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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13:49:25]
- [主持人]:首先向大家介绍下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天津市福臣机电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上诉人收到货物后,认为该货物不符合约定,由于没有供电模块这个部件,机器无法运转,给其造成重大损失,故上诉人主张解除合同,并由被上诉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上诉人认为合同没有关于供电模块的约定,没有义务交付此部件。本案争议焦点:被上诉人是否依约履行合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13:51:03]
- [主持人]:本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开庭,一中院第二审判区案件审理范围:一审、二审商事案件及破产清算案件;一审、二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一审、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由本院受理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和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以及应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等[13:56:11]
- [主持人]:一中院民三庭是一个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集体,曾荣获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外宣工作先进集体。[13:57:45]
- [主持人]:郭勇法官是本案的承办法官,并兼任审判长。郭勇法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在审判实践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圆满审结各类商事案件。曾获得审判质量奖一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还在学术论文研讨会中获得三等奖。[13:58:16]
- [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已经到庭,庭审即将开始。[13:59:16]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相和拍照;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和提问。[14:01:39]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天津市福臣机电设备开发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上诉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14:01:51]
- [审判长]: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天津市福臣机电设备开发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上诉人天津市福臣机电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因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0)海民初字第13885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14:03:05]
- [审判长]: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郭勇(也就是我本人)担任审判长,和法官杨钊(左手边)、王晴(右手边)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孔令云担任法庭记录。[14:03:20]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约有关规定,经本院审查,准许法庭审查的上述人员参加诉讼。现在宣布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一、委托代理人;二、进行辩论;三、提供新的证人、证物;四、上诉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上诉请求;五、自行和解;六、请求调解;七、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八、经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请求自费复制本案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九、有权请求回避,就是说,当事人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上诉人听清了吗?[14:05:09]
- [上诉人]:听清了。[ 审判长]:申请回避吗?[ 上诉人]:不申请[ 审判长]:被上诉人听清了吗?[ 被上诉人]:听清了。[ 审判长]:申请回避吗?[ 被上诉人]:不申请。[14:05:45]
- [审判长]:当事人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14:05:58]
- [审判长]:上诉人听清了吗?[ 上诉人]:听清了。[ 审判长]:被上诉人听清了吗?[ 被上诉人]:听清了。[14:06:31]
- [审判长]:经本院审查,上诉人提起上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下面开始法庭调查。[14:07:06]
- [审判长]:上诉人宣读上诉状。[14:07:31]
- [上诉人]:上诉请求,依法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购销合同,责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货款人民币135131元,并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50000元。[14:08:29]
- [上诉人]:上诉理由,首先,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是控制技术产品的中间代理商,在其工商登记范围"承接控制技术工程"和该公司营销产品介绍中已明确的反映出来,日本三菱伺服电机驱动器系统产品,是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代理产品之一,这也是我们双方长期合作的原因,本案中对"电源模块"虽然未列入合同内容,但是,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交付的产品根本不能使用,这在原审庭审中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始终是承认的,该产品缺少了三菱公司配套的专属"电源模块"是无法工作的,而且改用其他厂家的"电源模块"也是不能工作的,这在本行业中是大家都知晓的。[14:12:48]
- [上诉人]:合同目的是每个合同的根本属性,本合同的合同目的就是要求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能够进行工作的日本三菱伺服电机驱动器系统,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是供应商,对自己供应的产品性能必然是有清楚了解和熟悉掌握的,现在北京四通工控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给我公司的产品根本就不能工作,这既不符合订立合同的根本属性,也不符合交易的目的性,众所周知,取得物品的使用价值是交易的目的性,只要是正常的交易,就不会购买不能正常使用的物品。原审法院片面的机械的认识合同内容,把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和交易的目的性剥离开来,正如买电器没有电源导入系统就不能满足购买者的购物欲望,违背了正常交易的目的性。[14:15:22]
- [上诉人]:综上,被上诉人迟延交货在先,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产品组建不齐全,根本不能使用,根本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上诉。[14:17:42]
-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有书面答辩状?[ 被上诉人]:有。[ 审判长]:宣读答辩状。[14:18:18]
- [被上诉人]:答辩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具体理由:1、被答辩人交付的产品不能使用,根本原因不是产品质量而是因为上诉人少购买了部件“供电模块”。现在答辩人已经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双方签订的是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我们已经履行合同义务,上诉人也支付了货款,我们没有义务承担上诉人少购买部件承担产品不能使用的责任。2、上诉人提到应该按照通用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详见购销合同),可是合同没有约定购买电源模块。[14:20:46]
- [被上诉人]:3、上诉人提到的两份函件我说明一下,被答辩人准备安装使用时发现没有购买供电模块,打电话给我们,购买供电模块,要求我们7天交货,我们向生产方请求但是答复是2个月,但是上诉人不能等,双方于3月11日函件是围绕再次购买供电模块,这与购销合同无关,所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没有依据。4、要求赔偿损失也是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的。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审判决。[14:23:00]
- [审判长]:上诉人作为原审原告提交的证据有哪些?[14:25:00]
- [上诉人]:1、购销合同,证明双方具有买卖关系,合同约定数量和单价,在一审中我们约定产品质量标准,署名是原厂标准,网站的产品说明书,现在三菱电机对此系统都有说明,他的供电系统是必备专属的,不是可选的。按照我们的理解,原厂标准就是三菱生产标准,所以供电模块是必备的不是可选择的。该合同第6项违约责任和交货时间都有明确约定。[14:26:38]
- [上诉人]:被上诉人不仅提供了有瑕疵的产品而且还导致我们无法使用,以及延期交货3个月,所以我们提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14:29:42]
- [上诉人]:2、原理示意图,网上作出了公告示的说明书,被上诉人承认是从三菱网上打印的,这个是公示的,被上诉人也认可是从三菱网上打印的,但是不认可我们的证明内容。3、付款凭证,证明我们已经支付货款。4、函件以及被上诉人复函,真实性被上诉人是认可的,由于收到货物后我们发现缺少供电模块,所以导致收到货物无法使用,对方复函并没有向被上诉人所说的那样让我们另购买供电模块。[14:31:25]
- [审判长]:二审期间上诉人是否有新证据提交?[ 上诉人]:没有了。[14:31:56]
- [审判长]:被上诉人作为原审被告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被上诉人]:1、购销合同。证明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买方购买产品共4样产品(详见该合同);2、网站截图。证明对方具有购买产品的经验,买什么上诉人应该知道。[14:32:26]
- [审判长]:被上诉人二审期间是否有新证据提交?[ 被上诉人]:没有。[14:32:43]
- [审判长]:上诉人的上诉意见称供电模块必须有,是一个通用的标准?[ 上诉人]:我们提供了三菱网站打印的说明书,这个是三菱电机在全国公示的。[14:33:13]
- [审判长]:被上诉人怎么解释?[ 被上诉人]:按照买卖合同,上诉人买什么我卖什么。供电模块的单价是28300元,需要单独买卖的。[14:33:29]
- [上诉人]:被上诉人和我们一直长期有业务,被上诉人没有卖过这么大的系统,整个的方案都是由对方技术人员来选择的,它们不知道22万千瓦以下是包括供电模块的。我们是采购方,技术的产品和服务都是被上诉人提供,按照被上诉人提供的格式合同,现在出现了问题,格式合同方应该进行解释。[14:35:21]
- [上诉人]:我们认为产品质量应该是部件齐全或者产品服务齐全。如果被上诉人不提供供电模块,那么我们购买的产品就是废品。[14:35:56]
- [审判长]:被上诉人什么意见?[ 被上诉人]: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而不是技术服务合同。对方一直强调我们提供技术服务,我们没有义务提供技术服务。[14:38:41]
- [上诉人]:补充一下我有一套完整的原理图,这是从网站上下载的,上面可以看出,供电模块是必备部件。[ 审判长]:上诉人上前指示一下哪里有标识。[14:43:45]
- [上诉人]:这里(指示)[14:44:07]
- [审判长]:现在产品状态?[ 上诉人]:后来我从别的地方买来产品,被上诉人提供的产品一直放在仓库里封着,无法用。[ 审判长]:电源模块是专属于三菱电器?[ 被上诉人]:这个是专业问题,我作为代理人不清楚。[14:45:13]
- [被上诉人]:我们认为购买的就是部件,不是整个系统。[14:57:44]
- [审判员]:后来买的替代产品是进口设备吗?[ 上诉人]:也是日本的。[ 审判员]:价格多少?[ 上诉人]:10.5万元。[ 审判员]:和本案买的设备的功能是否一样?[ 上诉人]:一样。[14:58:12]
- [上诉人]:原厂标准是什么样的标准,我们希望被上诉人提供。[ 审判长]:原厂标准是产品质量标准,而本案不是产品质量之争。[ 上诉人]:我们认为是缺少部件。[ 被上诉人]:上诉人一直强调购买的是驱动系统。但是实际购买的不是驱动系统。[15:12:45]
- [审判长]:解除合同的依据?[ 上诉人]:依据合同第1条、第6条约定,以及合同法第61、94条的约定。[15:13:09]
- [审判长]:双方进行最后陈述[ 上诉人]:坚持上诉意见[ 被上诉人]:坚持答辩意见[15:36:10]
- [审判长]:双方是否接受调解[ 上诉人]:接受[ 被上诉人]:同意[15:37:04]
- [审判长]:双方在庭下调解,双方看笔录签字。[15:37:50]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5:38:45]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3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