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审判员双玉娥

被告田某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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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双玉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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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9:30,直播昌平法院审理“因给儿子过户起争执 泼油欲烧前妻娘家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杨帆。
    [09:24:15]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田某(男,47岁,河北省人,初中文化)与前妻潘女士于2008年协议离婚,田某将名下房产过户给潘女士,约定待儿子小田从退伍后再将该房产过户给小田。小田退伍后,田某多次与潘女士沟通给儿子过户房屋的问题,二人未达成一致。2010年8月30日23时30分许,田某再次因房屋过户问题与潘女士发生争吵,心烦的田某独自喝了七八两白酒后,越想越气愤,遂携带一桶汽油和打火机前往昌平区十三陵镇到潘女士娘家理论。因敲门不开,田某遂将油泼在门口,欲点燃打火机,被随后赶来的儿子小田及住在房内的潘女士之兄潘先生制止。后被告人田某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9:25:05]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由审判员双玉娥独任审判,书记员张聃担任法庭记录。
    [09:26:15]
  • [主持人]:
    好,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09:26:39]
  • [审判员]:
    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到庭
    [ 审判员]: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 审判员]:
    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受审被告人姓名,田某,男,1963年12月2日出生,北京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居民,北京新利来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司机,户籍地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南一村。
    [09:27:48]
  • [审判员]:
    何时何地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
    [ 被告人]:
    [ 审判员]:
    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
    [ 被告人]:
    [09:27:51]
  • [审判员]:
    羁押时间
    [ 被告人]:
    2010年8月30日
    [ 审判员]:
    逮捕时间
    [ 被告人]:
    2010年9月14日
    [09:28:59]
  • [审判员]:
    何种原因
    [ 被告人]:
    涉嫌犯放火罪
    [ 审判员]:
    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 被告人]:
    2010年9月29日
    [09:29:03]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某涉嫌放火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双玉娥独任审判,书记员张聃担任法庭记录。
    [ 审判员]:
    1、根据刑诉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
    [ 被告人]:
    不申请 。
    [09:30:47]
  • [审判员]:
    2、根据刑诉法第159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被告人 ]:
    听清了。
    [ 审判员]:
    3.根据刑诉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 被告人]:
    听清了。
    [09:30:51]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我宣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 审判员]:
    由我代检察院宣读起诉书,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田某于二
    [09:35:12]
  • [审判员]:
    被告人,我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 被告人]:
    一致。
    [ 审判员]: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有什么意见。
    [ 被告人]:
    没有意见,认罪。
    [09:35:17]
  • [审判员]:
    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你犯有罪的事实进行陈述
    [ 被告人]:
    2010年8月29日,因为房子过户问题我和前妻说过好几次,她总是不同意,那天我去找她我说等孩子回来我们坐一起说说这事,她说没什么说的,我就说去找你们家人去,她说你去,我就去了。
    [ 审判员]:
    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
    [ 辩护人]:
    没有。
    [09:37:33]
  • [审判员]:
    现在回答法庭提问
    [ 审判员]:
    你说的是指什么房屋过户问题。
    [ 被告人]:
    我们家昌秀园有一套房,离婚的时候说好了这个房子归孩子田涛,孩子在长沙当兵,她说等孩子回来就把这套房子过到孩子的身上。
    [ 审判员]:
    案发当天你喝了多少酒。
    [ 被告人]:
    六七两白酒。
    [09:38:44]
  • [审判员]:
    你准备用于放火的汽油在哪里弄的。
    [ 被告人]:
    从我单位的车里抽的。
    [ 审判员]:
    你是因为和潘某发生争执,为什么去她哥哥的家里放火。
    [ 被告人]:
    我想去她家里说说,她说你去,去了也不给你开门,我说不开我就把家给点了。
    [09:39:42]
  • [审判员]:
    潘某住在154号家里吗。
    [ 被告人]:
    她不住在那里,我只是想去找她家人解决房屋过户的事情,她说我去潘某家里也不会给开门,因为我喝完酒冲动了,就想吓唬吓唬他。
    [ 审判员]:
    你拿着汽油和打火机是想干什么去的。
    [ 被告人]:
    打火机是我随身携带抽烟用的,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
    [09:40:30]
  • [审判员]:
    你拿着汽油想干什么。
    [ 被告人]:
    没真想放火。
    [ 审判员]:
    当时你被田某及潘某制止时汽油撒了吗。
    [ 被告人]:
    撒在潘某家门口的下坡处了,因为他跟我抢,盖儿不严撒的。
    [09:41:18]
  • [审判员]:
    案发后谁报警的。
    [ 被告人]:
    我报的,我说我和潘某打架。
    [ 审判员]:
    有没有检举揭发行为。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员]:
    对公诉机关指控你犯放火罪的事实和罪名有意见吗。
    [ 被告人]:
    都没有。
    [09:42:08]
  • [审判员]:
    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我代替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被告人质证。
    1、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预审卷一第15-38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46:09]
  • [审判员]:
    2、证人潘某的证言,预审卷二第21-28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3、证人田某的证言,预审卷二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51:28]
  • 审判员4、证人潘某的证言,预审卷二第39-43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5、证人王某的证言,预审卷二第46-47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52:41]
  • [审判员]:
    6、证人潘某的证言,预审卷二第48-49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7、证人刘某的证言,预审卷二第51-52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53:55]
  • [审判员]:
    8、接报案经过及到案经过,预审卷二第6、9-10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9、起获赃证物及清点工作记录、扣押物品清单,预审卷一第11、12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54:59]
  • [审判员]:
    10、照片,预审卷二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11、附着物检验报告,预审卷三第5-6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09:55:54]
  • [审判员]:
    12、被告人的身份证明,预审卷一第38-39页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辩护人]: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被告人及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 被告人]:
    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
    [ 辩护人]:
    不申请,北京新利来科技有限公司的证明,证明被告人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
    [09:56:58]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我代表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系犯罪未遂。被告人自行辩护。
    [ 被告人]:
    希望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 审判员]: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 辩护人]:
    对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有放火罪不持异议;1、被告人系未遂;2、被告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虽然具备了放火罪的特征,但并非预谋放火,积极希望危害公共安全的目的发生,而是事出有因,因房屋过户问题与前妻发生争吵,被告人主观上也未想真心放火烧房;3、被告人平时表现一贯较好,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4、被告人在特定地点针对特定的人抱着特定的目的采取了特定的方法实施了特定的行为;5、被告人认罪伏法有悔罪表现;建议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宣告对其适用缓刑。
    [10:00:14]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
    [ 被告人]:
    希望法官对我从轻处罚,这次我采取了过激的行为,以后我遇到事情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审判员]:
    现在进行宣判,被告人田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本判决为口头宣判,书面判决于闭庭后五日内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告人]:
    听清了。
    [ 审判员]:
    现在闭庭,把被告人带出法庭。
    [10:04:06]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研究室祁菲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0:05:18]
  • [声明]:
    本次庭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