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东城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孙莹,本院即将在第十八法庭公开审理冯有才诉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09:43:56]
- [主持人]:利用这个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东城法院及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情况。
东城区是首都功能核心区,位于北京市城区东部,历史悠久,商业、服务业发达,文物古迹众多,文化氛围浓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机关、北京市委、市政府等市级机关均位于辖区之内。东城法院主要受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近年来,东城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提升队伍素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水平不断进步,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涌现出一批中央、市级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该院先后荣获“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先进法院”、“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东城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于2007年3月20日,依法受理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东城区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单位、文艺团体众多,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也相对较多。东城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成立,不仅揭开了东城法院审判工作的新一页,而且开创了首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格局,意味着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知产庭所有成员均具有法学硕士学位,审判法官均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理论基础。[09:46:14] - [主持人]:庭审马上就要开始,担任这起案件审理的合议庭成员是法官樊静馨、亓蕾、樊雪。书记员是曹静。
审判长樊静馨,知产庭审判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1997年来院参加工作。历任民一庭、民二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主审过多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纠纷案件,审判经验丰富。曾被评为院级优秀公务员、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审判员亓蕾,知产庭法官,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5年参加工作。现任知产庭助理审判员。曾在《北京审判》、《审判前沿》、《北京市法院指导案例》发表多篇调研文章。其撰写的《程序 自治 选择》一文曾获北京法院系统论文研讨会三等奖。
审判员樊雪,知产庭法官,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知产庭助理审判员。曾在《北京审判》、《审判前沿》、《人民法院报》发表多篇调研文章。[09:46:52] - [主持人]:庭审开始前,我先简要地给大家介绍一下案情。原告诉称,被告哈尔滨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出版的图书《小故事大道理》,在未经原告授权同意且未支付稿费的情形下,将原告作品《上帝的谈话》收录其中,侵犯了原告的复制、发行等权利。被告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图书销售商,其行为亦侵权了原告的著作权,并给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万元。[09:47:46]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48:09]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旁听人员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准发言提问,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碍诉讼的行为。2、保持法庭安静,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闭。3、对违反法庭纪律且未经法庭劝止不从者,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设备或者责令退庭,直至追究法律责任。[09:53:28]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冯有才委托代理人封建英,被告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出版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归静、杨莹、周委均已到庭。庭审准备工作已就绪,可以开庭。[09:54:33]
- [审判长]:下面核对双方出庭人员的身份。双方将出庭人员的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 原告]:冯有才,男,1984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中国池州电视台记者,住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溪半岛5幢102室。[ 委托代理人]:封建英,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后永康胡同17号院6楼D102E。法定代表人俞渝,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归净,女,1981年2月16日出生,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住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三利大厦4021室。[ 被告二]:哈尔滨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香坊区泰山路82-9号,法定代表人程颖刚,社长。[ 委托代理人]:周中星,黑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09:55:54]
- [审判员]:双方对对方当事人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二被告]:没有异议。[09:56:46]
- [审判长]: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今天依法按照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冯有才诉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由本院法官樊静馨、亓蕾、樊雪组成合议庭审理,书记员曹静担任法庭记录。双方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没有异议,不回请回避。[ 二被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10:01:48]
- [审判员]:(敲击法槌)现在开庭。首先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2、判令被告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1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详见诉状(略)。[ 审判员]:公开道歉的媒体?[ 原告]:《南方周末》。[ 审判员]:侵犯的权利?[ 原告]:复制和发行权。[ 审判员]:合理支出包括哪些?[ 原告]:购书费7.5元,快递费在其他案件中主张了。律师费3000元。[10:03:39]
- [审判员]: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被告一]:接到诉状后我们已经停止销售。我方图书从被告二处购买,进行了合理审查,是有合法来源的进货渠道,我们履行了法定的义务。[ 被告二]:原告方没有证据证明原作者是原告,并非著作权人。图书是在改制之前出版,存在审查不严的情况,但不是恶意侵权的行为。我们在该案起诉之前,已经和原告有过接触。针对原告的恶意诉讼,我们认为法院不应支持。关于相关费用问题,我们认为合理的费用应当赔偿,但考虑出版社的现实情况,请法庭合理判断。我们已经停止了侵权行为,关于公开道歉,我们认为不是影响力较大的案件,所以没有造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深远影响,不同意公开道歉。[10:07:09]
- [审判员]:原告,道歉是针对第二被告吗?[ 原告]:对。[10:41:49]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原告方提供证据。[ 原告]:1、《读者》杂志,证明文章的权属。2、《小故事大道理》一书,证明侵权事实。3、高院民事判决书,证明有生效判决证明原告的权属。4、律师函、快递单。5、委托代理合同。6、当当网发货清单、购书发票。证明购书费用及被告一的侵权事实。[10:42:56]
- [审判员]: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一]:证据1-5与我方无关,证据6真实性认可。[ 被告二]:证据1是复印件,真实性不认可。证据2是复印件,且超过举证期限,真实性不认可。证据3真实性无异议。证据4无法核实真实性。证据5有异议。该证据是在举证期限之后提交,不认可。代理合同没有正规的律师发票,无法证明其费用的实际发生。[10:56:20]
- [审判员]:被告一提交证据。[ 被告一]:商品购销合同、2、代销服务协议 3、委托书。[ 证明]:我们的图书有合法进货来源。[ 审判员]:原告发表质证意见。[ 原告]:真实性认可。[ 被告二]:真实性认可,无异议。[10:56:44]
- [审判员]:被告二提交证据。[ 被告二]:我方与原告曾经达成的和解协议。[ 原告]:真实性认可。[ 被告一]:真实性认可。[ 审判员]:主张字数?[ 原告]:1400字。[ 审判员]:就本案被告二有证据证明图书的出版数量吗?[ 被告二]:庭后提交。[ 审判员]:就事实部分有补充吗?[ 原告]:没有。[ 二被告]:没有。[10:58:38]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原告]:我方是涉案图书的著作权人,被告侵权,应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被告一]:我方销售图书有合法来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二]:我方不是实际侵权的行为人,各个图书商组织出版社出版,我们承担的是审查不严格的责任。在和解之后,我们要求原告和图书商审查并进行一次性赔偿,但没有做到。从我们的实际能力看,无法一篇一篇文章去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二项不明确,数额不具体。相关证据没有支持其此项诉讼请求。[10:59:55]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开始法庭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同意调解。[ 被告一]:同意调解。[ 被告二]:同意调解。[ 审判员]:调解方案?[ 原告]:每篇文章3000元。[ 被告二]:每篇文章1000元。[11:00:21]
- [审判员]:鉴于双方差异较大,法庭不再作调解工作,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一]:坚持答辩意见。[ 被告二]:坚持答辩意见。[ 审判员]:(敲击法槌)休庭。双方看笔录无误后签字。[11:00:50]
- [主持人]:各位网友,现在审判长已经宣布休庭,庭审已经结束。本次庭审直播要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的大力支持!感谢东城区人民法院薛峰副院长、知产庭庭长曾进的指导、研究室的帮助以及现场参与直播的高旭、曹静、高翡等同志的辛勤工作!直播到此结束。[11:02:32]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本案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1: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