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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平谷法院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金芳,今天我们将通过北京法院网进行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学习法律知识。下面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案情。[10:05:49]
- [主持人]:原审原告王兰平诉称,被告周瑞云于2004年1月至2005年3月期间分5次向自己借款36万元,2007年12月被告向原告还款2.5万元,被告承诺在2008年2月底之前还清剩余的欠款33.5万元。因被告到期未向原告还清欠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清余款。经原审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周瑞云分五次偿还王兰平欠款33.5万元。周瑞云与第三人秦立群系夫妻关系,2007年秦立群向平谷区人民法院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庭审过程中周瑞云提出33.5万元欠款系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并当庭提供法院调解书。秦立群对借款事宜产生怀疑,遂向平谷区公安分局报案。经调查发现所谓的夫妻共同债务33.5万元系周瑞云与王兰平合谋伪造,公安机关认为周瑞云的行为涉嫌妨害作证罪,将该案移送平谷区检察院。平谷区检察院查明事实后认为周瑞云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书。[10:07:11]
- [主持人]:此案由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员赵军,人民陪审员吴福顺、王胜友组成合议庭。[10:10:13]
- [主持人]:庭审工作已经准备就绪,庭审马上开始。[10:13:03]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允许,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2、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进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通讯工具。[10:15:20]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10:16:48]
- [审判长]:请坐。[10:17:28]
-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10:17:48]
- [审判长]:现在核实当事人身份。原审原告王兰平,女,1964年*日*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开发区滨河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职员,住平谷区平谷镇金谷东园。原审被告周瑞云,女,1965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平谷区民政局干部,住平谷区平谷镇林荫家园。[10:21:52]
- [审判长]:经审查,出庭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审原告王某与原审被告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系再审案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审判员赵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吴福顺、王胜友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郑素芹担任本庭记录。[10:26:43]
- [审判长]: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及义务。 一、诉讼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有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对本诉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双方有最后陈述意见的权利。二、诉讼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10:29:08]
- [审判长]: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原审原告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原审原告]:听清了,不申请回避。[10:32:28]
- [审判长]:现在宣读(2010)平民监字第04548号民事裁定书,原审原告王兰平与原审被告周瑞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5月6日作出(2008)平民初字第0214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本院对该审进行再审。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审调解书的执行。[10:37:29]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或口头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具体的诉讼请求。[10:57:56]
- [原审原告]:被告周瑞云与秦立群是夫妻关系,2007年秦立群与周瑞云进行离婚诉讼,后来周瑞云找到我与我商量,就说她向我借过钱,还欠我33.5万元,还写了一份还款协议,承诺在2008年2月底之前还清借款。她还给我诉讼费让我去到法院起诉她,我当时就想帮朋友一个忙就按照她的话做了。后来经平谷区人民法院调解,我们达成了和解协议。[11:02:24]
- [审判长]:你和周瑞云是什么关系?[ 原审原告]:就是朋友关系。[11:18:02]
- [审判长]:你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提交了什么证据材料?[ 原审原告]:周瑞云写的欠条。[11:19:55]
- [审判长]:是欠条还是还款协议?[ 原审原告]:当时她在法院门口,我也没仔细看是不是欠条。[11:22:07]
- [审判长]:你看一下,当时你提交的是这张还款协议吗?(递给她看)[ 原审原告]:是的。我当时就想帮朋友一个忙,周瑞云也说了我不会有什么责任的,我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11:26:14]
- [审判长]:你承认这份还款协议是伪造的吗?[ 原审原告]:我承认。[11:26:52]
- [审判长]:你和周瑞云合伙伪造欠款事宜,你这样做是有偿的吗?[ 原审原告]:不是,我没有得到过任何好处,就是看她挺可怜的所以想帮她。[11:28:35]
- [审判长]:事实方面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原审原告]:没有。[11:28:55]
- [审判长]:还有什么证据要提交吗?[ 原审原告]:没有了。[11:30:31]
- [审判长]:因公安机关于2009年9月4日对王兰平的询问笔录与庭审陈述事实基本一致,当庭不再宣读,下面宣读公安机关于2009年10月28日对周瑞云的询问笔录(对周瑞云伪造欠条情况的询问)。你对这份询问笔录有什么意见吗?[11:31:44]
- [原审原告]:没有意见。[11:32:07]
-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2009)京平检刑不诉14号不起诉决定书(因周瑞云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11:35:03]
- [审判长]:对上述证据本庭予以认定。因原审被告未到庭,法庭辩论不再进行。开始法庭最后陈述,请原审原告王兰平进行最后陈述。[11:35:42]
- [原审原告]:因为我对法律的无知才导致我犯下这样的错误,我以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了,我请求法院对我能宽大处理。其他的没有了。[11:36:58]
- [审判长]: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11:37:30]
-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本案经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下面我代表平谷区人民法院进行口头裁定,一、撤销(2008)平民初字第2140号民事调解书。二、驳回原审原告王兰平的起诉(详见2010平民再初字第5026号民事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53:01]
- [审判长]: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原审原告]:听清楚了。[ 审判长]:现在闭庭,当事人阅读笔录后签字。[11:55:05]
- [主持人]:各位网友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关注。感谢北京高院给予的技术支持。[11:56:05]
- [声明]:此次直播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网友参考。[11:5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