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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刘光辉,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被告人王某盗窃一案,欢迎大家关注。[09:06:08] - [主持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于2009年10月10日至2010年2月27日期间,伙同李某某、杨某某在平谷区、通州区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十七起。该犯罪组织使用撬棍、钳子等物,专挑郊外农户的承包地下手,盗窃对象主要为绵羊、山羊、等家畜,此外王某伙同李某某、杨某某于2010年1月1日在平谷区大兴庄镇东柏店村南一家承包的养殖场内盗窃联想电脑一台、小天鹅洗衣机一台,搓棒等物,价值人民币6702元;于2010年2月27日在平谷区大官庄村北一家承包地盗窃五粮液酒二瓶。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76157元,属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09:09:03]
- [主持人]:现在法庭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被告人已经提到候审。庭审马上开始,欢迎网友关注本案的审理。[09:09:37]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不准携带武器和其他危险品入庭;二、非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记录;三、不准进入审判区;四、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呼口号及进行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活动;五、不准发言、提问、递条子和随意走动;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七、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对于违反法庭规则、不听劝告的,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9:19:20]
- [审判长]:提被告人王某到庭。[09:19:42]
- [审判长]: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09:20:13]
-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王某身份情况。[09:20:41]
- [被告人]:王某,男,1972年10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某村。[09:21:38]
- [审判长]:以前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09:22:07]
- [被告人]:1995年被北京市怀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未缴纳),2009年3月3日刑满释放。[09:22:40]
- [审判长]: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及时间?[09:22:53]
- [被告人]:因涉嫌盗窃罪,于2010年2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5日被逮捕。[09:23:10]
- [审判长]:收到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了吗?[09:23:44]
- [被告人]:收到了。[09:25:02]
-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身份情况。[09:25:18]
- [辩护人]:指定张建华,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09:25:43]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本合议庭由本院代理审判员陈一凡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宝、张守合组成,书记员张纳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利明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华出庭为被告人王某辩护。[09:26:37]
- [审判长]:现在宣布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享有的诉讼权利:1、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2、有权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3、有自行辩护的权利;4、有最后陈述的权利[09:27:16]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09:27:37]
- [被告人]: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09:27:53]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28:41]
- [公诉人]:被告人王某于2009年10月10日至2010年2月27日期间,伙同李某某、杨某某在平谷区、通州区的农村地区疯狂作案十七起。该犯罪组织使用撬棍、钳子等物,专挑郊外农户的承包地下手,盗窃对象主要为绵羊、山羊、等家畜,此外王某伙同李某某、杨某某于2010年1月1日在平谷区大兴庄镇东柏店村南一家承包的养殖场内盗窃联想电脑一台、小天鹅洗衣机一台,搓棒等物,价值人民币6702元;于2010年2月27日在平谷区大官庄村北一家承包地盗窃五粮液酒二瓶。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76157元,属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09:30:44]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听清了吗?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的内容是否一致?[09:32:39]
- [被告人]:听清了,一致。[09:33:13]
- [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有异议?是否认罪?[09:33:35]
- [被告人]:没有异议,认罪。[09:33:46]
- [审判长]: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可以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据此在量刑时可以对被告人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及辩护人,是否同意适用这种方式审理?[09:34:20]
- [被告人]:同意。[09:34:29]
- [辩护人]:同意。[09:34:39]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方式审理?[09:35:35]
- [公诉人]:同意。[09:35:51]
-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对被告人进行讯问?[09:36:56]
- [公诉人]:不讯问了。[09:37:10]
- [审判长]:辩护人有要问被告人的吗?[09:37:42]
- [辩护人]:没有。[09:37:56]
- [审判长]:最开始是谁提议去偷东西的?[09:38:20]
- [被告人]:是李某某。[09:39:10]
- [审判长]:被告人,都用了哪些车辆偷盗的?[09:40:05]
- [被告人]:我的两辆夏利车,就是被公安机关扣下的那两辆。也用过李某某的白色面包车和红色夏利车。[09:40:23]
- [审判长]:车是谁的?[09:40:42]
- [被告人]:我的。[09:40:55]
- [审判长]:车牌号是多少?[09:41:03]
- [被告人]:我记不清楚了。[09:41:13]
- [审判长]:你们偷的东西怎么处理了?[09:41:35]
- [被告人]:动物都卖了,其他的我们几个分了。[09:41:59]
- [审判长]:你们共偷盗17次,你分到了多少钱?[09:42:30]
- [被告人]:1万多块钱。[09:42:45]
- [审判长]:这17次都有李某某吗?[09:43:08]
- [被告人]:是的。有一次没有杨某某,其他的他都参与了。[09:43:35]
- [审判长]:夏利车上的钳子是干什么用的?[09:43:48]
- [被告人]:修车和偷盗时用。[09:44:04]
- [审判长]:被告人你看一下照片,该照片中的两个人是谁?[09:44:24]
- [被告人]:开车的是我,副驾驶是李某某。[09:44:40]
- [审判长]:你们偷盗时是否有分工?[09:44:53]
- [被告人]:一开始几次我也看人,后来我开车到顺义接上他们俩然后再开到平谷境内,将车交给李某某开,我也去拽过几次羊,杨某某撬锁,李某某开车。[09:45:11]
- [审判长]:你家属是否有能力帮助你退赔?[09:45:25]
- [被告人]:没有能力帮助我,我妻子也是残疾人。[09:45:50]
- [审判长]:下面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请公诉人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09:46:11]
- [公诉人]:出示被害人张某、张某甲、隋某某、邢某、路某某、金某某、吴某某、于某甲、王某甲、于某乙、张某乙、张某丙、马某某、刘某某、李某某、张某丁、王某乙的陈述。[09:48:15]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是否有异议?[09:48:32]
- [被告人]:没有。[09:48:42]
- [辩护人]:没有。[09:48:49]
- [公诉人]:出示证人王某甲、杨某某、李某某、董某某、王某乙、宗某、孙某某、高某某、崔某某、张某某、卢某某、罗某某的证言。[09:49:31]
-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有异议?[09:49:40]
- [被告人]:没有。[09:49:48]
- [辩护人]:没有。[09:50:03]
- [公诉人]:出示辨认笔录。[09:50:52]
-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有异议?[09:51:02]
- [被告人]:没有。[09:51:16]
- [辩护人]:没有。[09:51:25]
- [公诉人]:出示价格鉴定结论书、手印鉴定书。[09:51:35]
-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有异议?[09:51:43]
- [被告人]:没有。[09:51:58]
- [辩护人]:没有。[09:52:05]
- [公诉人]:出示勘验检查笔录。[09:52:19]
-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有异议?[09:52:29]
- [被告人]:没有。[09:52:37]
- [辩护人]:没有。[09:52:47]
- [公诉人]:出示随案移送物品文件清单。[09:53:08]
-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有异议?[09:53:17]
- [被告人]:没有。[09:53:23]
- [辩护人]:没有。[09:53:34]
- [公诉人]:出示逮捕意见书、照片6张、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发还物品文件清单、工作说明、到案经过、户籍证明。[09:53:50]
-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是否有异议?[09:54:03]
- [被告人]:没有。[09:54:09]
- [辩护人]:没有。[09:54:17]
- [公诉人]:证据出示完毕。[09:54:42]
- [审判长]:以上证据经过质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无异议,本庭当庭确认有效。[09:55:20]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交?[09:55:42]
- [被告人]:没有。[09:55:51]
- [辩护人]:没有。[09:55:57]
- [审判长]: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09:56:39]
- [被告人]:没有。[09:56:48]
- [辩护人]:没有。[09:57:04]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09:57:21]
- [公诉人]:被告人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累犯,应从重处罚。[09:57:47]
- [审判长]:被告人王某,你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09:58:26]
- [被告人]:我知道错了,请法官对我从轻处罚,以后我要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09:58:53]
- [审判长]: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09:59:06]
-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不持异议,但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具有以下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一、被告人归案后,退赔了事主的部分经济损失,对其可以酌予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自愿认罪,应依法酌予对其从轻处罚。综上,建议对被告人量刑时从轻处罚。[10:01:06]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被告人陈述最后意见。[10:01:40]
- [被告人]:我知道错了,请法庭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10:01:55]
- [审判长]:下面休庭,合议庭评议,5分钟后进行宣判。[10:02:25]
- [主持人]:此案庭审已经结束,合议庭正在评议,5分钟后进行宣判。请各位网友继续关注。[10:03:45]
-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经合议庭评议,下面我代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盗窃罪一案进行宣判:一、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与前判尚未执行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二、王某盗窃财物折合人民币七万一千零二十二元五角依法退赔事主;三、在案扣押的作案用工具夏利牌轿车二辆及钳子一把予以没收。[10:09:12]
- [审判长]: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被告人王某是否听清楚了?是否有意见?[10:10:01]
- [被告人]:听清楚了,我不上诉。[10:10:15]
- [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正式判决书将于五日内送达。如口头宣判与正式判决书不符,以正式判决书为准。被告人是否听清楚了?[ 被告人]:听清楚了。[ 审判长]:现在闭庭。[10:10:52]
- [主持人]: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此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刑庭书记员张振龙和网管员董柯。本此网络直播亦得到负责拍照和传送图片的李涛的大力协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0:11:42]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