  • [审判员]:
    要求上诉人归纳上诉事实理由
    [15:07:14]
  • [上诉人]:
    一、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上诉人承保的是机动车驾驶员在适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导致的赔偿责任,而不包含乘坐人的责任。本案何某系乘坐人,而非被保险人,其对外的责任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二、一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承担的应该是被上诉人及其妻子何某的连带责任,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机动车驾驶员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侵权关系中,被上诉人赔偿给受害人医疗费自费部分合情合理,但在保险合同关系中,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医疗保险范围内理赔。四、对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交强险的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中包含精神抚慰金这个项目,商业险中则对精神抚慰金不予赔偿。本案中死亡赔偿金就50多万,已经超过了11万的赔偿限额,也没有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先赔偿。如果强制险的11万均是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5万元将在商业险中得不到任何赔偿。上诉人按照精神抚慰金在整个损失中的比例乘以强制险的限额11万,并无不当。据此,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说法于法无据。综上所述,请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15:10:24]
  • [审判员]:
    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进行答辩。
    [15:11:19]
  • [被上诉人]:
    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原审法院认定本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上诉依据的事实及理由不成立。1、何品莲在本案中是也是车辆的所有人之一,且其是家庭成员。2、上诉人认为自费药不予赔偿,但一审至今,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医药费中的部分就是自费药。即使是自费部分,也是合理的范围之内。应当按照双方保险条款的相关约定赔偿。
    [15:14:03]
  • [被上诉人]:
    3、精神抚慰金是由请求权人进行选择,被保险人在保险诉讼中的地位就是请求权人。
    [15:14:39]
  • [审判员]:
    上诉人是否有新证据材料提供?
    [15:14:54]
  • [上诉人]:
    没有。
    [15:15:08]
  • [审判员]:
    被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供?
    [15:15:25]
  • [被上诉人]:
    没有。
    [15:15:39]
  • [审判员]:
    上诉人对于原审判决认定理赔款金额是否有异议?
    [15:16:17]
  • [上诉人]:
    没有异议。
    [15:16:31]
  • [被上诉人]:
    对金额部分没有异议。
    [15:20:04]
  • [审判员]:
    被上诉人,14967.80元由哪些部分构成?
    [15:20:55]
  • [审判员]:
    自费部分是否属于合理的理赔范围?
    [15:21:09]
  • [被上诉人]:
    庭后核实。
    [15:21:36]
  • [审判员]:
    按50%计算商业险进行理赔依据合同哪一条?
    [15:22:00]
  • [上诉人]:
    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15:22:23]
  • [上诉人]:
    保险公司只承担吴贤碧的赔偿部分,不存在再追偿的问题。
    [15:23:37]
  • [审判员]:
    上诉人认为对于何品莲对外的赔偿,因没有合同保障,故上诉人不同意承担,是否是这样?
    [15:24:05]
  • [上诉人]:
    是的,不存在追偿的问题,因为本案中的赔偿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赔偿
    [15:24:22]
  • [审判员]:
    上诉人对于原审法院已经查明的事实是否有异议?
    [15:24:40]
  • [上诉人]:
    对事实查明部分没有异议,也没有补充。
    [15:25:01]
  • [被上诉人]:
    对于原审查明事实没有异议,也没有补充。
    [15:25:18]
  • [审判长]:
    被上诉人,上诉人在原审中提供的病人住病明细是否属于自费部分?
    [15:25:43]
  • [被上诉人]:
    按照我方支付的费用显示来看,无法分清自费部分。
    [15:26:09]
  • [审判长]:
    上诉人对此是什么意见?
    [15:26:30]
  • [上诉人]:
    坚持关于自费部分的意见。
    [15:26:44]
  • [审判长]:
    上诉人认为对于车辆同坐人的责任不予赔偿?
    [15:27:09]
  • [上诉人]:
    是的。
    [15:27:20]
  • [审判长]:
    被上诉人是否有异议?
    [15:27:44]
  • [被上诉人]:
    被保险人的范围很广,其中包括了车辆所有人的家庭成员。
    [15:28:13]
  • [被上诉人]:
    何品莲在本案中也属于广义的被保险人范筹,车辆是家庭共同财产,其是家庭成员,也是车辆的所有人。其作为家庭成员,负有保费支付义务。
    [15:28:47]
  • [审判长]:
    被上诉人认为何品莲属于被保险人的范围,上诉人是否同意?
    [15:29:36]
  • [上诉人]:
    不同意被上诉人的意见,被保险人不可以随意解释。本案中的被保险人就是吴贤碧本人,否则的话何品莲也可以作为原告起诉保险公司,本案争议的并非车辆之车损险,因此被上诉人自行任意扩大了被保险人的范围。
    [15:30:39]
  • [审判员]:
    上诉人,是否存在针对车上人员即同坐人的保险险种?
    [15:31:47]
  • [上诉人]:
    这是第三者的附加险,是指驾驶人员的过错造成车上人员的损失。
    [15:32:14]
  • [审判员]:
    由车上人员造成的损失,目前在保险行业中是如何进行保险的?
    [15:32:40]
  • [上诉人]:
    在保险行业中有个人责任险。
    [15:33:05]
  • [审判员]:
    也就是说,在机动车保险业务中,没有针对车上人员造成的损失进行保障的险种?
    [15:35:05]
  • [上诉人]:
    是的。
    [15:35:22]
  • [审判长]:
    按照上诉人的意见,如果乘坐人不是驾驶员的家庭成员,由投保人向外全部承担了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话,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15:36:25]
  • [上诉人]:
    还应当是50%
    [15:37:10]
  • [审判长]:
    那么以前是否存在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后再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情形?
    [15:38:40]
  • [上诉人]:
    目前还没有发生过。
    [15:39:03]
  • [上诉人]:
    本案中也不存在代位求偿权的问题。
    [15:39:27]
  • [审判长]:
    上诉人能否向法庭陈述,除了损害赔偿之外,上诉人是否应当先承担连带责任的赔偿,再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15:40:33]
  • [上诉人]:
    理论上确实存在代位求偿权,但实际上很少发生。
    [15:41:14]
  • [上诉人]:
    实际上本案中被上诉人及何品莲也已经共同赔付了,不存在被上诉人替何品莲额外赔付的情形。
    [15:42:16]
  • [审判长]:
    如果投保人全额赔偿费用的话,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15:42:53]
  • [上诉人]:
    认可这一观点。
    [15:43:53]
  • [被上诉人]:
    何品莲支付的部分也应当视为吴贤碧支付的。
    [15:44:15]
  • [审判长]:
    双方对本案事实是否有补充?
    [15:44:39]
  • [上诉人]:
    没有。
    [15:44:51]
  • [被上诉人]:
    没有。
    [15:45:06]
  • [审判长]:
    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15:45:29]
  • [上诉人]:
    被上诉人扩大了被保险人的范围。本案的被保险人仅仅是吴贤碧,而不包括其家庭成员何品莲。
    [15:46:33]
  • [上诉人]:
    保险公司承保的是驾驶人员对外造成的责任,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所负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15:47:01]
  • [上诉人]:
    本案的情况是驾驶员是被保险人,乘坐人是案外人何品莲,两人共同承担对外的赔偿款。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对于超过被保险人责任范围的款项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15:48:18]
  • [上诉人]:
    假设被上诉人与何品莲只是朋友关系,那么保险公司也只是对驾驶员应当承担的部分即三十多万元进行赔偿,而不对两人的共同责任承担理赔。
    [15:49:38]
  • [上诉人]:
    本案的情况是以家庭财产共同赔偿60余万元,不能将夫妻共同赔偿的款项当作被保险人一人支付的赔偿款。
    [15:51:13]
  • [上诉人]:
    保险公司已经不需要再进行追偿了,只需要对相应的责任进行理赔。
    [15:53:29]
  • [上诉人]:
    一审法院先认为保险公司应当追偿,再认为保险公司无权追权,显然判决错误。
    [15:53:46]
  • [上诉人]:
    关于医药费的承担问题,无论是强制险还是商业险的条款,保险公司是按照国家基本医疗费进行理赔,对于超出的费用是不予理赔的。
    [15:54:02]
  • [上诉人]:
    对于自费部分,是不属于基本医保范围之内。
    [15:54:16]
  • [上诉人]:
    对于精神抚慰金的问题,本案在松江法院审理侵权案件时,是调解的,对于受害人的家属没有约定进行强制赔付。
    [15:54:33]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发表意见。
    [15:54:48]
  • [被上诉人]:
    不论是吴贤碧还是何品莲,两人是夫妻关系,从财产角度来讲,两人的财产具有同一性,付出的赔偿款不论以谁的名义来赔付,都是两人共同的损失。
    [15:55:10]
  • [被上诉人]:
    何品莲是否属于本案的被保险人的问题,被保险人并不仅仅限于投保人一人,车辆的所有人、使用人、投保人、受益人等均属于被保险人范围。
    [15:55:53]
  • [被上诉人]:
    何品莲所承担的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15:56:05]
  • [被上诉人]:
    在本案中,如果打开车门的是其他人,在吴贤碧承担责任后,可以再向案外人进行追偿。
    [15:56:52]
  • [被上诉人]:
    关于自费药的问题,上诉人认为有14680元的自费用药,但我们认为从住院清单中是无法区分自费部分。
    [15:57:10]
  • [被上诉人]:
    关于自费药的问题,上诉人认为有14680元的自费用药,但我们认为从住院清单中是无法区分自费部分。
    [15:57:30]
  • [被上诉人]:
    被上诉人在向上诉人理赔的过程中,上诉人认为有14680是属于自费部分,这一点是上诉人的主张,而上诉人对此也没有完成其举证责任。
    [15:57:52]
  • [被上诉人]:
    因此上诉人认为应当扣除此14680元,没有任何依据。
    [15:58:08]
  • [被上诉人]:
    关于精神抚慰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给安徽省高院的批复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在保险纠纷中适用还是在侵权纠纷中适用。而且应由请求权人来选择,本案中,请求权人就是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要求在交强险中优先赔付精神抚慰金。
    [15:59:57]
  • [被上诉人]:
    因此被上诉人完全有权利请求精神抚慰金的问题。
    [16:00:14]
  • [被上诉人]:
    保险人一方利用格式条款来排除限制,在订立合同时也没有明确告知被上诉人。
    [16:00:51]
  • [审判长]:
    上诉人是否有新的意见。
    [16:01:11]
  • [上诉人]:
    在保单上已经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释。
    [16:01:38]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发表意见。
    [16:02:00]
  • [被上诉人]: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保险人已经履行了明确告知的义务。
    [16:02:27]
  • [审判长]:
    上诉人最后陈述
    [16:02:43]
  • [上诉人]:
    依法改判
    [16:02:57]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16:03:30]
  • [被上诉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6:03:39]
  • [审判长]: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6:03:55]
  • [上诉人]:
    愿意。
    [16:04:05]
  • [被上诉人]:
    不愿意。
    [16:04:19]
  • [审判长]:
    鉴于双方当事人未达成调解意向,本庭不再组织调解,现在退庭,庭后双方当事人阅看笔录后签字。
    [16:05:00]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6:05:2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6: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