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被告人陈某

庭审现场

公诉人

法警出示证据

审判长双玉娥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9月21日09:00,直播昌平法院审理“怀疑妻子有外遇 持刀相向致重伤”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杨帆。
    [09:23:18]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陈某(男,46岁)于2010年4月10日14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枫林餐厅西侧38号鸡场平房内,因无端怀疑妻子邢某(女,46岁)有外遇,而与其发生口角,后持菜刀对邢的头部、颈部等处乱砍,致邢鼻软骨断裂、头部多处开放伤口、颈部开放伤口、多发颅骨骨折等二十余处严重损伤。经法医鉴定,邢某本次损伤已构成重伤。被告人陈某于当日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对他人头部、颈部等处乱砍,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09:24:34]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双玉娥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邢全江 、杨明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聃担任法庭记录。
    [09:25:16]
  • [主持人]:
    好,让我们走进本次直播。
    [09:25:41]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一、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二、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 不得发言、提问。四、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五、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长、审判人员等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27:09]
  • [审判长]:
    现在开庭,提被告人陈某到庭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09:30:29]
  • [审判长]:
    受审被告人姓名,陈某,男,1964年出生,北京市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北京市昌平区。
    [09:32:11]
  • [审判长]:
    何时何地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 ?
    [ 被告人]:
    1999年6月21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01年11月7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2年9月20日因手术被暂予监外执行。
    [09:32:59]
  • [审判长]:
    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 被告人]:
    无。
    [ 审判长]:
    羁押时间?
    [ 被告人]:
    2010年4月11日。
    [ 审判长]:
    逮捕时间?
    [ 被告人]:
    2010年4月24日。
    [ 审判长]:
    何种原因?
    [ 被告人]:
    涉嫌故意杀人 。
    [ 审判长]:
    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 被告人]:
    2010年9月3日。
    [09:34:53]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一案。本合议庭由审判员双玉娥担任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杨明、邢全江依法组成,书记员张聃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韩宝强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马玉兰律师事务所律钟镜华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 审判长]:
    1、根据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
    不申请。
    [ 审判长]:
    2、根据刑诉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了。
    [ 审判长]:
    3.根据刑诉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是否听清?
    [ 被告人]:
    听清了。
    [09:37:38]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 公诉人]:
    经依法审查,被告人陈某(男,46岁)于2010年4月10日14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枫林餐厅西侧38号鸡场平房内,因无端怀疑妻子邢某(女,46岁)有外遇,而与其发生口角,后持菜刀对邢的头部、颈部等处乱砍,致邢鼻软骨断裂、头部多处开放伤口、颈部开放伤口、多发颅骨骨折等二十余处严重损伤。经法医鉴定,邢某本次损伤已构成重伤。被告人陈某于当日投案。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对他人头部、颈部等处乱砍,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09:39:44]
  • [审判长]: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 审判长]:
    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 被告人]:
    一致。
    [09:40:38]
  • [审判长]:
    被告人陈某,你是否完全知悉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
    [ 被告人]:
    知道。
    [ 审判长]:
    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有异议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你是否自愿认罪?
    [ 被告人]:
    认罪。
    [09:42:20]
  • [审判长]:
    你是否知悉庭审前书面告知的认罪和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 被告人]:
    知道。
    [ 审判长]:
    你是否同意适用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 被告人]:
    同意。
    [ 审判长]:
    公诉人是否同意适用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 公诉人]:
    同意。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同意适用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 辩护人]:
    同意。
    [ 审判长]:
    鉴于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根据本院的书面建议,控辩双方同意,本院决定适用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09:43:55]
  • [审判长]:
    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 被告人]:
    2010年4月10日,我去弄狗食,回来后别人跟我说我妻子在别人的车上坐着,我就问她,你在谁的车上坐着,她说我没有,我就拿菜刀把她砍了。
    [09:44:38]
  • [审判长]: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陈某进行讯问 。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陈某进行发问
    [ 辩护人]:
    你拿刀砍你妻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要砍死她。
    [ 被告人]:
    没有,我只想吓唬吓唬她,我当时失控了。
    [09:45:35]
  • [审判长]:
    现在回答法庭提问。
    [ 审判长]:
    你和妻子什么时候结婚的?
    [ 被告人]:
    具体时间忘记了,有二十多年了。
    [ 审判长]:
    有几个孩子?
    [ 被告人]:
    有两个儿子。
    [ 审判长]:
    平时你们夫妻关系如何?
    [ 被告人]:
    挺好的。
    [09:46:43]
  • [审判长]:
    你当天为什么拿菜刀砍了你妻子二十多刀?
    [ 被告人]:
    我当时只想吓唬她,失控了。
    [ 审判长]:
    你往你妻子的头部、颈部砍了二十多处伤,仅仅是想吓唬她吗?
    [ 被告人]:
    当时我什么都没想,就是想吓唬她,一时失控。
    [ 审判长]:
    你怀疑你妻子有外遇,有相关证据吗?
    [ 被告人]:
    没有,是我猜的。
    [ 审判长]:
    案发后你怎么做的?
    [ 被告人]:
    报案了,救我妻子。
    [09:47:55]
  • [审判长]:
    你怎么救的?
    [ 被告人]:
    我跟派出所说了,说完了,我妻子在马路上坐着,派出所来了后我就上车了。
    [ 审判长]:
    你有救治行为吗?
    [ 被告人]:
    我说我跟着去医院,派出所不让。
    [ 审判长]:
    有没有检举揭发行为?
    [ 被告人]:
    没有。
    [09:48:50]
  • [审判长]:
    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被告人质证 。
    [ 公诉人]:
    1、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预审一P15-23、29-33 。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2、被害人邢某的陈述,预审二P52-56 。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3、证人陈龙的证言,预审二P59-63。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50:34]
  • [公诉人]:
    4、证人吴瑞琴的证言,预审二P67-69、70-73 。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5、证人葛秋明的证言,预审二P74-76 。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6、证人林斌的证言,预审二P77-79。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51:53]
  • [公诉人]:
    7、人体损伤鉴定书,预审四P5-25 。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8、勘验检查笔录,预审二P14-20。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9、接报案经过及到案经过,预审二P7,9-10 。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10、工作说明,预审二P84-87、90。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53:42]
  • [公诉人]:
    11、诊断证明书,预审二P91,四P27 。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12、常住人口登记表,预审一P43 。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13、刑事判决书,预审一P44-50 。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公诉人]:
    14、照片,预审二P21-51。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55:06]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 被告人]:
    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 辩护人]:
    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
    [09:55:53]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 公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院提出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法庭审理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通过讯问被告人,宣读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充分证实本院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受到刑罚惩罚。被告人采取了极其凶残的手段,两次持刀对被害人的要害部位进行多达三十次的攻击,其放任有可能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的危害结果,具有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情节极其恶劣的,后果也是极其严重的,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被告人在事实犯罪后能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且被告人具有两次故意伤害犯罪的前科,应从重处罚。希望被告人深思此事,在认罪悔罪的同时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对你的妻子及子女尽可能多的予以弥补。恳请合议庭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充分考虑公诉人的意见,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判决。
    [ 审判长]:
    被告人自行辩护 。
    [ 被告人]:
    没有。
    [09:57:31]
  • [审判长]: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 辩护人]:
    对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及定性不持异议;1、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2、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3、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4、被告人患有严重的脑血栓,易出现焦虑等状况,本案的发生与被告人的疾病有一定的关系。以上意见恳请法庭予以采纳。(详见辩护词)
    [09:58:24]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
    [ 被告人]:
    我对不起我妻子,希望她能原谅我,回去我做牛做马好好伺候她,希望审判长对我从轻处理。
    [ 审判长]:
    休庭,合议庭评议,何时宣判另行公告,把被告人带出法庭。
    [09:59:29]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研究室张俊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0:02:41]
  • [声明]:
    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