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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8:48:42]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网络直播主持人大兴法院研究室陈茜,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管小琼诉井桂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08:49:41]
- [主持人]: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2009年,原告管小琼经人介绍,与欲出售房屋的被告井桂香认识,双方就位于大兴区顺驰领海一套房屋的买卖事项予以洽谈,经双方协商,原告管小琼以2050000元的价格购买上述房屋,且双方于2009年12月6日达成买卖关系,在协议签订当日原告管小琼向被告井桂香交纳100000元的定金。后原告管小琼再向被告井桂香支付剩余房款时,发现被告井桂香已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为维护合法权益,现原告管小琼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定金100000元;给付违约金100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08:50:50]
- [主持人]:本案由大兴法院黄村法庭王国生法官独任审判,担任此次法庭记录的是黄村法庭侯年春。[08:52:29]
- [主持人]: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关注本次庭审直播。[08:53:55]
- [主持人]:现在法庭已经做好准备,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08:54:11]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五、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外国人或者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本规则。[08:56:01]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08:56:32]
-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08:56:54]
- [审判员]: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击法槌)[08:57:24]
- [审判员]:下面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08:57:42]
- [原告]:管小琼,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大兴区。[08:59:58]
- [委托代理人]:苗红玲,19**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丰台区。[09:00:45]
- [被告]:井桂香,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辉煌健翔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市宣武区。[09:01:23]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是否有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09:01:53]
- [审判员]:经审查,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09:02:15]
- [审判员]:现在开庭。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对原告管小琼诉被告井桂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大兴法院审判员王国生独任审判,由书记员侯年春担任法庭记录。[09:02:49]
- [审判员]:下面交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答辩的权利,原告有变更诉讼请求、撤回起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当事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以下诉讼义务,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必须遵守法庭纪律;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人员允许;必须如实陈述事实;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的责任。各方当事人对以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09:03:19]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 被告]:听清了,不申请。[09:03:40]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原、被告双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亦应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09:04:40]
- [审判员]: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具体的诉讼请求。[09:05:31]
- [原告]:宣读起诉书(略)。诉讼请求,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返还给原告购房定金10万元;2、被告给付原告因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10万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09:05:58]
-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有变化吗?[09:07:30]
- [原告]:没有。[09:07:43]
- [审判员]:被告针对原告陈述的事实及理由进行答辩。[09:09:27]
- [被告]:我确实与原告商定购买北京市大兴区顺驰领海6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当时是原告有意向要购买我的房屋,但是一直没有交纳我定金,后在别人准备向购买我房屋的同时,原告向我提出要求购买此房屋,当时由于我急于用钱,我就决定将房屋出卖给她。后原告带了一个男孩,支付了我10万元的定金,原告口头答应我第二天支付我另外的购房款180万元,包括定金。之后在定金的收条上补充了2009年12月7日交纳剩余的房款。次日,原告向我表示她认为我出卖房屋的价格偏高,要求我降低房屋的价格。后我认为原告的要求并不合理,便不想将房屋出卖与她。原告的陈述并不符合事实,原告在本案中已经违约,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我不认可。[09:12:23]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陈述的房屋买卖的过程有异议吗?[09:13:09]
- [原告]:有,事实并不是被告陈述的,并不存在不购买房屋就不退还10万元定金的事实。[09:13:44]
- [审判员]:请说明争议房屋的坐落位置?[09:14:22]
- [原告]:北京市大兴区顺驰领海6号楼1单元401室。[09:14:37]
- [被告]:没有异议。[09:15:43]
- [审判员]:房屋在买卖过程中的所有权人是谁?[09:18:56]
- [被告]:所有权是我本人。[09:19:08]
- [审判员]:双方签订了书面的买卖合同吗?[09:21:01]
- [原、被告]:没有。只有定金的收条。[09:21:18]
- [审判员]:原告陈述的2009年12月7日补齐房款是吗?[09:21:39]
- [原告]:是的,已经补齐了,11月份商谈的时候,原告对于被告给的房屋的价格的支付方式进行了反复的协商,当天写收条的时候原告有一部分的钱,之后找其他的朋友凑齐了另外房款,后找被告支付房款,但是被告以其他的理由推托不收取房款。[09:21:59]
- [被告]:原告陈述的并不是事实,我没有看到原告带来的房款。第二天只是来与我商谈降低价格的,并没有体支付房款的事。[09:22:15]
- [审判员]:原告说凑齐了房款有证据吗?[09:22:36]
- [原告]:没有。[09:22:46]
- [审判员]:争议房屋现在什么状态?[09:22:59]
- [被告]:2009年12月底我将房屋出卖与他人,2010年4月份过户的。具体的名字我记不清楚了,应该是姓郝,房屋的交易金额是207万元,不包括屋内的物品。[09:23:35]
- [审判员]:原告清楚这个情况吗?[09:23:57]
- [原告]:出卖给谁和交易的金额我们都不清楚。[09:24:07]
- [审判员]:原告方有什么证据提交?[09:24:21]
- [原告]:收条,今收到管小琼北京市大兴区顺驰领海6号楼1单元401室却购买房屋定金205万元整,包括大床一个,灯具,电视一个,空调,窗帘,热水器,抽油烟机,厨房原所有的设施,定金10万元整,双方如有违约,双倍赔偿,付款方式最吃明天补齐,首付款暨180万元正,包含定金,2009年12月6日,余款过户付清,如有分歧,经大兴法院解决,付款人是原告。证明本案标的物的坐落位置,证明房屋的交易金额是205万元,即205万元所包括的房屋内的设施,双方约定先支付10万元定金,同时约定如果有违约双倍赔偿,付款方式证明余款次日付清,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09:25:16]
- [被告]:收条的真实性没有异议。[09:25:55]
- [审判员]:原告继续提交证据。[09:26:16]
- [原告]:支付10万元定金的凭据,被告已经认可了收到10万元的定金。[09:26:31]
- [被告]:我是收到了10万元定金。[09:26:45]
- [审判员]:被告有什么证据提交?[09:27:09]
- [被告]:收条,证明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房屋的交易金额于次日付清,如果不付清就是违约。[09:27:30]
- [原告]:对于被告提交的收条的复印件中过户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异议,其他的付款方式等没有异议。[09:27:48]
- [被告]:这句话是原告后来自己补充的。[09:28:02]
- [审判员]:收条内容是谁书写的?[09:28:34]
- [原告]:是原告本人书写的,当时被告也在场。[09:28:46]
- [审判员]:被告继续提交证据。[09:29:16]
- [被告]:书面的证据没有了。我和原告的买卖协议不提交了,因为双方没有签字。[09:29:33]
- [审判员]:被告出卖房屋的时候通知原告了吗?[09:32:55]
- [被告]:原告与我的房屋没有关系,我没有权利通知她,原告说她自己没有钱购买房屋了,所以也同意我出卖。[09:33:12]
- [审判员]:还有什么证据提交?[09:33:26]
- [被告]:有证人。[09:33:39]
- [审判员]:传证人到庭,证人向法庭出示身份证件,说明你的身份情况。[09:33:54]
- [证人]:梁伟,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北京市大兴区。[09:34:22]
- [审判员]:证人与被告什么关系?[09:34:43]
- [证人]:没有关系,我是通过被告出卖房屋,我准备购买她的房屋才认识的。[09:34:58]
- [审判员]:证人要如实陈述事实,如果做伪证,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09:35:18]
- [证人]:听清楚了。[09:35:30]
- [审判员]:证人到法庭要证明什么内容?[09:35:51]
- [证人]:我听我的朋友说被告想出卖她的房屋,问他是否有意向购买,后我的朋友说委托我帮助他办理房屋的购买手续。后我与被告认识后商谈房屋的交易金额,当时说的是190万元,在我实地考察了被告的房屋之后,认为房屋不错,在商谈价格的过程中,被告将房屋抬高了。后房屋我没有购买,被告说一个女士出205万元购买她的房屋,说已经签订了协议,支付了我定金,所以不可以将房屋出卖给我了。之后我反复联系被告,被告说那个人并没有将房屋的款项支付给我,之后我说出200万元,但是被告不认可。[09:36:43]
- [审判员]:证人知道你陈述的被告说准备购买房屋的这个人是谁吗?[09:37:07]
- [证人]:并不清楚。[09:37:15]
- [审判员]:证人要陈述的重点是什么?[09:37:37]
- [证人]:证明被告想将房屋出卖给原告,但是有一个女士迟迟不交纳房屋的房款。最后导致我的房屋没有购买成。[09:37:55]
- [审判员]:原告对证人有什么要问的?[09:38:33]
- [原告]:对于证人的证言有异议,原告并不能证明与本案相关的争议事实,证人并不清楚其陈述的这个女士是谁,对于是否是按时付款都是被告向证人陈述的,并不是他亲身感知的,所以证人的证言不可采信。[09:39:02]
- [证人]:补充一下,我看到了被告向我出示的这个女士给她打的收条。这个女士我并不是不认识,见到之后我可以认出来。[09:41:18]
- [原告]:证人陈述的并不能直接证明原告是违约人。[09:41:30]
- [审判员]:被告对证人有什么要询问的?[09:41:46]
- [被告]:没有异议,证人当时在场,对事实都清楚。[09:41:57]
- [审判员]:证人以上陈述的都是事实吗?[09:42:11]
- [证人]:是的。[09:42:22]
- [审判员]:证人出庭,庭后核实笔录无误签字。[09:42:43]
- [证人]:好的。[09:42:51]
- [审判员]:本庭对于双方均没有异议的证据予以确认,其余的证据在判决书中予以认定,双方在事实上还有什么补充?[09:43:13]
- [原、被告]:没有了。[09:43:40]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观点。[09:43:57]
- [原告]:本案事实清楚,双方都认可了争议房屋的位置,金额和付款的时间,被告的证人并不能证明我们是本案的违约人,证人的证言中说到了,在洽谈的过程中,被告一直涨价,这就说明了被告没有将房屋给我们的实际原因。被告陈述的207万元,不包括其他的附属设施,说明了被告是由于房屋的价格而没有与我达成买卖协议。通过简单的协议反映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我们要求被告承担返还10万元购房定金和双倍赔偿的违约责任。[09:44:35]
- [被告]:对于购房的定金,收条中做了明确的说明,对于剩余房款的支付日期也有了明确的约定,如果原告方违约,定金是不退还的。原告仅仅依据证人陈述的房屋涨价的事实,根据当时的市场波动情况,出卖房屋抬高价格是实际情况。签订收条是12月6日,我只要不是12月7日出卖的房屋就不存在违约。我出卖房屋是因为原告违约在先。如果按照原告的说法,将要无休止的等待她给我支付剩余的房款才可以出卖房屋。[09:45:04]
- [审判员]:收条中写的12月7日支付房屋的剩余房款,在12月7日原告没有支付你房款后又协商了吗?[09:45:22]
- [被告]:商量了,但是被告要求我降低价格,我是不同意的,我认为这并不是协商。[09:45:51]
- [原告]:关于定金,双方在收条中进行了约定,如果违约应当双倍赔偿。[09:46:10]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最后陈述。[09:46:29]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09:46:39]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09:46:47]
- [审判员]:现在给双方调解,双方同意吗?[09:48:39]
- [原告]:同意。[ 被告]:同意,但是前提是原告一定要承认错误,原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家庭生活。[09:48:52]
- [审判员]:原告的调解意见?[09:49:05]
- [原告]:如果对方可以尽快把事情解决,至于违约的10万元我们可以适当给予让步。[09:49:20]
- [被告]:如果原告不承认她违约在先,我不退还她一分钱。[09:49:31]
- [审判员]:基于双方的分歧较大,本庭不再主持调解,现在休庭。[09:49:53]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09:51:57]
- [主持人]: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姚学谦和赵岩两位同志的悉心指导,感谢大兴法院技术室刘建提供的技术支持,感谢黄村法庭速录员张文娟和研究室肖利民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09:52:51]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09:5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