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审判法庭全景

本案审判员

本案审判员与书记员

本案原告代理人

本案被告代理人

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2010年9月28日,直播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案
  • [主持人]:
    网络庭审直播,审判过程公开,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感谢大家对广饶县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的关注和参与。
    [08:59:00]
  • [主持人]:
    今天为大家直播的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09:01:06]
  • [主持人]:
    庭审开始之前,我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2010年7月19日20时40分许,原告赵爱英驾驶鲁ETN517轿车沿潍高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华泰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沿潍高路由东向西行驶的莱西市南墅镇冷家庄村刘京福驾驶的鲁B18398重型厢式货车相撞,致赵爱英受伤,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广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原告赵爱英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景福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另,鲁B18398重型厢式货车车主系被告冯小艳,该车在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公司投有交强险。
    [09:02:29]
  • [主持人]:
    本案主审法官李学海,二级法官,法学专业,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办案能手。担任此次法庭记录的是书记员马翠莲。
    [09:04:55]
  • [主持人]:
    现在,庭审工作已准备就绪,请书记员开始宣布法庭规则。
    [09:05:25]
  • [书记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09:05:58]
  • [书记员]:
    原告是否到庭?
    [09:06:29]
  • [原代]:
    原告代理人孙快伟、刘海建到庭。
    [09:06:52]
  • [书记员]:
    被告是否到庭?
    [09:07:13]
  • [被代]:
    被告冯小艳代理人左常晓到庭。
    [09:07:33]
  • [书记员]: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公司未到庭。
    [09:08:20]
  • [书记员]:
    为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如下:
    [09:08:57]
  • [书记员]: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按撤诉处理,是被告的,作缺席判决处理。
    (四)任何人未经审判人员同意,不得发言,提问。
    (五)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在法庭上进行录音,录像,照相。
    (六)当事人发言时应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注意文明礼貌,不准攻击,辱骂他人。
    (七)不准吸烟,禁止随地吐痰。
    (八)为确保审判活动得以顺利进行,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对违反法庭纪律,妨害法庭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有权制止。不听制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09:10:49]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09:11:24]
  •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原告赵爱英的委托代理人孙快伟及刘海建、被告冯小艳的委托代理人左常晓到庭,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公司未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09:11:58]
  • [审判员]:
    请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广饶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爱英诉被告冯小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这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现在宣布开庭(敲击法槌)。
    [09:12:18]
  • [审判员]:
    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赵爱英,女,1977年12月3日出生,汉族,广饶县大王镇周庄村人,现住该村。
    委托代理人孙快伟,广饶广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刘海建,男,1978年1月8日出生,汉族,广饶县大王镇周庄村人,现住该村。
    [09:13:13]
  • [审判员]:
    被告冯小艳,女,1980年11月9日出生,汉族,莱西市龙水街道办事处左家泊村人,现住该村。
    委托代理人左常晓,男,1977年2月19日出生,汉族,莱西市龙水街道办事处左家泊村人,现住该村。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公司,住所地:莱西市威海东路30号。
    [09:13:41]
  • [审判员]:
    双方对对方当事人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09:14:15]
  • [原代]:
    无异议
    [09:14:34]
  • [被代]:
    无异议。
    [09:15:24]
  • [审判员]:
    既然原、被告对对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均无异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参加今天的庭审。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李学海独任审判,书记员马翠莲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有就民事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三)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四)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五)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六)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结论提出说明的权利。
    (七)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了吗?
    [09:17:08]
  • [原代]:
    听清了
    [09:17:39]
  • [被代]:
    听清楚了
    [09:17:49]
  • [审判员]:
    在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以外,还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你们认为法庭审判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是否申请回避?
    [09:18:10]
  • [原代]:
    不申请回避
    [09:18:25]
  • [被代]:
    不申请回避。
    [09:18:38]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三款的规定,你们在诉讼中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二)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三)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了吗?
    [09:19:17]
  • [原代]:
    听清了
    [09:19:48]
  • [被代]:
    听清了。
    [09:20:06]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09:20:27]
  • [原代]:
    (宣读起诉状,略)。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1088元、护理费1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6元、误工费1640元、交通费100元、财产损失10529元、鉴定费500元,共计14043元;2、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09:20:57]
  • [审判员]:
    原告除诉状外有无补充?
    [09:21:18]
  • [原代]:
    没有
    [09:21:31]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09:21:55]
  • [被代]:
    我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对原告进行赔偿。
    [09:22:35]
  • [审判员]:
    现在开始举证。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09:23:03]
  • [原代]:
    提交证据1、广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及责任认定情况。
    证据2、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一份、用药明细一份、门诊病历一份、诊断证明二张、住院收费单据一张、门诊收费单据两张、门诊挂号费单据一张,证明原告的伤情及因治疗伤情支出医疗费情况。
    证据3、山东沃森橡胶有限公司出具的工资表两份、证明一份,证明原告的误工损失情况。
    证据4、广饶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证结论书一份、鉴定费单据一张,证明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10529元,支出鉴定费500元。
    [09:23:22]
  • [原代]:
    举证完毕
    [09:24:07]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09:24:36]
  • [被代]:
    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2、3、4均无异议。
    [09:25:00]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举证。
    [09:25:23]
  • [被代]:
    提交交强险保险单一份,证明事故车辆鲁B18398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
    [09:25:48]
  • [被代]:
    举证完毕。
    [09:25:58]
  • [审判员]:
    下面由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09:26:20]
  • [原代]:
    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无异议。
    [09:26:36]
  • [审判员]:
    原、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供?
    [09:27:00]
  • [原代]:
    没有了
    [09:27:17]
  • [被代]:
    没有了。
    [09:27:31]
  • [审判员]:
    下面调查几个问题,事故发生后,被告是否向原告支付过赔偿费用?
    [09:27:45]
  • [被代]:
    事故发生后,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了5200元。
    [09:27:57]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陈述有无异议?
    [09:28:10]
  • [原代]:
    无异议。
    [09:28:45]
  • [审判员]:
    被告,事故车辆鲁B18398车的车主及投保情况?
    [09:29:05]
  • [被代]:
    鲁B18398车的实际车主是冯小艳,该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间。刘景福是冯小艳雇用的司机。
    [09:29:17]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陈述有无异议?
    [09:29:30]
  • [原代]:
    无异议。
    [09:29:45]
  • [审判员]:
    原、被告还有无补充陈述?
    [09:30:13]
  • [原代]:
    没有补充。
    [09:30:27]
  • [被代]:
    没有补充
    [09:30:37]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09:30:52]
  • [原代]:
    原告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请求法庭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09:31:04]
  • [被代]: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09:31:23]
  • [审判员]:
    原、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09:31:37]
  • [原代]:
    没有新的辩论意见。
    [09:31:48]
  • [被代]:
    没有新的辩论意见
    [09:31:59]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由原、被告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09:32:14]
  • [原代]:
    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09:32:29]
  • [被代]:
    请求法庭依法判决。
    [09:32:41]
  • [审判员]:
    现在休庭10分钟,10分钟后当庭宣判。
    [09:34:57]
  • [审判员]:
    因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调解不再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面进行宣判: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原告赵爱英医疗费1088元、护理费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元、误工费1484元、交通费50元、财产损失2000元,共计4690元。
    二、被告冯小艳按事故责任支付原告赵爱英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财产损失8529元、鉴定费500元,共计9029元的40%,即 3612元。(被告冯小艳已支付原告赵爱英5200元)
    三、驳回原告赵爱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项赔偿费用均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1元,由被告冯小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09:41:57]
  • [审判员]:
    原、被告对上述判决内容是否听清?
    [09:42:37]
  • [原代]:
    听清了
    [09:42:59]
  • [被代]:
    听清了。
    [09:43:11]
  • [审判员]:
    限原、被告双方于闭庭后十日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们是否听清?
    [09:43:33]
  • [原代]:
    听清了
    [09:43:51]
  • [原代]:
    听清了。
    [09:43:58]
  • [审判员]:
    现在宣布闭庭,原被告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
    [09:44:19]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县法院研究室主任朱景明的现场调度,感谢县法院研究室李美芹的图片摄影,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
    [09:46:30]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