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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研究室的田琳,今天由我为大家直播本次庭审实况。欢迎各位网友观看并参与讨论。[09:52:03]
- [主持人]:今天为大家直播的是被告人田有江非法持有毒品案。[09:52:43]
- [主持人]: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本案的案情。[09:53:08]
- [主持人]:38岁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无业人员田有江曾因犯抢劫罪在199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6年刑满释放。2010年4月9日,田有江经罗某介绍,在四川省达州市某某大酒店内以三万余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一毒贩手中购买毒品九十七点五七克。后其携带毒品乘坐达州至北京西的K590次列车返京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起获上述毒品。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为甲基苯丙胺。[09:54:12]
- [主持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有江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田有江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09:56:05]
- [主持人]: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曾智湄、周浩、代理审判员王丹组成合议庭,曾智湄任审判长。[09:56:54]
- [主持人]:担任法庭记录的是本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冯倩。[09:57:16]
- [主持人]:现在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让我们共同关注这起案件的审理。[10:01:21]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就坐。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一、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宣告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二、未经法庭准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三、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五、旁听人员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六、请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10:03:15]
-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审判员]:传被告人田有江到庭。(法警带上)(敲法槌)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10:06:35]
- [审判员]:被告人你的姓名?[ 田有江]:田有江。[ 审判员]:有无其他姓名?[ 田有江]:没有。[10:06:56]
- [审判员]:出生年月日?[ 田有江]:1972年10月9日。[ 审判员]:民族?[ 田有江]:汉族。[10:07:13]
- [审判员]:出生地?[ 田有江]:北京市石景山区。[ 审判员]:文化程度?[ 田有江]:小学。[10:07:25]
- [审判员]:职业?[ 田有江]:无业。[ 审判员]:住址?[ 田有江]:北京市石景山区xx城xx区xx号。[10:07:40]
- [审判员]:你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田有江]:曾因犯抢劫罪于1996年11月2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0:07:55]
- [审判员]:你这次是什么时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什么时间被拘留的?什么时间被宣布逮捕的?因为什么?[ 田有江]:我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0年4月11日被抓,2010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5月13日被逮捕。[10:08:21]
- [审判员]:你是什么时间收到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 田有江]:2010年10月11日。[10:08:34]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有江非法持有毒品一案。[10:09:07]
- [审判员]:本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曾智湄、周浩、代理审判员王丹组成,曾智湄担任审判长。本院书记员冯倩担任法庭记录。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秀锦、检察员王文利出庭支持公诉。[10:09:26]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本案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即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可以申请回避。被告人田有江,你是否申请回避?[ 田有江]:不申请。[10:09:47]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你没有委托辩护人,在法庭上可以自行辩护。[10:10:13]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就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你对本案有什么想法和要求或者想要说明的问题,还可以作最后陈述。[ 审判员]:以上宣布的各项权利,被告人田有江是否听清了?[ 田有江]:听清了。[10:10:30]
-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京铁检刑诉[2010]0061号起诉书。被告人田有江,男,一九七二年十月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10XXXXXXXXXXXXXXX,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XXX区XXX号。曾因犯抢劫罪,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二[10:10:44]
- [审判员]:被告人田有江,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异议?[ 田有江]:没有异议。[ 审判员]: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10:13:53]
- [公诉人]:你是从何人手里购买的毒品?如何认识?[ 田有江]:“松儿”,罗某介绍的。[10:16:14]
- [公诉人]:与罗某如何认识?[ 田有江]:当兵认识的。[10:17:02]
- [公诉人]:怎么提到购买毒品的事?[ 田有江]:2010年4月9日,经罗某介绍,在四川省达州市某某大酒店内以三万余元人民币的价格从一叫“松儿”的手中购买毒品99.75克。[10:17:47]
- [公诉人]:你的供述在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的供述是否一致?[ 田有江]:一致。[10:19:03]
- [公诉人]:你是通过罗某通知宋某的?[ 田有江]:是罗某通知宋某的。[10:20:53]
- [公诉人]:你在哪里买的毒品?[ 田有江]:xx酒店。[10:21:49]
- [公诉人]:第一次去你带毒品了吗?[ 田有江]:没有带,没有谈到毒品的事。[10:22:39]
- [公诉人]:罗某在买卖毒品中做什么?[ 田有江]:帮忙提钱,没有帮忙谈价钱。[10:23:39]
- [公诉人]:你们买卖的什么毒品?[ 田有江]:冰毒。[10:24:10]
- [公诉人]:花了多少钱?[ 田有江]:花了31000元。[10:24:46]
- [公诉人]:你们是如何进行交易的?[ 田有江]:钱是罗某从卡里取出来直接带过去的,卡是朋友的。[10:26:25]
- [公诉人]:你们还买卖其他毒品了吗?[ 田有江]:没有。[10:26:49]
- [公诉人]:你们在宾馆吸毒了吗?田有江: 吸了。[10:27:18]
- [公诉人]:你平时吸毒吗?[ 田有江]:吸,在北京没有吸过。[10:28:09]
- [审判员]:你4月8日去达州市干什么?[ 田有江]:去接罗某。[10:28:45]
- [公诉人]:罗某来北京干什么?[ 田有江]:做买卖。[10:29:21]
- [审判员]:你们为什么买卖毒品?[ 田有江]:碰到了一个朋友,自己想吸,然后一商量就买了。[10:29:56]
- [审判员]:你什么时候开始吸毒的?[ 田有江]:春节前后。[10:30:18]
- [审判员]:31000元是谁的钱?[ 田有江]:都是我的。[10:30:41]
- [审判员]:罗某垫付钱还他了吗?[ 田有江]:还了。[10:31:11]
- [公诉人]:被告人田有江,你是如何被抓获的?[ 田有江]:乘坐达州至北京西的K590次列车返京时被公安机关抓获。[10:31:33]
- [公诉人]:公诉人讯问完毕。[10:32:01]
- [审判员]: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提供证据。[10:32:20]
- [公诉人]:宣读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见证据卷第6-7页,证明被告人田有江非法持有毒品并带至公安机关的情况。(宣读)[ 审判员]:被告人听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听清了,没有异议。[10:32:34]
- [公诉人]:宣读同案犯罗某证言,见证据卷第43-47页,证明其帮助被告人田有江购买毒品的事实。(宣读)[ 审判员]:被告人听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听清了,没有异议。[10:32:51]
- [公诉人]:宣读证人史某证言,见补充材料,证明被告人田有江找其借了一张没有钱的信用卡,准备去外地后把钱存进去的事实。(宣读)[ 审判员]:被告人听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听清了,没有异议。[10:33:27]
- [公诉人]:宣读证人吴某某证言,见证据卷第50-51页,证明其儿子罗某找其借了5000元,于2010年4月10日和被告人田有江去北京的事实。(宣读)[ 审判员]:被告人听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听清了,没有异议。[10:33:51]
- [公诉人]:宣读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京价(刑鉴)字2008第13386号价格鉴定结论书,见法律文书卷第13-18页,证明被盗赃物的价格。(宣读)[ 审判员]:被告人听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听清了,没有异议。[10:34:06]
- [公诉人]:宣读公安机关出具的起获经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见证据卷第16-17页,第25页,第25页,证明公安人员从被告人田有江身上起获毒品、火车票和电子秤,并予以扣押的事实。(宣读)[ 审判员]:被告人听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看清了,没有异议。[10:34:28]
- [公诉人]:宣读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说明,见补充材料,证明被告人是从一个叫“松儿”的手中购买的,但没有该人的具体姓名和地址的事实。(宣读)[ 审判员]:被告人听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看清了,没有异议。[10:35:04]
- [公诉人]: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告人田有江随身携带的毒品及电子秤、购买毒品时使用的银行卡,见证据卷第19-20,26-27页,证明毒品、电子秤和银行卡的特征。(法警出示)[ 审判员]:被告人看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看清了,没有异议。[10:35:27]
- [公诉人]: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收缴毒品清单,见证据卷第18页,证明公安机关收缴毒品的情况。(法警出示)[ 审判员]:被告人看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看清了,没有异议。[10:36:10]
- [公诉人]: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告人田有江持有的火车票5张,见证据卷第18页,证明被告人从北京西至保定至达州和从达州至万源至北京西往返的火车票的事实。(法警出示)[ 审判员]:被告人看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看清了,没有异议。[10:36:42]
- [公诉人]:出示中国工商银行出具的交易明细账单,见证据卷第10-12页,证明被告人持卡交易的事实。(法警出示)[ 审判员]:被告人看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看清了,没有异议。[10:37:13]
- [公诉人]: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旅客住宿登记表,见证据卷第52页,证明同案犯罗某在四川省某某大酒店住宿的事实。(法警出示)[ 审判员]:被告人看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看清了,没有异议。[10:37:39]
- [公诉人]:宣读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移送案件建议书,法律文书卷第2页,第6页,证明公安机关立案和移送案件的情况。(法警出示)[ 审判员]:被告人看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看清了,没有异议。[10:39:04]
- [公诉人]:出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见证据卷第46-63页、第77页,证明被告人田有江曾因犯抢劫罪于1996年11月2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于2006年2月2日被释放的事实。(法警出示)[ 审判员]:被告人看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看清了,没有异议。[10:41:17]
- [公诉人]:宣读工作说明,见补充材料,证明被告人供认的“松儿”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宣读)[ 审判员]:被告人听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听清了,没有异议。[10:45:18]
- [公诉人]:宣读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毒品检验报告,见法律文书卷第7页,证明被告人田有江持有毒品的类型和数量。(宣读)[ 审判员]:被告人听清了吗?有异议吗?[ 田有江]:听清了,没有异议。[10:47:08]
- [公诉人]:公诉人举证、说明完毕。[ 审判员]:公诉人是否还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诉人]:没有。[10:47:33]
- [审判员]:公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公诉人]:没有。[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田有江]:没有。[10:47:45]
- [审判员]: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田有江]:不申请。[10:48:04]
- [审判员]:对公诉人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将在合议庭评议时决定是否确认。[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0:48:16]
- [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受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10:48:43]
- [公诉人]:一、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通过讯问被告人和公诉人向法庭所提供证据材料,并经过控辩双方的相互质证,已充分证明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田有江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认定其有罪。[10:48:57]
- [公诉人]:二、本案被告人田有江非法持有毒品,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有证人证言、起获经过等证据,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10:49:10]
- [公诉人]:三、本案被告人田有江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人田有江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人希望被告人田有江吸取教训,接受法律的制裁,今后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争取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10:49:28]
- [公诉人]:综上所述,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田有江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认定其有罪。并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手段、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态度,建议法庭依法做出公正判决。[10:49:43]
- [审判员]: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田有江]:没有要说的。[ 审判员]:法庭辩论终结。[10:50:07]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田有江]:我知道错了,希望从轻处理。[ 审判员]:最后陈述结束。现在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告。(敲法槌)[ 审判长]:把被告人田有江带出法庭。(法警带下)[10:51:01]
- [主持人]:谢谢大家!这起案件的直播就到这里。参加此次直播的工作人员还有:冯文杰、袁建华、李哲,网络维护王少杰,感谢刑事审判庭为此次直播提供便利,感谢北京法院网姚学谦、赵岩的鼎力支持和技术指导。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再会![10:53:59]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法律效力。[10:5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