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庭审组成人员

审判员

原告方

被告方

旁听人员

网络直播员

法庭全景
11月2日9:30,直播门头沟法院审理“大狗冲下山 咬伤看禽人”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单宾,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
    [09:37:57]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大狗冲下山 咬伤看禽人”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王某诉称,2010年2月份,王某在自家门前照料家禽时,第二被告曹某委托第一被告阿健饲养的藏獒从山坡上冲下来,将其咬伤,随即被二被告送往医院,被诊断为右手中指骨折,故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12904.38元,交通费300元,护理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元,营养费150元及精神损失抚慰金5000元,合计21504.38元。
    [09:41:08]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杜宇独任审判。
    [09:42:00]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9:43:53]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09:45:19]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09:45:43]
  • [审判员]:
    现在开庭,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与被告阿建、曹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09:52:59]
  • [原告方]:
    王某,男,汉族,无业,住北京市石景山区。(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王某军,男,汉族,无业,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09:55:22]
  • [被告方]:
    被告阿建,男,汉族,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
    被告曹某,男,汉族,门头沟区某单位科员,住北京市门头沟区。
    [09:56:26]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57:50]
  • [原告方]:
    没有。
    [09:57:57]
  • [被告方]:
    没有。
    [09:58:00]
  • [审判员]:
    经本院核对,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与向本院提交的个人、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记载内容一致,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09:59:10]
  • [审判员]: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杜宇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杨洋担任法庭记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员及书记员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原告申请回避吗?
    [ 原告方]:
    不申请。
    [ 审判员]:
    被告申请回避吗?
    [ 被告方]:
    不申请。
    [10:02:19]
  • [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如下权利:
    1.提供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
    2.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
    3.原告有增加、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4.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10:02:55]
  • [审判员]: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事实。
    [ 审判员]:
    各方听清了吗?
    [ 原告方]:
    听清了。
    [ 被告方]:
    听清了。
    [10:04:06]
  • [审判员]: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视情节轻重,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的规定,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
    [ 原告方]:
    听清了。
    [ 被告方]:
    听清了。
    [10:05:06]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或宣读起诉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首先由原告王某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06:04]
  • [原告方]:
    我与阿建系邻居。2010年2月3日,我在自家门前照看家禽时,曹某所有委托阿建饲养的大型犬(藏獒)从山坡冲下来把我咬伤。就损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根据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和所有人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12904.38元、交通费300元、护理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元、营养费15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10:06:57]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阿健进行答辩。
    [10:07:28]
  • [被告方]:
    案发当日,我在家洗碗,我与原告居住的地方还有一条沟的距离,当时我听到外面有响声,我以为是原告他们家在打架,后来看到他们把狗推出来,才知道他们是在轰我们家的狗,我就赶紧跑过去,并问他们有没有被咬伤,得知王某的手被咬伤。后来我就给曹某打电话说狗把人咬伤了,就赶紧找车带王某去医院看病。我们家的狗并不是直接冲下去的,可能是狗想去吃什么东西,他们父子打了狗,狗才咬了他们。他们攻击那只狗,狗才会咬人的。我们带原告去医院打针等看病,一共花了1200多元钱。看病时的药费票据也在原告处。我们给原告看病了,也给他们赔礼道歉了。而且我们的狗有犬证。我们已经给原告看好伤了,后来不到一个月,原告还去给人家砍树呢,我不知道原告的手后来是怎么受伤的,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10:13:30]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曹某进行答辩。
    [10:19:48]
  • [被告方]:
    我的狗由阿建帮忙养了一年多了。我也认识原告及其代理人,我的狗把原告咬伤后,我们给他们去医院看病了,打了血清和狂犬疫苗。当时诊断只有3公分长,半公分深的一个外伤,大夫说矫正完了,静养一下就可以了。但后来原告的手变的淤青了,我认为狗咬伤不会是淤青,应该是口子。
    [10:20:26]
  • [审判员]:
    下面法庭核实几个问题。案发时间、地点?
    [ 原告方]:
    2010年2月3日下午4点,在门头沟区军庄镇。
    [ 审判员]:
    被告方原告陈述是否属实?
    [ 被告方]:
    对。
    [ 原告方]:
    我们都是在那里租房,我们都是在那里搞饲养的。
    [ 审判员]:
    原告在哪里被咬伤的?
    [ 原告方]:
    在我租住的地方的门口。
    [ 审判员]:
    咬伤王某身体什么部位?
    [ 原告方]:
    先咬伤王某的腿部,后来又咬伤了手。
    [ 审判员]:
    被告方,原告方陈述是否属实?
    [ 被告方]:
    腿上就有一道,但没有破。
    [10:25:06]
  • [审判员]:
    被告阿建,狗是你养的吗?
    [ 被告方]:
    对。
    [ 审判员]:
    是否携带犬证?
    [ 被告方]:
    今天没有带来。
    [ 审判员]:
    犬证是否由你本人办理?
    [ 被告方]:
    是房东孙某统一以他们的名义办理的,但钱是我出的。
    [ 审判员]:
    被告方庭审后向法庭提交犬证,听清了吗?
    [ 被告方]:
    听清了。
    [10:27:27]
  • [审判员]:
    原告方,起诉书称第二被告委托第一被告饲养犬只的依据是什么?
    [ 原告方]:
    这个是曹某的狗,由阿建帮忙养着。
    [ 审判员]:
    被告方原告陈述是否属实?
    [ 被告方]:
    这个狗是我从同事那里找来的,阿建喜欢狗,就给他了。
    [ 原告方]:
    看病时阿建也说这个是曹某的狗。
    [ 被告方]:
    我不知道。
    [10:29:11]
  • [审判员]: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
    [ 原告方]:
    听清了。
    [ 被告方]:
    听清了。
    [10:30:09]
  • [审判员]:
    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 原告方]:
    出示证据1、门急诊病历手册;2、诊断证明书;3、医疗费单据及清单。
    [ 审判员]:
    被告阿建质证。
    [ 被告方]:
    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说明一下,5月30日以前看病的钱全是我们给负担的。
    [ 审判员]:
    被告曹某质证。
    [ 被告方]:
    手术费491元,治疗费却11000元,我对这个有置疑。
    [ 被告方]:
    对。2、3天的时间就看一个手指头花费了1万多元,我不知道是什么钱。
    [ 原告方]:
    向法庭提交北京市积水潭医院住院费用明细单。
    [ 审判员]:
    被告方发表质证意见?
    [ 被告方]:
    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
    [ 被告方]:
    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其中只有两项有自付,其他都是无自付,那么说明原告自己没有负担费用。
    [10:40:19]
  • [审判员]:
    原告方对此问题有无说明?
    [ 原告方]:
    有押金在那里呢。
    [ 被告方]:
    不对,公费医疗就属于无自付。
    [ 审判员]:
    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交通费证据?
    [ 原告方]:
    没有,这个是估算的。
    [ 审判员]:
    原告方向法庭提交护理费证据?
    [ 原告方]:
    这个是从原告被狗咬伤2010年2月3日至2010年10月31期间的护理费。
    [ 审判员]:
    住院伙食补助费怎么计算的?
    [ 原告方]:
    原告实际住院是3天,但医院给的单子了2天的,没有证据。
    [10:47:36]
  • [审判员]:
    营养费150计算依据是什么?
    [ 原告方]:
    原告受伤了,给买的吃的,这个没有证据。
    [ 审判员]:
    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方式?
    [ 原告方]:
    估算的,没有证据。我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审判员]:
    你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理由?
    [ 原告方]:
    这个够是曹某让阿建给养着的。
    [ 审判员]:
    被告方曹某对此有什么意见?
    [ 被告方]:
    原告起诉我有误,这个狗不是我的,是阿建养着的,我一次也没有喂过,与我没有关系。
    [ 审判员]:
    被告方阿健对此有什么意见?
    [ 被告方]:
    我同意赔偿,但我认为医疗费过高,我也没有能力赔偿那么多。
    [10:50:29]
  • [审判员]:
    原告方还有无证据提供?
    [ 原告方]:
    举证完毕。
    [ 审判员]:
    被告有无证据提供?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原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 被告方]:
    没有。
    [10:55:49]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 原告方]:
    狗咬伤原告后,是曹某给阿建4000元看病的。关于医疗费用不是我自己定价的,我也觉得住院两天费用挺高的,但我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关于被告是否有赔偿能力与我的诉讼请求无关,这个是被告应该承担的。
    [ 审判员]:
    被告阿健发表辩论意见。
    [ 被告方]:
    我没有什么说的,由法官判决吧。
    [ 审判员]:
    被告曹某发表辩论意见。
    [ 被告方]:
    狗咬伤原告后,阿建给我打电话跟我说的,因为我们是街坊,他们有困难,我是对他给予帮助。你们花再多,我也会给,因为我有能力,但不是因为我有责任。就这么一个小伤,现在原告花费这么多,也是自己的责任,是他们家人的原因导致的。
    [10:57:56]
  • [审判员]:
    原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 原告方]:
    我坚持诉讼请求。
    [ 审判员]:
    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 被告方]:
    坚持答辩意见及辩论意见。
    [ 审判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 原告方]:
    我同意。
    [ 被告方]:
    我同意赔偿,但诉讼请求数额过高。
    [10:59:55]
  • [审判员]:
    既然双方同意调解解决,那么双方能否各自作出让步?
    [ 原告方]:
    看病时大夫就说了这个得照着1万元花,我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 审判员]:
    被告方对此有什么意见?
    [ 被告方]:
    由法院判决吧。
    [ 审判员]:
    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案缺乏调解基础,本庭将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
    [11:01:18]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杨洋和孟燕,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1:02:23]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1: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