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大楼全景

审判长张鹏

合议庭

审判长张鹏

公诉人

被告人

被告人

被告人郭守光

辩护人

网络直播

庭审现场
10月11日13:30,直播海淀法院审理“制造追尾事故骗保 四男子被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3:38:42]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韩蕾。
    [13:39:09]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制造追尾事故骗保 四男子被诉”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 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3:40:39]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张鹏。
    [13:41:01]
  • [主持人]:
    张鹏,男,29岁,法学硕士,2005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同年7月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工作部门为刑事审判一庭,2008年8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13:41:20]
  • [主持人]:
    张鹏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至今已审结各类型刑事案件260余件,其中张波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周明利拒不执行判决案,胡卫东等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案等多起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张鹏注重对审判经验的积累与总结,报送的学术论文曾获得全国法院第二届应用法学有奖征文二等奖、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以及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撰写的案例《赵达文交通肇事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张鹏注重刑事审判功能向社会的延伸,入院以来共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0余篇,得到了相关单位或部门的积极回应。张鹏在院期间曾先后获得调宣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13:42:42]
  • [主持人]:
    了解了审判长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3:43:25]
  • [主持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8月11日23时许,被告人赵磊、魏兴、郭守光在顺义区左堤路二警校红绿灯南侧故意制造一辆帕萨特轿车与一辆宝莱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并在被保险人董振宇的参与下骗取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金人民币2000元,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公司理赔人民币14431元。
    [13:49:52]
  • [主持人]:
    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赵磊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3:51:22]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3:53:58]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其他实施妨害法庭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得发言、提问;
    5、请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
    [14:01:16]
  • [审判长]:
    (敲法锤)。现在开庭
    [14:01:46]
  • [审判长]:
    第一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赵磊
    [ 审判长]:
    有其他名字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什么时候出生的?
    [ 被告人]:
    1985年9月26日
    [ 审判长]:
    民族?
    [ 被告人]:
    汉族。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被告人]:
    大专
    [ 审判长]:
    籍贯?
    [ 被告人]:
    北京市
    [ 审判长]:
    家庭住址?
    [ 被告人]: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窑坡村中路.
    [14:02:53]
  • [审判长]:
    有工作吗?
    [ 被告人]:
    中铁下属公司职员
    [ 审判长]:
    以前受到过审判和法律处分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是否请了辩护人?
    [ 被告人]:
    请了,曹金发,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 审判长]:
    你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 被告人]:
    2009年11月13日。
    [ 审判长]:
    什么时间被取保候审的?
    [ 被告人]:
    2009年12月4日。
    [ 审判长]:
    因为什么逮捕的?
    [ 被告人]:
    涉嫌保险诈骗
    [ 审判长]:
    什么时间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
    [ 被告人]:
    2010年9月28日
    [14:03:23]
  • [审判长]:
    第二被告人你的姓名?
    [ 第二被告人]:
    董振宇
    [ 审判长]:
    有其他名字吗?
    [ 第二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什么时候出生的?
    [ 第二被告人]:
    1983年4月14日
    [ 审判长]:
    民族?
    [ 第二被告人]:
    汉族。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第二被告人]:
    初中
    [ 审判长]:
    籍贯?
    [ 第二被告人]:
    北京市
    [14:04:30]
  • [审判长]:
    家庭住址?
    [ 第二被告人]: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地区东丰乐村西顺街1号
    [ 审判长]:
    有工作吗?
    [ 第二被告人]:
    燕京啤酒厂职工
    [ 审判长]:
    以前受到过审判和法律处分吗?
    [ 第二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是否请了辩护人?
    [ 第二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你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 第二被告人]:
    2009年11月13日。
    [ 审判长]:
    什么时间被取保候审的?
    [ 第二被告人]:
    2009年12月4日。
    [ 审判长]:
    因为什么逮捕的?
    [ 第二被告人]:
    涉嫌保险诈骗
    [ 审判长]:
    什么时间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
    [ 第二被告人]:
    2010年9月28日
    [14:05:35]
  • [审判长]:
    第三被告人你的姓名?
    [ 第三被告人]:
    魏兴
    [ 审判长]:
    有其他名字吗?
    [ 第三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什么时候出生的?
    [ 第三被告人]:
    1987年7月6日
    [ 审判长]:
    民族?
    [ 第三被告人]:
    汉族。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第三被告人]:
    中专
    [ 审判长]:
    籍贯?
    [ 第三被告人]:
    北京市
    [14:06:37]
  • [审判长]:
    家庭住址?
    [ 第三被告人]: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岱庄中路21号
    [ 审判长]:
    有工作吗?
    [ 第三被告人]:
    北京市顺义区鑫万维汽车经贸公司职员
    [ 审判长]:
    以前受到过审判和法律处分吗?
    [ 第三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是否请了辩护人?
    [ 第三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你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 第三被告人]:
    2009年11月13日。
    [ 审判长]:
    什么时间被取保候审的?
    [ 第三被告人]:
    2009年12月4日。
    [ 审判长]:
    因为什么逮捕的?
    [ 第三被告人]:
    涉嫌保险诈骗
    [ 审判长]:
    什么时间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
    [ 第三被告人]:
    2010年9月28日
    [14:07:31]
  • [审判长]:
    第四被告人你的姓名?
    [ 第四被告人]:
    郭守光
    [ 审判长]:
    有其他名字吗?
    [ 第四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什么时候出生的?
    [ 第四被告人]:
    1981年11月24日
    [ 审判长]:
    民族?
    [ 第四被告人]:
    汉族。
    [ 审判长]:
    文化程度?
    [ 第四被告人]:
    初中
    [ 审判长]:
    籍贯?
    [ 第四被告人]:
    北京市
    [ 审判长]:
    家庭住址?
    [ 第四被告人]: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后桥村后中路。
    [14:08:23]
  • [审判长]:
    有工作吗?
    [ 第四被告人]:
    农民
    [ 审判长]:
    以前受到过审判和法律处分吗?
    [ 第四被告人]:
    曾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12月17日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审判长]:
    是否请了辩护人?
    [ 第四被告人]:
    请了,高子儒,北京市爱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 审判长]:
    你什么时间被羁押的?
    [ 第四被告人]:
    2010年6月25日。
    [ 审判长]:
    什么时间被逮捕的?
    [ 第四被告人]:
    2010年7月14日。
    [ 审判长]:
    因为什么逮捕的?
    [ 第四被告人]:
    涉嫌保险诈骗
    [ 审判长]:
    什么时间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
    [ 第四被告人]:
    2010年9月28日
    [14:09:28]
  • [审判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磊、董振宇、魏兴、郭守光涉嫌保险诈骗一案。本庭由代理审判员张鹏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文龙、宋力华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衣萌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高慧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金发出庭为赵磊进行辩护,北京市爱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儒出庭为郭守光进行辩护,听清楚了吗?
    [ 赵磊]:
    听清楚了。
    [ 董振宇]:
    听清楚了。
    [ 魏兴]:
    听清楚了。
    [ 郭守光]:
    听清楚了。
    [14:10:01]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自行辩护,被告人还有做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均做通俗解释)。被告人听明白了吗?
    [ 赵磊]:
    听明白了。
    [ 董振宇]:
    听明白了。
    [ 魏兴]:
    听明白了。
    [ 郭守光]:
    听明白了。
    [14:10:22]
  • [审判长]:
    是否申请回避?
    [ 赵磊]:
    不申请回避。
    [ 董振宇]:
    不申请回避。
    [ 魏兴]:
    不申请回避。
    [ 郭守光]:
    不申请回避。
    [14:10:39]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11:01]
  • [公诉人]: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8月11日23时许,被告人赵磊、魏兴、郭守光在顺义区左堤路二警校红绿灯南侧故意制造一辆帕萨特轿车与一辆宝莱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并在被保险人董振宇的参与下骗取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金人民币2000元,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公司理赔人民币14431元。
    [14:11:48]
  • [公诉人]:
    2009年11月13日,民警根据被害单位报案,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公司停车场附近将已领取保险金的被告人董振宇、赵磊抓获,同时起获赃款人民币14431元。同日,民警在被告人赵某的带领下,在顺义区鑫万维汽车经贸公司内将被告人魏某抓获。经上网追逃,于2010年6月25日在朝阳区将被告人郭某抓获。案发后,赵某在其家属的协助下,退赔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金人民币2000元。
    [14:12:08]
  • [公诉人]:
    检察机关认为,四被告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赵磊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4:12:23]
  • [审判长]:
    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 审判长]:
    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
    [ 赵磊]:
    一致。
    [ 董振宇]:
    一致。
    [ 魏兴]:
    一致。
    [ 郭守光]:
    一致。
    [14:12:45]
  • [审判长]:
    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异议。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14:13:27]
  • [审判长]:
    辩护人对指控的内容有意见吗?
    [ 辩护人1]:
    罪轻辩护。
    [ 辩护人2]:
    罪轻辩护。
    [14:14:06]
  • [审判长]:
    本案是谁提议的?
    [ 赵磊]:
    我以前在保险代理公司工作过,董振宇曾说他的车被刮蹭过,我就联系郭守光一块办这事。
    [14:15:39]
  • [公诉人]:
    不再当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 审判长]:
    辩护人有发问的吗?
    [ 辩护人]:
    没有。
    [14:15:53]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赵磊的供述、自供书及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赵磊伙同郭守光、魏兴、王耀、董振宇等人通过故意制造两车追尾事故,以此骗取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2000元和人保公司保险理赔款14431元。
    [14:16:39]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有。制造事故时我在现场,也知道去保险公司报案的事,但车不是我修的。
    [ 郭守光]:
    有。我没有参与伙同商量。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1]:
    没有。
    [ 辩护人2]:
    没有。
    [14:26:49]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董振宇的供述、自供书,证明董振宇为了免费修车和换车的轮骨,在明知赵磊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费时,协助配合赵磊对保险公司进行诈骗,骗取人保公司赔偿金人民币14431元。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14:33:30]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33:43]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魏兴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魏兴与郭守光、赵磊等人伪造交通事故,向海淀人保申请理赔,骗取保费14431元。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34:27]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郭守光的供述,证明赵磊的车和曾磊的车都想通过保险修车。郭守光就介绍赵磊和曾磊及其同事魏兴认识,四人伪造了交通事故现场。赵、曾二人事后获得了理赔。事后,曾磊给了郭守光1000元人民币。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14:35:05]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35:21]
  • [审判长]:
    曾磊在本案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 魏兴]:
    本案中的宝来车是曾磊的。
    [ 公诉人]:
    曾磊另行追诉。
    [14:35:42]
  • [公诉人]:
    宣读证人杨广权的证言及报案材料,证明中国人保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支公司因怀疑2009年8月11日京GSE660帕萨特与津GY8150宝来车相撞事故有骗保嫌疑,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36:25]
  • [公诉人]:
    宣读证人王耀的证言,证明在制造两车追尾事故当晚,赵磊以喝酒了怕被警察扣驾照为由找王耀冒充司机开事故单。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36:57]
  • [公诉人]:
    宣读证人聂冉月的证言,证明2009年8月29日,经魏兴介绍,鑫万维汽车经贸公司为津GY8150出具了7500元的修车发票。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37:31]
  • [公诉人]:
    宣读证人曾磊的证言,证明同事魏兴让曾磊帮忙找人少花钱修车,于是他介绍了郭守光与魏兴认识,魏兴给了曾磊500元好处费。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38:04]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张秋伶的证言,证明张秋伶作为赵磊家属主动提出退赔诈骗长安保险公司的强制险2000元。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38:37]
  • [公诉人]:
    出示本案的书证,首先出示受案登记表,证明2009年11月13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杨广权向恩济庄派出所报案称:2009年8月1日(应为11日),犯罪嫌疑人赵磊伙同魏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保险人董振宇的协助下,利用机动车京GSE660帕萨特车和津GY8150宝来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向海淀人保公司申请理赔,诈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市海淀支公司理赔款14431元,2009年11月13日被举报抓获。
    [14:39:08]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39:24]
  • [公诉人]:
    出示保险投保单,证明投保人董振宇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帕萨特轿车(车牌号为京GSE660)投保,(投保险种及保险费:机动车损失保险A、第三者责任保险B、车上人员责任险(司)D1、车上人员责任险(乘)D1、不计免赔率(M)覆盖A\B\D1。五种保险费分别为2083.47元、728.84元、34.07元、86.43元、439.92元。保险费共计3372.73元。)保险期间:2008年10月15日――2009年10月14日。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40:12]
  • [公诉人]:
    出示长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卷宗。包括报案记录、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驾驶证,证明:北京市交管局认定2009年8月11日23时在顺义左堤路二警校附近路红绿灯南侧,驾驶人王耀驾驶京GSE660帕萨特车撞在驾驶员魏兴驾驶的津GY8150宝来车,京GSE660帕萨特车负全责。董振宇向长安责任保险公司报案。
    [14:40:52]
  • [公诉人]:
    出示到案经过。证明:到案人员为赵磊、董振宇、魏兴:2009年11月13日11时许,海淀人保理赔科举报称:现有一个叫董振宇和一个叫赵磊的人有诈骗保险嫌疑,现二人已领款离开,民警接报后即刻赶到海淀人保公司,在公司停车场附近找到董振宇和赵磊并将其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其到派出所后交代了伙同魏兴等人利用机动车故意制作交通事故向海淀人保申请理赔,诈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款14431元的犯罪事实,后由赵磊带民警在顺义区鑫万维汽车经贸公司内抓获(魏兴),后民警于2009年11月13日13时30分对三人进行刑事传唤。赵磊具有带领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的立功表现。
    [14:41:32]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41:57]
  • [公诉人]:
    出示起赃经过、清点记录、扣押物品清单、照片,证明2009年11月13日,民警到海淀人保公司门外停车场附近找到被保险人董振宇并将其带到派出所了解涉嫌诈骗情况,并当场从董振宇身上起获保险金14431元,已扣押。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42:21]
  • [公诉人]:
    出示发还物品清单,证明14431元已发还中国人保公司杨广权。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42:45]
  • [公诉人]:
    出示收条、收据,证明2009年11月17日,赵磊家属张秋伶主动退回长安责任保险北京分公司赔案现金人民币2000元整。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43:13]
  • [公诉人]:
    出示刑事判决书,证明郭守光曾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12月17日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43:42]
  • [公诉人]:
    出示身份材料。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44:13]
  • [公诉人]:
    证据出示完毕。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的。
    [ 赵磊]:
    没有。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14:45:03]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
    [ 赵磊]:
    不申请。
    [ 董振宇]:
    不申请。
    [ 魏兴]:
    不申请。
    [ 郭守光]:
    不申请。
    [ 辩护人]:
    不申请。
    [14:46:04]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4:46:41]
  • [公诉人]:
    审判长、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
    1、四被告人故意制造两车追尾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四人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
    2、被告人赵磊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是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希望四被告人通过今天的庭审吸取教训重新做人。
    [14:46:54]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依次自行辩护。
    [ 赵磊]:
    有认罪、立功表现,希望从轻处罚。
    [ 董振宇]:
    没有。
    [ 魏兴]:
    没有。
    [ 郭守光]:
    没有。
    [14:47:20]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赵磊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 赵磊辩护人]:
    被告人赵磊,第一,真诚认罪悔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恳请法院考虑赵磊良好的认罪表现;第二,有立功表现;第三,系初犯。希望从轻处罚。
    [14:48:33]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郭守光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 郭守光辩护人]:
    被告人郭守光,第一,知罪悔罪,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第二,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赃款已经全部追回;第三,年轻,身患疾病,希望给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希望判缓刑。
    [14:50:52]
  • [审判长]:
    公诉人还有何要补充的。
    [ 公诉人]:
    郭守光不应认定为从犯,他参与了整个保险事故的制造过程,且在事故制造过程中驾驶宝来车。在事故虚构过程中牵线搭桥,起主要作用,不应认定为从犯;郭守光不应适用缓刑。
    [14:52:23]
  • [审判长]:
    辩护人还有何要补充的。
    [ 辩护人]:
    [14:52:44]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依次做最后陈述。
    [ 赵磊]:
    希望对我从轻处罚。
    [ 董振宇]:
    希望对我从轻处罚。
    [ 魏兴]:
    希望对我从轻处罚。
    [ 郭守光]:
    希望对我从轻处罚。
    [14:53:02]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将被告人带下庭。(法警带被告人下庭)
    [14:53:2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4:53:40]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4:53:55]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毛金柯副科长、陈虎对此次直播的技术支持。感谢王启亮担任本次直播记录。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大力支持。
    [14:54:26]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4:54:39]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54:49]