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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郭立文,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14:00:56]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为地铁四号线定作灯箱 拖欠加工费被诉”案。下面介绍一下简单案情。原告某不锈钢公司诉称:其与被告北京某广告公司在2009年先后签订三份加工定作合同,为被告公司加工制作不锈钢边框以及北京地铁四号线的200组灯箱。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此后,原告如期完成了加工任务,但被告累计拖欠加工费369420元,截止起诉之日违约金已高达508400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上述加工费和违约金共计877820元并承担本案受理费。[14:12:22]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民事审判二庭代理审判员张岭独任审判。[14:13:16]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14:14:42]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14:16:37]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14:17:41]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原告某不锈钢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广告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14:19:33]
- 原告方:某不锈钢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
法定代表人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饶云峰,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14:20:45] - [被告方]:北京某广告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某,女,北京某广告制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14:24:12]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方]:没有。[ 被告方]:没有。[14:24:51]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不锈钢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广告制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本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张岭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章晓卉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员]: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诉讼权利(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诉讼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三)如实陈述事实。[14:27:44]
- [审判员]:各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方]:听清了。不申请。[ 被告方]:听清了。不申请。[14:28:19]
- [审判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视情节轻重,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的规定,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14:29:22]
- [原告方]:听清了。[ 被告方]:听清了。[14:31:33]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 原告方]:2009年2月2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加工定作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加工规格为1600 ×3100的不锈钢边框2300个,单价为930元,总金额279000元,后原告完成了加工任务,签订合同后被告陆续支付261580元,剩余17420元未付。2009年4月3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制作加工合同,由原告为被告加工北京地铁四号线灯箱制作,约定为100组,单价3200元,共计320000元,双方约定如有一方违 约,按每天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完成了加工任务,被告陆续支付2580000元,余 62000元(其中24000元为质保金,现已到期)。根据合同,被告应支付违约金58900元(310天×(38000×0.005)元),上述计120900元。2009年6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制作加工合同,由原告为被告加工北京地铁四号线灯箱制作,约定为100组,单价3200元,共计320000元,双方约定如有一方违约,按每天千分之 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完成了加工任务,被告仅支付30000元,余290000元(其中24000元为质保金,现已到期)。根据合同,被告应支付违约金449500元(310天×(290000×0.005)元)。 以上计739500元。综上,被告共计拖欠原告加工款369420元,违约金508400元,共计877820元。我方的诉讼请求是: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拖欠的加工费369420元,违约金508400元(截止至起诉之日), 上述两项共计877820元;2、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4:32:46]
- [审判员]:原告明确一下违约金的计算期间?[ 原告方]:最后一批货物截止时间是2009年年9月11日,因为双方约定了交货有45天至60天的宽限期,所以我公司从2009年9月11日向后顺延了两个月,自2009年11月11日开始计算至起诉之日。[14:33:18]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方]:被告对欠款事实及本金数额没有异议,对于违约金部分数额我方存在异议,希望降低。[ 审判员]:被告,降低标准是什么?还是你公司希望法院依法判定?[ 被告方]:我们回去协商过,说先行给付一部分本金,被告可以相应减少,但是还没有最终商定具体的数额。[ 审判员]: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 原告方]:听清了。[ 被告方]:听清了。[14:34:16]
- [审判员]: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原告方]:出示证据一、2009年2月27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加工定作合同》(原件),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加工承揽关系;证据二、2009年4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制作加工合同》(原件),证明原、被告告双方存在承揽合同关系以及对违约金的约定;证据三、2009年6月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制作加工合同》(原件),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承揽合同关系以及对违约金的约定。[ 审判员]:被告质证。[ 被告方]:没有异议。[ 原告方]:我公司还有一个付款目录作为说明(提交)目录[14:36:03]
- [审判员]:原告方还有无证据提供?[ 原告方]:举证完毕。[14:36:43]
- [审判员]:被告方还有无证据提供?[ 被告方]:没有。[14:37:14]
- [审判员]:下面法庭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双方当事人须如实回答。[ 审判员]:原告,证据二、三所对应违约金你公司是自何时开始计算的?[ 原告方]:最后一份合同是截止到2009年9月11日,因为双方约定了交货时间有45天至60天的宽限期,我公司按照60天向后顺延了两个月,自2009年11月11日开始计算的违约金。[ 审判员]:原告,质保金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 原告方]:质保金我公司没有计算违约金。[ 审判员]:你公司起诉时证据三计算了违约金。[ 原告方]:那是我公司多计算了,我公司现在进行变更,第三份合同的违约金数额减少至266000元。[ 审判员]:好的,庭后将你公司减少请求部分诉讼费退还你公司。[ 原告方]:好的。[ 审判员]:被告,你公司主张降低违约金,你方认为什么标准合适?[ 被告方]:以银行的存款利率标准为准。[14:39:56]
- [审判员]:原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被告方]:没有。[14:41:04]
- [审判员]:本案举证期限截止到今天。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方]:我公司认为对于违约金标准双方进行了约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审判员]: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方]:还是希望可以降低违约金。[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方]:没有了。[ 审判员]: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被告方]:没有了。[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原告方]:坚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审判员]:被告发表最后意见。[14:42:17]
- [被告方]:同意向原告支付本金,违约金部分还是希望可以降低些。[ 审判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 同意法庭调解?[ 原告方]:同意。[ 被告方]:同意。[14:42:44]
- [审判员]:原告方陈述一下调解意见?[ 原告方]:如果被告能够尽快将本金给付的话,我公司可以适当减少部分违约金,之前和被告协商过一次,现在我们的意见是被告在5日内先支付25万元,剩余款项于2010年12月底前支付。[ 审判员]:被告什么意见?[ 被告方]:第一笔款在5日内给付25万元没有问题,但是剩余的款项在12月底前支付有些困难,我公司能在半年内付清。[ 审判员]:被告,这与原告要求的期限差距太大,能否再缩短些付款期限?[ 被告方]:我公司可以在春节前也就是2月3日前支付。[ 审判员]:被告什么意见?[ 原告方]:时间还是有些太长了,如果在2011年1月15日前支付的话可以考虑。[ 审判员]:被告什么意见?[ 被告方]:这我需要再请示一下公司领导。[ 审判员]:原告陈述一下对违约金部分的意见?[ 原告方]:我公司可以将违约金标准降低到百分之三十。[ 审判员]:被告什么意见?[ 被告方]:能不能这样,如果我公司第二笔款没有履行的话,再协商一下违约金的标准,违约金部分我们回去再私下协商。[ 审判员]:原告方什么意见?[ 原告方]:就是之前没有协商成功我公司才起诉的,被告现在为了考虑公司的利益被告的意见我公司无法接受。[ 审判员]:被告方什么意见?[ 被告方]:我问一下公司领导吧。(打电话)[14:45:00]
- [审判员]:因双方均有调解意向, 现在休庭。[14:45:36]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章晓卉和艾世涛,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5:01:38]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5:0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