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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青浦法院的网络直播!庭审即将开始。[14:50:40]
- [书记员]:收回传票,查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14:56:20]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震动位置;
(七)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八)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4:58:26] - [审判员]:(敲法槌)核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略)[14:59:07]
- [审判员]: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在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1、被告2、第三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王滢独任审理,书记员胡琼担任本庭记录,由钱维协助记录。当事人是否听清?[15:01:30]
- [原告]:听清了。[15:01:58]
- [被告1]:听清了。[15:02:27]
- [被告2]:听清了。[15:02:49]
- [第三人]:听清了。[15:03:09]
- [审判员]:原告方,本案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15:03:44]
- [原告]:已收到。权利义务已清楚。[15:04:06]
- [原告2]:收到。清楚。[15:04:30]
- [审判员]:被告方,本案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15:04:39]
- [被告1]:收到。清楚。[15:04:53]
- [被告2]:收到了。清楚。[15:05:08]
- [第三人]:收到了,清楚。[15:05:36]
- [审判员]:当事人权利义务已清楚,本庭不再重复告知。[15:06:16]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15:06:34]
- [原告1]:不申请。[15:06:58]
- [原告2]:不申请。[15:07:07]
- [审判员]:被告是否申请回避?[15:07:21]
- [被1]:不申请。[15:07:38]
- [被2]:不申请[15:07:46]
- [第三人]:不申请。[15:08:06]
-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方陈述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15:08:15]
- [原代]:宣读起诉状。(略)[15:09:08]
- [审判员]:被告,陈述一下答辩意见。[15:09:27]
- [被1]:对事故责任认定无意见,但要求按法律规定赔偿。[15:10:07]
- [被2]:同意被告1的意见。[15:10:34]
- [第三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无意见,但原告在事故中责任较大,要求原告按50%进行赔偿。[15:11:12]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举证,先由原告出示证据,并当庭陈述证据的来源、名称及所要证明的内容。[15:11:30]
- [原1]:没有。[15:11:55]
- [原2]: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及机动车保险证原件各一份。[15:12:27]
- [审判员]:被告及第三人有无异议?[15:13:06]
- [被1]:无异议。[15:13:26]
- [被2]:没有异议。[15:13:36]
- [第三人]:无异议。[15:13:48]
-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15:15:28]
- [原2]:户口本原件一份,用以证明户籍情况。火化证明一份,证明原告亲属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事实。[15:15:50]
- [审判员]:被告及第三人有无异议?[15:16:12]
- [被1]:对真实性无异议。[15:16:33]
- [被2]:对真实性无异议。[15:16:50]
- [第三人]:对真实性无异议。[15:16:57]
-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其他证据?[15:17:12]
- [原2]:派出所证明一份。居委会和派出所联合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以证明原告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受害人生前为非农业户口,按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金。[15:17:43]
- [审判员]:被告及第三人有无异议?[15:18:01]
- [被1]:无异议。[15:18:08]
- [被2]:没有异议。[15:18:21]
- [第三人]:无异议。[15:18:31]
- [第三人]:请问原告,你有无办理过户籍注销?[15:19:43]
- [原告]:还没有办理。[15:19:54]
-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证据?[15:21:18]
- [原2]:交通费发票。[15:21:32]
- [审判员]:被告及第三人有无异议?[15:21:44]
- [第三人]:这些交通费无法认为与本案有关。我们认为原告住上海,交通费没有那么高,我们酌情认可500元。[15:23:01]
- [原告2]:提供医药费发票[15:25:12]
- [被1]:无法证明与本案有关。[15:25:25]
- [审判员]:请原告解释一下,发生这些医药费的原因?[15:25:59]
- [原2]:事故发生后,我们去医院检查等发生的费用。[15:26:32]
- [审判员]:被告及第三人有无异议?[15:26:49]
- [第三人]: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已经死亡,故对此医药费发票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不不予认可。[15:27:26]
-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15:27:36]
- [原2]:提供误工证明2份。[15:27:53]
- [审判员]:被告有无异议?[15:28:41]
- [第三人]:我们仅认可按每天30元计算12天。[15:29:24]
- [被1、2]:同意第三人意见。[15:29:41]
- [审判员]:原告,庭后3个工作日内,向法庭提供误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前3月的工资条。[15:30:45]
- [原告]:知道了。[15:30:57]
- [审判员]:原被告有无其他证据?[15:31:53]
- [原]:没有。[15:32:03]
- [被]:强制性保单一份、收条一份。[15:32:59]
- [审判员]:原告有无异议?[15:33:09]
- [原告1、2]:对保单抄件无异议。收条上的8万元收到。[15:35:08]
- [审判员]:8万元谁支付的?[15:35:30]
- [被1、2]:共同支付的。[15:35:46]
- [审判员]:被告及第三人还有无证据?[15:35:58]
- [被1、2]:没有。[15:36:09]
- [第三人]:没有。[15:36:21]
- [审判员]:双方对事实有无补充?[15:36:39]
- [第三人]:坚持刚才答辩意见。双方是同等责任。按50%承担。[15:37:23]
- [被1]:没有。[15:37:30]
- [被2]:没有。[15:37:38]
- [原1、2]:无补充。[15:38:01]
- [审判员]:原告,你们何时得到事故发生的消息的?[15:38:46]
- [原1]:我当时知道发生事故,去看热闹,发现是自己的老婆。顿时感觉呼吸苦难、大脑空白,然后我就被朋友送到医院去了。我女儿听说这个事情后也晕倒,同时送到医院去了。[15:40:04]
- [审判员]:原告就本案事实有无发问?[15:40:22]
- [原2]:我认为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被1车速过快,所以我同意事故鉴定。[15:41:14]
- [审判员]:事实调查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15:41:58]
- [原1、2]:对事故认定书中的“同等责任”不予认可,事故认定书中对被告的超速只字未提,因此我们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责任。[15:43:37]
- [被1、2]:责任认定按照交警队的认定,应付同等责任。[15:44:10]
- [第三人]:丧葬费认可21394.50。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无异议。医疗费认可救护车费。交通费认可500元。误工费认可每天30元,认可12天。[15:45:39]
- [审判员]:双方有无补充意见?[15:45:51]
- [原1]:当是支付的3万元是被告自愿支付的3万元丧葬费,不能予以扣除。[15:46:36]
- [被1]:丧葬费是在交警队要求下先行支付的,应作为本案预付款一并处理。[15:47:50]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进行最后陈述。[15:48:11]
- [原1、2]:坚持刚才意见。[15:48:29]
- [被1、2]:坚持刚才意见。[15:48:47]
- [第三人]:坚持刚才意见。[15:49:03]
- [审判员]: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双方可以在本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是否愿意?[15:49:36]
- [原告1、2]:同意调解。[15:50:03]
- [被1、2]:不同意调解。[15:50:19]
- [审判员]:鉴于被告1不同意调解,本院不再主持调解。等候法院判决。双方阅看笔录,确认签字,如有差错可申请补正。[15:51:35]
- [审判员]:休庭(敲法槌)。[15:51:59]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申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5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