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会现场

主持人郭京霞

翟晶敏副院长介绍立案规范化建设

何通胜庭长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

网络直播小组

法治中国传媒视频直播

新闻通报会现场
9月16日11:15,直播北京市法院“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孙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即将在东城法院举办“北京市法院‘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新闻通报会”。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新闻通报会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1:08:32]
  • [主持人]:
    这次通报会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强北京市法院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立案窗口工作水平。
    [11:09:26]
  • [主持人]:
    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晶敏,立案庭庭长何通胜,新闻宣传办公室副主任郭京霞将出席此次通报会。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众多新闻媒体朋友应邀到场。
    [11:10:40]
  • [主持人]:
    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和记者朋友已进入会场,新闻通报会马上开始。
    [11:12:50]
  • [主持人郭京霞]:
    各位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能够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通报会上和大家见面。我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副主任郭京霞。今天的新闻通报会由我主持。
    [11:45:37]
  • [郭京霞]:
    首先衷心欢迎并感谢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在百忙之中参加此次新闻通报会。而且,大家看到在今天的通报会现场,还有网络媒体的参与,如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法治中国传媒,将分别对此次新闻通报会进行视频和图文的网络直播。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北京法院工作的支持、理解、关心和帮助。
    [11:46:47]
  • [郭京霞]:
    现在,我介绍一下参加今天新闻通报会的领导:这位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晶敏,这位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何通胜。
    [11:47:25]
  • [郭京霞]:
    立案接待窗口是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表达诉求的第一场所,是人民法院服务百姓、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是人民法院处理矛盾纠纷的第一道程序。今天的新闻通报会之所以选择在东城法院举行,是因为在新闻通报会之前,我们刚刚在此地召开了全市法院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东城法院作为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的试点单位进行了经验介绍,他们从接待纪律、接待流程、接待行为、接待用语四个方面,对立案窗口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做了积极的探索,很有意义,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全市法院开展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在刚才的现场会上,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法院立案窗口接待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今天新闻通报会的主要内容就是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通报北京法院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情况。
    现在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晶敏向各位记者朋友们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11:48:29]
  • [翟晶敏]: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不辞辛苦光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我对各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多年来为北京市法院各项工作所做出的积极贡献和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11:49:42]
  • [翟晶敏]:
    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北京市法院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立案窗口直接面对群众与社会,“窗口”服务水平与法官行为直接代表着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也是人民法院坚持人民性的直接体现。多年来,北京市法院围绕立案审查、矛盾化解、便民服务三项工作重点,大力加强立案窗口硬件建设、作风建设,不断丰富司法为民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窗口工作的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的同案不同立问题,我们加强立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各类案件起诉材料规定、《民事案件立案指引》等文件和公开出版物,探索统一立案审查尺度的途径;针对群众反映的便民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我们要求各院加强立案大厅的硬件设施建设,配备桌椅、笔、纸、饮水机、水杯等物品,设置了无障碍通道,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宣传材料,配备电子查询设备,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针对群众反映的接待态度生硬问题,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法院立案窗口工作规范》和《北京市法院诉讼服务接待工作规范》,对立案窗口工作和诉讼服务接待工作要求和接待纪律提出了要求。但是,对照最高法院对立案信访窗口工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与首都法院争创一流的要求相比,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开展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11:50:39]
  • [翟晶敏]:
    北京法院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思路是,以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导,以“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为目标,以全面推行 “九个统一”为重点规范接待行为,努力把首都法院立案窗口打造成为公正司法之窗、为民服务之窗和矛盾化解之窗。
    [11:51:19]
  • [翟晶敏]:
    目前的工作重点是,推行“九个统一”,对全市法院立案窗口接待行为进行规范,着力解决诉讼群众反映的立案窗口工作流程、接待行为不统一的问题。
    [11:51:49]
  • [翟晶敏]:
    一是统一接待流程。 在全市法院立案窗口张贴北京市法院立案流程图,明确立案前的咨询指导和诉前调解引导,立案审查和审查结果告知三个阶段,统一各阶段基本工作任务,实现全市法院接待流程统一。
    [11:52:11]
  • [翟晶敏]:
    二是统一大厅基本便民设施,做到基本设施齐全、功能正常。要求大厅环境整洁有序;桌椅、笔、纸、饮水机、水杯等物品摆放齐全;电子查询设备、安检设施正常运转;大厅外无障碍通道正常使用,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
    [11:52:32]
  • [翟晶敏]:
    三是统一实行导诉咨询服务。在全市法院立案大厅统一设置叫号机和设置值班法官咨询台,由值班法官负责解答诉讼咨询、进行立案释明、免费发放诉讼指导宣传材料等工作,指引当事人及时有效进行诉讼活动。
    [11:52:52]
  • [翟晶敏]:
    四是统一设置诉前调解引导程序。立案法官或值班法官应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选择非诉讼调解组织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诉前和解和立案后调解的案件分流作用,努力在立案前和立案过程中做到案结事了。在全市法院立案大厅统一设置人民调解室或人民调解窗口,实现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的对接,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便利,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11:53:14]
  • [翟晶敏]:
    五是统一实行文明接待制度。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上岗、使用文明用语接待,以文明规范的接待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营造和谐氛围。
    [11:53:32]
  • [翟晶敏]:
    六是统一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诉讼材料欠缺、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需要补充、修改的,立案法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全部事宜,并向当事人发放《补充、补正诉讼材料告知书》,努力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11:53:54]
  • [翟晶敏]:
    七是统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当事人的首位立案法官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工作,不得因案件复杂等原因直接或变相将当事人推诿至其他立案窗口。
    [11:54:10]
  • [翟晶敏]:
    八是统一案件受理工作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窗口应出具材料收据,发放案件受理通知书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同时要求原告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正在进行立案诉讼服务与程序审查机制改革试点的法院,也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案件受理。
    [11:54:27]
  • [翟晶敏]:
    九是统一立案诉讼文书。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规范性,高级法院对“九个统一”中涉及的补充、补正诉讼材料告知书、材料收据、案件受理通知书暨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样式进行了统一,并重新修订诉讼须知、诉讼文书样式等诉讼指导宣传材料,供全市法院立案窗口使用。
    [11:54:46]
  • [翟晶敏]:
    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法院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法院立案窗口接待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面推行“九个统一”进行了明确规定。我们要求,全市法院在该文件下发后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九个统一”的落实工作。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北京高院将在互联网上设立专门监督邮箱“bjlanchk@chinacourt.org”, 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11:55:17]
  • [翟晶敏]:
    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是首都法院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措施、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立案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今天,我们将“九个统一”向社会公开承诺,就是真诚希望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记者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立案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谢谢大家!
    [11:56:19]
  • [翟晶敏]:
    感谢大家在百忙中参加此次新闻通报会,下面大家有什么疑问可以向我提出,我将有针对性地作出回答。
    [11:58:39]
  • [郭京霞]:
    刚才翟院长通报了北京法院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九个统一”以及公布互联网监督信箱的有关情况。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大家对此项工作有什么问题,请示意我。
    [11:59:05]
  • [记者]:
    翟院长您好,我是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首都法官热线栏目记者李雷。您在刚才的讲话中提到“在全市法院立案大厅统一设置人民调解室或人民调解窗口,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请翟院长再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12:01:49]
  • [翟晶敏]:
    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可以使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之前,为当事人减少诉累。北京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案件8403件。在诉前调解的多种形式中,人民调解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比司法调解更有软化剂和润滑剂的功效,更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为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提供便利,我们和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在全市法院的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室或人民调解窗口,设置统一标识,由司法局选派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或对诉讼群众进行法律咨询。有了人民调解室或人民调解窗口,当事人可以在立案大厅内就近选择由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更拉近了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又好又快地替群众解决纷争,尽可能多地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12:02:24]
  • [记者]:
    翟院长您好,我是法治中国传媒记者魏玲。北京高院下发的《北京市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接待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民推行“九个统一”进行了明确规定,请问这样规定对于到法院打官司的老百姓来说,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12:04:02]
  • [翟晶敏]:
    调研初期,我们在全市法院立案窗口面向当事人发放了三百份调查问卷,针对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便民服务、诉前调解和规范接待行为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行“九个统一”。
    [12:07:08]
  • [翟晶敏]:
    在加强便民服务工作方面,通过统一大厅内基本便民设施,做到设施齐全,功能正常,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有序、文明的诉讼环境,将立案窗口建设为为民司法之窗,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在调研中,86.1%的当事人认为设置值班法官对其非常有帮助,可以及时解决自己的问题。于是我们这次要求在全市法院统一设置值班法官,加大立案咨询服务力度,为一些诉讼知识欠缺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服务。
    [12:07:26]
  • [翟晶敏]:
    在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方面。刚才已经向大家进行了介绍,主要是统一设置人民调解室或人民调解窗口,在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上实现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同时明确立案法官应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选择非诉讼调解组织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既可以做到在矛盾没有完全激化前化解纠纷,又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12:07:43]
  • [翟晶敏]:
    在加强接待行为规范建设方面。我们通过统一接待流程、统一实行文明接待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和案件受理工作制度及统一立案诉讼文书,力求快捷、规范的接待当事人,避免推诿、拖延及接待冷漠等问题。
    比如我们实行的一次性告知制度,就是对诉讼材料欠缺、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需要补充、修改的情形,要求立案法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全部事宜,并向当事人发放补充、补正诉讼材料告知书,努力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12:08:14]
  • [记者]:
    翟院长您好,我是中国法院网的记者。北京法院推行统一接待流程,既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请介绍一下全市法院接待流程统一的具体情况吗?
    [12:10:11]
  • [翟晶敏]:
    请高院立案庭庭长来回答这个问题。
    [ 何通胜]:
    统一接待流程是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此次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统一立案窗口接待流程的关键是明确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明确立案前的指导引导工作,由值班法官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方面的咨询和引导服务,主要是对未准备起诉材料的当事人告知其如何准备材料,对已经准备起诉材料的引导其取号等候,同时询问当事人是否接受诉前调解;第二个阶段是明确立案审查阶段的工作环节,主要是对符合受理条件但起诉材料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第三个阶段是明确立案审查结果告知的要求。对于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决定立案的案件要同时出具材料收据、诉讼费交纳通知书、案件受理通知书三份通知书,同时要求原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虽然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就意味着法院对起诉已经立案受理,但当事人应按照规定预交诉讼费用,并应在7日内到法院履行换票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在7日内交费的,法院将依法按照撤诉处理。因此,原告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还应及时缴纳诉讼费用,这样才能使起诉成为案件并得到尽快处理。
    [12:11:27]
  • [记者]:
    翟院长您好,我是北京党建记者刘媛媛。请问一下,北京法院对哪些立案诉讼文书做出了统一的规定?这样的举措,对当事人有怎样的便利?
    [ 翟晶敏]:
    这个问题还是请立案庭庭长来回答。
    [ 何通胜]:
    规范在于细节。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规范性,配合流程统一,我们对基本的立案诉讼文书的格式进行了规范,这次主要是对立案审查过程中涉及的补充、补正诉讼材料告知书,以及作出受理案件决定需要出具的材料收据、案件受理通知书暨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样式进行统一。对这些常用的诉讼文书样式进行统一,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等候的时间,也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将一些要求都明明白白印在纸面上,对当事人有一个书面提醒的作用,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又规范了法官的行为。比如说,我们在案件受理权利义务告知书中明确告知委托手续和案件受理费预交手续的办理要求。我们要求原告填写送达地址确书,也是为了避免原告地址发生变化后,法院通知不到,影响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进程。 同时,本着切实司法便民、利民的原则,我们这次重新修订了民事、行政诉讼指南,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起诉书样式及北京市法院地址、电话,供全市法院立案窗口使用。
    [12:14:56]
  • [郭京霞]:
    因为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问题,何庭长将在通报会结束后接受记者的采访。我们真诚希望各位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关心和监督北京法院的工作,同时也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向社会推介北京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先进典型。
    [ 郭京霞]:
    再次感谢。散会。
    [12:15:43]
  • [主持人]:
    各位网友,现在会议宣布结束。本次网络直播要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感谢研究室的技术指导以及现场参与直播的李智涛、高高诺等同志的辛勤工作!
    [12: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